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宋 第425章 对酌
人去楼未空,密室中还留下了一尸两人。
尸是无头尸,首级被潘沙带去了军中,用以震慑亿赖查的部下。
两人则隔着大案对坐,各自身前一壶一盏,没有下酒菜。
蒲崇谟自斟一杯,拈起却未饮,只偏过身子,把酒对着无头尸划着半圈倒在地上。
“死者为大,敬你一杯践行酒。”
毕文恰好独饮着,望着这幕不禁哑然失笑,“死在你手下的那么多,以前也从没见你惺惺作态。”
“这个不同,毕竟这应该是你杀的第一人,起码是我第一次看见。”
虽然动手的是潘沙,但亲口下令的却是毕文,自然是他杀的。
毕文自嘲摇摇头,“倒也是,因我计谋而死有不少了,直接下令而诛的,确实是第一个。”
蒲崇谟随手将酒盏抛弃,拎着壶畅饮了一大口,然后粗鲁地用衣袖擦去唇边酒渍。
“他,不是内奸吧?”
话是问句,语气却肯定。
“是与不是,又有什么关系呢?”
毕文云淡风轻一句反问,仍旧悠悠然的自斟自饮。
蒲崇谟眼眸微微一缩,“还以为像你这般惜命之人,也会看重他人生命……作为朋友,我居然并没有真的了解你。”
“为了活得更好,该杀的总要杀。”
“也是……当初你劝服我投靠占王,又百般设法被占王看重礼遇,那时我就该想到有这么一天。”
说着这话,蒲崇谟不由回想起半年多前,和毕文初次见面的场景。
当时,蒲崇谟在海上捞业务,打劫到一艘宋朝商船,而毕文正是船上的乘客,唯一的纯粹乘客。
蒲崇谟性格残暴嗜杀,他手下自然也不是善茬,劫下商船后便展开血洗,没打算留下任何活口。
但毕文口才了得,硬是凭着三寸不烂之舌说服了那几个要对他动手的小喽啰,打消了他们的杀心。
蒲崇谟在一旁观看,见这么一个本该崖岸自高的读书人,为了活命却可以卑微地讨好几个粗鄙匪贼,关键还卑微得恰到好处,讨好得十分贴慰。
从中,蒲崇谟也看出了这个读书人不但才华横溢,而且洞悉人心,感觉挺有意思,又觉得一介文弱书生不会有什么威胁,便决定留他一命。
蒲崇谟家中富贵,往常也是过着高雅闲趣的贵公子生活,交往的都是名仕才俊、闺秀名伎。
出逃到海上后,日子就越发枯燥,就连能聊上几句的人都没几个,许多时候只能杀人取乐。
留下琴棋书画诗词歌赋样样精通,而且能相谈甚欢的毕文,生活顿时不再那么无聊,顺便还能打理各种事务,并出谋划策,使得蒲崇谟手下的海寇团队欣欣向荣,日益壮大。
没用多长时间,蒲崇谟便将毕文视为知交好友,他手下的人也把毕文当成了二当家。
从喽啰刀下乞命的受害人,转身就混成一人之下众人之上的海寇头子,看着就挺励志的……
就连蒲崇谟自己回想着这一切都感觉很神奇,忍不住又喝上一大口,感叹道,“以毕兄之才,却名落孙山,这大宋朝廷实在是太有眼无珠了。”
认识之后,蒲崇谟也渐渐了解了毕文的来历,江南西道庐陵人士,出身小士绅之家,去年参加科举却不幸落榜,失意之下便选择出海游历。
按毕文自己的说法,之所以出海,一个是愤恨朝廷举才不公,另外就是认为大宋被蒙古灭亡已经是大势所趋,与其碌碌无为做亡国奴,不如早些逃亡,出海寻找世外桃源。
“朝廷早就腐朽,积重难返,没中榜也好,不吃他赵家的俸禄,等看着他倒下时,心里也不会有什么愧疚。”
见毕文一副庆幸的样子,蒲崇谟略感好笑,“有毕兄这般经天纬地之大才,偏偏却不知重用,合该他赵家覆灭,呵呵,我只盼那一日早些到来,正好痛打落水狗,以报灭门之仇!”
“崇谟你放心,我承诺过你,等我完全掌控占城大权后,定会鼎力襄助你复仇大业的。”毕文语气郑重。
蒲崇谟心中最大的仇家便是赵孟启,但那是大宋皇储,不久的将来会是大宋皇帝,想要报仇那是难如登天。
即便被毕文说中,有朝一日宋朝真的被蒙古灭了国,但仅凭手上有几千上万的海寇,也基本不可能会有亲手报仇的机会。
如果毕文成为一国权臣,哪怕只是如占城这样的小国,将来也能够动用国家力量提供巨大的帮助。
就是基于这一点,毕文才说服蒲崇谟归附占王,并协助他成为占王最信赖的智囊,然后慢慢攫取军政大权……
到目前来看,毕文做得很成功,近乎于仅凭一己之力就搅得整个占城风云色变。
“那潘沙已经被你收服了?……嗨,我这真是明知故问了,看你这游刃有余的样子,天生就是权力场中的佼佼者。”蒲崇谟很是感佩。
毕文微笑,露出一丝得意,“崇谟过奖了,我也是费了许多心思才将潘沙掌握,他是我操控军队的最佳人选,相信不用多久,这城中一万六千多占王军都会听命于我。”
蒲崇谟点了点头,“原本以为,毕兄再怎么厉害,也得花上个五到十年才会略有小成,没想到短短几个月就快达成目标了。”
“多亏了你那个仇家,在这个时候送来一个使团,这才创造出机会。”
“也是毕兄目光如炬智谋盖世才能抓住机会,以四两拨千斤……对了,到了这个地步,毕兄认为,或者说毕兄想要三方中哪一家胜出?”
“嘿嘿……”毕文阴沉一笑,意味深长道,“我想要的,当然是…三家都输!”
蒲崇谟一愣,很快就明白过来,“也对,三者中不论哪一个都根基不浅,并不好控制,虽然毕兄不可能直接夺取占城王位,但可以找个傀儡……我看,三王子比二王子城府要深得多,还是用二王子更合适些。”
毕文恢复读书人那种清流姿态,淡然道,“也未必要从二者中选,毕竟阇耶又不是没有其他儿子,何况,还可以用其他王室中人,暂时还不用急着考虑这个。”
“这种事,毕兄肯定比我在行,用不着我操心……”
蒲崇谟晃了晃手中酒壶,感觉所剩不多,便朝毕文举了举,“喝完这点,我也该去办事了,今夜先清理门户,来,借此酒,感谢毕兄!”
闻言,毕文也干脆不用酒盏了,握着酒壶与蒲崇谟对碰,“你我也算是过命之交,往后也要相互扶持,就别说什么谢不谢的,干了这酒,祝愿崇谟早日达成所愿,斩下燕王狗头!”
“好!愿我早日斩下燕王狗头!”
…………………………
与此同时,近千里外的吉阳军临川港。
赵孟启也还没睡,刚处理完一份公文,只觉得耳朵有些痒有些烫。
哪个狗东西在背后咒骂我?
抬手摸了摸耳朵,赵孟启只是略作嘀咕,并没有放在心上,毕竟想要他死的人估计能排成长城那么长。
他顺手搓了一把脸,伸了伸懒腰,再将公文稍作收拾,并灭了案上放置的油灯后,才站了起来。
临川港简陋,找不到合适的地方给他停驻,所以只让大军上岸休整,他照旧把神舟当成移动节度府。
走出当做书房的船舱,腥咸的海风拂面而来,耳边是浪花拍打船壁的朗朗声,令他精神一震。
随即余光发现不远处的船舷边伫立着一袭俏影,目光转过去,确认正是钱朵那丫头,不禁有些意外。
缓缓走过去,莫名感觉到钱朵情绪有些低落,下意识地,他便从背后轻轻拥住她。
“你怎么还没睡?想家了?还是有心事?”
被温暖伴着熟悉的气息包裹,钱朵心头小鹿开始轻跳,面颊也开始微微发热。
两人相处一年多了,平时也少不了肢体接触,但这样的拥抱却是第一次。
要是换了另外的时间,估计她能欢喜得忘了自己姓什么,只是这会心情正在谷底,做不出什么激烈的反应。
她只是稍稍后倾了一些,好与盼望许久的胸怀贴得更紧些,再略微侧着头,将后脑勺靠在赵孟启肩窝里。
“在你身边,我没想家,只是刚才感到十分烦闷,根本就睡不着,所以出来吹吹风……”
闷闷的声音,完全没有钱朵平日的活泼。
赵孟启有些心疼,便又拥得更紧了一些,还找到一双柔夷握在掌中。
“手都冰了,还吹什么风,小心着凉了,可别想让我反过来照顾你这个侍女……哦,我明白了,你是在担心钱隆么?”
“嗯…不知道为什么,我就感觉会有很不好的事要发生……赵孟启,我就这么一个弟弟,只希望他能好好的……他在占城,身边就那么点人,要真出事了,那就叫天不应,叫地不灵……要不…要不你派点人去接应他好么?”
钱朵仿佛呢喃一般,语气显得很无助很忧虑,并带上了从未有过的祈求。
赵孟启很想答应,但却不能破坏了规矩和计划,便抿着嘴默了半晌,然后把脸颊贴在钱朵的耳朵上,柔柔地蹭了蹭。
“朵儿,钱隆年纪虽小,却也是男子汉了,行事自有分寸,你不用太过担心,他既然从了军,那建功立业的路途上难免遇到凶险,但我相信他自己有那个本事化解的,这次派他去占城,他也并不是孤军作战,我都做了其他安排的,放心,我再怎么无情,也不会把自己小舅子送到死地绝境中的。”
说了这么多,大概最管用的就是最后这句有点调笑的话。
钱朵大羞,挣开赵孟启的怀抱,转身一掌拍在他胸口,“谁是你小舅子了?臭不要脸!”
说着话,却不由自主地低下头,似乎恨不得把小脑瓜埋进自己胸膛里。
看着鹌鹑一样的钱朵,赵孟启不禁失笑,还是头一次见到这小辣椒会有这样一面。
目光深了深,“心情好点了吧,能睡得着了么?总不会要我哄你睡吧?”
“鬼才要你哄!”
钱朵一跺脚,跺在赵孟启脚背,却没舍得太用力,接着又怕他嘴里说出什么出格的话,随即扭身就跑……
望着回复了一些生气的背影,赵孟启轻笑摇头,这就受不了了?
还以为是头胭脂虎,原来却是纸做的。
伸展了一下腰身,做了几个深呼吸,把胸中浊气排空,然后赵孟启才就着星光,将视线投向佛誓城方向。
那里很远,千里之遥,看不见也听不见。
不知道,钱小胖究竟怎么样了。
尸是无头尸,首级被潘沙带去了军中,用以震慑亿赖查的部下。
两人则隔着大案对坐,各自身前一壶一盏,没有下酒菜。
蒲崇谟自斟一杯,拈起却未饮,只偏过身子,把酒对着无头尸划着半圈倒在地上。
“死者为大,敬你一杯践行酒。”
毕文恰好独饮着,望着这幕不禁哑然失笑,“死在你手下的那么多,以前也从没见你惺惺作态。”
“这个不同,毕竟这应该是你杀的第一人,起码是我第一次看见。”
虽然动手的是潘沙,但亲口下令的却是毕文,自然是他杀的。
毕文自嘲摇摇头,“倒也是,因我计谋而死有不少了,直接下令而诛的,确实是第一个。”
蒲崇谟随手将酒盏抛弃,拎着壶畅饮了一大口,然后粗鲁地用衣袖擦去唇边酒渍。
“他,不是内奸吧?”
话是问句,语气却肯定。
“是与不是,又有什么关系呢?”
毕文云淡风轻一句反问,仍旧悠悠然的自斟自饮。
蒲崇谟眼眸微微一缩,“还以为像你这般惜命之人,也会看重他人生命……作为朋友,我居然并没有真的了解你。”
“为了活得更好,该杀的总要杀。”
“也是……当初你劝服我投靠占王,又百般设法被占王看重礼遇,那时我就该想到有这么一天。”
说着这话,蒲崇谟不由回想起半年多前,和毕文初次见面的场景。
当时,蒲崇谟在海上捞业务,打劫到一艘宋朝商船,而毕文正是船上的乘客,唯一的纯粹乘客。
蒲崇谟性格残暴嗜杀,他手下自然也不是善茬,劫下商船后便展开血洗,没打算留下任何活口。
但毕文口才了得,硬是凭着三寸不烂之舌说服了那几个要对他动手的小喽啰,打消了他们的杀心。
蒲崇谟在一旁观看,见这么一个本该崖岸自高的读书人,为了活命却可以卑微地讨好几个粗鄙匪贼,关键还卑微得恰到好处,讨好得十分贴慰。
从中,蒲崇谟也看出了这个读书人不但才华横溢,而且洞悉人心,感觉挺有意思,又觉得一介文弱书生不会有什么威胁,便决定留他一命。
蒲崇谟家中富贵,往常也是过着高雅闲趣的贵公子生活,交往的都是名仕才俊、闺秀名伎。
出逃到海上后,日子就越发枯燥,就连能聊上几句的人都没几个,许多时候只能杀人取乐。
留下琴棋书画诗词歌赋样样精通,而且能相谈甚欢的毕文,生活顿时不再那么无聊,顺便还能打理各种事务,并出谋划策,使得蒲崇谟手下的海寇团队欣欣向荣,日益壮大。
没用多长时间,蒲崇谟便将毕文视为知交好友,他手下的人也把毕文当成了二当家。
从喽啰刀下乞命的受害人,转身就混成一人之下众人之上的海寇头子,看着就挺励志的……
就连蒲崇谟自己回想着这一切都感觉很神奇,忍不住又喝上一大口,感叹道,“以毕兄之才,却名落孙山,这大宋朝廷实在是太有眼无珠了。”
认识之后,蒲崇谟也渐渐了解了毕文的来历,江南西道庐陵人士,出身小士绅之家,去年参加科举却不幸落榜,失意之下便选择出海游历。
按毕文自己的说法,之所以出海,一个是愤恨朝廷举才不公,另外就是认为大宋被蒙古灭亡已经是大势所趋,与其碌碌无为做亡国奴,不如早些逃亡,出海寻找世外桃源。
“朝廷早就腐朽,积重难返,没中榜也好,不吃他赵家的俸禄,等看着他倒下时,心里也不会有什么愧疚。”
见毕文一副庆幸的样子,蒲崇谟略感好笑,“有毕兄这般经天纬地之大才,偏偏却不知重用,合该他赵家覆灭,呵呵,我只盼那一日早些到来,正好痛打落水狗,以报灭门之仇!”
“崇谟你放心,我承诺过你,等我完全掌控占城大权后,定会鼎力襄助你复仇大业的。”毕文语气郑重。
蒲崇谟心中最大的仇家便是赵孟启,但那是大宋皇储,不久的将来会是大宋皇帝,想要报仇那是难如登天。
即便被毕文说中,有朝一日宋朝真的被蒙古灭了国,但仅凭手上有几千上万的海寇,也基本不可能会有亲手报仇的机会。
如果毕文成为一国权臣,哪怕只是如占城这样的小国,将来也能够动用国家力量提供巨大的帮助。
就是基于这一点,毕文才说服蒲崇谟归附占王,并协助他成为占王最信赖的智囊,然后慢慢攫取军政大权……
到目前来看,毕文做得很成功,近乎于仅凭一己之力就搅得整个占城风云色变。
“那潘沙已经被你收服了?……嗨,我这真是明知故问了,看你这游刃有余的样子,天生就是权力场中的佼佼者。”蒲崇谟很是感佩。
毕文微笑,露出一丝得意,“崇谟过奖了,我也是费了许多心思才将潘沙掌握,他是我操控军队的最佳人选,相信不用多久,这城中一万六千多占王军都会听命于我。”
蒲崇谟点了点头,“原本以为,毕兄再怎么厉害,也得花上个五到十年才会略有小成,没想到短短几个月就快达成目标了。”
“多亏了你那个仇家,在这个时候送来一个使团,这才创造出机会。”
“也是毕兄目光如炬智谋盖世才能抓住机会,以四两拨千斤……对了,到了这个地步,毕兄认为,或者说毕兄想要三方中哪一家胜出?”
“嘿嘿……”毕文阴沉一笑,意味深长道,“我想要的,当然是…三家都输!”
蒲崇谟一愣,很快就明白过来,“也对,三者中不论哪一个都根基不浅,并不好控制,虽然毕兄不可能直接夺取占城王位,但可以找个傀儡……我看,三王子比二王子城府要深得多,还是用二王子更合适些。”
毕文恢复读书人那种清流姿态,淡然道,“也未必要从二者中选,毕竟阇耶又不是没有其他儿子,何况,还可以用其他王室中人,暂时还不用急着考虑这个。”
“这种事,毕兄肯定比我在行,用不着我操心……”
蒲崇谟晃了晃手中酒壶,感觉所剩不多,便朝毕文举了举,“喝完这点,我也该去办事了,今夜先清理门户,来,借此酒,感谢毕兄!”
闻言,毕文也干脆不用酒盏了,握着酒壶与蒲崇谟对碰,“你我也算是过命之交,往后也要相互扶持,就别说什么谢不谢的,干了这酒,祝愿崇谟早日达成所愿,斩下燕王狗头!”
“好!愿我早日斩下燕王狗头!”
…………………………
与此同时,近千里外的吉阳军临川港。
赵孟启也还没睡,刚处理完一份公文,只觉得耳朵有些痒有些烫。
哪个狗东西在背后咒骂我?
抬手摸了摸耳朵,赵孟启只是略作嘀咕,并没有放在心上,毕竟想要他死的人估计能排成长城那么长。
他顺手搓了一把脸,伸了伸懒腰,再将公文稍作收拾,并灭了案上放置的油灯后,才站了起来。
临川港简陋,找不到合适的地方给他停驻,所以只让大军上岸休整,他照旧把神舟当成移动节度府。
走出当做书房的船舱,腥咸的海风拂面而来,耳边是浪花拍打船壁的朗朗声,令他精神一震。
随即余光发现不远处的船舷边伫立着一袭俏影,目光转过去,确认正是钱朵那丫头,不禁有些意外。
缓缓走过去,莫名感觉到钱朵情绪有些低落,下意识地,他便从背后轻轻拥住她。
“你怎么还没睡?想家了?还是有心事?”
被温暖伴着熟悉的气息包裹,钱朵心头小鹿开始轻跳,面颊也开始微微发热。
两人相处一年多了,平时也少不了肢体接触,但这样的拥抱却是第一次。
要是换了另外的时间,估计她能欢喜得忘了自己姓什么,只是这会心情正在谷底,做不出什么激烈的反应。
她只是稍稍后倾了一些,好与盼望许久的胸怀贴得更紧些,再略微侧着头,将后脑勺靠在赵孟启肩窝里。
“在你身边,我没想家,只是刚才感到十分烦闷,根本就睡不着,所以出来吹吹风……”
闷闷的声音,完全没有钱朵平日的活泼。
赵孟启有些心疼,便又拥得更紧了一些,还找到一双柔夷握在掌中。
“手都冰了,还吹什么风,小心着凉了,可别想让我反过来照顾你这个侍女……哦,我明白了,你是在担心钱隆么?”
“嗯…不知道为什么,我就感觉会有很不好的事要发生……赵孟启,我就这么一个弟弟,只希望他能好好的……他在占城,身边就那么点人,要真出事了,那就叫天不应,叫地不灵……要不…要不你派点人去接应他好么?”
钱朵仿佛呢喃一般,语气显得很无助很忧虑,并带上了从未有过的祈求。
赵孟启很想答应,但却不能破坏了规矩和计划,便抿着嘴默了半晌,然后把脸颊贴在钱朵的耳朵上,柔柔地蹭了蹭。
“朵儿,钱隆年纪虽小,却也是男子汉了,行事自有分寸,你不用太过担心,他既然从了军,那建功立业的路途上难免遇到凶险,但我相信他自己有那个本事化解的,这次派他去占城,他也并不是孤军作战,我都做了其他安排的,放心,我再怎么无情,也不会把自己小舅子送到死地绝境中的。”
说了这么多,大概最管用的就是最后这句有点调笑的话。
钱朵大羞,挣开赵孟启的怀抱,转身一掌拍在他胸口,“谁是你小舅子了?臭不要脸!”
说着话,却不由自主地低下头,似乎恨不得把小脑瓜埋进自己胸膛里。
看着鹌鹑一样的钱朵,赵孟启不禁失笑,还是头一次见到这小辣椒会有这样一面。
目光深了深,“心情好点了吧,能睡得着了么?总不会要我哄你睡吧?”
“鬼才要你哄!”
钱朵一跺脚,跺在赵孟启脚背,却没舍得太用力,接着又怕他嘴里说出什么出格的话,随即扭身就跑……
望着回复了一些生气的背影,赵孟启轻笑摇头,这就受不了了?
还以为是头胭脂虎,原来却是纸做的。
伸展了一下腰身,做了几个深呼吸,把胸中浊气排空,然后赵孟启才就着星光,将视线投向佛誓城方向。
那里很远,千里之遥,看不见也听不见。
不知道,钱小胖究竟怎么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