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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情大杂烩,大佬原来是我 第66章 龙肉烧烤,龙族美味

    路光临回去想着今天晚上吃什么,想起自己刚刚收起来的那条巨龙,一拍大腿:“就决定是你了,龙肉烧烤!”

    龙肉蕴含着丰富的营养和能量,普通人吃了可能会受不了,直接爆体而亡。要是吃的人实力足够,运气好的话甚至还会获得龙族血统,成为混血种。

    鉴于这里有几个普通人,路光临就施展了一点小手段,直接把龙尾巴剁下来,把龙肉里面的能量先封印,让普通人能够食用,然后慢慢的让能量被人体吸收。

    这样一来,吃的人不会获得龙族血统,但是身体素质会得到极大的提升。

    至于那个诺顿的遗体,被混血种称为龙骨十字,毕竟还有个人形,就不吃了,到时候一并找个地方拍卖吧。

    有一点不好的是,吃了龙肉之后,由于能量饱和,人体会在接下来几天里处于高度亢奋状态,几天几夜不吃不睡都是小意思。

    但这完全不是事儿,大力正好熬夜写论文,胡一菲正好通宵审核论文。

    不过由于美嘉身怀六甲,吃东西最好少油少盐,宜清淡,所以路光临特意给她做了一锅龙骨汤。

    “吸溜吸溜……”香味扑鼻,不愧是龙肉,咖喱酱看着从未见过的烤串,口水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好了没有,我快饿死了。”

    “快了,急个什么劲,慢工出细活嘛。”

    过了几分钟后,换了一身衣服的陈墨瞳看着大快朵颐的众人,忍不住也拿了一串烤肉,吃了一口,眼睛立马亮了。

    “味道这么好的吗?”

    这一口,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她可能是卡塞尔学院里,现存的人中唯一一个有口福吃龙肉的人。

    不愧是舌尖上的国家,在这里只有两类东西,能吃的和不能吃的。

    要是自己师父能再靠谱一点就更完美了。

    一想起之前被王小娅拉进去后发生的事情,陈墨瞳就有一种背叛师门的冲动。

    不过这件事,她打死也不会往外说的!绝对不会!

    对面卡塞尔学院众人闻着空气中弥漫的让人沉醉的香味,一个个眼巴巴流着口水看着这边。

    想吃……但是又不好意思去要……

    好羡慕陈墨瞳同学啊!

    吃了这一顿,她一定能得到不少的好处吧?

    陈美嘉一边喝龙骨汤,一边摸着自己的肚子:“小小布,多喝点哦,喝的饱饱的,等你出生了,就会非常健康了。”

    半夜的时候,卡塞尔学院的人准备离开了,凯撒和路明非下水,在诺顿的青铜城里面什么都没有找到。

    这一次,他们基本可以算是无功而返。

    屠龙?被人抢人头了。七宗罪?早就被人家拿走了。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在这里牺牲的叶胜和酒德亚纪的遗骸被他们找到了,准备带回去安葬。

    陈墨瞳没有回去,她请了一个长假,毕竟刚刚拜师,还想看看她这个师父是不是真的有本事。

    “总感觉师姐不会再回来了。”路明非不停的挠头,心里难受的一逼,再看看凯撒,还是一张严肃的扑克脸,“学长,你……”

    “不要废话了。”凯撒的语气总是感觉高高在上,“现在说什么都没有意义,她的想法我们无法改变。”

    他叫凯撒·加图索,和历史上的凯撒大帝同名,因为家族把辉煌的重任交给了他。

    他自信,无论如何,都可以把陈墨瞳绑在身边,无论她多么出色,也只是能配得上自己。

    他自负,自己高贵的血统,可以让他斩断事件一切敌人。

    余光看着自己身边这个来自东方的S级血统拥有者,凯撒目光悠长。S级又怎么样?迄今为止也没有什么特别出色的表现。

    “话说,你们真的不是龙族混血种吗?”另一边,陈墨瞳终于问出了自己心里的疑问,她从小生活在龙族混血种的家族里,对于龙族以外的超自然力量也只是听说过。

    她本以为龙族已经是这个世界上顶顶厉害的种族了。其他的超自然力量,应该比不过龙的吧?

    可是今天看见的一切,让她知道,原来没有龙族血统,也可以这么厉害!

    路光临道:“当然不是啊,我们国家只有宠物才讲血统。”

    陈墨瞳:“总感觉你在diss我。”

    “没有,我只是在陈述事实。”路光临说道,“对了小娅,混血种的血统,最终可以追溯到黑王尼德霍格,这条黑龙你见过吗?”

    王小娅道:“没见过,不过我听说过一件事,很久年以前,那时候黄帝和蚩尤还没有爆发战争,我也还只是一个昆仑的侍女。尼德霍格在那时候到我们这边来了一次,想要成为东方的主宰。”

    正好那时候处于龙汉大劫,我们本土的龙族,麒麟族和凤凰族打的不可开交。然后他们看见了过来找事的尼德霍格。”

    根据王小娅在昆仑听见西王母和诸位大神的八卦,路光临他们脑海里浮现出一幅画面。

    龙汉大劫的时候,龙凤麒麟三族正打得火热呢,然后从西方跑过来一个黑不拉几的新物种,指着大家大叫:“在座的各位都是垃圾!”

    于是乎,心高气傲的三族也不掐架了,逮着这黑龙就是一顿混合三打。

    那时候凤凰族族长元凤有两个孩子,一个是孔雀,一个是金翅大鹏。

    金翅大鹏有个爱好,他喜欢吃龙。

    这一看,新物种啊,正好最近吃本土龙吃多了,想换换口味:“来,小家伙,到我嘴里来!”

    要不是正好半路杀出来一个也爱吃龙脑子的犼,为了抢食和金翅大鹏干起来了,让尼德霍格有机会悄悄跑路,估计现在都没有混血种这一概念了。

    听完了王小娅的叙述,陈墨瞳从心底里想骂人。

    合着自己这A级血统,就是人家嘴里跑掉的食物流传下来的?

    那么那些一天到晚奉行血统至上的大家族,在骄傲个什么劲?

    “那师父,您能打得过黑王尼德霍格吗?”陈墨瞳弱弱的问。

    “没打过,不知道。”王小娅回答,“到时候遇见了试试就知道了。实在不行我去一趟灵山,金翅大鹏可是对这些外来物种的味道念念不忘,一直记着当年从自己嘴底下溜走的美味。”

    陈墨瞳:(ー_ー)!!

    回到希望市,王小娅兴冲冲的带着陈墨瞳跑了,说是要立刻开始教学生。

    等他们回到公寓的时候,就看见他们门口蹲了三个小家伙,歪在一起睡的正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