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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鹿原,我成了鹿兆鹏 第一百零七章 喂牌

    刚下午四五点钟。

    诗社里头的人去了京华饭店中,摆下了席面。

    比较气派,这一顿下来怕是得要好几十块钱。

    一阵推杯换盏,这儿些人,差不多都有些熟络了。

    “今天都晚些回去,喝酒,玩牌,至少得玩上四圈。众位都吃好喝好,在下招待不周。”

    “燕西兄莫要这般说,已经很好了,我算是见了世面,平时可不敢到这种地方来。”

    “这顿下来得要五六十个大洋了。”

    在场的几个人有些激动,感觉自己得了内阁总长家的公子看重,这要是说说情,说不准还能在衙门谋个差事。

    金少爷摆摆手,“也不敢铺张浪费了。我只是个花钱的,并不挣钱的人,若是不约束下,也觉得不好意思。倒是鹿歌兄生财有方。我可是认识了好些贵妇人都去了曼歌内衣店。”

    刚好一个小时左右。吃过了饭。

    就在酒店中,开了两桌打牌。

    麻将在这个年头是最重要最普遍的娱乐活动。

    基本上是个人都会一点。麻将对于社交很重要。

    “咱们小赌怡情。”

    赌注较小,毕竟这里还有没工作的人,摸不出几个钱来。主要的是那个气氛。

    大多是麻将的行家里手。

    鹿兆鹏惊人的过目不忘的记忆力派上了用场。

    看着牌桌上的每一只,都记住了大概位置。

    三方手上的牌,鹿兆鹏都能知道个大概。

    自然也就知道他们都要听什么牌了。

    手速很快,甚至可以当着这几位的面换牌,他们也察觉不到。

    但是想着就这样的局,赌注过少,没必要来那么多动作。

    直接卖了金少爷一个面子,时不时的给了喂几张牌过去。

    次数多了,金华也感觉到了异常,看向了鹿兆鹏,猜测着他是不是故意的。

    不过能胡牌的感觉很爽,自己已经好久没有过像今天的这样的手风。

    要真是鹿兆鹏故意的,那他的牌技未免也太好了些。

    他也不敢确定。

    鹿兆鹏的演技不错。

    偶尔也会自己小赢两把,但大头都让给了这位总长公子。

    自己需要结交下他。

    金公馆中有一个下人,名字叫刘宝善。

    宰相门前七品官,不是说说而已。

    这位刘宝善在税务局任职,直接对标自己的曼歌内衣店。

    别的不说,自己要是在京城做生意的话,跟总长公子打好招呼,生意途上只会一片坦荡。

    刚好打了四圈,各自散去了。

    离开的时候,总长公子还跟鹿兆鹏说了句,“鹿兄,跟你玩麻将,实在是一大乐事,改日我邀请你到家中来。我的那些哥哥姐姐们也都是个中好手,你们可以切磋切磋。”

    鹿兆鹏随口答应了下来,去拜访金公馆,也是人脉。

    在这个社会,人脉可太重要了。

    金少爷回到了金公馆中。

    刚进家门,就被他爹金铨拦了下来,“不学无术,又喝的酩酊大醉。”

    金总长一声呵斥,本来就不怎么醉的金公子更清醒了些。

    “手上拿的什么?”

    “父亲,这是我们诗社作的一些诗。今天是诗社成立的第一天,有跟您说过的。”

    “想来也是胡闹,我看看。”

    金总长认为他的这个儿子不太靠谱。

    把那十几张纸拿了过来。

    看的很快,把这些诗词都过了一遍。

    “这就是你们诗社里头的诗?形式都不像,倒是酸气冲天的,叫人看的不痛快。你是个不好读书的,在学校里头都只是挂个名而已。竟然还想着办个诗社。这个诗社,在我看来就不必要办了,还是要好好上学。你在外边整天游手好闲的,是越来越不像样子了。”

    金总长有些生气。

    现在已经是晚上九点了。

    自己的儿子不务正业,一身酒气的从外面回来,自然生气。

    他管教的不多,毕竟是内阁总长,有着大批量的公务,家事上就懈怠了很多。

    金燕西懵逼了,当真跟他老爷子说的一样很一般?

    不应该啊,自己请的那些人,多少也算是有些名气的。

    也只是相对而言。

    金铨是总长,饱读诗书。

    能是总长的人,必定是人中龙凤,有手段的。

    他就是个最有才的人。

    看到金燕西拿过来的这些诗词,确实不怎么能入他的法眼。

    金燕西想到了鹿兆鹏,在他邀请的这些人中,鹿兆鹏给自己的印象是最深的,也是最神秘的。

    “爹,您再看看这一篇。”

    在其中专门把鹿兆鹏写的一首诗挑了出来。

    十多首诗,金铨总长只看了大半,质量都一般,只有一两首中规中矩,就没有继续看下去了。

    鹿兆鹏的诗刚好是他漏下来的。

    把诗接了过来,念道:“昨夜寒蛩不住鸣。惊回千里梦,已三更。......知音少,弦断有谁听?

    梦里披荆斩棘铮铮之铁衣,

    已乘昨夜长风随波东流去......”

    “不错,这首诗还有点意思。岳飞的《小重山》能续上两句,续的还行。已经比很多所谓的诗人要强了。”

    金燕西赶紧接上话,“他叫鹿歌,燕京大学的高材生,为人随性洒脱,我跟其神交已久,目前是好朋友。”

    燕京大学是国内最高学府。

    能从里头出来的人至少有些东西。

    听到这里,金总长松动了很多。

    又把鹿兆鹏的另一首白话诗看了一遍。

    他是喜欢古诗的,但是对白话诗也不反对。

    认为古诗,白话诗,是可以共存的,共同发展。

    “这两首诗还不错,行了,这个诗社可以继续办下去。”

    金燕西办的这个诗社,比较散漫,就像是个俱乐部一样,没有规矩,其实也是这位金大少在闹着玩。

    他爹既不赞成也不反对。

    自己的儿子什么德行他知道,整天游手好闲吊儿郎当,但是还算是个好的。小错误不断,大错误没有。

    “谢谢爹。”

    诗社,他爹能认可就太好了。

    办诗社要钱。

    别的不说,今天请客吃饭就用了几十块钱。

    他花钱向来是大手大脚。

    一个月的开支起码是一千块钱往上,这只是生活费,迎来送往的。

    若是还要办别的大事,就需要更多的开支。

    有了诗社的名义,就有了更正当的名头从府里支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