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之:复兴大明 第139章 年轻人不错,有前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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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御蕃的亲兵见对方骑马过来,居然不下马,大大咧咧地坐在马上喊话,不由得有些生气,正要开口训斥,却被杨御蕃制止了。
一开始他对攻打曹县根本不抱希望,毕竟四千对一万乱兵,风险极大。
而且对手还是与大明有仇的乞丐兵卫所军兵。这次能不被卫所兵坑就已经谢天谢地了。但当他见到这些卫所兵时,却感到震惊,精良的装备,严格的纪律,无不显示出这是一支强军。
如果能与这样的军队合作,曹县之行说不定真有希望,把那些乱兵赶出山东也是可能的。
要知道,那些乱兵不可能聚集一处,他们已经分散到曹县各地抢劫。有的甚至流窜到邻县,搞得百姓流离失所,纷纷逃离家园避难。
如果在这次平定乱兵的行动中立下大功,那么自己再打通关节,离开这个麻烦不断的登莱就有望了。
如果因为一些琐碎的礼仪问题导致双方不愉快,最后输给了曹县的乱兵,那就太不划算。
不得不承认,在大明朝能当上一方总兵的都不是傻子,他不会为了面子而放弃可能的大功。
况且现在大明朝的武将都崇尚实力,有实力的将领朝廷都会哄着。当年李成良养了八千家丁,朝廷都要小心翼翼应对...
浩宇心想,自己的面子并不重要,于是他轻轻提起了马的缰绳,带领着亲兵队伍走向对面的军队面前。
浩宇的手下亲兵大声对着对面的人喊:“登莱总兵杨大人在此!”
浩宇早就注意到对面那面写着“杨”字的大旗,但当他领队靠近时,发现登州的战斗部队竟然摆出了战斗阵型,显然是想给他一个下马威。
浩宇也不示弱,命令卫海盟的士兵也摆出对抗的阵势,至少在气势上不能输给登州的战士。
阵型布置完毕,浩宇带着赵海和十名亲卫出阵,准备去见登莱总兵杨御蕃。尽管卫所兵和战兵属于不同的体系,但杨御蕃毕竟是登莱地区的最高长官,他这个小九品官员还是得来拜见,否则容易让人抓住把柄。这次拜访还有一个目的,就是观察杨御蕃是否好相处。如果他好打交道,分享一些战功也不是不行。毕竟,浩宇的根基在威海卫,如果立下大功而被朝廷调去对付流民,那可不是他想要的结果。如果被派去蓟镇与关宁军并肩抗敌后金,他可能会被蓟镇的关宁军坑惨。历史上,被他们坑害的外来军队不在少数。
如果杨御蕃傲慢无礼,浩宇打算尽量避开他,各打各的,毕竟战场上刀剑无情,不怕厉害的对手,只怕愚蠢的队友。若被登州的战士坑了,损失可就大了。还是事先看清形势,避免日后麻烦。
浩宇没提前下马等待杨御蕃,并不是故意摆架子,而是他确实不清楚下属在阵前拜见上级的礼节。他手下的士兵大多出身贫寒的军户家庭,像王世人那样的千户已经是他们见过的最高级别的官员。因此,他们对官场规则并不熟悉,加上他们接连以少胜多,根本不把登州的战士放在眼里。
在卫海盟看来,这些所谓的精锐战士也就那样,还不如上次他们打败的刘泽清的精锐部队。战场上比的是实力,只有辉煌的战绩才能赢得尊重。既然你不如我,凭什么我要尊重你?
赵海说完话后,浩宇看到对方的队伍中走出了一队骑兵,那面“杨”字大旗也随之移动,同时有人高呼“杨大人到!”
此刻,就算他不懂规矩,也知道该上前行礼了。他连忙跳下马,身后的人也纷纷下马,跟随浩宇走向那面大旗。浩宇走近对方的骑兵,单膝跪地,口中说道:“威海卫带指挥使浩宇拜见总兵杨大人!”他身后的赵海和亲兵们也单膝跪地,齐声喊道:“见过大人!”
排在最前面的是杨御蕃,他瞧见浩宇跳下马,走到他的马前,单膝跪地行礼。杨御蕃不禁点点头,看来这位卫所指挥使还算懂得礼数,不算嚣张。
他也跟着跳下马,快步上前,两手做出搀扶的姿势,但并未真的触碰浩宇。“浩大人,你全副武装,就不用多礼了!”他身后的亲兵也纷纷下马。
浩宇和那些亲兵连连道谢,然后站起身,笔直站立,这姿态自然让对面的亲兵另眼相看。
这时,浩宇双手抱拳说:“杨大人,我带领下属两千三百名士兵已经按时抵达。接下来如何进军,请大人指示!”
杨御蕃这才仔细打量起浩宇,只见他身材魁梧。经过这段时间的训练,浩宇已经摆脱了初来乍到时的瘦弱模样。
配上全身的哥特式板甲,看上去就是一位勇猛的将领。其实,浩宇心里清楚,论武艺,他比不上卫所里的普通士兵。
但自从那次被雷劈穿越后,可能是雷电改变了他,他的力量翻倍增长。如今在卫海盟中,没人能比他更有力气。他自己试过,一百斤的石锁他能一手一个耍上半小时不停歇。
他暗自窃喜,如果此时参加奥运会,铁定能拿金牌,毫无悬念。他现在外面穿着全身板甲,里面还有卫海盟为他定制的复合内甲。
如果不是担心他的阿拉伯战马承受不住,他还会再穿上一层锁子甲。手持一根百斤重的狼牙棒冲锋陷阵,对他来说也不费吹灰之力。
如果不是考虑夏尔马的速度问题,浩宇的坐骑本会是夏尔马。不过他现在骑的阿拉伯战马也是这段时间里从不断运来的战马中挑出的最好的,独一无二。
作为卫海盟的领袖,他有这种特权。如果是长途行军,他还是会换回夏尔马。光是那身铠甲加上特制的狼牙棒,再强壮的战马跑一天也得累趴。
杨御蕃一见浩宇高大的身躯,再看他身披板甲仍能轻松自如,就知道这个人必定力大无穷,是一位难得的猛将。
于是,他满脸笑容,和蔼可亲地说:“浩老弟年轻有为啊!年纪轻轻已是朝廷三品官员,将来前途无量!这次平乱,还是按照巡抚大人的指示进行。浩老弟继续当先锋,我带领部队在后方随时支援你,你觉得如何呢?”
杨御蕃这副和蔼的模样让他的亲兵们惊讶得下巴都要掉了,这还是他们那个严厉的大人吗?今天是不是撞鬼了?怎么变得像换了一个人。
浩宇鞠躬应允,正准备离开,却被杨御蕃叫住了...
“浩老弟,我发现你那些亲卫骑的马真是威武,跟咱们大明的马差别很大,这是什么品种啊?”杨御蕃终于逮到机会问出了心中的疑问。他之前就注意到浩宇队伍里的马特别高大,腰细腿长,肌肉结实,一看就知道是擅长奔跑的良驹。
身为武将,没有不喜欢好马的,所以他直接问了出来。如果能知道这些马的来历,他也打算向巡抚建议,给自己的战兵营买几百匹这样的马,提升战斗力。
浩宇听了杨御蕃的问题,也没藏着掖着,如实回答:“这些马来自远方的阿拉伯地区,性格温和,易于驾驭。短距离冲刺比蒙古马快很多,不过耐力差一些。每天比蒙古马少走十公里,而且这种马必须吃小麦和豆料,否则会拉肚子甚至死亡。”
杨御蕃听完,心里暗暗咋舌。这马是从西方买的,价格肯定不菲。耐力差十公里倒还好说,但最后一项条件可真让人头疼,这马居然还得吃粮食!人都不够吃呢,哪有余粮喂马啊!几百匹这样的马,只怕登莱战兵营会被吃垮,他看着心疼,但那恋恋不舍的眼神却暴露了他的心思。
浩宇一看就知道这位总兵对阿拉伯战马动心了,送他一两匹马,能和上司搞好关系,这笔交易挺划算。于是他立刻让赵海回去牵出两匹备用的阿拉伯战马带到杨御蕃面前。
“杨大人,我买了这些外国马后,一直不确定它们是否适应咱们大明的环境。我冒昧地献上两匹,希望大人能试试,万勿推辞!”浩宇说得冠冕堂皇,杨御蕃心里挺高兴,这年轻人不错,有前途。
一开始他对攻打曹县根本不抱希望,毕竟四千对一万乱兵,风险极大。
而且对手还是与大明有仇的乞丐兵卫所军兵。这次能不被卫所兵坑就已经谢天谢地了。但当他见到这些卫所兵时,却感到震惊,精良的装备,严格的纪律,无不显示出这是一支强军。
如果能与这样的军队合作,曹县之行说不定真有希望,把那些乱兵赶出山东也是可能的。
要知道,那些乱兵不可能聚集一处,他们已经分散到曹县各地抢劫。有的甚至流窜到邻县,搞得百姓流离失所,纷纷逃离家园避难。
如果在这次平定乱兵的行动中立下大功,那么自己再打通关节,离开这个麻烦不断的登莱就有望了。
如果因为一些琐碎的礼仪问题导致双方不愉快,最后输给了曹县的乱兵,那就太不划算。
不得不承认,在大明朝能当上一方总兵的都不是傻子,他不会为了面子而放弃可能的大功。
况且现在大明朝的武将都崇尚实力,有实力的将领朝廷都会哄着。当年李成良养了八千家丁,朝廷都要小心翼翼应对...
浩宇心想,自己的面子并不重要,于是他轻轻提起了马的缰绳,带领着亲兵队伍走向对面的军队面前。
浩宇的手下亲兵大声对着对面的人喊:“登莱总兵杨大人在此!”
浩宇早就注意到对面那面写着“杨”字的大旗,但当他领队靠近时,发现登州的战斗部队竟然摆出了战斗阵型,显然是想给他一个下马威。
浩宇也不示弱,命令卫海盟的士兵也摆出对抗的阵势,至少在气势上不能输给登州的战士。
阵型布置完毕,浩宇带着赵海和十名亲卫出阵,准备去见登莱总兵杨御蕃。尽管卫所兵和战兵属于不同的体系,但杨御蕃毕竟是登莱地区的最高长官,他这个小九品官员还是得来拜见,否则容易让人抓住把柄。这次拜访还有一个目的,就是观察杨御蕃是否好相处。如果他好打交道,分享一些战功也不是不行。毕竟,浩宇的根基在威海卫,如果立下大功而被朝廷调去对付流民,那可不是他想要的结果。如果被派去蓟镇与关宁军并肩抗敌后金,他可能会被蓟镇的关宁军坑惨。历史上,被他们坑害的外来军队不在少数。
如果杨御蕃傲慢无礼,浩宇打算尽量避开他,各打各的,毕竟战场上刀剑无情,不怕厉害的对手,只怕愚蠢的队友。若被登州的战士坑了,损失可就大了。还是事先看清形势,避免日后麻烦。
浩宇没提前下马等待杨御蕃,并不是故意摆架子,而是他确实不清楚下属在阵前拜见上级的礼节。他手下的士兵大多出身贫寒的军户家庭,像王世人那样的千户已经是他们见过的最高级别的官员。因此,他们对官场规则并不熟悉,加上他们接连以少胜多,根本不把登州的战士放在眼里。
在卫海盟看来,这些所谓的精锐战士也就那样,还不如上次他们打败的刘泽清的精锐部队。战场上比的是实力,只有辉煌的战绩才能赢得尊重。既然你不如我,凭什么我要尊重你?
赵海说完话后,浩宇看到对方的队伍中走出了一队骑兵,那面“杨”字大旗也随之移动,同时有人高呼“杨大人到!”
此刻,就算他不懂规矩,也知道该上前行礼了。他连忙跳下马,身后的人也纷纷下马,跟随浩宇走向那面大旗。浩宇走近对方的骑兵,单膝跪地,口中说道:“威海卫带指挥使浩宇拜见总兵杨大人!”他身后的赵海和亲兵们也单膝跪地,齐声喊道:“见过大人!”
排在最前面的是杨御蕃,他瞧见浩宇跳下马,走到他的马前,单膝跪地行礼。杨御蕃不禁点点头,看来这位卫所指挥使还算懂得礼数,不算嚣张。
他也跟着跳下马,快步上前,两手做出搀扶的姿势,但并未真的触碰浩宇。“浩大人,你全副武装,就不用多礼了!”他身后的亲兵也纷纷下马。
浩宇和那些亲兵连连道谢,然后站起身,笔直站立,这姿态自然让对面的亲兵另眼相看。
这时,浩宇双手抱拳说:“杨大人,我带领下属两千三百名士兵已经按时抵达。接下来如何进军,请大人指示!”
杨御蕃这才仔细打量起浩宇,只见他身材魁梧。经过这段时间的训练,浩宇已经摆脱了初来乍到时的瘦弱模样。
配上全身的哥特式板甲,看上去就是一位勇猛的将领。其实,浩宇心里清楚,论武艺,他比不上卫所里的普通士兵。
但自从那次被雷劈穿越后,可能是雷电改变了他,他的力量翻倍增长。如今在卫海盟中,没人能比他更有力气。他自己试过,一百斤的石锁他能一手一个耍上半小时不停歇。
他暗自窃喜,如果此时参加奥运会,铁定能拿金牌,毫无悬念。他现在外面穿着全身板甲,里面还有卫海盟为他定制的复合内甲。
如果不是担心他的阿拉伯战马承受不住,他还会再穿上一层锁子甲。手持一根百斤重的狼牙棒冲锋陷阵,对他来说也不费吹灰之力。
如果不是考虑夏尔马的速度问题,浩宇的坐骑本会是夏尔马。不过他现在骑的阿拉伯战马也是这段时间里从不断运来的战马中挑出的最好的,独一无二。
作为卫海盟的领袖,他有这种特权。如果是长途行军,他还是会换回夏尔马。光是那身铠甲加上特制的狼牙棒,再强壮的战马跑一天也得累趴。
杨御蕃一见浩宇高大的身躯,再看他身披板甲仍能轻松自如,就知道这个人必定力大无穷,是一位难得的猛将。
于是,他满脸笑容,和蔼可亲地说:“浩老弟年轻有为啊!年纪轻轻已是朝廷三品官员,将来前途无量!这次平乱,还是按照巡抚大人的指示进行。浩老弟继续当先锋,我带领部队在后方随时支援你,你觉得如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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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老弟,我发现你那些亲卫骑的马真是威武,跟咱们大明的马差别很大,这是什么品种啊?”杨御蕃终于逮到机会问出了心中的疑问。他之前就注意到浩宇队伍里的马特别高大,腰细腿长,肌肉结实,一看就知道是擅长奔跑的良驹。
身为武将,没有不喜欢好马的,所以他直接问了出来。如果能知道这些马的来历,他也打算向巡抚建议,给自己的战兵营买几百匹这样的马,提升战斗力。
浩宇听了杨御蕃的问题,也没藏着掖着,如实回答:“这些马来自远方的阿拉伯地区,性格温和,易于驾驭。短距离冲刺比蒙古马快很多,不过耐力差一些。每天比蒙古马少走十公里,而且这种马必须吃小麦和豆料,否则会拉肚子甚至死亡。”
杨御蕃听完,心里暗暗咋舌。这马是从西方买的,价格肯定不菲。耐力差十公里倒还好说,但最后一项条件可真让人头疼,这马居然还得吃粮食!人都不够吃呢,哪有余粮喂马啊!几百匹这样的马,只怕登莱战兵营会被吃垮,他看着心疼,但那恋恋不舍的眼神却暴露了他的心思。
浩宇一看就知道这位总兵对阿拉伯战马动心了,送他一两匹马,能和上司搞好关系,这笔交易挺划算。于是他立刻让赵海回去牵出两匹备用的阿拉伯战马带到杨御蕃面前。
“杨大人,我买了这些外国马后,一直不确定它们是否适应咱们大明的环境。我冒昧地献上两匹,希望大人能试试,万勿推辞!”浩宇说得冠冕堂皇,杨御蕃心里挺高兴,这年轻人不错,有前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