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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诡医 第224章 回村

    一个是外婆。

    一个是奶奶。

    两个都是由老人带大的孩子,此刻紧紧相拥。

    在昏黄的灯光下,倒映出两道修长的影子。

    “傻木头,你好像变高了?”

    苏慕橙松开林昭,用手比划了一下各自的身高。

    有些疑惑的眨巴着卡姿兰大眼睛:“我记得,上大学那会,你没那么高啊?”

    “没有啊?前段时间我刚量过,还是178公分啊。”

    林昭满脸的疑惑。

    “不对,以前我穿平底鞋,感觉跟你差不多高,平视时刚好对上你的鼻梁骨,可今天,我穿了五公分的高跟鞋,还是感觉跟你差不多高,可平视时,却看到了你的鼻头。”

    苏慕橙狐疑的道:“你不会穿了内增高鞋吧?”

    她是念力师,在这方面极为敏感。

    一些极为细小的差别,在她眼里都无处遁形。

    林昭满脸无语:“我多高,你又不是不知道,我有必要穿内增高鞋,来弥补身高上的缺憾吗?”

    苏慕橙反应过来,感觉这样会伤了他的自尊心,吐了吐粉嫩的小舌头安慰他:“178其实已经不矮了,你不用自卑。”

    “东华国男人的标准身高值是175,我都超过3公分了,为什么要自卑?”

    林昭理直气壮的反问。

    “怪我,怪我超过了国内女人的标准身高值。”

    苏慕橙嘴上充满自责。

    可林昭却从中听出了凡尔赛的味道。

    不由翻了个白眼,很小声的嘟囔着:“不就是171吗?有什么了不起的,175的大长腿哥都扛过。”

    “你说什么?”

    苏慕橙瞪着眼睛问道。

    “噢,没什么,我说我去车里拿礼物。”

    林昭心虚的避开她的视线,连忙出门去楼下拿礼物。

    苏慕橙酸溜溜的小声嘟囔着:“175的大长腿了不起啊?姐脖子底下还全是腿呢。”

    说完,还下意识的低头看向自己的大长腿。

    却发现被两坨障碍物给挡住,根本看不到。

    又不禁有些得意起来:“网上说,低头不见脚,便是人间绝色,男人喜欢女人,不外乎就是胸就和腿,姐要胸有胸,要腿有腿,就不信比不过外面的那些妖艳贱货。”

    这可不是她自夸,她身高171,腿长将近1米2,绝对是不折不扣的大长腿。

    更何况,她经过四年严酷的训练,双腿浑圆修长笔直,充满了力量感。

    绝不是那些细竹竿似的大长腿可以相提并论的。

    要说唯一的欠缺,大概就是没有那方面的经验了吧。

    可她觉得,这恰恰正是她最大的优势。

    社会风气受西方糟粕思想的冲击,变的越来越开放。

    女人是不是第一次,在这种社会环境下,也越来越没有人在意了。

    用网上广为流传的一句话来说:谁的现任,不是别人的前任?

    可这句话的背后,却隐藏着多少男人的辛酸和无奈。

    不是男人不在乎女人是否纯洁了。

    而是他们根本没得选。

    想要成家,想要有媳妇,想要传宗接代。

    就不得不花费高昂的彩礼,去接盘一个二手甚至是多手的货色。

    占有欲是人的天性。

    若是有得选择,谁不希望能娶一个干净的女人当媳妇?

    而恰恰,林昭就是这种思想比较保守的男人。

    尽管这段时间他变化很大,还放飞了自我,跟许多女人有不清不楚的关系。

    可苏慕橙不怪他。

    没有人会永远留在原地等你。

    当初她选择了不辞而别。

    林昭等了她四年,才放飞自我,已经足够长情了。

    结婚固然是她所愿,也是任务需要。

    她自己的目的都不纯粹,又怎能奢求林昭对她守身如玉?

    所以,此刻苏慕橙的心情是极为复杂的。

    既希望林昭能够对她忠诚,又觉得太过于亏欠他。

    索性,不再去多想。

    一切,都顺其自然吧。

    当晚,苏慕橙带着林昭,挨家挨户的拜访了那些照顾过外婆的街坊邻居。

    别看苏慕橙四年多都没回来了,但当时照顾过外婆的有哪些人,她都记的清清楚楚。

    林昭其实并没有事先准备礼物。

    不过,自从有了白鱼空间后。

    他已经养成了什么东西都往里面丢的习惯。

    白鱼空间里,已经堆满了各式各样的物品。

    随便拿出来一点,也足够他当做礼物了。

    当然,就算是送礼,他也没有忘记赚取诡医点。

    对那些心存善意的人,他会主动出手,帮他们调理身体。

    这若是被那些为了一个治疗名额争的头破血流的鬼客们知道了,不知道会作何感想。

    林昭一出手,就知有没有。

    一夜之间,小橙子有个神医老公的消息,就传遍了整个老职工宿舍区。

    那些没得到好处,恰好家里又有病人的街坊。

    收到这个消息后,肠子都差点悔青了。

    若是早知道还有这样的回报。

    当初苏慕橙外婆生病的时候,他们说啥也得去露个脸啊。

    有人不死心。

    一大早就爬起来去买礼物,打算登门拜访,修复和苏慕橙的关系。

    只可惜,等他们去敲门时。

    才发现大门紧锁,已经是人去楼空。

    林昭和苏慕橙都起了个大早。

    昨晚,两人同床共枕,本该顺理成章发生点什么的。

    可由于苏慕橙又恢复了“刺猬”体质。

    导致林昭有那个贼心也没那个贼胆。

    只能老老实实的抱着只能看不能吃的女神睡了一晚。

    弄的苏慕橙好生幽怨。

    若不是见证过他“不屈”的实力,都要怀疑他是不是不行了。

    双桥镇。

    隶属于南黎下属县城闸河县。

    这里地势偏僻,交通不便,经济发展滞后。

    是县里最穷的一个镇子。

    林昭的老家,林家村,就隶属于双桥镇管辖。

    林家村,还保留着古老的宗亲制度,建有专门的林家祠堂。

    林昭的奶奶,被列入林家族谱,安葬于林家的祖坟当中。

    由于林家村三面环水,一面环山。

    所谓的祖坟,就在那唯一的山上。

    山无名,由于在村子西侧,都称呼其为西山。

    去年春节,林昭才回来烧过年纸,村里人还记忆尤深。

    所以,当他从库里南上下来时,村民们都愣住了。

    “昭娃子,你这是发财了?开的车竟然是小金人。”

    一个瘸腿的中年汉子,满脸羡慕的凑上前,跟林昭打着招呼。

    “三叔,最近可还好?”

    林昭熟络的掏出一包软中华,递给他一根,并为他点上火。

    这人他认识,名叫林国森,按辈分算,是他的远房堂叔。

    因为在家里排行老三,林昭一直喊他三叔。

    整个林家村都沾亲带故,往上数八代,都是打断骨头连着筋的林家人。

    这些族亲,对他的态度,可比那些真正的亲戚要好太多了。

    林国森美滋滋的吸了一口大中华,吐出一个烟圈后,才笑呵呵的道:“一切都好,就是今天雨水多了点,收成不是太好。

    我琢磨着,过罢年,找个地方去打工,多少也能赚点,总比伺候这一亩三分地的强。”

    “都说要想富,先修路,咱们村地势偏僻,交通又不便利,出入村子也唯有北面那一座桥。”

    林昭摇头叹息道:“种庄稼还全靠天收,想要富起来,可太难了啊。”

    “我不觉得啊,这里山清水秀,风景秀丽,完全可以开发成旅游景点啊。”

    苏慕橙不知道何时从车上走了下来,插口建议道。

    “这是?”

    苏慕橙的美,是祸国殃民级的,饶是林国森年纪一大把了,眸中也忍不住闪过惊艳之色。

    其他村民,更是看的眼睛发直。

    有些不敢置信,这穷山僻壤的,竟然会有仙女下凡。

    “您好,三叔,我是林昭的女朋友。”

    苏慕橙落落大方的挽着林昭的胳膊。

    林国森难以置信的看向林昭:“昭娃子,这是你对象?”

    林昭知道苏慕橙这是在给他长脸呢,虚荣心瞬间得到了极大的满足。

    故作矜持的点了点头:“嗯,她是我对象,名叫苏慕橙。”

    “你好,你好,欢迎你来俺们林家村。”

    林国森有些手足无措的表示了欢迎。

    一张黝黑的脸上,竟然泛起了不好意思的红晕。

    没办法,活了大半辈子,就没见过这么漂亮的女娃子。

    让他有些自惭形秽,都不知道该如何表达心情了。

    “三叔,您太客气了,我经常听林昭说起您,感谢您一直对他的关照。”

    苏慕橙说着,转身从车里拿出一条中华烟,塞进了林国森的手中。

    “这……这怎么好意思。”

    林国森黑脸涨红,嘴里说着不好意思,可抓着烟的手却始终不肯松开。

    在庄稼地里忙乎一整年,也挣不了几个钱。

    这条软中华,得好几百,他哪里舍得抽啊。

    打算回头就卖掉,换点钱来给孙子买学习资料。

    “三叔,跟我还客气什么,我至今都忘不掉。

    那年夏天,我奶奶下地干活,中暑晕倒了,是您发现后,及时把她送去了卫生所。

    这份恩情,我始终记着呢。”

    林昭有些动情的回忆着。

    “哎!都是亲戚,那不是应该的嘛。”

    林国森听他提起奶奶,有些伤感的摇了摇头:“六婶心善,又乐于助人,村里人大多都受过她的恩惠,只可惜……”

    林昭眼圈有些微微泛红,深吸了一口气后,转移了话题:“对了,三叔,我家的房子,还在四叔手里吗?”

    村里的宅基地是属于集体的,不允许进入市场流通,只能在本村的村民之间进行买卖。

    当初林昭急用钱,又怕睹物思人。

    才把祖宅以八万块的价格,卖给了同村的林老四。

    而林老四,正是林国森的亲弟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