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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蛋 1497 玛吉阿姆

    “玛吉阿姆,妈妈~”

    胡标虔诚地将手放在自己的心脏处,看着即将黑下去的夜空,心思复杂。

    在草原里,寒冷的冬季,羚羊妈妈都会将幼崽拥护在怀里。

    即便是狼来了,也不怕。

    他开始想念自己的妈妈,听说她是个勇敢的母亲。

    可是他的想念,不够具体。

    因为普通人的怀念,是有一副具体的形象,比如照片,比如视频。

    而胡标的怀念,却只有味道。

    妈妈的味道。

    血腥里,带着芳香的味道。

    就好像一片足以净化任何空气的大草原,随风飘啊飘~

    他慢慢闭上眼睛,开始想象妈妈的形象。

    那是一副纤细而修长的身体,温柔的眼神,犹如太阳,灵巧的手,利用绷带缠绕着自己身上的伤口。

    他使劲看去。

    看到的却不是自己的妈妈。

    而是沈咪咪。

    沈咪咪的味道,跟妈妈一样。

    平静又令人温暖。

    呼~

    冷风刮在脸上,胡标的回忆戛然而止。

    他停不下,对沈咪咪的思念。

    这种思念,超过了时间和空间,甚至自己的嗅觉,将她的味道跟妈妈比例。

    只有一种可能出现这种情况。

    那就是爱!

    或许是上次沈咪咪细心地给自己包扎伤口。

    或许是在她的身上,看到了一股类似于草原姑娘的勇敢和正直。

    胡标从内到外,有一种幡然醒悟的感觉。

    就好像草原里最孤独的狼,寻见了唯一的猎物,依依不舍的猎物。

    就像刀郎写的歌词:任我是三干年的成长,人世间流浪。

    就算我是嘎什葛尔胡杨,我也会仔仔细细,寻找你几个世纪......

    “玛吉阿姆是什么意思?”

    稚嫩的声音,从一个稚嫩的小嘴巴里传出。

    小尾巴好奇地望着这个孤独的大哥哥,眼里充满了好奇。

    聪明的她,总是在探索各种东西。

    从没见过的美食,到没听过的言语。

    胡标微微低头,微笑着用手摸了摸小尾巴的脑袋:“玛吉阿姆就是梦的意思。”

    “一个圣洁的梦。”

    “一个不可玷污的梦。”

    “一个永远无法实现的梦.......”

    就如同,他想伸手去触摸沈咪咪,可是格挡在他们之间的东西,遥远无比。

    沈咪咪就是那个无法触及的梦。

    “梦里都是反的,别人告诉我的。”

    小尾巴带着一股钻研劲儿,理性地发表着自己的意见。

    仿佛把“梦是否真实”当成了一场严谨的实验。

    反的?

    胡标的眼里微微闪过一丝希望。

    “梦里得不到的玛吉阿姆,会在现实当中对我张开双臂?”

    胡标还是觉得这个理论有些扯淡。

    直到他抬头看见了真正的“玛吉阿姆”。

    沈咪咪的脸上挂着泪痕,她身后那辆漆黑的特斯拉上也沾满了泥泞。

    电车,似乎特别不好走泥泞的路。

    胡标的表情立马变得严肃。

    他从未见过沈咪咪如此委屈过。

    “沈小姐?”

    “谁欺负你了?”

    胡标担忧地发问。

    他甚至做了个撸起袖子的动作,誓要把那个弄哭沈咪咪的人,揍成馅饼。

    沈咪咪看着胡标,眼里已经没有了看保镖的眼神。

    而是一个朋友。

    一个安慰。

    她也不敢回家找爸妈,因为他们的问题,远远比自己大。

    胡标算是除了李爱火以外,对自己最好的朋友。

    虽然他满嘴的大胡子,总是信口胡咧咧。

    可是他的身上,有一股原始的男人魅力。

    强健的体魄,让他看上去很有依靠性。

    “我就想看一场电影!”

    “我就想看一场电影而已!”

    沈默默吼道,泪水又止不住地往下流。

    看电影?

    很显然,胡标是个标准的大直男,听不懂女生真正想要表达的什么。

    女生真正伤心的时候,是不会直说的,只会用情绪表达。

    而整张脸几乎都垮下来了的沈咪咪,已经表达得足够明显了。

    胡标只需要给她一个依靠,一句安慰,和一个温暖的拥抱,沈咪咪就会得到足够的慰藉。

    可他偏偏问道:“看......什么电影?”

    这似乎是个不可触及的话题。

    沈咪咪紧咬着嘴唇,心中的委屈化作泪珠往外滴落。

    他几乎挤着嗓子说出:“宫崎骏.....《哈尔的移动城堡》......”

    沈咪咪拿出了电影票。

    胡标仔细一看,是晚上八点的票,而此刻已经七点五十分了。

    她没有等到......

    没有等到那个,能陪她一起看电影的人。

    她就想看一场电影......

    跟普通约会的情侣那样......

    ......

    唐龙看着已经被打扫完毕的院子,成就感满满地拍了拍手掌,印在掌印里的灰尘变成白色的粉未洒落下来。

    “兵哥哥们,辛苦了!”

    看着干完活,井然有序离开的兵哥哥们,唐龙心中有无限的感激。

    不愧是“俾斯麦”将军的兵,连留下来吃个饭都不肯,说是部队有纪律。

    干完活,就井然有序地要撤离。

    搞得自己这张老脸都有些不好意思了。

    不过随着军用皮卡一辆辆离去,两个让自己眼前一亮的人,出现在了自己的视野里。

    唐龙那只瘸腿,宛若被接好了一般,飞快地往前冲去。

    一拐一拐的,速度还不赖,能达到百米十秒的极限。

    “沈墨,你特么没死啊?”

    唐龙跟抱小媳妇似的,将沈墨搂腰抱起,沈墨也露出了开朗的笑容。

    旧友重逢,心心相惜。

    “你死了,我都死不了。”

    沈墨嘴贫道。

    不过唐龙也观察到,沈墨整个人的气色,改变了许多,印堂不发黑,脸色不发白,心明眼亮,原本白掉的头发,又变得乌黑发亮,虽然邋里邋遢,不过好好收拾收拾,依旧是个帅小伙子。

    “这么久不见,你去哪里了?”

    “听说你升了?”

    沈墨率先关心问道。

    唐龙看了一眼身后寒酸的小院。

    “对,升了,升天了。”

    “我现在一穷二白,等着你接济我呢。”

    他用手得意地指了指门口的牌匾。

    【蓉城革委会】五个大字,深深地印入了沈墨的眼帘。

    “说真的,你现在这个职务,究竟是管什么的?”

    “不会是专门来对付我这个混蛋的吧?”

    沈墨开玩笑道。

    唐龙也跟着笑道:“对,的确是对付混蛋,不过你不是混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