不宋 第246章 输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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宵禁,即是入夜后禁止出门活动。
在古代管理能力相对落后的情况下,官府在夜间时容易失去对社会的掌控,于是干脆立下规矩,天黑了,谁也不许出门。
从秦汉时开始,华夏历代都执行宵禁政策,大多时候都很严厉。
为了更好的执行这一制度,便诞生了里坊制,将城池划分成一个个小网格,筑起高高的坊墙,每个里坊就是随时可封闭的城中之城。
唐朝时更是将这一制度推到了巅峰,不但网格更加细密,而且还把居民区的‘坊’与商业区的‘市’完全分开,譬如长安城有一百零八坊,却只有东市和西市两个商业区,大概也就是‘买东西’一词的由来。
不过随着社会发展,从唐玄宗时宵禁制度就有所松动。
宵禁利于官府控制,对于统治者来说是好事,在宋初时,太祖太宗也有意恢复唐时的坊市试图,曾经意图以雍洛之制重新规划建设都城,不过这种逆潮流而为的做法最终没有成功,后来就干脆放开了,在仁宗时正式废止了宵禁制度。
于是,华夏大地出现了许许多多的不夜城,而且和以前只是偶尔在重大节日才放开不同,像开封东京这样的大城,基本是全年无休,热火朝天。
姑苏城繁华不逊临安,虽然发生了燕王遇刺的大事,但得益于赵孟启的安抚,以及绾绾劝止吴潜戒严,民间并没有受到什么影响,入夜后似比白日间还要热闹几分,相映华灯辉万砌,客满红楼,笙歌连天。
托了‘欢王’的福,青楼勾栏以‘报答燕王恩情’及庆贺‘燕王遇难呈祥’为名,隆重大酬宾,开启了一场令无数男人欣喜的狂欢盛会。
在这个重视名声的年代,便是欢场女子也言而有信,有不少幸运儿确实享受到了免费的艳福。
然而其他没有或者不屑于免费福利的许多男人,也被勾起了兴趣和欲望,慷慨挥洒着金钱,踊跃加入到了这场盛会中。
借吴潜一段词来描述,‘老子欢意随人意,引红裙,钗宝钿翠,穿夜市,珠筵玳席,多少吴讴联越吹。
绣幕卷,散缤纷香雾,笼定团圆锦里,认一点,星球挂也,士女桃源洞里。’
花团锦簇间,酒酣耳热时,寻欢作乐的人们也不免谈起了刺杀之事。看书喇
“刺王杀驾,古来有之,但在咱们大宋可稀罕的很,也不知何人吃了熊心豹子胆,竟敢公然行刺燕王殿下。”
“确实很少,除了仁宗那次莫名奇妙的宫中遇刺外,好像也就太祖出宫巡视遇刺过,还都是被冷箭偷袭,当时太祖居然毫不惊慌,反而扯开衣襟露出胸膛,昂然大笑道,‘教射教射!’”
“事后太祖也没有大肆搜捕,燕王殿下今日之应对,颇有太祖之风,看来我大宋将再添雄主,一振百多年来之颓势!那真是可喜可贺至极。”
“太祖那次,冷箭被华盖所挡,有惊无险罢了,但燕王殿下今日可是真的命悬一线,凶险无比,在下当时离得近,看见那箭正中殿下心口,若不是边上那绝美小娘子舍身挡住,消耗了箭矢力道,殿下肯定要被一箭穿心,在劫难逃了。”
“那小娘子应该就是钱家嫡女,这相貌家世,加上这舍身救护的情谊,妥妥的燕王妃,未来圣人啊。”
“啧啧,理是这个理,可她能不能活下来还是两说呢,一箭穿体,便是铁打的汉子都怕熬不过来……”
“说得也是,不过听说燕王更加钟情于姜娘子,肯定更属意让她为正妻,若是钱娘子能够安然无恙,咱们这位殿下怕是得两难了……”
“哈哈哈,这齐人之福也不是那么好享受的,合该燕王头痛。”
“兄台这幸灾乐祸的嘴脸,真是可憎,只是为何在下想到燕王殿下左右为难的样子也有些愉悦呢?”
“嘿嘿,霸占举世最美的两个女子,这事哪个男人不羡慕嫉妒恨呢?”
“你们说燕王殿下该不会是因为这个才遇刺的吧?”
“说笑归说笑,燕王被刺杀的原因可能有许多,独独不会因为情杀,为了一个女人,不值得赌上九族。”
“哦?那你说都会有什么原因?”
“这个嘛,可能是争储,皇位的诱惑足以令人疯狂,也可能是蒙古谍探干的,两国相争用什么手段都不稀奇,还可能是豪…呃,还可能是仇杀之类。”
“哈,兄台说得有理,总之燕王殿下逢凶化吉,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咱们就不聊这事了,来来来,良辰美景自当快意人生,走一个……”
眼下最有动机要杀燕王的人,莫过于那些连阡累陌的豪强之家了。
不管是这次被燕王斗得大败亏输的平江嘉兴豪强,还是响应燕王号召前来买田卷的外地豪强,其实都有可能。
换句话说,就是全天下的豪强都不愿意利益被夺走,顺应燕王的改革也不过是为了减少损失的无奈之举。
在大宋,对朝廷和皇家指手画脚基本不会有事,但不小心得罪某些豪强,那可真的会要命,因此都会下意识避开不谈。
……
相比于满城欢喧,府衙后宅虽然也是灯火通明,却显得异常安静,往来之人都蹑手蹑脚避免弄出噪音。
对钱多的治疗,已经进行了一个多时辰了,但特意收拾出来做手术室的西厢房依然大门紧闭,透过印在窗户纸上的影子,可以看出里面正紧张忙碌着。
赵孟启上身裹着一圈细麻布,简单的披着一件袍子,就这么坐在门外的院子中,一边慢慢吃着东西,一边时刻关注着房中的动静。
他醒来后,对自己的状况也很诧异,除了伤口痛痒之外,根本不像受伤的人。
原本崇太医还打算替他把伤口缝合了,但他认为应该先救治钱朵,而且自己暂时并无大碍,晚点缝合也没关系。
伤口没关系,但极度的饥饿却让他无法忍受。
开始,还顾着他受伤,准备的都是一些清淡的羹汤,可赵孟启吃完根本没感觉,于是任性的要求给自己换上大鱼大肉,牛羊鸡鸭来者不拒,煎烤烹炸样样俱全。
这一吃就是近半个时辰,可他的肠胃仿佛就是个无底洞,一直就填不满。
此时他也大概明白了自己身体状况的原因。
这副身体以前就是纯粹的药罐子,瘦骨嶙峋,风一吹就倒,等他来了后,便越发健壮起来,甚至有了超出常人的体力。
不过有个缺点就是,每当他消耗太多体力,就容易犯困,不得不沉睡一段时间,醒来后饭量狂增,但身体素质比之前又有些许增强。
这种犯困随着他身体越来越强壮,倒是很少出现了,最近一次还是吴江守城之后的事。
现在没想到,这个身体还有超强的自愈能力,狼人?还是吸血鬼?
要是可以选的话,那还是狼人吧,毕竟吸血鬼虽然不死,但见不得日,漫漫人生路,那得多无聊。
胡思乱想着,西厢房的大门开了,满脸疲倦的崇太医带着满身血迹走了出来。
赵孟启丢下手中的骨头棒子,起身迎了上去,“太医,手术成功么?”
“算是成功吧……”
崇太医声音有些沙哑,紧锁着眉头,“箭矢穿透了钱娘子的胛骨,擦着肋骨而过,箭矢没有碰到肺部,但有一些碎骨可能扎进去了,有些水肿,但问题应该不大,因此微臣没敢妄动,或许会有隐患,另外,有一根较大的血管破裂了,而且还是动脉,拔出箭杆的时候,虽然及时处置了,但还是有较多失血,恐怕不是短期内补的上来的,所以,钱娘子能不能好起来,好到什么程度,只能靠她自己和天意了。”
崇太医说完情况后,深深鞠躬主动请罪,“微臣无能,请殿下治罪。”
这意思表示,虽然他没有明说,但钱朵的状况肯定很不理想,能好起来的希望很渺茫。
“太医,我知道你尽力了,不能怪你。”赵孟启没有迁怒于人的习惯,把崇太医扶了起来,“照你这么说,钱朵现在最大的问题就是失血了?”
“目前是这样的,其他方面都做了处置,暂时没有发现问题。”
从古到今,医生的说法总是保守的,敢打保票的,不是疯子就是骗子。
赵孟启考虑了一下,“那就输血吧!”
“啊?殿下你说啥?”崇太医以为自己幻听了,“输血是啥?把他人的血输送到钱娘子血管中?”
赵孟启点点头,“对,就是这样!既然钱朵的情况不妙,只能冒险试试这个办法了。”
“这?这有用?微臣从未听过有此治疗之法。”崇太医依然不敢相信。
外科手术好歹史有所载,因此他接受起来并不太难,但这所谓的输血却是闻所未闻了。
即便是在全世界范围内,也只据说在公元六世纪亚瑟王时期,有个将军重伤后被人用芦苇管进行过输血,然后活下来,但这个传闻的可信度有待考证。
真正有记载的输血疗法应该还要过四百年才会发生,第一次还是发生在狗身上,然后过了两年才用在人体,并且主要是为了治疗精神病,还用的是羊羔血……
在华夏,或许是医疗相对先进,在止血和补血方面有一定的成效,也或许是文化观念,天然抗拒取用他人身体治病的法子,反正饮用动物血液是有,但没有尝试取用人血,也可能有人偷偷做过,只是没记载下来。
在赵孟启这个后世人看来,这时代因为外伤死去的,有很大一部分都是因为感染和失血,因此也不是没有这方面的准备。
不过因为技术原因,危险性很大,也还没有来得及验证可行性,可眼下为了救钱朵,只能试试了。
“太医,现在我也来不及和你解释了,待会你按我说的做就是了……耿直,去我房中,把前几日临安送来的盒子拿过来。”
赵孟启说完,又看着身边其他侍卫,“我需要有人自愿献出自己体内的血液!”
在华夏人观念中,身体发肤受之父母,轻易不得毁伤,更何况是血。
但伍琼等近卫根本就没有丝毫犹豫,“只要殿下所需,莫说是血肉,便是献上性命也在所不辞!”
赵孟启也没办法通过外表分辨血型,只好随机挑选了四个最为强壮之人,伍琼自然在列。
“郎君,男女有别,他们的血未必合适,还是让我来吧。”绾绾突然开口。
她又不知道什么血型不血型的,但却误打误撞认为输血也要合适供体才行,其实主要还是觉得钱朵做了自己想做却没做成的事,是为了救赵孟启才受伤,那现在自己也该为救她做点什么。
赵孟启觉得,抽血也是有一定危险的,但是从绾绾的眼睛里,他看到了坚决,也明白了她的心思,便点了点头,“好吧,那你也来,至于用谁的,还得验过才知道。”
随即,赵孟启带着人进了西厢房,在外厅用酒精消毒,然后所有人都套上了相对严实还高温蒸煮过的‘青大褂’,崇太医也重新换了一身。
即便在这个时代,没法真正的做到后世那样的无菌环境,但能想到,能做到的,赵孟启都尽量做了。
接着他打开耿直拿过来的锦盒,取出里面的几个小物件,放在蒸锅上。
通过两道厚厚门帘组成的通道,赵孟启等人进入到了内室。
赵菫和赵葙一直守候在这里,见到他们进来,不由奇怪,“四哥,你怎么来了……朵娘看起来好像很不好,脸色一直白里透青,四哥,你最厉害了,一定有办法让她好起来是吧。”
赵孟启习惯性想要揉赵菫的脑瓜,手刚伸出去,又想到尽量避免接触,便停住,“放心,有四哥在,她会好起来的!”
内室中点着许多上等蜡烛和油灯,并且在四周安置了许多铜镜,算是土法无影灯,因此非常明亮。
还在麻醉中的钱朵躺在榻上,身上盖着薄衾,原本美丽的小脸苍白如雪,双唇泛着青紫,双眼紧闭着,眉头微微颦起,似乎昏迷也不能解除她的痛苦,呼吸也很微弱。
这状态真的很糟糕,确实不能拖下去了。
“先验血吧。”
p.医学知识粗浅,错漏之处还请海涵。
另,谢谢各位读者的支持,谢谢‘小平’的打赏。
两字分隔是无奈,因为和谐,,,
在古代管理能力相对落后的情况下,官府在夜间时容易失去对社会的掌控,于是干脆立下规矩,天黑了,谁也不许出门。
从秦汉时开始,华夏历代都执行宵禁政策,大多时候都很严厉。
为了更好的执行这一制度,便诞生了里坊制,将城池划分成一个个小网格,筑起高高的坊墙,每个里坊就是随时可封闭的城中之城。
唐朝时更是将这一制度推到了巅峰,不但网格更加细密,而且还把居民区的‘坊’与商业区的‘市’完全分开,譬如长安城有一百零八坊,却只有东市和西市两个商业区,大概也就是‘买东西’一词的由来。
不过随着社会发展,从唐玄宗时宵禁制度就有所松动。
宵禁利于官府控制,对于统治者来说是好事,在宋初时,太祖太宗也有意恢复唐时的坊市试图,曾经意图以雍洛之制重新规划建设都城,不过这种逆潮流而为的做法最终没有成功,后来就干脆放开了,在仁宗时正式废止了宵禁制度。
于是,华夏大地出现了许许多多的不夜城,而且和以前只是偶尔在重大节日才放开不同,像开封东京这样的大城,基本是全年无休,热火朝天。
姑苏城繁华不逊临安,虽然发生了燕王遇刺的大事,但得益于赵孟启的安抚,以及绾绾劝止吴潜戒严,民间并没有受到什么影响,入夜后似比白日间还要热闹几分,相映华灯辉万砌,客满红楼,笙歌连天。
托了‘欢王’的福,青楼勾栏以‘报答燕王恩情’及庆贺‘燕王遇难呈祥’为名,隆重大酬宾,开启了一场令无数男人欣喜的狂欢盛会。
在这个重视名声的年代,便是欢场女子也言而有信,有不少幸运儿确实享受到了免费的艳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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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团锦簇间,酒酣耳热时,寻欢作乐的人们也不免谈起了刺杀之事。看书喇
“刺王杀驾,古来有之,但在咱们大宋可稀罕的很,也不知何人吃了熊心豹子胆,竟敢公然行刺燕王殿下。”
“确实很少,除了仁宗那次莫名奇妙的宫中遇刺外,好像也就太祖出宫巡视遇刺过,还都是被冷箭偷袭,当时太祖居然毫不惊慌,反而扯开衣襟露出胸膛,昂然大笑道,‘教射教射!’”
“事后太祖也没有大肆搜捕,燕王殿下今日之应对,颇有太祖之风,看来我大宋将再添雄主,一振百多年来之颓势!那真是可喜可贺至极。”
“太祖那次,冷箭被华盖所挡,有惊无险罢了,但燕王殿下今日可是真的命悬一线,凶险无比,在下当时离得近,看见那箭正中殿下心口,若不是边上那绝美小娘子舍身挡住,消耗了箭矢力道,殿下肯定要被一箭穿心,在劫难逃了。”
“那小娘子应该就是钱家嫡女,这相貌家世,加上这舍身救护的情谊,妥妥的燕王妃,未来圣人啊。”
“啧啧,理是这个理,可她能不能活下来还是两说呢,一箭穿体,便是铁打的汉子都怕熬不过来……”
“说得也是,不过听说燕王更加钟情于姜娘子,肯定更属意让她为正妻,若是钱娘子能够安然无恙,咱们这位殿下怕是得两难了……”
“哈哈哈,这齐人之福也不是那么好享受的,合该燕王头痛。”
“兄台这幸灾乐祸的嘴脸,真是可憎,只是为何在下想到燕王殿下左右为难的样子也有些愉悦呢?”
“嘿嘿,霸占举世最美的两个女子,这事哪个男人不羡慕嫉妒恨呢?”
“你们说燕王殿下该不会是因为这个才遇刺的吧?”
“说笑归说笑,燕王被刺杀的原因可能有许多,独独不会因为情杀,为了一个女人,不值得赌上九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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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这次被燕王斗得大败亏输的平江嘉兴豪强,还是响应燕王号召前来买田卷的外地豪强,其实都有可能。
换句话说,就是全天下的豪强都不愿意利益被夺走,顺应燕王的改革也不过是为了减少损失的无奈之举。
在大宋,对朝廷和皇家指手画脚基本不会有事,但不小心得罪某些豪强,那可真的会要命,因此都会下意识避开不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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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比于满城欢喧,府衙后宅虽然也是灯火通明,却显得异常安静,往来之人都蹑手蹑脚避免弄出噪音。
对钱多的治疗,已经进行了一个多时辰了,但特意收拾出来做手术室的西厢房依然大门紧闭,透过印在窗户纸上的影子,可以看出里面正紧张忙碌着。
赵孟启上身裹着一圈细麻布,简单的披着一件袍子,就这么坐在门外的院子中,一边慢慢吃着东西,一边时刻关注着房中的动静。
他醒来后,对自己的状况也很诧异,除了伤口痛痒之外,根本不像受伤的人。
原本崇太医还打算替他把伤口缝合了,但他认为应该先救治钱朵,而且自己暂时并无大碍,晚点缝合也没关系。
伤口没关系,但极度的饥饿却让他无法忍受。
开始,还顾着他受伤,准备的都是一些清淡的羹汤,可赵孟启吃完根本没感觉,于是任性的要求给自己换上大鱼大肉,牛羊鸡鸭来者不拒,煎烤烹炸样样俱全。
这一吃就是近半个时辰,可他的肠胃仿佛就是个无底洞,一直就填不满。
此时他也大概明白了自己身体状况的原因。
这副身体以前就是纯粹的药罐子,瘦骨嶙峋,风一吹就倒,等他来了后,便越发健壮起来,甚至有了超出常人的体力。
不过有个缺点就是,每当他消耗太多体力,就容易犯困,不得不沉睡一段时间,醒来后饭量狂增,但身体素质比之前又有些许增强。
这种犯困随着他身体越来越强壮,倒是很少出现了,最近一次还是吴江守城之后的事。
现在没想到,这个身体还有超强的自愈能力,狼人?还是吸血鬼?
要是可以选的话,那还是狼人吧,毕竟吸血鬼虽然不死,但见不得日,漫漫人生路,那得多无聊。
胡思乱想着,西厢房的大门开了,满脸疲倦的崇太医带着满身血迹走了出来。
赵孟启丢下手中的骨头棒子,起身迎了上去,“太医,手术成功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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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太医声音有些沙哑,紧锁着眉头,“箭矢穿透了钱娘子的胛骨,擦着肋骨而过,箭矢没有碰到肺部,但有一些碎骨可能扎进去了,有些水肿,但问题应该不大,因此微臣没敢妄动,或许会有隐患,另外,有一根较大的血管破裂了,而且还是动脉,拔出箭杆的时候,虽然及时处置了,但还是有较多失血,恐怕不是短期内补的上来的,所以,钱娘子能不能好起来,好到什么程度,只能靠她自己和天意了。”
崇太医说完情况后,深深鞠躬主动请罪,“微臣无能,请殿下治罪。”
这意思表示,虽然他没有明说,但钱朵的状况肯定很不理想,能好起来的希望很渺茫。
“太医,我知道你尽力了,不能怪你。”赵孟启没有迁怒于人的习惯,把崇太医扶了起来,“照你这么说,钱朵现在最大的问题就是失血了?”
“目前是这样的,其他方面都做了处置,暂时没有发现问题。”
从古到今,医生的说法总是保守的,敢打保票的,不是疯子就是骗子。
赵孟启考虑了一下,“那就输血吧!”
“啊?殿下你说啥?”崇太医以为自己幻听了,“输血是啥?把他人的血输送到钱娘子血管中?”
赵孟启点点头,“对,就是这样!既然钱朵的情况不妙,只能冒险试试这个办法了。”
“这?这有用?微臣从未听过有此治疗之法。”崇太医依然不敢相信。
外科手术好歹史有所载,因此他接受起来并不太难,但这所谓的输血却是闻所未闻了。
即便是在全世界范围内,也只据说在公元六世纪亚瑟王时期,有个将军重伤后被人用芦苇管进行过输血,然后活下来,但这个传闻的可信度有待考证。
真正有记载的输血疗法应该还要过四百年才会发生,第一次还是发生在狗身上,然后过了两年才用在人体,并且主要是为了治疗精神病,还用的是羊羔血……
在华夏,或许是医疗相对先进,在止血和补血方面有一定的成效,也或许是文化观念,天然抗拒取用他人身体治病的法子,反正饮用动物血液是有,但没有尝试取用人血,也可能有人偷偷做过,只是没记载下来。
在赵孟启这个后世人看来,这时代因为外伤死去的,有很大一部分都是因为感染和失血,因此也不是没有这方面的准备。
不过因为技术原因,危险性很大,也还没有来得及验证可行性,可眼下为了救钱朵,只能试试了。
“太医,现在我也来不及和你解释了,待会你按我说的做就是了……耿直,去我房中,把前几日临安送来的盒子拿过来。”
赵孟启说完,又看着身边其他侍卫,“我需要有人自愿献出自己体内的血液!”
在华夏人观念中,身体发肤受之父母,轻易不得毁伤,更何况是血。
但伍琼等近卫根本就没有丝毫犹豫,“只要殿下所需,莫说是血肉,便是献上性命也在所不辞!”
赵孟启也没办法通过外表分辨血型,只好随机挑选了四个最为强壮之人,伍琼自然在列。
“郎君,男女有别,他们的血未必合适,还是让我来吧。”绾绾突然开口。
她又不知道什么血型不血型的,但却误打误撞认为输血也要合适供体才行,其实主要还是觉得钱朵做了自己想做却没做成的事,是为了救赵孟启才受伤,那现在自己也该为救她做点什么。
赵孟启觉得,抽血也是有一定危险的,但是从绾绾的眼睛里,他看到了坚决,也明白了她的心思,便点了点头,“好吧,那你也来,至于用谁的,还得验过才知道。”
随即,赵孟启带着人进了西厢房,在外厅用酒精消毒,然后所有人都套上了相对严实还高温蒸煮过的‘青大褂’,崇太医也重新换了一身。
即便在这个时代,没法真正的做到后世那样的无菌环境,但能想到,能做到的,赵孟启都尽量做了。
接着他打开耿直拿过来的锦盒,取出里面的几个小物件,放在蒸锅上。
通过两道厚厚门帘组成的通道,赵孟启等人进入到了内室。
赵菫和赵葙一直守候在这里,见到他们进来,不由奇怪,“四哥,你怎么来了……朵娘看起来好像很不好,脸色一直白里透青,四哥,你最厉害了,一定有办法让她好起来是吧。”
赵孟启习惯性想要揉赵菫的脑瓜,手刚伸出去,又想到尽量避免接触,便停住,“放心,有四哥在,她会好起来的!”
内室中点着许多上等蜡烛和油灯,并且在四周安置了许多铜镜,算是土法无影灯,因此非常明亮。
还在麻醉中的钱朵躺在榻上,身上盖着薄衾,原本美丽的小脸苍白如雪,双唇泛着青紫,双眼紧闭着,眉头微微颦起,似乎昏迷也不能解除她的痛苦,呼吸也很微弱。
这状态真的很糟糕,确实不能拖下去了。
“先验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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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谢谢各位读者的支持,谢谢‘小平’的打赏。
两字分隔是无奈,因为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