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深案重 第57章 庄杰晖的悲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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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掬云刚走,周晓京便对霍云帆笑道:“虽然没有证据,但我愿相信你的推理是正确的,陆美仪之死,蔡子浚只怕有脱不了的关系,只是为什么他要做这件对他的生意伤害颇大的事,里面恐怕还有隐情。”
霍云帆欣慰地笑道:“现在还什么证据也没有,你就这么相信我?”
周晓京一对乌黑的眸子凝视着他,笑容如晨风中的紫薇花,道:“直觉!我只是相信你是一名极具天赋的侦探!”
最深切的信任,来自于最深沉的爱。这不是简单的回护,而是相知相恋多年渐渐形成的心心相通的默契,是一种只属于我们两个人的言语,一种任何人都不会听懂的言语。
虽然还没有找到确凿的证据来得出结论,但凶案发生不到两日就有了这样的进展,仍然可以算是顺利的。明镜的那一队精兵强将在霍云帆的指示下四处寻找证据,还有一个掬云做内应,霍云帆开始想要稍稍偷一下懒,喘口气。
霍云帆很忙,因为他有一个更重要的任务需要他全力以赴——跟庄杰晖斗智斗勇。
提起这小子,霍云帆就不禁火大,他兢兢业业全神贯注地当了几年的侦探,刀山火海都从不曾分散他的工作精力,现在这家伙不知好歹地插上一杠子,就搅得霍云帆心神不宁,寝食难安,虽然庄大律师也不是成心跟自己的上司老板过不去的,谁让周晓京这样风姿俊雅,气度高华的美丽女子,谁见了都难免动心呢?
庄杰晖在广州打的那个豪门争产的官司虽然麻烦些,但对于他这样一个天才律师来说,也不是太难的事,所以庄杰晖只要一闲下来,就会不辞辛劳风尘仆仆地赶回浦江,看望一下父母之后,又会不辞辛劳风尘仆仆地来明镜看望同事们,重点是看望周晓京。
霍云帆明示暗示地告诉过庄杰晖好多次,在他打完广州的官司之前,不必来明镜上班,工资一分不少地照发,天晓得霍大神探打的什么主意,他恨不得庄杰晖从此在他的晓京眼前消失,哪怕他每月发工资白养着这家伙都成!
可庄杰晖也不是在乎钱的人,人家在乎地是能够看一眼心中的偶像周小姐,这可比给他多少金银财宝都重要。霍云帆虽然知道周晓京的心意,但毕竟还没有大功告成,况且庄杰晖的确是个劲敌,这家伙相貌不输于他,才能不输于他(虽然分属不同的领域),修养素质也不输于他,除了家境差一点,但周晓京也不是那种势力的女子。
可是啦,可是,陷入恋爱中的人总是糊涂的,像霍云帆这样天赋异禀的神探也不例外,爱得越深,就越怕失去,尽管周晓京并未表现出对庄杰晖有任何特殊的感情,但霍云帆却控制不住地把他当作假想敌。
而且庄杰晖隔一段儿时间,就得用实际行动增加一下霍云帆的危机感。这一天,霍云帆一进办公室就看到周晓京那张桌子的景泰蓝错金银丝花瓶里新添了一束花,红红紫紫的,格外扎眼。
霍云帆止不住气往上冲,立即把沈四喜提上了楼来。
沈四喜一脸无辜——这跟她有什么关系?
“庄先生指明给周小姐的,我当然要插在周小姐的花瓶里了!”
“周小姐收不收还不一定呢?她有花粉过敏,一会要因为这两枝破花犯了哮喘怎么办哪!”霍云帆气急败坏,开始胡扯。
沈四喜目瞪口呆,没听说周小姐还有这样的暗疾啊!
“那我拿走好啦!”沈四喜一副邻家乖乖女的模样,霍云帆终于眉眼舒展,露出了笑容,没想到沈四喜接下来的一句话直接把他雷得外焦里嫩,“我得跟庄律师说,下次不要送花,精致的小点心什么的应该会更好些!”
霍云帆挡住了沈四喜伸到花瓶边的手,“别多事,他要送花就让他继续送,送来了之后你直接交给我!”
沈四喜木愣愣地盯了他一会儿,扑哧笑了,点点头,像只轻灵地燕子似的飞下楼去。
沈四喜乐悠悠地暗想,五少爷的心思简直是司马昭之心,不过沈四喜也只想了这一下,因为她的思维立刻就由霍云帆和周晓京拐到了方原那里,不行,下班之后我要跟方原说,以后不要总给她买花,送点精致小点心什么的不是更好么?
周晓京最近也很忙,周晓越的百货公司装修即将完工,剩余的一些琐碎而细致的工作交给旁人,周大小姐又不放心,所以半路拉来了周晓京这位义工,业余时间全部用来给周晓越的公司打工。
终于熬到开张的那一天了,因为是堂姐公司的大喜事,周晓京在穿戴上格外精心:杏色曲水纹宫织缎旗袍,浅桃红色细缀穗白绫挑线开司米披肩,时式的裘头,用一把梳子高高卷起顶心的头发,下面垂着月牙式的前刘海,连着长长的水鬓;戴两只充银点翠凤嘴花,耳上垂着映红宝石坠子,领口一颗冷艳的鸡心闪耀生辉。
梳妆完毕之后,周晓京就穿着这身行头来到明镜去请假。
但她不知道的是,在她到达明镜之前的半个小时,霍云帆刚刚因为庄杰晖送的那一束鲜花气闷了半日。
所以当风姿绰约的周晓京站在霍云帆的办公台前,告诉她周晓越的百货公司要开张,而她需要请一天假时,霍云帆基本没听见她在说什么,因为他和周晓京中间,正好是那束刺眼的鲜花——霍云帆满脑子想的都是,这样一个只应天上有,难得世间寻的妙人,庄杰晖连想都别想,瞧着吧,小子!
周晓京说完一篇儿话,见霍云帆没反应,往日坚毅冷静的眼神里飘飘乎乎,透出的全是三魂失了七魄的痴迷,周晓京脸上不知不觉就热烘烘的,她顺着霍云帆的眼神,自然而然就注意到了那一束倒霉催的鲜花。
那束花已经被霍云帆扔在自己办公台的外缘,摇摇欲坠的样子,周晓京当然不知道这是庄大律师特意拜托沈四喜放进她的花瓶里的,还以为是霍云帆又从案发现场提取了什么线索过来!
周晓京打破了沉默,问道:“这束花......有什么问题吗?”
霍云帆这才从沉醉中惊醒,“哦”了一声,又想起庄杰晖的讨厌来,气哄哄地道:“不是花有问题,是人有问题!”
周晓京听到这句话,更加确信这束花肯定是凶案的线索了,她这几天因为要帮周晓越的忙,上班也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还以为是自己不在的时候,霍云帆又查到了什么重要证据,她已经习惯了遇到任何线索都要做一番自己的分析,以求能够帮上霍云帆的忙,再则周晓京自从上次“金不换”的事件之后,深觉自己植物学知识的浅陋,这一阵子很是读了些关于植物花草的书籍,不懂的就去请教小夏这个专家,这时便滔滔不绝地说了出来:“这深橙色的是君子兰,紫色的是美女樱,仅就色彩而言,倒也不算很搭,只不过因为名头好,君子配美女,所以好像花店里又给这两种花的搭配取了一个极有诗意的名字,叫‘好逑’,犬窈窕淑女,君子好逑’之意!”
周晓京琢磨的是,这花是从哪儿来的,是不是涉及到凶案中的什么阴谋?
霍云帆琢磨的是,得让这小子的阴谋毁尸灭迹,永世不得超生!
周晓京当然不知道霍云帆的这些想法,她又向霍云帆重复了一遍刚才所说的话。
“当然没问题,你堂姐开业的事大,陆家这边的案子你不要担心,小冯他们还在暗中进行调查,暂时不用我们亲自出手,有什么情况我随时通知你!”霍云帆脾气好好地说,他把庄杰晖假想为暖男型男配之后,心情一阵清爽,反而跟周晓京唠起家常来,“不过你堂姐开业,你有没有准备什么礼物呢?”她看到周晓京两手空空,故而有此一问。
周晓京笑道:“我已经精心准备过了,是一尊纯金镶玉的财神,还有一块金框黑漆嵌蚌的‘开张志喜’的匾额,特意请老手艺人做的,都在车里放着呢!”周晓京去参加百货公司开业庆典,周晓越当然要派车去接。
霍云帆也想到了这一点,他有点儿失落,其实他很想亲自开车送周晓京过去。
但是在他怅惘地送周晓京出门之前,周晓京突然惊呼一声。
“惨了惨了!我得赶紧走,昨天堂姐说大厅上摆的鲜花不新鲜了,让我过去时从花店捎一些过去呢,我得赶紧走,误了时辰可不好!”周晓越是个很挑剔的人,挑选鲜花这种事,按理说只要交给手下人去办就成了,但这位小姐认为挑选鲜花是一件极其考验人的审美品味的事,而且这束花可是要放在周晓越致辞的主席台上的,交给那些粗笨的杂役她才不放心,一定要让堂妹亲自为她挑。
霍云帆灵光一闪,笑道:“还去什么花店?这不是现成的?”说着举起那束刚才还让他咬牙切齿的“好逑”。
作者有话要说:欲知庄律师这束花的命运,且听下回分解
霍云帆欣慰地笑道:“现在还什么证据也没有,你就这么相信我?”
周晓京一对乌黑的眸子凝视着他,笑容如晨风中的紫薇花,道:“直觉!我只是相信你是一名极具天赋的侦探!”
最深切的信任,来自于最深沉的爱。这不是简单的回护,而是相知相恋多年渐渐形成的心心相通的默契,是一种只属于我们两个人的言语,一种任何人都不会听懂的言语。
虽然还没有找到确凿的证据来得出结论,但凶案发生不到两日就有了这样的进展,仍然可以算是顺利的。明镜的那一队精兵强将在霍云帆的指示下四处寻找证据,还有一个掬云做内应,霍云帆开始想要稍稍偷一下懒,喘口气。
霍云帆很忙,因为他有一个更重要的任务需要他全力以赴——跟庄杰晖斗智斗勇。
提起这小子,霍云帆就不禁火大,他兢兢业业全神贯注地当了几年的侦探,刀山火海都从不曾分散他的工作精力,现在这家伙不知好歹地插上一杠子,就搅得霍云帆心神不宁,寝食难安,虽然庄大律师也不是成心跟自己的上司老板过不去的,谁让周晓京这样风姿俊雅,气度高华的美丽女子,谁见了都难免动心呢?
庄杰晖在广州打的那个豪门争产的官司虽然麻烦些,但对于他这样一个天才律师来说,也不是太难的事,所以庄杰晖只要一闲下来,就会不辞辛劳风尘仆仆地赶回浦江,看望一下父母之后,又会不辞辛劳风尘仆仆地来明镜看望同事们,重点是看望周晓京。
霍云帆明示暗示地告诉过庄杰晖好多次,在他打完广州的官司之前,不必来明镜上班,工资一分不少地照发,天晓得霍大神探打的什么主意,他恨不得庄杰晖从此在他的晓京眼前消失,哪怕他每月发工资白养着这家伙都成!
可庄杰晖也不是在乎钱的人,人家在乎地是能够看一眼心中的偶像周小姐,这可比给他多少金银财宝都重要。霍云帆虽然知道周晓京的心意,但毕竟还没有大功告成,况且庄杰晖的确是个劲敌,这家伙相貌不输于他,才能不输于他(虽然分属不同的领域),修养素质也不输于他,除了家境差一点,但周晓京也不是那种势力的女子。
可是啦,可是,陷入恋爱中的人总是糊涂的,像霍云帆这样天赋异禀的神探也不例外,爱得越深,就越怕失去,尽管周晓京并未表现出对庄杰晖有任何特殊的感情,但霍云帆却控制不住地把他当作假想敌。
而且庄杰晖隔一段儿时间,就得用实际行动增加一下霍云帆的危机感。这一天,霍云帆一进办公室就看到周晓京那张桌子的景泰蓝错金银丝花瓶里新添了一束花,红红紫紫的,格外扎眼。
霍云帆止不住气往上冲,立即把沈四喜提上了楼来。
沈四喜一脸无辜——这跟她有什么关系?
“庄先生指明给周小姐的,我当然要插在周小姐的花瓶里了!”
“周小姐收不收还不一定呢?她有花粉过敏,一会要因为这两枝破花犯了哮喘怎么办哪!”霍云帆气急败坏,开始胡扯。
沈四喜目瞪口呆,没听说周小姐还有这样的暗疾啊!
“那我拿走好啦!”沈四喜一副邻家乖乖女的模样,霍云帆终于眉眼舒展,露出了笑容,没想到沈四喜接下来的一句话直接把他雷得外焦里嫩,“我得跟庄律师说,下次不要送花,精致的小点心什么的应该会更好些!”
霍云帆挡住了沈四喜伸到花瓶边的手,“别多事,他要送花就让他继续送,送来了之后你直接交给我!”
沈四喜木愣愣地盯了他一会儿,扑哧笑了,点点头,像只轻灵地燕子似的飞下楼去。
沈四喜乐悠悠地暗想,五少爷的心思简直是司马昭之心,不过沈四喜也只想了这一下,因为她的思维立刻就由霍云帆和周晓京拐到了方原那里,不行,下班之后我要跟方原说,以后不要总给她买花,送点精致小点心什么的不是更好么?
周晓京最近也很忙,周晓越的百货公司装修即将完工,剩余的一些琐碎而细致的工作交给旁人,周大小姐又不放心,所以半路拉来了周晓京这位义工,业余时间全部用来给周晓越的公司打工。
终于熬到开张的那一天了,因为是堂姐公司的大喜事,周晓京在穿戴上格外精心:杏色曲水纹宫织缎旗袍,浅桃红色细缀穗白绫挑线开司米披肩,时式的裘头,用一把梳子高高卷起顶心的头发,下面垂着月牙式的前刘海,连着长长的水鬓;戴两只充银点翠凤嘴花,耳上垂着映红宝石坠子,领口一颗冷艳的鸡心闪耀生辉。
梳妆完毕之后,周晓京就穿着这身行头来到明镜去请假。
但她不知道的是,在她到达明镜之前的半个小时,霍云帆刚刚因为庄杰晖送的那一束鲜花气闷了半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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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束花已经被霍云帆扔在自己办公台的外缘,摇摇欲坠的样子,周晓京当然不知道这是庄大律师特意拜托沈四喜放进她的花瓶里的,还以为是霍云帆又从案发现场提取了什么线索过来!
周晓京打破了沉默,问道:“这束花......有什么问题吗?”
霍云帆这才从沉醉中惊醒,“哦”了一声,又想起庄杰晖的讨厌来,气哄哄地道:“不是花有问题,是人有问题!”
周晓京听到这句话,更加确信这束花肯定是凶案的线索了,她这几天因为要帮周晓越的忙,上班也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还以为是自己不在的时候,霍云帆又查到了什么重要证据,她已经习惯了遇到任何线索都要做一番自己的分析,以求能够帮上霍云帆的忙,再则周晓京自从上次“金不换”的事件之后,深觉自己植物学知识的浅陋,这一阵子很是读了些关于植物花草的书籍,不懂的就去请教小夏这个专家,这时便滔滔不绝地说了出来:“这深橙色的是君子兰,紫色的是美女樱,仅就色彩而言,倒也不算很搭,只不过因为名头好,君子配美女,所以好像花店里又给这两种花的搭配取了一个极有诗意的名字,叫‘好逑’,犬窈窕淑女,君子好逑’之意!”
周晓京琢磨的是,这花是从哪儿来的,是不是涉及到凶案中的什么阴谋?
霍云帆琢磨的是,得让这小子的阴谋毁尸灭迹,永世不得超生!
周晓京当然不知道霍云帆的这些想法,她又向霍云帆重复了一遍刚才所说的话。
“当然没问题,你堂姐开业的事大,陆家这边的案子你不要担心,小冯他们还在暗中进行调查,暂时不用我们亲自出手,有什么情况我随时通知你!”霍云帆脾气好好地说,他把庄杰晖假想为暖男型男配之后,心情一阵清爽,反而跟周晓京唠起家常来,“不过你堂姐开业,你有没有准备什么礼物呢?”她看到周晓京两手空空,故而有此一问。
周晓京笑道:“我已经精心准备过了,是一尊纯金镶玉的财神,还有一块金框黑漆嵌蚌的‘开张志喜’的匾额,特意请老手艺人做的,都在车里放着呢!”周晓京去参加百货公司开业庆典,周晓越当然要派车去接。
霍云帆也想到了这一点,他有点儿失落,其实他很想亲自开车送周晓京过去。
但是在他怅惘地送周晓京出门之前,周晓京突然惊呼一声。
“惨了惨了!我得赶紧走,昨天堂姐说大厅上摆的鲜花不新鲜了,让我过去时从花店捎一些过去呢,我得赶紧走,误了时辰可不好!”周晓越是个很挑剔的人,挑选鲜花这种事,按理说只要交给手下人去办就成了,但这位小姐认为挑选鲜花是一件极其考验人的审美品味的事,而且这束花可是要放在周晓越致辞的主席台上的,交给那些粗笨的杂役她才不放心,一定要让堂妹亲自为她挑。
霍云帆灵光一闪,笑道:“还去什么花店?这不是现成的?”说着举起那束刚才还让他咬牙切齿的“好逑”。
作者有话要说:欲知庄律师这束花的命运,且听下回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