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修仙界当邪神眷属 第一百零一章 刘柏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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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柏辛当上这蚁仙门的掌门,已经不知道有多少年了,他人生中最大的幸运就是得到了蚁仙勾玉,创建了蚁仙门。
或者说,是他重建了蚁仙门。
过去的事对刘柏辛而言,已经模湖不清,他依稀记得自己也有刻骨铭心的经历,但这些经历在漫长的岁月里已经遗忘了,不管是仇恨也好,爱也好,时间会将一切都抹平,留到最后的只有当下的追求。
他在这个地下洞窟闭关已经三百年,直到紫光的出现,他才离开过几次,除此之外他都待在这个洞穴中,感受着这个蚁巢的意志,他能感受到蚁仙门每个人的情绪,那些痛苦压抑的真实情绪被收纳在勾玉之内,是他每天都要品味的美味。
对刘柏辛而言,这是不可或缺的,他不想丧失为人的资格,作为整个蚁巢的王,一旦不再为人,那么整个蚁巢便会为之覆灭,人和蚂蚁最大的区别便在于人生的追求。
但在无法离开蚁巢的情况下,感受着那些大同小异,没有任何区别的情感,刘柏辛觉得恶心,一想到自己被这些修仙的养料所包围着,他就心情低落,烦闷不已。
只有勾玉中的痛苦才会让他欣喜,只有体验那种痛苦,他才会意识到,自己操纵的这些蝼蚁般的“人”,并不是真正的蚂蚁,而是一个个货真价实的人。
他和勾玉中的蚁仙沟通,了解上古的辛迷,来自蚁仙的知识丰富着他的大脑,令他博学,他在不知不觉中成为了元婴修士,毫无察觉自己的精神有任何异样。
刘柏辛觉得自己即使现在破关出去,和百年前的自己也没有任何区别,蚁仙门让他的境界比磐石更加稳固,根本没有遇到所谓的修炼瓶颈,也根本没有入魔。
唯一的变数,便是天尊,他从勾玉中听到蚁仙告诉他,天尊的圣子降临,而他需要去接他。
其实,刘柏辛对天尊这等至高的名讳没有真实的感触。
虽然早在他成为元婴之前,无数元婴大能都信仰着那从上古便存在的真正的仙神,但刘柏辛本身从未与天尊有过任何神交。
对刘柏辛而言,天尊是只存在于传说中的无法理解的存在,信仰天尊的那些老怪物都很强大,但行事也诡秘莫测,刘柏辛知道蚁仙也是天尊的信徒,所以他本来是不想杀死苏临的。
苏临可以给蚁仙门带来很多东西,而带给蚁仙门的东西,其实就是带给他和紫光的,但苏临既然能如此靠近勾玉,那他无论如何都不能留他。
即便蚁仙说了那些话也不行。
刘柏辛一直很清楚,他其实只是勾玉的持有者,并不是勾玉的主人,勾玉没有任何主人,有能者居之。
像紫光那样的人,他可以允许与对方共享勾玉,因为他可以掌控紫光。
但苏临不行,苏临是蚁仙钦定的人,天尊选择的天选之子,刘柏辛害怕勾玉落到苏临手里。
他想做的是蚁巢的王,而不是一只蚂蚁,所以即便是宝贵的圣子,杀了也在所不惜。
刘柏辛的眼睛透过粗糙的甲壳面具,看着黑色的人形从那尸体里钻出来,他还是第一次见到这种东西,虽然放任苏临变化可能会有意料不到的危险,但危险往往与机遇并存。
他曾经听说,曾经有妖修,将其他真仙的圣子的肉体与自身融合,最终获得了与真仙沟通的能力,他需要观察对方的变化,更要确保究竟这黑色的东西是苏临,还是那肉囊是苏临。
黑色的影子完全爬了出来,尸体被撕了个稀巴烂。
刘柏辛无法描述黑影究竟是什么,因为他看不清细节,他只能看到对方的轮廓,就像所有光线照射在它身上,都被它吸收了一般。
刘柏辛的后背展开了三对薄如蝉翼的透明翅膀,翅膀高频率扇动,空气震鸣,他的身影消失在原地,以极快的速度与苏临擦身而过,肘部的弯刃切入了黑影的身体。
在肘刃切出的瞬间,他的手臂以不可思议的速度快速来回挥动了留下,在对方身上发出六道斩击,虽然斩切感受到了些许的阻力,但硬度与韧性都很差劲。
对方的炁和自己不是一个级别的,这防御他能轻松破开。
“看来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刘柏辛喃喃自语道。
……
……
阳光明媚的一天,苏临蹲在河边,看着一群蚂蚁在草丛边来来往往,弟弟苏天也蹲在旁边,看着蚂蚁搬运食物。
“蚂蚁还真是勤劳啊,人会有蚂蚁这么勤劳吗?”苏天说。
苏临:“做不到的,蚂蚁除了工作就是休息,不需要娱乐,但人如果没有娱乐,会疯掉的吧,如果除了上班就是睡觉吃饭,会像行尸走肉那样。”
苏天:“那如果人也能像蚂蚁那样就好了,大家分工明确,各做各的事情,也不会有贪官和奸商了。”
苏临笑了笑:“那如果让你从出生开始就不停地工作,除了工作就是睡觉,工作获得的所有东西都会被上面收走,只分配给你可以吃得饱的食物,和住的地方,你愿意吗?”
苏天犹豫了一下:“看病什么的也免费吗?”
“免费的,但如果看不好的话,那就不会有人救你了,这是浪费资源。”
“那我不愿意。”
苏临笑了:“我就知道,但肯定有人愿意的,渴望蚂蚁社会的人一定活得很痛苦,非洲那边的人吃不好穿不暖,生病没钱治,很快就死了,他们肯定很乐意当蚂蚁。
因为即使做蚂蚁没有娱乐,除了工作就是休息,他们也乐意,因为不用死。
但如果你让那些有钱人当蚂蚁,他们就不乐意了。
有钱人都不喜欢工作的,他们假装在工作,其实是让穷人像蚂蚁一样忙来忙去,把钱送到他们手里,他们的工作简单的要命,但他们喜欢把简单的事情弄得很复杂。
因为这个社会一定要有人当蚂蚁,如果蚂蚁都知道自己可以做人,那哪还得了,所以最痛苦的人来当蚂蚁,他们就享受蚂蚁生产的劳动成果。”
苏天歪着头:“老哥,你从哪本书上看来的?”
“我自己想的。”苏临举起了手里的激光笔,“我要把这些蚂蚁弄死。”
“为什么?”
“想看看它们有什么反应。”苏临随口说道,按下激光笔的按钮,红色的激光照在了行走的蚁群身上。
或者说,是他重建了蚁仙门。
过去的事对刘柏辛而言,已经模湖不清,他依稀记得自己也有刻骨铭心的经历,但这些经历在漫长的岁月里已经遗忘了,不管是仇恨也好,爱也好,时间会将一切都抹平,留到最后的只有当下的追求。
他在这个地下洞窟闭关已经三百年,直到紫光的出现,他才离开过几次,除此之外他都待在这个洞穴中,感受着这个蚁巢的意志,他能感受到蚁仙门每个人的情绪,那些痛苦压抑的真实情绪被收纳在勾玉之内,是他每天都要品味的美味。
对刘柏辛而言,这是不可或缺的,他不想丧失为人的资格,作为整个蚁巢的王,一旦不再为人,那么整个蚁巢便会为之覆灭,人和蚂蚁最大的区别便在于人生的追求。
但在无法离开蚁巢的情况下,感受着那些大同小异,没有任何区别的情感,刘柏辛觉得恶心,一想到自己被这些修仙的养料所包围着,他就心情低落,烦闷不已。
只有勾玉中的痛苦才会让他欣喜,只有体验那种痛苦,他才会意识到,自己操纵的这些蝼蚁般的“人”,并不是真正的蚂蚁,而是一个个货真价实的人。
他和勾玉中的蚁仙沟通,了解上古的辛迷,来自蚁仙的知识丰富着他的大脑,令他博学,他在不知不觉中成为了元婴修士,毫无察觉自己的精神有任何异样。
刘柏辛觉得自己即使现在破关出去,和百年前的自己也没有任何区别,蚁仙门让他的境界比磐石更加稳固,根本没有遇到所谓的修炼瓶颈,也根本没有入魔。
唯一的变数,便是天尊,他从勾玉中听到蚁仙告诉他,天尊的圣子降临,而他需要去接他。
其实,刘柏辛对天尊这等至高的名讳没有真实的感触。
虽然早在他成为元婴之前,无数元婴大能都信仰着那从上古便存在的真正的仙神,但刘柏辛本身从未与天尊有过任何神交。
对刘柏辛而言,天尊是只存在于传说中的无法理解的存在,信仰天尊的那些老怪物都很强大,但行事也诡秘莫测,刘柏辛知道蚁仙也是天尊的信徒,所以他本来是不想杀死苏临的。
苏临可以给蚁仙门带来很多东西,而带给蚁仙门的东西,其实就是带给他和紫光的,但苏临既然能如此靠近勾玉,那他无论如何都不能留他。
即便蚁仙说了那些话也不行。
刘柏辛一直很清楚,他其实只是勾玉的持有者,并不是勾玉的主人,勾玉没有任何主人,有能者居之。
像紫光那样的人,他可以允许与对方共享勾玉,因为他可以掌控紫光。
但苏临不行,苏临是蚁仙钦定的人,天尊选择的天选之子,刘柏辛害怕勾玉落到苏临手里。
他想做的是蚁巢的王,而不是一只蚂蚁,所以即便是宝贵的圣子,杀了也在所不惜。
刘柏辛的眼睛透过粗糙的甲壳面具,看着黑色的人形从那尸体里钻出来,他还是第一次见到这种东西,虽然放任苏临变化可能会有意料不到的危险,但危险往往与机遇并存。
他曾经听说,曾经有妖修,将其他真仙的圣子的肉体与自身融合,最终获得了与真仙沟通的能力,他需要观察对方的变化,更要确保究竟这黑色的东西是苏临,还是那肉囊是苏临。
黑色的影子完全爬了出来,尸体被撕了个稀巴烂。
刘柏辛无法描述黑影究竟是什么,因为他看不清细节,他只能看到对方的轮廓,就像所有光线照射在它身上,都被它吸收了一般。
刘柏辛的后背展开了三对薄如蝉翼的透明翅膀,翅膀高频率扇动,空气震鸣,他的身影消失在原地,以极快的速度与苏临擦身而过,肘部的弯刃切入了黑影的身体。
在肘刃切出的瞬间,他的手臂以不可思议的速度快速来回挥动了留下,在对方身上发出六道斩击,虽然斩切感受到了些许的阻力,但硬度与韧性都很差劲。
对方的炁和自己不是一个级别的,这防御他能轻松破开。
“看来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刘柏辛喃喃自语道。
……
……
阳光明媚的一天,苏临蹲在河边,看着一群蚂蚁在草丛边来来往往,弟弟苏天也蹲在旁边,看着蚂蚁搬运食物。
“蚂蚁还真是勤劳啊,人会有蚂蚁这么勤劳吗?”苏天说。
苏临:“做不到的,蚂蚁除了工作就是休息,不需要娱乐,但人如果没有娱乐,会疯掉的吧,如果除了上班就是睡觉吃饭,会像行尸走肉那样。”
苏天:“那如果人也能像蚂蚁那样就好了,大家分工明确,各做各的事情,也不会有贪官和奸商了。”
苏临笑了笑:“那如果让你从出生开始就不停地工作,除了工作就是睡觉,工作获得的所有东西都会被上面收走,只分配给你可以吃得饱的食物,和住的地方,你愿意吗?”
苏天犹豫了一下:“看病什么的也免费吗?”
“免费的,但如果看不好的话,那就不会有人救你了,这是浪费资源。”
“那我不愿意。”
苏临笑了:“我就知道,但肯定有人愿意的,渴望蚂蚁社会的人一定活得很痛苦,非洲那边的人吃不好穿不暖,生病没钱治,很快就死了,他们肯定很乐意当蚂蚁。
因为即使做蚂蚁没有娱乐,除了工作就是休息,他们也乐意,因为不用死。
但如果你让那些有钱人当蚂蚁,他们就不乐意了。
有钱人都不喜欢工作的,他们假装在工作,其实是让穷人像蚂蚁一样忙来忙去,把钱送到他们手里,他们的工作简单的要命,但他们喜欢把简单的事情弄得很复杂。
因为这个社会一定要有人当蚂蚁,如果蚂蚁都知道自己可以做人,那哪还得了,所以最痛苦的人来当蚂蚁,他们就享受蚂蚁生产的劳动成果。”
苏天歪着头:“老哥,你从哪本书上看来的?”
“我自己想的。”苏临举起了手里的激光笔,“我要把这些蚂蚁弄死。”
“为什么?”
“想看看它们有什么反应。”苏临随口说道,按下激光笔的按钮,红色的激光照在了行走的蚁群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