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国 第220章 追杀入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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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0章 追杀入薛
李邺的一千军队已经杀进了薛部领土五天,但没有遇到任何小部落,包括原本在峡口山北面的后勤部落,也得到消息逃走了。
走了五天,一眼望去都是茫茫的草原和丘陵,丘陵比较低缓,但长满了大树,千万年的原生态,几乎都是一片片的温带原始森林。
六万只羊只吃掉很一小部分,他们还带了干粮,森林内还有充足的野果,一路上都是清澈的河水和丰美的水草,粮草倒也不缺。
这时,校尉安太玄建议道:“都督很可能会率军北上,他们遇不到部落,粮草会成问题,卑职建议我们派弟兄赶一部分羊群南下接应。”
安太玄的建议很及时,李邺当即命令一名旅帅率领五十名士兵赶四万只羊原路返回,他们只有一千骑兵,两万只羊足够了。
队伍继续北上,这天下午,士兵在一片森林前休息,百名士兵爬上数十棵果树采摘野果,这种野果在河西也有,叫做频婆果,李邺一眼就认出,不就是苹果吗?或者说小苹果。
果子很小,但绵甜多汁,深得士兵们喜爱,天天吃羊肉,全靠这种频婆果解腻,每个士兵都背了一袋。
这时,两名骑兵从远处疾奔而来,翻身下马,单膝跪下禀报,“启禀都尉,我们找到了大河!”
李邺大喜,他一路上都在找那条大河,找到那条大河,就能找到薛部落的牙帐了。
他当即命令士兵做好标识,草原上就和大海一样,很容易迷失方向,所以各种标识就很重要了,其实就是路标,一般都是用堆得很高的石堆或者木堆,蒙古语叫做敖包。
队伍又向西走了一百多里,一条宽阔的大河豁然出现在他们眼前,就是这条大河了,薛部一直叫它延陀河。
队伍继续沿着延陀河北上,仅仅一天后,唐军便发现了一个小部落,几百顶大帐,家家都有羊圈,养着成群的羊。
李邺却意外地发现,部落里都是老弱妇孺,看不到青壮男子,难道是知道自己到来,躲起来了?
一转念,李邺又想到了金山部落,躲起来的都是年轻女人,而不是男子。
虽然在战场上李邺的杀戮之心极盛,但那只是李邺的一个理念,或者说是原则,对敌人的仁慈,那就是对自己人的残忍,冷兵器时代,任何对敌军的心慈手软,都会给自己带来灭顶之灾。
但李邺绝不是一个嗜杀之人,相反,他骨子里是一个现代人,带着现代人的理念,他不杀妇孺,不杀老人,不杀平民。
唐军的到来,使部落上下充满了恐慌,妇女和孩子惊恐大喊,所有人都纷纷逃进穹帐内。
不多时,唐军士兵将一名老者带来,草原上的老人,实际上也就四五十岁,而这位老者年约六十岁,就已是极为少见的部落长老了。
李邺直接用铁勒语问他道:“你们部落的年轻男子都到哪里去了?”
老者一惊,连忙跪下道:“回禀将军,前两天大酋长派人来征召,把我们部落里青壮男子都召去牙帐了,说是葛逻禄人要来抢占我们的牧场,所有青壮男子必须要去保卫家园和牧场。”
李邺眯起眼睛道:“你确定是葛逻禄人?不是说唐军?”
“是葛逻禄人,如果说唐军,我们倒不一定去了,唐军不会抢我们的牧场。”
李邺点了点头,又问道:“牙帐在哪里?”
“回禀将军,沿着这条大河走三百里就看到了。”
还是去年的那个地方啊!薛部的牙帐并没有搬迁,李邺心里有数了。
他微微笑道:“我们有两万只羊,能否烦请贵部落替我们照看几天。”
“完全可以,我们有大羊圈,放在大羊圈内就行了。”
李邺当即下令,只带两千只羊作为三天的粮食,其余一万八千只羊都暂存在这个部落内。
队伍开始加快速度北行,三天后,唐军骑兵渐渐接近薛部牙帐了。
李邺随即命令士兵原地休息,吃饱大战前的一顿饭。
李邺心知肚明,几十年来,薛部一直就是葛逻禄人的小弟,双方实力相差悬殊,薛部向来对葛逻禄言听计从,跟随葛逻禄人侵占居延海就是最好的例证。
如果葛逻禄人要吞并薛部落,薛部落贵族们绝不敢抵抗,只能跪地投降,更不用说集结青壮保卫家园了。
明显是个借口,酋长薛丰真正的目的还是准备对付唐军,看来薛部落有自知之明,知道唐军会杀过来。
正想着,远处传来急促的马蹄声,只见几名斥候正从远处疾奔而来,远远挥舞着红旗,李邺不懂为什么要挥舞红旗,但丁盛懂,他脸色一变,急声道:“都尉,北方有敌情!”
李邺腾地站起身,大喊道:“全军收拾兵甲,准备作战!”
士兵们纷纷从地上起身,手提长矛翻身上马,这时,三名斥候已疾奔而至,在马上抱拳行礼道:“启禀都尉,五十里外发现敌军的骑兵,正向南奔来!”
“有多少人?”
“五六千人左右!”
几名校尉都有点担忧起来,就算五千人也是五倍于自己啊!原本打算各个击破,没想到对方居然集结了。
校尉邹薄劝道:“都尉,不如先南撤,和裴都督的主力汇合后,我们再杀回来不迟!”
李邺看一眼众人,厉声喝问道:“每个人有精良的装备,每个人都有年复一年,日复一日的训练,可面对数千牧民组成的乌合之众,有人居然吓破了胆,这还是天朝上国的军人吗?大唐军人的血性到哪里去了?”
众人都惭愧地低下头,李邺又横槊对众人道:“我曾经率十一名手下血战百倍于我的同罗军队,我们的十一名手下没有一人退缩,我李邺不勉强各位,想回去和主力汇合者尽管离去,我绝不拦阻!”
没有一个人离去,包括刚才打退堂鼓的邹薄,他抱拳道:“卑职知错,愿跟随都尉,纵然战死沙场也无怨无悔!”
“好!”
李邺点点头,对所有火长以上的军官道:“我们兵力虽然不如对方,但历史上以少胜多的战例比比皆是,所有获胜的战例都有一个共同特点,那就是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所以我们今天的策略就是捏成一个拳头,直击对方的中军,只要对方酋长败逃,那么对方就会全军崩溃。”
“都尉说得对!”
校尉安太玄激动道:“卑职和草原胡兵打过交道,他们真正的职业士兵并不多,都集中在酋长身边,其他都是临时拼凑的牧民,只要我们击败敌军主力,牧民就会不战自溃!”
“呜——”
就在这时,远处传来了低层的号角声,李邺向远方望去,只见远处草原出现了一条长长的黑线。
李邺当即令道:“传令全军,结方阵!”
九百五十名骑兵很快结成了一座三十乘三十三的骑兵方阵,这是最适合骑兵冲锋的方阵。
【历史上,这个安太玄可不是一般人】
李邺的一千军队已经杀进了薛部领土五天,但没有遇到任何小部落,包括原本在峡口山北面的后勤部落,也得到消息逃走了。
走了五天,一眼望去都是茫茫的草原和丘陵,丘陵比较低缓,但长满了大树,千万年的原生态,几乎都是一片片的温带原始森林。
六万只羊只吃掉很一小部分,他们还带了干粮,森林内还有充足的野果,一路上都是清澈的河水和丰美的水草,粮草倒也不缺。
这时,校尉安太玄建议道:“都督很可能会率军北上,他们遇不到部落,粮草会成问题,卑职建议我们派弟兄赶一部分羊群南下接应。”
安太玄的建议很及时,李邺当即命令一名旅帅率领五十名士兵赶四万只羊原路返回,他们只有一千骑兵,两万只羊足够了。
队伍继续北上,这天下午,士兵在一片森林前休息,百名士兵爬上数十棵果树采摘野果,这种野果在河西也有,叫做频婆果,李邺一眼就认出,不就是苹果吗?或者说小苹果。
果子很小,但绵甜多汁,深得士兵们喜爱,天天吃羊肉,全靠这种频婆果解腻,每个士兵都背了一袋。
这时,两名骑兵从远处疾奔而来,翻身下马,单膝跪下禀报,“启禀都尉,我们找到了大河!”
李邺大喜,他一路上都在找那条大河,找到那条大河,就能找到薛部落的牙帐了。
他当即命令士兵做好标识,草原上就和大海一样,很容易迷失方向,所以各种标识就很重要了,其实就是路标,一般都是用堆得很高的石堆或者木堆,蒙古语叫做敖包。
队伍又向西走了一百多里,一条宽阔的大河豁然出现在他们眼前,就是这条大河了,薛部一直叫它延陀河。
队伍继续沿着延陀河北上,仅仅一天后,唐军便发现了一个小部落,几百顶大帐,家家都有羊圈,养着成群的羊。
李邺却意外地发现,部落里都是老弱妇孺,看不到青壮男子,难道是知道自己到来,躲起来了?
一转念,李邺又想到了金山部落,躲起来的都是年轻女人,而不是男子。
虽然在战场上李邺的杀戮之心极盛,但那只是李邺的一个理念,或者说是原则,对敌人的仁慈,那就是对自己人的残忍,冷兵器时代,任何对敌军的心慈手软,都会给自己带来灭顶之灾。
但李邺绝不是一个嗜杀之人,相反,他骨子里是一个现代人,带着现代人的理念,他不杀妇孺,不杀老人,不杀平民。
唐军的到来,使部落上下充满了恐慌,妇女和孩子惊恐大喊,所有人都纷纷逃进穹帐内。
不多时,唐军士兵将一名老者带来,草原上的老人,实际上也就四五十岁,而这位老者年约六十岁,就已是极为少见的部落长老了。
李邺直接用铁勒语问他道:“你们部落的年轻男子都到哪里去了?”
老者一惊,连忙跪下道:“回禀将军,前两天大酋长派人来征召,把我们部落里青壮男子都召去牙帐了,说是葛逻禄人要来抢占我们的牧场,所有青壮男子必须要去保卫家园和牧场。”
李邺眯起眼睛道:“你确定是葛逻禄人?不是说唐军?”
“是葛逻禄人,如果说唐军,我们倒不一定去了,唐军不会抢我们的牧场。”
李邺点了点头,又问道:“牙帐在哪里?”
“回禀将军,沿着这条大河走三百里就看到了。”
还是去年的那个地方啊!薛部的牙帐并没有搬迁,李邺心里有数了。
他微微笑道:“我们有两万只羊,能否烦请贵部落替我们照看几天。”
“完全可以,我们有大羊圈,放在大羊圈内就行了。”
李邺当即下令,只带两千只羊作为三天的粮食,其余一万八千只羊都暂存在这个部落内。
队伍开始加快速度北行,三天后,唐军骑兵渐渐接近薛部牙帐了。
李邺随即命令士兵原地休息,吃饱大战前的一顿饭。
李邺心知肚明,几十年来,薛部一直就是葛逻禄人的小弟,双方实力相差悬殊,薛部向来对葛逻禄言听计从,跟随葛逻禄人侵占居延海就是最好的例证。
如果葛逻禄人要吞并薛部落,薛部落贵族们绝不敢抵抗,只能跪地投降,更不用说集结青壮保卫家园了。
明显是个借口,酋长薛丰真正的目的还是准备对付唐军,看来薛部落有自知之明,知道唐军会杀过来。
正想着,远处传来急促的马蹄声,只见几名斥候正从远处疾奔而来,远远挥舞着红旗,李邺不懂为什么要挥舞红旗,但丁盛懂,他脸色一变,急声道:“都尉,北方有敌情!”
李邺腾地站起身,大喊道:“全军收拾兵甲,准备作战!”
士兵们纷纷从地上起身,手提长矛翻身上马,这时,三名斥候已疾奔而至,在马上抱拳行礼道:“启禀都尉,五十里外发现敌军的骑兵,正向南奔来!”
“有多少人?”
“五六千人左右!”
几名校尉都有点担忧起来,就算五千人也是五倍于自己啊!原本打算各个击破,没想到对方居然集结了。
校尉邹薄劝道:“都尉,不如先南撤,和裴都督的主力汇合后,我们再杀回来不迟!”
李邺看一眼众人,厉声喝问道:“每个人有精良的装备,每个人都有年复一年,日复一日的训练,可面对数千牧民组成的乌合之众,有人居然吓破了胆,这还是天朝上国的军人吗?大唐军人的血性到哪里去了?”
众人都惭愧地低下头,李邺又横槊对众人道:“我曾经率十一名手下血战百倍于我的同罗军队,我们的十一名手下没有一人退缩,我李邺不勉强各位,想回去和主力汇合者尽管离去,我绝不拦阻!”
没有一个人离去,包括刚才打退堂鼓的邹薄,他抱拳道:“卑职知错,愿跟随都尉,纵然战死沙场也无怨无悔!”
“好!”
李邺点点头,对所有火长以上的军官道:“我们兵力虽然不如对方,但历史上以少胜多的战例比比皆是,所有获胜的战例都有一个共同特点,那就是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所以我们今天的策略就是捏成一个拳头,直击对方的中军,只要对方酋长败逃,那么对方就会全军崩溃。”
“都尉说得对!”
校尉安太玄激动道:“卑职和草原胡兵打过交道,他们真正的职业士兵并不多,都集中在酋长身边,其他都是临时拼凑的牧民,只要我们击败敌军主力,牧民就会不战自溃!”
“呜——”
就在这时,远处传来了低层的号角声,李邺向远方望去,只见远处草原出现了一条长长的黑线。
李邺当即令道:“传令全军,结方阵!”
九百五十名骑兵很快结成了一座三十乘三十三的骑兵方阵,这是最适合骑兵冲锋的方阵。
【历史上,这个安太玄可不是一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