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书看 > 修仙从钻木取火开始 > 267、【黄沙漫漫】

修仙从钻木取火开始 267、【黄沙漫漫】

    女子停住了脚步,略一思索,答应下来。

    天色已经发暗,泽里路又难走,夜晚确实有很大风险。于是他们一起回到了篝火旁,寻地方坐下,相视无言。只有不断跳动的火光,将公冶渚和楠楠的面孔,映照得忽明忽暗。

    公冶渚取出随身携带的干粮,在篝火边烤热,分给女子。席锅头在远处看见,还让伙计们给二人盛了几勺粟粥,以及一些蔬菜。二人道谢后接过,吃的一干二净。

    在方长没有打扰的情况下,这对男女一夜无言,只是依偎在篝火边睡了一宿。

    第二天,在商队还在收拾营地,收起帐篷、整理货物的时候,两人便准备离开。

    当公冶渚再次准备致歉的时候,女子将手指在唇边竖了下,说道:

    “不用说这些,我已经原谅你的不辞而别了。但不要说什么‘不想耽误你’这种话,我会在猪野泽中等你,无论你是否还能回来。”

    接着她潇洒地跨上黄骠马,“驾——”,朝远处行去。

    看着对方的身影消失在远方,公冶渚神色有些黯然,他在原地站了片刻,还是挺起身子,牵过自己的枣红马,和商队的席锅头道了谢,向着朝阳升起的方向走去。

    …………

    越过大泽之后,土地重新变得干旱起来。

    行走了不少日子之后,便进入了这段旅程中最难走的一段。

    这里已经看不到脚下的路,因为流动的沙子,随时会将人类和骆驼经过的痕迹湮没。而狂风日夜不停,将沙粒狠狠砸在人脸上,只有以纱遮挡才能减免疼痛。

    能够用来标记方向的,只有大漠里面偶然出现的树。

    这树因为常年的狂风而歪向一边,被当地人称之为刀树,从侧面看去,被风吹偏的树冠,确实像一柄带有弧度的刀。再走一段,便是连人烟都没有,上无飞鸟下无走兽的“死亡之海”。

    两旁地貌很是出奇,因为风的侵蚀,呈现出各种漂亮的结构。

    路途中常可见人畜骸骨,那是不幸殒命于此的前行者。

    漫漫大漠黄沙之中,偶有地下水突出形成的湖泊,以及围绕着湖泊的绿洲,那里零星生活着些人类,居住在以土石搭建的房子中。还有些小动物,在芦苇沙竹白刺等之间若隐若现。

    商队会在这些小块绿洲中补给,并进行一点点交易,帮助维持绿洲里人类的生活,这是一种互助,因为只有人类存在的地方,才能出现补给点。

    路上依然很混乱,甚至还遇到一次沙匪。

    灰头土脸的匪徒们凶残至极,所以商队也拼命抵抗,沙匪们见事不可为,便退走远处。还好他们也知道绿洲补给点们的重要性,只是欺压那里的百姓,并不敢太过分。

    早在上一个比较大的聚居处,商队便已经将驮马都寄养下来,租了些骆驼上路。因为骆驼有着宽大的蹄子,不怕风沙的鼻孔眼睛,以及储存了足够营养与水分的驼峰,只有它能够顺利穿越沙海。

    现在,周围全是沙丘。

    远处残阳如血,方长和桑子平走在商队边缘,看着这幅景象。

    方长说道:“真是壮阔。”

    桑子平在一旁点点头:“中原可见不到这种景象,不过此处也太过孤寂,对比起来,我还是更爱那遍地农田炊烟。”

    前面响起了商队里管事的高声,大家准备到前面不远处过夜。

    那里有避风的位置,依靠的乃是一些雅丹地貌的山丘,当然,这里它不叫这个名字,商队里人只是和所有路过此处的人一样,将其称呼为“堆”。

    和一贯的印象不同,沙漠里能够捡拾到的柴不少。

    所以,商队并不需要携带燃料,只是派出些人在附近搜捡一番,便能在这块小小的避风凹陷处,燃起篝火。而在野外,火的重要性比庇护所还要重要,它可以提供热食、干净的饮水,还能够驱赶有毒虫孑、吓阻不怀好意的野兽。

    这些天的路途中,偶尔也能碰到其它商队,不过由于前行速度问题,碰到的都是迎面过来的队伍。

    那些队伍往往满载着从西域加装的货物,队里的骆驼在沙地上留下深深地脚印,其中,很多首领都与席锅头熟识,还会打个招呼交换些情报。

    坐在篝火边,商队将大锅卸下来,而后开启一些水袋,将其中的清水倒进锅里烧,随着柴火的光芒,锅里渐渐冒出热气。

    接下来将烧好的水,给每个人的随身水袋加进去。

    进入沙漠之后,用水煮饭已经成为了十分奢侈的行为,大家的伙食都是锅盔、白开水、咸菜、肉干之类,尤其要注意的,是咸菜要省着吃,不能一次吃太多,不然太消耗水。

    而在沙漠中,无谓消耗太多水,是很危险的行为。

    方长正和桑子平坐在一起,和周围大家一样,小口就着水袋中昨晚烧开装袋后,所剩的白开水,啃咬着锅盔和配菜。

    这时候,一个商队里面的老伙计,拿着个小盏,略带谄媚的凑将过来:

    “那个……方先生,我能不能……”

    “好吧。”长看了看这个鼻尖有些发红,面容憨厚、上了点年纪的商队伙计,从腰间解下葫芦,扭开牛角盖子,缓缓倾倒,给对方倒了大半盏高粱酒。

    “多谢方先生,真是太感谢了……”

    其人得了这大半盏酒,欢天喜地的道谢。

    却是同行时候,互相交谈中,被他得知了方长腰间葫芦是装酒的,于是上来盯上,总是过来蹭些酒喝。这个伙计姓周,在席同手下已经干了许多年,甚是可靠,唯一的爱好就是酒。

    由于酒中有水,而且烈酒价格颇高,所以对方还是有些不安的,数次提出用金银换,被方长拒绝。

    还好这个伙计从不多讨要,所以倒也没人发现,方长腰间的葫芦,能够装纳海量的酒液——若是被知道了,定会被建议用这宝葫芦装水。

    “啊,真是好酒。”

    细细嘬了一口酒,让火辣的酒水从舌尖绕几圈,待到口里有丝丝发麻,才恋恋不舍地咽下去后,赞叹了声,才啃着锅盔对方长说道:

    “到这里已经走了泰半路程,明天可以在绿洲歇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