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中世纪当欧皇 第一章 ——落魄的贵族
“多吃菜,少喝酒,听老婆的话,跟导游走,春秋法国浪漫风情游的朋友们,我是你们的冯导,请大家跟着我的小红旗走,千万不要掉队了!”
冯铭穿着黄马甲,头戴小黄帽,拿着一面印有春秋旅行社的小绿旗,高声吆喝着。
他今年三十二岁,是一名职业导游,专门负责接待国内到法国的旅行团。
他待人热情,为人正派,深受游客们的喜爱,再加上1米87的身高,刚刚75KG的体重,相貌英俊帅气的原因,很多报名参团的游客们,都会第一个点他。
不过,他早已被生活压弯了腰,他最大的梦想,就是过着躺平的生活。
毕竟,当导游非常辛苦,还得经常倒时差,再加上最近二阳刚刚康复,他的体力也大不如前,没走几步路,就累得气喘吁吁。
所以,当看见团里的游客们,并没有理会自己的提醒,不是拍视频,就是在拍照片,完全沉浸在枫丹白露宫的法式浪漫风情之中时。
便也靠坐在花坛旁边休息,当然,他还是很有职业精神地介绍起这儿的历史来。
“女士们先生们,12世纪时,法王路易六世在泉水边修建了城堡,供打猎休息时使用,经过历代国王的扩建,它成为了国王狩猎的行宫。
1804年12月2日,拿破仑·波拿巴在巴黎圣母院大教堂加冕称帝,枫丹白露宫成为了他的皇宫,开启了一段让人津津乐道的历史!
值得一提的是,在1356年时,也就是英法百年战争的第一阶段,在普瓦捷以寡敌众,活捉法王约翰二世的英太子爱德华,率领一支部队,曾在这儿偷袭败退的法王子……啊喔呃!”
冯铭只感到一阵恶心,不得不暂停了介绍,蹲在地上休息。
8月初的法国北部地区,依然高温难耐。
他很快意识到自己可能中暑了,往嘴里灌了一瓶藿香正气水,就扶着花坛,准备去洗手间里面洗把脸。
正当他穿过一个门洞时,忽然头晕目眩,整个人像是进入到了万花筒中。
他连忙停下脚步,可万花筒却越转越快,明显是在加速前进!
嗡!
不知过了多久,刺眼的强光,终于照亮了周围的一切。
冯铭连忙用手掌挡住强光,通过余光,他发现自己还在那个门洞里面,便松了口气,继续迈着步子朝前走。
奇怪的是,他发现眼前的世界似乎有些不大对劲,石砖道路两侧的纪念品和小食品贩卖摊,被高大挺拔的橡木林取代。
他回过头,惊愕地发现,原本宏大的枫丹白露宫,居然变成了一座样式简单的石头城堡。
“好家伙,我这不是穿越了吧,而且看样子好像还是14世纪,这也太离谱了!”
这时,一名穿着粗麻布衣裤,头发乱糟糟的中年人冲到冯铭的面前,气喘吁吁地用法语道。
“大人,您去哪里了,怎么还穿了身这么奇怪的衣服,我找了您半天!”
冯铭当然听得懂法语,他看着这个称呼自己大人的中年男人,顿时吓了一跳。
“你是谁,现在是哪一年,我们现在在哪里?”
中年人火急火燎地道。
“大人,您没事儿吧,我是您家族的硕果仅存的骑士,今天是1356年的9月28日,我们在枫丹白露宫的附近。”
这是?
一语成谶!?
冯铭有些蒙圈,继续追问道。
“我们现在要做什么?”
杰拉尔见冯铭一脸认真,似乎没有耍他的意思,只好耐着性子解释道。
“尊敬埃德蒙大人,事情正如您当初预测的那样,王太子查理五世的军队正在溃败的途中,在他的后面,英太子爱德华的军队正紧追不舍,我们必须要保护好王太子查理五世,兴许他才会给您封赏爵位,复兴阿尔贝家族!”
冯铭一边认真聆听着,脑子里很快就出现了穿越后的信息:
自己的全名叫做埃德蒙·德·阿尔贝,爷爷阿兰·德·阿尔贝是图尔市的伯爵,拥有一座历史上着名的洛什城堡,封地面积数万亩,拥有市民数万人,农奴千余人,骑士八百名。
只可惜,自从英法百年战争爆发以来,爷爷阿兰伯爵指挥的数十次战斗无一胜绩,最后还不幸在战场上阵亡,虽然死的非常光荣。
但却因为战绩糟糕,被贵族圈的老爷们合力排挤,最终从伯爵降到了骑士,封地、市民、农奴以及金钱,也纷纷易主。
雪上加霜的是,自己的父亲夏尔·德·阿尔贝受不了打击,精神彻底奔溃,变成了一个疯子,图尔市的德·阿尔贝家族,顺理成章的成了贵族圈的笑柄。
这次他偷偷从家里跑出来,就是为了抵抗英军的侵略,打算用鲜血和生命,在战场上洗刷家族的耻辱。
面前的这个中年人,是家族中唯一的一名骑士杰拉尔·伯恩,他作为自己的搭档上战场。
所以,他很快振作精神道。
“杰拉尔先生,我的武器和护甲呢?”
杰拉尔指着身后的木箱子。
“都在里面呢,赶紧换上!”
冯铭点点头,打开箱子,见里面果然装着杰拉尔从黑市上买来的衣裤、铠甲和长剑。
他大致扫了一眼,就认出它们是骑士标准的武器装备,,便迅速脱下身上的衣服,开始更换行头。
透过锃亮的铁剑剑刃,他看见自己乌黑的短发,被一头金黄色的飘逸长发取代,英俊稚嫩的脸庞上,长着高高挺立的鼻梁,搭配着淡蓝色炯炯有神的双眼,大概仅有十五岁的模样。
这下好了,我变成纯正的法国人了,而且还是个贵族,这样就不会被当成异教徒,投进火里面烧死,或者被挂在树上吊死了,而且我们既有身份又有封地
冯铭顿时在内心中开心地自言自语。
毕竟,在黑暗的中世纪,没有一个良好的出身和背景,别说是混出什么名堂了,说不定连小命都有可能不保。
很快,冯铭就换装完毕,他也进入到了埃德蒙德·阿尔贝的角色之中。
14世纪的法兰西,骑士是贵族最低的一级,按照规定,不能世袭,大部分都没有封地,只能依附于男爵和子爵等爵位更高的贵族身边。
再加上经济拮据,他穿的胸甲、腿甲和胫甲等护具,都是由生铁制造而成,工艺十分粗糙,边缘处有很多刮手的毛刺,还有不少地方都生锈了,如果收废铁的看见了都会直摇头。
埃德蒙按照大脑的指示,戴好头盔,拉下面甲,抡起沉重的铁剑,在空气中奋力地挥舞了几下。
虽然只勉强完成了左右劈砍,直面冲刺等基本的动作,可也在不怎么透风的头盔里面,累得差点喘不上气来。
他感觉,这身笨重的铠甲,极大地限制了四肢的活动范围,还因过重的重量,影响了身体的灵活性。
杰拉尔牵着一匹瘦马,停到埃德蒙的旁边。
“大人,咱们的钱只够买这匹挽马了,它虽然奔跑的速度慢点儿,可胜在耐力强,能载着您去河谷里,为您节省宝贵的体力。”
看来贵族的前面,加了落魄两个字,的确是有点太了惨啊!
埃德蒙在心里喃喃自语,然后苦笑着点点头,在杰拉尔的搀扶下,勉强爬上了挽马。
杰拉尔头前带路,两人朝着河谷的方向走去。
埃德蒙在穿越前,只在游乐场里面骑过几次马穿越后,也因为家道中落,养活不起战马,所以几乎没有任何骑马的经验。
才走了二十来分钟,他感觉浑身的骨头都快要散架了,尽管没有了二阳康复的虚弱,可整个人也晕晕乎乎的,毫无战斗力可言。
很快,两人就进入了河谷。
埃德蒙利用在半山腰的地形优势,很快就远远的看见了一队穿着全副金属盔甲的士兵,正沿着河谷由东向西急行,在阳光的照耀下,时而反射出刺眼的光亮。
他们有的背着足有2米的英格兰长弓,有的在腰间挂着铁剑,有的则骑着战马。
仔细看去,为首的骑士,身穿着一身黑色的金属护甲,骑着一匹黑色的战马。很明显,这个与众不同的人,正是英格兰太子爱德华。
他曾在1356年的普瓦捷会战中生擒了法王约翰二世,如今,他又大败了法太子查理五世的部队,正在后面一路追击,准备再活捉查理五世,彻底征服法兰西。
而在他的身后,一面对角分别印着红底三只雄狮和蓝底金色莺尾花的四宫格旗帜迎风飘扬,像是提前宣告着英格兰的胜利。
其实,金色莺尾花原本是法兰西旗帜,三只雄狮本来是英格兰的旗帜,英格兰国王爱德华三世将二者融为一体,其目的就是要同时担任法兰西跟英格兰的国王。
埃德蒙目光转移,很快就发现了法王子的部队,正从北面的山谷中,缓慢地穿行而过,打算直接前往枫丹白露宫修整。
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蓝底的金色莺尾花旗帜破烂不堪且占满了血污。
由于前不久刚吃了败仗,法军阵中的将士们几乎各个带伤,士气也跌落到了谷底,个别倒霉的骑士,胳膊上还插着大半截的箭矢,简直狼狈极了!
在英法百年战争的第一阶段,法兰西的骑兵部队,在英格兰长弓兵的面前节节败退,丢掉了大量的土地。
这种射程达到了280米的新兵种,让机动性极强的骑兵吃尽了苦头,往往还没有冲到长弓兵的阵地前,就基本上损失过半。
前面的骑士一倒地,不但会绊倒后面的骑士,还会形成障碍,阻碍后方的骑士冲锋,造成了一个恶性循环。
由英格兰农民和市民等平民阶层组成的长弓兵,充分享受着射杀法兰西贵族的快感,士气愈战愈高。
再加上成军的时间较短,长弓又十分低廉,使得长弓兵在战场的优势越来也大。
杰拉尔见局势不妙,满脸担忧地道。
“大……大人,我看要不咱们还是赶紧跑吧,英格兰的军队状态非常好,且士气高昂,溃逃的法军在他们的面前肯定不堪一击!”
埃德蒙认同地点点头,但又坚定地摇了摇头。
“不行杰拉尔,如果王太子查理像法王那样再被活捉的话,法兰西就完了,德·阿尔贝家族别说是一雪前耻了,恐怕连贵族的名头都保不住!”
杰拉尔叹了口气。
“那怎办,如果我们都战死了,谁去照顾发疯的夏尔·德·阿尔贝大人呢,他肯定会流落街头,变成可怜的流浪汉,噢上帝啊……”
埃德蒙皱起眉头,认真地观察着局势,心里面盘算着接下来的计划。
根据他的预估,最多不到半个小时,英格兰人就会追上败退的法军。
如果仓促应战的话,那下场只会是全军覆没。
但天无绝人之路,只要法军的速度快一点,就能暂时退到河谷畔的那座小村庄里,利用农舍、房屋和仓库等建筑作为掩体,削弱长弓兵的威力,倒也可以拖延一些时间。
盖克兰统领的支援部队,会在击溃另一队英军后,赶到枫丹白露宫驰援。
也就是说,只需坚持到盖克兰赶到,就可以扭转颓势,击溃追击的英军。
所以,现在赶去向法军传递情报,让他们加快撤退的速度,尽可能赶到村庄里面就可以了。
想到这里,埃德蒙立刻有了主意。
“杰拉尔,你看见那座村庄了吗?”
杰拉尔点点头。
“那是洛克南村,八年前爆发黑死病时,全村的人都病死了,现在里面空无一人。”
埃德蒙当然知道,黑死病的宿主是动物,又不是建筑,况且八年都过去了,即便里面还有因病而死的尸体,也不会传播病毒,于是笑着道。
“那简直太好了,我们护送太子进村,等待盖克兰的支援就行,说不定英军根本不敢进来!”
杰拉尔瞪大了眼睛,像看怪物一样地看着埃德蒙。
“大人,您难道忘了,大家都传得很邪乎,说村子受到了诅咒,就连强盗跟散兵都不愿意进去落脚!”
埃德蒙坚定地摇摇头。
“哦不,杰拉尔,我们是上帝的子民,除过异教徒会诅咒我们之外,没有人会这样做,洛克南村的村民只是遭遇了不幸而已,很多城镇都跟它一样,我们没必要以讹传讹。”
杰拉尔仍旧有些抗拒。
“大人,可是……”
埃德蒙扬起马鞭。
“没有可是,杰拉尔先生,如果我们再不赶快冲到法军阵中,通知王太子赶紧躲到村子里,那么整个法兰西都完了,德·阿尔贝家族也将不复存在!”
埃德蒙说着,狠狠地把马鞭抽在了马屁股上。
挽马发出一声不情愿的嘶鸣,带着身形有些不大协调埃德蒙,朝法军阵中奔去……
冯铭穿着黄马甲,头戴小黄帽,拿着一面印有春秋旅行社的小绿旗,高声吆喝着。
他今年三十二岁,是一名职业导游,专门负责接待国内到法国的旅行团。
他待人热情,为人正派,深受游客们的喜爱,再加上1米87的身高,刚刚75KG的体重,相貌英俊帅气的原因,很多报名参团的游客们,都会第一个点他。
不过,他早已被生活压弯了腰,他最大的梦想,就是过着躺平的生活。
毕竟,当导游非常辛苦,还得经常倒时差,再加上最近二阳刚刚康复,他的体力也大不如前,没走几步路,就累得气喘吁吁。
所以,当看见团里的游客们,并没有理会自己的提醒,不是拍视频,就是在拍照片,完全沉浸在枫丹白露宫的法式浪漫风情之中时。
便也靠坐在花坛旁边休息,当然,他还是很有职业精神地介绍起这儿的历史来。
“女士们先生们,12世纪时,法王路易六世在泉水边修建了城堡,供打猎休息时使用,经过历代国王的扩建,它成为了国王狩猎的行宫。
1804年12月2日,拿破仑·波拿巴在巴黎圣母院大教堂加冕称帝,枫丹白露宫成为了他的皇宫,开启了一段让人津津乐道的历史!
值得一提的是,在1356年时,也就是英法百年战争的第一阶段,在普瓦捷以寡敌众,活捉法王约翰二世的英太子爱德华,率领一支部队,曾在这儿偷袭败退的法王子……啊喔呃!”
冯铭只感到一阵恶心,不得不暂停了介绍,蹲在地上休息。
8月初的法国北部地区,依然高温难耐。
他很快意识到自己可能中暑了,往嘴里灌了一瓶藿香正气水,就扶着花坛,准备去洗手间里面洗把脸。
正当他穿过一个门洞时,忽然头晕目眩,整个人像是进入到了万花筒中。
他连忙停下脚步,可万花筒却越转越快,明显是在加速前进!
嗡!
不知过了多久,刺眼的强光,终于照亮了周围的一切。
冯铭连忙用手掌挡住强光,通过余光,他发现自己还在那个门洞里面,便松了口气,继续迈着步子朝前走。
奇怪的是,他发现眼前的世界似乎有些不大对劲,石砖道路两侧的纪念品和小食品贩卖摊,被高大挺拔的橡木林取代。
他回过头,惊愕地发现,原本宏大的枫丹白露宫,居然变成了一座样式简单的石头城堡。
“好家伙,我这不是穿越了吧,而且看样子好像还是14世纪,这也太离谱了!”
这时,一名穿着粗麻布衣裤,头发乱糟糟的中年人冲到冯铭的面前,气喘吁吁地用法语道。
“大人,您去哪里了,怎么还穿了身这么奇怪的衣服,我找了您半天!”
冯铭当然听得懂法语,他看着这个称呼自己大人的中年男人,顿时吓了一跳。
“你是谁,现在是哪一年,我们现在在哪里?”
中年人火急火燎地道。
“大人,您没事儿吧,我是您家族的硕果仅存的骑士,今天是1356年的9月28日,我们在枫丹白露宫的附近。”
这是?
一语成谶!?
冯铭有些蒙圈,继续追问道。
“我们现在要做什么?”
杰拉尔见冯铭一脸认真,似乎没有耍他的意思,只好耐着性子解释道。
“尊敬埃德蒙大人,事情正如您当初预测的那样,王太子查理五世的军队正在溃败的途中,在他的后面,英太子爱德华的军队正紧追不舍,我们必须要保护好王太子查理五世,兴许他才会给您封赏爵位,复兴阿尔贝家族!”
冯铭一边认真聆听着,脑子里很快就出现了穿越后的信息:
自己的全名叫做埃德蒙·德·阿尔贝,爷爷阿兰·德·阿尔贝是图尔市的伯爵,拥有一座历史上着名的洛什城堡,封地面积数万亩,拥有市民数万人,农奴千余人,骑士八百名。
只可惜,自从英法百年战争爆发以来,爷爷阿兰伯爵指挥的数十次战斗无一胜绩,最后还不幸在战场上阵亡,虽然死的非常光荣。
但却因为战绩糟糕,被贵族圈的老爷们合力排挤,最终从伯爵降到了骑士,封地、市民、农奴以及金钱,也纷纷易主。
雪上加霜的是,自己的父亲夏尔·德·阿尔贝受不了打击,精神彻底奔溃,变成了一个疯子,图尔市的德·阿尔贝家族,顺理成章的成了贵族圈的笑柄。
这次他偷偷从家里跑出来,就是为了抵抗英军的侵略,打算用鲜血和生命,在战场上洗刷家族的耻辱。
面前的这个中年人,是家族中唯一的一名骑士杰拉尔·伯恩,他作为自己的搭档上战场。
所以,他很快振作精神道。
“杰拉尔先生,我的武器和护甲呢?”
杰拉尔指着身后的木箱子。
“都在里面呢,赶紧换上!”
冯铭点点头,打开箱子,见里面果然装着杰拉尔从黑市上买来的衣裤、铠甲和长剑。
他大致扫了一眼,就认出它们是骑士标准的武器装备,,便迅速脱下身上的衣服,开始更换行头。
透过锃亮的铁剑剑刃,他看见自己乌黑的短发,被一头金黄色的飘逸长发取代,英俊稚嫩的脸庞上,长着高高挺立的鼻梁,搭配着淡蓝色炯炯有神的双眼,大概仅有十五岁的模样。
这下好了,我变成纯正的法国人了,而且还是个贵族,这样就不会被当成异教徒,投进火里面烧死,或者被挂在树上吊死了,而且我们既有身份又有封地
冯铭顿时在内心中开心地自言自语。
毕竟,在黑暗的中世纪,没有一个良好的出身和背景,别说是混出什么名堂了,说不定连小命都有可能不保。
很快,冯铭就换装完毕,他也进入到了埃德蒙德·阿尔贝的角色之中。
14世纪的法兰西,骑士是贵族最低的一级,按照规定,不能世袭,大部分都没有封地,只能依附于男爵和子爵等爵位更高的贵族身边。
再加上经济拮据,他穿的胸甲、腿甲和胫甲等护具,都是由生铁制造而成,工艺十分粗糙,边缘处有很多刮手的毛刺,还有不少地方都生锈了,如果收废铁的看见了都会直摇头。
埃德蒙按照大脑的指示,戴好头盔,拉下面甲,抡起沉重的铁剑,在空气中奋力地挥舞了几下。
虽然只勉强完成了左右劈砍,直面冲刺等基本的动作,可也在不怎么透风的头盔里面,累得差点喘不上气来。
他感觉,这身笨重的铠甲,极大地限制了四肢的活动范围,还因过重的重量,影响了身体的灵活性。
杰拉尔牵着一匹瘦马,停到埃德蒙的旁边。
“大人,咱们的钱只够买这匹挽马了,它虽然奔跑的速度慢点儿,可胜在耐力强,能载着您去河谷里,为您节省宝贵的体力。”
看来贵族的前面,加了落魄两个字,的确是有点太了惨啊!
埃德蒙在心里喃喃自语,然后苦笑着点点头,在杰拉尔的搀扶下,勉强爬上了挽马。
杰拉尔头前带路,两人朝着河谷的方向走去。
埃德蒙在穿越前,只在游乐场里面骑过几次马穿越后,也因为家道中落,养活不起战马,所以几乎没有任何骑马的经验。
才走了二十来分钟,他感觉浑身的骨头都快要散架了,尽管没有了二阳康复的虚弱,可整个人也晕晕乎乎的,毫无战斗力可言。
很快,两人就进入了河谷。
埃德蒙利用在半山腰的地形优势,很快就远远的看见了一队穿着全副金属盔甲的士兵,正沿着河谷由东向西急行,在阳光的照耀下,时而反射出刺眼的光亮。
他们有的背着足有2米的英格兰长弓,有的在腰间挂着铁剑,有的则骑着战马。
仔细看去,为首的骑士,身穿着一身黑色的金属护甲,骑着一匹黑色的战马。很明显,这个与众不同的人,正是英格兰太子爱德华。
他曾在1356年的普瓦捷会战中生擒了法王约翰二世,如今,他又大败了法太子查理五世的部队,正在后面一路追击,准备再活捉查理五世,彻底征服法兰西。
而在他的身后,一面对角分别印着红底三只雄狮和蓝底金色莺尾花的四宫格旗帜迎风飘扬,像是提前宣告着英格兰的胜利。
其实,金色莺尾花原本是法兰西旗帜,三只雄狮本来是英格兰的旗帜,英格兰国王爱德华三世将二者融为一体,其目的就是要同时担任法兰西跟英格兰的国王。
埃德蒙目光转移,很快就发现了法王子的部队,正从北面的山谷中,缓慢地穿行而过,打算直接前往枫丹白露宫修整。
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蓝底的金色莺尾花旗帜破烂不堪且占满了血污。
由于前不久刚吃了败仗,法军阵中的将士们几乎各个带伤,士气也跌落到了谷底,个别倒霉的骑士,胳膊上还插着大半截的箭矢,简直狼狈极了!
在英法百年战争的第一阶段,法兰西的骑兵部队,在英格兰长弓兵的面前节节败退,丢掉了大量的土地。
这种射程达到了280米的新兵种,让机动性极强的骑兵吃尽了苦头,往往还没有冲到长弓兵的阵地前,就基本上损失过半。
前面的骑士一倒地,不但会绊倒后面的骑士,还会形成障碍,阻碍后方的骑士冲锋,造成了一个恶性循环。
由英格兰农民和市民等平民阶层组成的长弓兵,充分享受着射杀法兰西贵族的快感,士气愈战愈高。
再加上成军的时间较短,长弓又十分低廉,使得长弓兵在战场的优势越来也大。
杰拉尔见局势不妙,满脸担忧地道。
“大……大人,我看要不咱们还是赶紧跑吧,英格兰的军队状态非常好,且士气高昂,溃逃的法军在他们的面前肯定不堪一击!”
埃德蒙认同地点点头,但又坚定地摇了摇头。
“不行杰拉尔,如果王太子查理像法王那样再被活捉的话,法兰西就完了,德·阿尔贝家族别说是一雪前耻了,恐怕连贵族的名头都保不住!”
杰拉尔叹了口气。
“那怎办,如果我们都战死了,谁去照顾发疯的夏尔·德·阿尔贝大人呢,他肯定会流落街头,变成可怜的流浪汉,噢上帝啊……”
埃德蒙皱起眉头,认真地观察着局势,心里面盘算着接下来的计划。
根据他的预估,最多不到半个小时,英格兰人就会追上败退的法军。
如果仓促应战的话,那下场只会是全军覆没。
但天无绝人之路,只要法军的速度快一点,就能暂时退到河谷畔的那座小村庄里,利用农舍、房屋和仓库等建筑作为掩体,削弱长弓兵的威力,倒也可以拖延一些时间。
盖克兰统领的支援部队,会在击溃另一队英军后,赶到枫丹白露宫驰援。
也就是说,只需坚持到盖克兰赶到,就可以扭转颓势,击溃追击的英军。
所以,现在赶去向法军传递情报,让他们加快撤退的速度,尽可能赶到村庄里面就可以了。
想到这里,埃德蒙立刻有了主意。
“杰拉尔,你看见那座村庄了吗?”
杰拉尔点点头。
“那是洛克南村,八年前爆发黑死病时,全村的人都病死了,现在里面空无一人。”
埃德蒙当然知道,黑死病的宿主是动物,又不是建筑,况且八年都过去了,即便里面还有因病而死的尸体,也不会传播病毒,于是笑着道。
“那简直太好了,我们护送太子进村,等待盖克兰的支援就行,说不定英军根本不敢进来!”
杰拉尔瞪大了眼睛,像看怪物一样地看着埃德蒙。
“大人,您难道忘了,大家都传得很邪乎,说村子受到了诅咒,就连强盗跟散兵都不愿意进去落脚!”
埃德蒙坚定地摇摇头。
“哦不,杰拉尔,我们是上帝的子民,除过异教徒会诅咒我们之外,没有人会这样做,洛克南村的村民只是遭遇了不幸而已,很多城镇都跟它一样,我们没必要以讹传讹。”
杰拉尔仍旧有些抗拒。
“大人,可是……”
埃德蒙扬起马鞭。
“没有可是,杰拉尔先生,如果我们再不赶快冲到法军阵中,通知王太子赶紧躲到村子里,那么整个法兰西都完了,德·阿尔贝家族也将不复存在!”
埃德蒙说着,狠狠地把马鞭抽在了马屁股上。
挽马发出一声不情愿的嘶鸣,带着身形有些不大协调埃德蒙,朝法军阵中奔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