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父万历爷 第161章 移民令
万历三十六年三月。
瀛王府向下发布了第一道王命,称《移民令》。
凡瀛王治下军民,不分籍贯不分户籍,愿意举家迁移瀛州种植农作物者,户赐安家费五至十两不等,户赐大型牲畜一头,免费赠送农耕用具。赐地人均二十亩,若拓荒有多,以实际开垦亩数为准。三年不征,而后年征粮税十抽二,无其他任何杂税无徭役。种植桑茶棉麻亦同此例。
凡瀛王治下军民,不分籍贯不分户籍,愿意举家迁移瀛州兴办盐场,木场,砖瓦场,采石场等诸般产业者,免费赠送经营场地,王府以泉州行价收购其产出。税率十抽一至十抽三不等,具体税率以所从事产业为准。
这是一份只针对瀛王领地的一份政令,而且是以自愿为主,在澎湖同北塘两地颁布。
现在,我手中只有北塘两个庄子,前来澎湖时,农户该来的已经来了,剩下的不强求。
所以,这份政令实际上是针对士兵和工匠的。
我的兵,都是募兵,称雇佣军也可以,沿河各省军户都有。
朝廷不给啊,我只能自己想办法。至今,朝廷当初承诺的船只同募兵费用还欠着我少半呢。也懒得要了,同他们耗不起。
愿意拿命来换银子,家里定是不富裕的,定是有人愿意前来的,只是不好确定比例能达到多少。
工匠,同样如此,但他们有一技之长,相比于开垦土地,显然会倾向于开办工坊,因为利润更加可观。
而开发瀛州,建房修路所需要的物资不要太多,自己办工坊显然是不划算的,若能有私人来经营,将是绝佳的助力。
具体能有多大作用,谁也不敢确定。
只能眼巴巴的等着看政令颁布后的反应。
但我以为这份政令的意义重大。
它实际上取消了户籍限制,什么匠户军户盐户的限制没有了,完全自由。只是不能明说,能听懂的也就懂了。再者,它做到了摊丁入亩,官绅一体纳税,而且还更进一步,没了苛捐杂税。
两件事,没有一件是朝廷可以做到的,神仙坐在那个位置也不行。
就说这军户,取消军户就是在动军官的命根子,尤其是那些有爵之家。而取消匠户盐户,就是在触动所有达官显贵的钱袋子。至于让达官贵人纳税就更不必说了,触之必死。
有人说我大清做到了,其实没有。
八旗驻进皇城,汉人无权进入,各省遍布满城。而他们的土地,自然也是不会纳税的,法律也是单独的一套。说来说去,只是把蛋糕从东家搬到了西家,从此西家低人一等,全都是奴才。
所以我只能逃出来,跳出那个圈子,在瀛州怎么折腾也触犯不到他们的利益。这已经是将危险降为最低的一种办法。指望着他们自己革自己的命,痴人说梦罢了。
在《移民令》下发的同时,一封奏本也在去往京师的路上,《瀛州移民疏》。
这奏本也是关于移民的,但说的比较简略,只说若有流民或者灾民需要安置,瀛州愿意接收,恳请皇帝恩准瀛王府同各州县接洽。若恩准,请传抄邸报。
随奏本一同送京的,还有各色礼物。
敬献给皇帝的礼物:丰臣秀吉的佩刀三光日月,三幅倭铠,两幅日风仕女画作,一把日式象牙折扇,一封战报。
敬献给皇祖母以及皇后的礼物:燕窝、珍珠粉、海参、鲍鱼等保养滋补品。
除朱老三之外,皇亲也各自送了些。
人走,但茶不能凉。
尤其是我那皇帝老子,每次求他点事,我这个做儿子的总要送些好处,这父子关系,简直反着来。
这封奏疏,内阁没有理由不同意,大明已经人满为患了,如何安置流民已是令朝廷官员最为头疼的一件事。而皇帝,见了礼物总要给几分薄面吧。
至于瀛州处理政务机构,暂时也不急,没有民管理个啥啊,就几个老倌去慢慢商议吧。
不过军政同贸易,却被我彻底梳理了一遍。
按着皇帝旨意,王府下有三个千户编制。
应设卫指挥使一人,副指挥使一人,指挥同知两人,指挥佥事两人,千户三人,副千户三人,把总以下若干。
但实际上也没人管,朝廷中枢的文官缺员近三分之一皇帝都不管,更何谈我王府的破烂事。
临出京前,我也只为余良佐讨了一个副指挥使的官职,其他就没有了,不是我不想给手下人封官,而是招募进来的都没有资历,兵部没有档案,报上去也没有用。
没有办法之下,才采取边军做法,设立伍长、什长之类的。
严格来说,这些不是正式官职,而是行军作战时的临时差遣,领军将领要自掏腰包给他们发工资。
边军将领为什么这么做?
因为世袭的军职子弟大多是窝囊废,不堪使用,有能力的反而难以获取官职,将领只能另起炉灶,把窝囊废甩出去。
这也是边军逐渐军阀化的原因之一,能打的已经不靠皇帝吃饭了,而皇帝养的都是酒囊饭袋。
我说的就是那些公侯伯爵,有一头算一头,都是酒囊饭袋。
我虽说对大明历史一知半解,但有限的历史知识也告诉我,对抗农民军,对抗八旗,没有任何一个爵爷的身影。
眼前的,万历三大征就是如此,世袭武将之家完全沦为国之蛀虫。
我这边的情况也不是很好,军商不分,实际上是利用军队在经商,以商养军。
这实际上就是岳家军的模式,戚继光扫荡沿海倭寇时也是这般做的,指望朝廷那点工资,鬼才给你拼命。
军商不分是不可行的,钱同枪杆子握在同一批人手里,太过可怕。
这一点,我同宋高宗想法相同。
趁着现在船小,还是及时分开为妙。
关于商贸,成立三家商行。
北洋商行,负责人杨家春,负责对朝鲜贸易。
这部分生意本来也是他负责,原有福船三艘,鸟船两艘,炮舰两艘。两艘炮舰被调至澎湖,不足船只则自行采购。北部海域相对安宁,福船鸟船配备点简单火器也尽够用了。
船员,半数抽调回澎湖,不足则另行招募;留在商行的,则不再是兵,而是雇员。
南洋商行,负责人沈兴,负责对南洋贸易。
划拨四艘炮舰,六艘福船给他,那艘朱印船改装之后也划拨给了他,不足船只则另行采购。而船员,也是同样做法,留下一半抽调一半,将士兵直接变为雇员。
西洋商行,负责人刘时敏,负责印度洋以及西亚贸易。
暂时,他这里最是省心,只需在澎湖坐镇指挥,同朵思麻对接就是了。这部分雇佣来的人手,本也不是军队编制。
三家商行,就是瀛王府的钱袋子。
我把财务监督大权甩给了小卓。
这婆娘就是瀛王府的财务总监,手中有一支四十多人的专业会计团队,我的管家婆。而暗中,还有曹化淳的稽查司。
一明一暗看住钱袋子,有了钱,便什么都不是问题。
而军制,也要调整。虽然只有三千人,但我也下决心把制度建立起来,人管人是不成的,制度才是根本。
我以为,老式军队同新式军队的最大区别,不是装备,而是制度。
王之下,设立侍从室,作训司、军法司、军需司、军务司。
简单来说,就是把征召新兵、训练新兵、士兵装备、薪俸发放从指挥官手中剥离出来,这些事都由专业的部门来搞。除侍从室之外,每个千户都有对应的科室同上一层对接。
这也是后世成熟的军队体制,保证枪杆子始终握在最高决策者手里。
现在拿来用,我以为没什么不可以。
王命下达,所有人都动了起来。
当兵同商行海员哪个好?这人啊,不可能是螺丝钉,每个人的想法都不同,调动来调动去的,还有上门来求我的。
花费半个月时间,这人事才算确定了下来。
舰队人事一分为二,相当于规模扩大了一倍,导致两边都缺人,招人又是一个大问题。
问题很多,似乎永远都有,就一步一步来吧。
我是个有耐性的。
瀛王府向下发布了第一道王命,称《移民令》。
凡瀛王治下军民,不分籍贯不分户籍,愿意举家迁移瀛州种植农作物者,户赐安家费五至十两不等,户赐大型牲畜一头,免费赠送农耕用具。赐地人均二十亩,若拓荒有多,以实际开垦亩数为准。三年不征,而后年征粮税十抽二,无其他任何杂税无徭役。种植桑茶棉麻亦同此例。
凡瀛王治下军民,不分籍贯不分户籍,愿意举家迁移瀛州兴办盐场,木场,砖瓦场,采石场等诸般产业者,免费赠送经营场地,王府以泉州行价收购其产出。税率十抽一至十抽三不等,具体税率以所从事产业为准。
这是一份只针对瀛王领地的一份政令,而且是以自愿为主,在澎湖同北塘两地颁布。
现在,我手中只有北塘两个庄子,前来澎湖时,农户该来的已经来了,剩下的不强求。
所以,这份政令实际上是针对士兵和工匠的。
我的兵,都是募兵,称雇佣军也可以,沿河各省军户都有。
朝廷不给啊,我只能自己想办法。至今,朝廷当初承诺的船只同募兵费用还欠着我少半呢。也懒得要了,同他们耗不起。
愿意拿命来换银子,家里定是不富裕的,定是有人愿意前来的,只是不好确定比例能达到多少。
工匠,同样如此,但他们有一技之长,相比于开垦土地,显然会倾向于开办工坊,因为利润更加可观。
而开发瀛州,建房修路所需要的物资不要太多,自己办工坊显然是不划算的,若能有私人来经营,将是绝佳的助力。
具体能有多大作用,谁也不敢确定。
只能眼巴巴的等着看政令颁布后的反应。
但我以为这份政令的意义重大。
它实际上取消了户籍限制,什么匠户军户盐户的限制没有了,完全自由。只是不能明说,能听懂的也就懂了。再者,它做到了摊丁入亩,官绅一体纳税,而且还更进一步,没了苛捐杂税。
两件事,没有一件是朝廷可以做到的,神仙坐在那个位置也不行。
就说这军户,取消军户就是在动军官的命根子,尤其是那些有爵之家。而取消匠户盐户,就是在触动所有达官显贵的钱袋子。至于让达官贵人纳税就更不必说了,触之必死。
有人说我大清做到了,其实没有。
八旗驻进皇城,汉人无权进入,各省遍布满城。而他们的土地,自然也是不会纳税的,法律也是单独的一套。说来说去,只是把蛋糕从东家搬到了西家,从此西家低人一等,全都是奴才。
所以我只能逃出来,跳出那个圈子,在瀛州怎么折腾也触犯不到他们的利益。这已经是将危险降为最低的一种办法。指望着他们自己革自己的命,痴人说梦罢了。
在《移民令》下发的同时,一封奏本也在去往京师的路上,《瀛州移民疏》。
这奏本也是关于移民的,但说的比较简略,只说若有流民或者灾民需要安置,瀛州愿意接收,恳请皇帝恩准瀛王府同各州县接洽。若恩准,请传抄邸报。
随奏本一同送京的,还有各色礼物。
敬献给皇帝的礼物:丰臣秀吉的佩刀三光日月,三幅倭铠,两幅日风仕女画作,一把日式象牙折扇,一封战报。
敬献给皇祖母以及皇后的礼物:燕窝、珍珠粉、海参、鲍鱼等保养滋补品。
除朱老三之外,皇亲也各自送了些。
人走,但茶不能凉。
尤其是我那皇帝老子,每次求他点事,我这个做儿子的总要送些好处,这父子关系,简直反着来。
这封奏疏,内阁没有理由不同意,大明已经人满为患了,如何安置流民已是令朝廷官员最为头疼的一件事。而皇帝,见了礼物总要给几分薄面吧。
至于瀛州处理政务机构,暂时也不急,没有民管理个啥啊,就几个老倌去慢慢商议吧。
不过军政同贸易,却被我彻底梳理了一遍。
按着皇帝旨意,王府下有三个千户编制。
应设卫指挥使一人,副指挥使一人,指挥同知两人,指挥佥事两人,千户三人,副千户三人,把总以下若干。
但实际上也没人管,朝廷中枢的文官缺员近三分之一皇帝都不管,更何谈我王府的破烂事。
临出京前,我也只为余良佐讨了一个副指挥使的官职,其他就没有了,不是我不想给手下人封官,而是招募进来的都没有资历,兵部没有档案,报上去也没有用。
没有办法之下,才采取边军做法,设立伍长、什长之类的。
严格来说,这些不是正式官职,而是行军作战时的临时差遣,领军将领要自掏腰包给他们发工资。
边军将领为什么这么做?
因为世袭的军职子弟大多是窝囊废,不堪使用,有能力的反而难以获取官职,将领只能另起炉灶,把窝囊废甩出去。
这也是边军逐渐军阀化的原因之一,能打的已经不靠皇帝吃饭了,而皇帝养的都是酒囊饭袋。
我说的就是那些公侯伯爵,有一头算一头,都是酒囊饭袋。
我虽说对大明历史一知半解,但有限的历史知识也告诉我,对抗农民军,对抗八旗,没有任何一个爵爷的身影。
眼前的,万历三大征就是如此,世袭武将之家完全沦为国之蛀虫。
我这边的情况也不是很好,军商不分,实际上是利用军队在经商,以商养军。
这实际上就是岳家军的模式,戚继光扫荡沿海倭寇时也是这般做的,指望朝廷那点工资,鬼才给你拼命。
军商不分是不可行的,钱同枪杆子握在同一批人手里,太过可怕。
这一点,我同宋高宗想法相同。
趁着现在船小,还是及时分开为妙。
关于商贸,成立三家商行。
北洋商行,负责人杨家春,负责对朝鲜贸易。
这部分生意本来也是他负责,原有福船三艘,鸟船两艘,炮舰两艘。两艘炮舰被调至澎湖,不足船只则自行采购。北部海域相对安宁,福船鸟船配备点简单火器也尽够用了。
船员,半数抽调回澎湖,不足则另行招募;留在商行的,则不再是兵,而是雇员。
南洋商行,负责人沈兴,负责对南洋贸易。
划拨四艘炮舰,六艘福船给他,那艘朱印船改装之后也划拨给了他,不足船只则另行采购。而船员,也是同样做法,留下一半抽调一半,将士兵直接变为雇员。
西洋商行,负责人刘时敏,负责印度洋以及西亚贸易。
暂时,他这里最是省心,只需在澎湖坐镇指挥,同朵思麻对接就是了。这部分雇佣来的人手,本也不是军队编制。
三家商行,就是瀛王府的钱袋子。
我把财务监督大权甩给了小卓。
这婆娘就是瀛王府的财务总监,手中有一支四十多人的专业会计团队,我的管家婆。而暗中,还有曹化淳的稽查司。
一明一暗看住钱袋子,有了钱,便什么都不是问题。
而军制,也要调整。虽然只有三千人,但我也下决心把制度建立起来,人管人是不成的,制度才是根本。
我以为,老式军队同新式军队的最大区别,不是装备,而是制度。
王之下,设立侍从室,作训司、军法司、军需司、军务司。
简单来说,就是把征召新兵、训练新兵、士兵装备、薪俸发放从指挥官手中剥离出来,这些事都由专业的部门来搞。除侍从室之外,每个千户都有对应的科室同上一层对接。
这也是后世成熟的军队体制,保证枪杆子始终握在最高决策者手里。
现在拿来用,我以为没什么不可以。
王命下达,所有人都动了起来。
当兵同商行海员哪个好?这人啊,不可能是螺丝钉,每个人的想法都不同,调动来调动去的,还有上门来求我的。
花费半个月时间,这人事才算确定了下来。
舰队人事一分为二,相当于规模扩大了一倍,导致两边都缺人,招人又是一个大问题。
问题很多,似乎永远都有,就一步一步来吧。
我是个有耐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