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书看 > 混蛋 > 388 一首情诗

混蛋 388 一首情诗

    冷霜!

    冷霜!!

    冷霜!!!

    我在心中,呼喊了无数遍冷霜的名字。

    我从未这么发狂地想过一个女人。

    奔跑在阴暗的走廊,看着空大华贵的别墅,一个人住在这里,将会多么地孤独。

    我从二楼,找到三楼,再从三楼,找到一楼。

    冷霜不见了。

    还是说,冷霜不想见我。

    我们心里都清楚,那场盛大的婚礼,是一场谎言。

    但我们的心中,都曾幻想过,如果我们真的是一对夫妻,真的能互相搀扶着过日子,画面该有多么温馨。

    还有冷云华临死前对我的托付。

    我连一个死人的承诺都做不到吗?

    冷霜不是找不到了,只是躲着不肯见我。

    我的心,比任何时刻还要落寞。

    林澜儿从房间里追了出来,她跟我怀着相同的心情。

    “沈墨,你来这里是来找我的吗?”

    林澜儿有些怀疑地朝我发问。

    “对......也不对......”

    “我想接你去我们的新家,带上鼻涕虫一起,但是我......”

    林澜儿不是那种心胸狭隘的女人,哪怕刚才我并没有吻她,她还是抱着一股温柔的情感来到我的身边。

    “你在担心什么?”

    林澜儿的声音,像一曲安抚我焦躁内心的钢琴曲。

    “冷霜,我们都走了,冷霜姐的父亲也去世了,她一个人,我不放心......”

    林澜儿听后,也担忧地点了点头。

    她跟冷霜的关系不错。

    作为朋友,也跟我一样担心着冷霜。

    “那我们去找她吧?”林澜儿凑近我,十分自然地挽着我的手臂。

    我微微后退:“冷霜躲起来了,她不喜欢看见我们这样,你带着鼻涕虫先去我们的新家,等我找到冷霜姐,再回来。”

    林澜儿乖巧地点了点头,不争不抢,不声不响,她仿佛把自己摆在了我“妻子”的位置,替我解忧,倾听我的心事。

    我很不习惯这样。

    我知道,在某一天,在一个合适的机会下,我会跟林澜儿解释清楚的。

    我不是她的真命天子。

    安拉之神对她的暗示,是错误的。

    ......

    如何安慰一个受伤的姑娘。

    这是所有男人都应该去研究的一门学问。

    半山别墅门口,我将林澜儿跟鼻涕虫都送走以后,靠在保安亭,眼神复杂地望着别墅内的翠绿草地。

    咚咚咚——

    保安亭当中,老马似乎看透了我的心思,用手敲击了一下保安亭的玻璃。

    “好男儿,不为情所困。”

    老马的声音从窗边飘来。

    我突然像是抓住了救命稻草似的,转身看着老马:“师傅,你年轻的时候,有没有伤害一个姑娘的心,你又是怎么安慰她的呢?”

    老马听见我这个问题,立马就来劲儿了。

    “呵呵,实不相瞒,我年轻的时候,身边的姑娘多如牛毛,伤害几个姑娘的心,那是家常便饭,伤害了一个,又补上来一个,安慰个啥,自讨没趣。”

    我听后,觉得他挺下头的。

    一个连家都没有的糟老头子,长得砢碜,又穷,而且还喜欢看黄色杂志,偷女人内衣,猥琐到极致。

    竟然说自己年轻时,多么受女人欢迎。

    自卑的男人,总是幻想。

    “诶——”

    我遗憾地叹了口气,问他也是白问。

    “写首诗吧。”

    突然,老马用无比正经的声音朝我说道。

    “啊?”

    我怀疑自己的耳朵有没有听错,惊讶地看向老马。

    老马坐得十分端正,从口袋里摸出一支旧的发锈,但被擦得很干净的派克钢笔。

    “当年我在乡下当知青的时候,姑娘们最喜欢吃这一套,写首诗给你心中那个要安慰的姑娘吧。”

    看得出,他是真心想帮我。

    但写诗,的确有些为难我了。

    “老马,我高中辍学......”

    “写诗,跟学历无关。”

    老马将他那只充满文艺气息的派克钢笔,停留在《花花公子》封面照片上的兔女郎上边,露出一副无比文艺的表情,心中似乎在酝酿什么。

    “她是我的太阳,是我的月亮,是我的黄昏,是我的黎明......”

    突然,老马高声念了起来。

    我心头一刺,瞳孔放大,脑袋里猛然间想起了那个温暖的下午。

    不等老马念出下一句,我的嘴,就自然而然地张开,将这首肉麻的诗给念完。

    “她.....是我枕边的香薰,是香烟里的尼古丁,是棒棒糖里的......夹心......”

    这一刻,我跟老马的灵魂突然契合,他盯着我,我也看着他。

    奇妙的缘分,在这一刻猛地显现。

    “你......读过我写的诗?”

    “这首烂情诗,是你写的?”

    我跟老马同时将身体往后一仰,嫌弃的感情,止不住地迸发出来。

    我当然记得这首诗。

    这是当初,沈临风送给梅姐的情诗。

    这是沈临风找回自己良心的情诗。

    这是沈临风临死前,念出的最后的浪漫。

    但我却没有想到,这首烂俗的诗,竟然还有一个猥琐的作者。

    而这个作者,就是跟我仅仅一窗之隔的老马!

    “沈墨,既然你读过我的诗,那就用这首诗去安慰你想安慰的那个姑娘吧,便宜你了。”

    老马说着,就开始用钢笔写下他那些烂俗的诗句。

    我连忙制止:“你要是把这玩意儿,送给冷霜看,还不如杀了我!”

    多么可笑的男人啊。

    竟然被逼到要写这种烂诗,去哄女孩开心。

    但老马却无比坚定,我也是头一次看见这个不正经的老头,正经起来。

    他的钢笔,在《花花公子》的杂志上迅速游走,一个个像是被印刷出来的宋体字,被老马熟练地写下,杂志封面上的兔女郎,被写上了诗句,看上去也多了一丝内涵。

    “沈墨,这件事十拿九稳了,有了我的这首杰作,不管你跟冷霜有多大的矛盾,她看了以后,都会开心,甚至是主动来找你和解。”

    老马将钢笔的笔帽合上,宛如一个将刀收鞘的武士。

    “老马,我只有一个要求。”

    我十分认真地看向老马。

    老马听后不解地发问:“还有啥想要添加的?趁着我现在有些灵感,我可以帮你多写两句。”

    “你别说这首诗是我给她的。”

    说完,我就转身失望地走了。

    只留下原地暴躁的老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