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2000:首富从捉奸老爸小三开始 第一百五十二章 为舞台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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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啸天的表演虽然没有叫全场嗨起来,但也足够亮眼,毕竟他是今晚唯一一个跳民族舞的,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表演结束,大家给予了热烈的掌声,包啸天神情平静,很淡然地下了台,高进给了他一拳。
“老包,太风骚了!”
包啸天笑骂了一句道。
“接下来就看你们的了!”
高进晃晃脑袋。
“放心吧,哥们出马一个顶俩!”说着一挥手,“走起!”
带着他临时成立的乐队上台了。
“没想到你还会跳舞,你学过啊?”李宣问包啸天。
“跳舞还需要学吗?”
……当我没问。
李宣默默地转头看向了台上。
高进他们把乐器摆放好,各就其位,丁一拿着麦克风站在前面,这架势大家都明白了,是个乐队。
“这些小孩挺能整事的!”一个老头说道。
“现在的孩子啊,一个个都是人精!”
“咱们小时候跟他们一比,就是傻子!”
林云云并不知道实验班要表演什么,她并不在意这个,只要安安全全就行,不过一路看下来感觉还不错,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自己的班级,还是觉得刚才那个蒙古舞不错,而看到她的班副带着两个女生和两个男生临时组建的乐队,竟有些期待起来。
一班的悄声议论。
“看来实验班真成咱们对手了。”
“第一个很好,我太喜欢他那种跳得放松的感觉了,太随意了,就像是什么都不在乎一样,我也想那样跳。”
常小虎听着同学的话,丝毫不担心,他承认,实验班第一个舞蹈确实不错,但是!那是取巧,还是他们那个最好!
高进看看伙伴们,示意准备好了吗,伙伴们虽然建设一番心理,可坐在这里还是有点紧张,深深呼吸了一下,才点头,然后看向丁一,没想到的是丁一竟然是最放松的那一个!
丁一临时准备了一番,穿着不知道和谁借来的夹克棉袄,有点大,头上歪着一顶遮阳帽,这季节也不知道哪个奇才想出来带这样的帽子。
他对着身后的伙伴们点了点头,电吉他响起,架子鼓跟上,实验班的几个男生们伴唱……
整的还真很像那么回事!
但重头戏却是主唱,丁一也没有叫大家失望,一开口就惊住了全场。
“人潮人海中,有你有我,相遇相识相互折磨……”
竟然选了这首歌!老师们都惊呆了,这可是摇滚啊,他们才高一啊,现在的小孩都这么恐怖了吗?
李宣看着丁一拿着麦克风,挥洒自如,从容不迫,唱的就不用说了,非常好,关键是台风,稳稳的,而且还不是刻意,而是享受!
这叫他再次想起了那句话,有些人就是为了舞台而生的!
“他唱的真好。”包啸天都禁不住赞叹道。
林菲菲也感叹道。
“他声音很特殊,和原唱差不多。”
“咱们班真是人才济济啊。”
李宣笑了,偏头看向那边的一班,看不清常小虎的样子,但想来不会轻松了。
常小虎还行,不知道这个原因是不是因为台上唱歌的是丁一。
因为丁一现在是他朋友。
丁一几乎满足了大部分人对这首歌的期待,当唱到后半部,他借着电吉他的激昂,摘掉帽子直接扔向了实验班,全场都炸了!
李宣见那帽子朝自己而来,伸手接住并挥舞,叫起了好,同学们跟着鼓掌叫好,这也带动了其他同学,全部都跳着鼓掌,并跟着丁一唱起来。
高进也有些兴奋,双手配合得从来没这么好过,尽管有几个音因为激动弹错了,但这并不影响效果,因为这时候大家都嗨了,没人注意。
其他人也是一样,蔡春棠架子鼓从来没有打得这么过瘾过,向辉也从没有把贝斯弹得这么肆意,白灵更是敲得无比疯狂。
所有人都在丁一的带动下,释放了自己。
“……人潮人海中,又看到你,一样迷人一样美丽……”
最后,在大家一起合唱下,丁一情绪达到了巅峰,脱掉了外衣扔了出去,这次扔的方向是一班,但不管扔到哪个班级,谁捡到的,都会挥舞叫好加油。
结束了,大家的摇滚热情还没有减退。
“……这个年龄的孩子还喜欢这样的歌?”
老头们全程看下来都是目瞪口呆的。
摇滚,他们是欣赏不来的,不过现在看起来好像也挺好听的啊!
面对雷鸣般的掌声,丁一鞠躬了好几次,还不断地感谢大家。
“谢谢大家喜欢!谢谢大家支持!谢谢!谢谢!”
李宣看着丁一在台上转圈感谢,乐了,这孩子估计是舍不得下来了。
他想的没错,丁一真的很享受这一刻,太好了!
他从小就喜欢唱歌,唱了那么多年,也就在学校新年文艺会上有机会表现一下,太不过瘾了,今晚规模大了,而且现场观众特别给力,这么喜欢他,这感觉真是太太好了!
高进实在看不下去了,过来拉了下丁一,提醒他,班里还有最后一个节目呢。
丁一这才反应过来,但也没有不好意思,而是对着麦克风喊道。
“请大家欢迎我们班接下来的节目,女生独唱《清白之年》!”
好家伙,把主持人的话都干了,这表现欲也是没谁了。
领队老师并不生气,笑呵呵地拍着巴掌,这孩子有意思啊!
一班的常小虎郁闷极了,这个节目可以跟他们的舞蹈比一比了,如果再加上之前的那个蒙古舞,会略胜他们,毕竟他们三个节目就一个舞蹈是最惊艳的,其他的两个都很平淡,而实验班还有一个节目呢!
《清白之年》是什么歌,他怎么没听过?常小虎想不起来这是什么歌,可当看到上台的人,顿时愣住了,林菲菲……李宣!
不但他愣住了,林云云也愣住了,看着自己妹妹上台,她真的很吃惊,妹妹不是喜欢出风头的人啊,然后她的目光转向了后面的李宣,不用想了,一定是这个男生的原因。
她一时也不知道是什么心情,妹妹往开朗方向转变是好事,可是因为一个男生而转变就不太是好事了。
其他老师们都没什么心思,看着走上台的林菲菲,虽然穿着校服,打扮得普通的不能再普通了,可林菲菲的清丽还是让人觉得眼睛亮起来,都不禁称赞这孩子长得太好看了,关键是学习还那么好!
老头们笑呵呵地看着,说着话。
“刚才咱们过了把摇滚瘾,不知道这回会过什么瘾。”李老头道。
“哟,你这老家伙还知道摇滚呢!”罗老头笑。
“我知道的多着呢!”李老头得意地道。
老头们都笑了起来。
学生们虽然还沉浸在丁一带来的激情,但看到林菲菲,立刻就切换了情绪,这可是他们学校里公认的学神、女神!
学神、女神唱歌给他们听,即使不是特意给他们听,他们也觉得荣幸之至,认真得不亚于上课。
李宣站在了林菲菲的身后不远处,稍微暗一点的地方,这也是他上辈子养的习惯。
看着全场这么快就安静下来,李宣知道自己选中林菲菲作为压场是对的,就刚才丁一带来的现场气氛,换成他,也没办法马上叫人把注意力集中在他身上,但林菲菲可以。
果然女神的魅力就是大!
两人示意一下,表示准备好了,李宣拿出口琴,对着麦克风吹了起来,一首十几年后的歌出现在了今晚。
……
篝火跳跃,夜晚静谧,悠扬的口琴声响起,林菲菲清朗的歌声随着口琴声传进了每个人的耳朵里。
“故事开始以前,最初的那些春天……”
如果说之前是激情澎湃,现在就是平和悠然,走在熟悉的道路上,晒着熟悉的阳光,吹着熟悉的风,却是回忆着少年时光……
这首歌唱出了怀念,唱出了当年的青春,但不是感伤,而是拥有过的美好,归来仍是少年人。
学生们或许还体会不到,但这些老爷子们可以,少年青春、峥嵘岁月,他们记忆里的白杨树、白杨树上落下的斑驳阳光,还有那慢慢流淌的时光……不知不觉眼睛有些湿润。
而老师们也都不知觉地沉浸在这首歌里,无论是曲子,还是歌词,都给了他们回味的空间。
大家都有年轻的时候,虽然他们现在也不老,但是这并不妨碍他们怀念昨天的美好。
那些学生们倒是简单得多,他们正活在歌曲的当下,感受不到怀念的深刻,也感受不到时间的匆匆,他们只是单纯地觉得得好听。
音乐的魅力不分时空,甚至不分乐器,这首曲子吉他演奏要比口琴更适合一些,可李宣许久没有练了,手生了,担心弹不好,才选择了最熟练的口琴,不过有了林菲菲的加持,给了这首歌另一种动听的形式。
常小虎听着歌,看看林菲菲,又看看李宣,一会想着哥哥的眼光真好,看上了他们学校的女神,这女生确实美,一会想到,姓李的这家伙为什么口琴吹得这么好,他也要学!一会又想到,完蛋了,实验班真的把他们比过去了!
他这么想也没错,他的街舞惊艳无比,可剩下的两个节目却中规中矩,反观实验班的这三个节目,刚才的那个摇滚就不用说了,嗨起来了,另一个蒙古舞独一份,而李宣和林菲菲的这首歌,像股清流,涓涓流淌进每个人心里……
比,还怎么比?!
靠!
常小虎气死了。
表演结束,大家给予了热烈的掌声,包啸天神情平静,很淡然地下了台,高进给了他一拳。
“老包,太风骚了!”
包啸天笑骂了一句道。
“接下来就看你们的了!”
高进晃晃脑袋。
“放心吧,哥们出马一个顶俩!”说着一挥手,“走起!”
带着他临时成立的乐队上台了。
“没想到你还会跳舞,你学过啊?”李宣问包啸天。
“跳舞还需要学吗?”
……当我没问。
李宣默默地转头看向了台上。
高进他们把乐器摆放好,各就其位,丁一拿着麦克风站在前面,这架势大家都明白了,是个乐队。
“这些小孩挺能整事的!”一个老头说道。
“现在的孩子啊,一个个都是人精!”
“咱们小时候跟他们一比,就是傻子!”
林云云并不知道实验班要表演什么,她并不在意这个,只要安安全全就行,不过一路看下来感觉还不错,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自己的班级,还是觉得刚才那个蒙古舞不错,而看到她的班副带着两个女生和两个男生临时组建的乐队,竟有些期待起来。
一班的悄声议论。
“看来实验班真成咱们对手了。”
“第一个很好,我太喜欢他那种跳得放松的感觉了,太随意了,就像是什么都不在乎一样,我也想那样跳。”
常小虎听着同学的话,丝毫不担心,他承认,实验班第一个舞蹈确实不错,但是!那是取巧,还是他们那个最好!
高进看看伙伴们,示意准备好了吗,伙伴们虽然建设一番心理,可坐在这里还是有点紧张,深深呼吸了一下,才点头,然后看向丁一,没想到的是丁一竟然是最放松的那一个!
丁一临时准备了一番,穿着不知道和谁借来的夹克棉袄,有点大,头上歪着一顶遮阳帽,这季节也不知道哪个奇才想出来带这样的帽子。
他对着身后的伙伴们点了点头,电吉他响起,架子鼓跟上,实验班的几个男生们伴唱……
整的还真很像那么回事!
但重头戏却是主唱,丁一也没有叫大家失望,一开口就惊住了全场。
“人潮人海中,有你有我,相遇相识相互折磨……”
竟然选了这首歌!老师们都惊呆了,这可是摇滚啊,他们才高一啊,现在的小孩都这么恐怖了吗?
李宣看着丁一拿着麦克风,挥洒自如,从容不迫,唱的就不用说了,非常好,关键是台风,稳稳的,而且还不是刻意,而是享受!
这叫他再次想起了那句话,有些人就是为了舞台而生的!
“他唱的真好。”包啸天都禁不住赞叹道。
林菲菲也感叹道。
“他声音很特殊,和原唱差不多。”
“咱们班真是人才济济啊。”
李宣笑了,偏头看向那边的一班,看不清常小虎的样子,但想来不会轻松了。
常小虎还行,不知道这个原因是不是因为台上唱歌的是丁一。
因为丁一现在是他朋友。
丁一几乎满足了大部分人对这首歌的期待,当唱到后半部,他借着电吉他的激昂,摘掉帽子直接扔向了实验班,全场都炸了!
李宣见那帽子朝自己而来,伸手接住并挥舞,叫起了好,同学们跟着鼓掌叫好,这也带动了其他同学,全部都跳着鼓掌,并跟着丁一唱起来。
高进也有些兴奋,双手配合得从来没这么好过,尽管有几个音因为激动弹错了,但这并不影响效果,因为这时候大家都嗨了,没人注意。
其他人也是一样,蔡春棠架子鼓从来没有打得这么过瘾过,向辉也从没有把贝斯弹得这么肆意,白灵更是敲得无比疯狂。
所有人都在丁一的带动下,释放了自己。
“……人潮人海中,又看到你,一样迷人一样美丽……”
最后,在大家一起合唱下,丁一情绪达到了巅峰,脱掉了外衣扔了出去,这次扔的方向是一班,但不管扔到哪个班级,谁捡到的,都会挥舞叫好加油。
结束了,大家的摇滚热情还没有减退。
“……这个年龄的孩子还喜欢这样的歌?”
老头们全程看下来都是目瞪口呆的。
摇滚,他们是欣赏不来的,不过现在看起来好像也挺好听的啊!
面对雷鸣般的掌声,丁一鞠躬了好几次,还不断地感谢大家。
“谢谢大家喜欢!谢谢大家支持!谢谢!谢谢!”
李宣看着丁一在台上转圈感谢,乐了,这孩子估计是舍不得下来了。
他想的没错,丁一真的很享受这一刻,太好了!
他从小就喜欢唱歌,唱了那么多年,也就在学校新年文艺会上有机会表现一下,太不过瘾了,今晚规模大了,而且现场观众特别给力,这么喜欢他,这感觉真是太太好了!
高进实在看不下去了,过来拉了下丁一,提醒他,班里还有最后一个节目呢。
丁一这才反应过来,但也没有不好意思,而是对着麦克风喊道。
“请大家欢迎我们班接下来的节目,女生独唱《清白之年》!”
好家伙,把主持人的话都干了,这表现欲也是没谁了。
领队老师并不生气,笑呵呵地拍着巴掌,这孩子有意思啊!
一班的常小虎郁闷极了,这个节目可以跟他们的舞蹈比一比了,如果再加上之前的那个蒙古舞,会略胜他们,毕竟他们三个节目就一个舞蹈是最惊艳的,其他的两个都很平淡,而实验班还有一个节目呢!
《清白之年》是什么歌,他怎么没听过?常小虎想不起来这是什么歌,可当看到上台的人,顿时愣住了,林菲菲……李宣!
不但他愣住了,林云云也愣住了,看着自己妹妹上台,她真的很吃惊,妹妹不是喜欢出风头的人啊,然后她的目光转向了后面的李宣,不用想了,一定是这个男生的原因。
她一时也不知道是什么心情,妹妹往开朗方向转变是好事,可是因为一个男生而转变就不太是好事了。
其他老师们都没什么心思,看着走上台的林菲菲,虽然穿着校服,打扮得普通的不能再普通了,可林菲菲的清丽还是让人觉得眼睛亮起来,都不禁称赞这孩子长得太好看了,关键是学习还那么好!
老头们笑呵呵地看着,说着话。
“刚才咱们过了把摇滚瘾,不知道这回会过什么瘾。”李老头道。
“哟,你这老家伙还知道摇滚呢!”罗老头笑。
“我知道的多着呢!”李老头得意地道。
老头们都笑了起来。
学生们虽然还沉浸在丁一带来的激情,但看到林菲菲,立刻就切换了情绪,这可是他们学校里公认的学神、女神!
学神、女神唱歌给他们听,即使不是特意给他们听,他们也觉得荣幸之至,认真得不亚于上课。
李宣站在了林菲菲的身后不远处,稍微暗一点的地方,这也是他上辈子养的习惯。
看着全场这么快就安静下来,李宣知道自己选中林菲菲作为压场是对的,就刚才丁一带来的现场气氛,换成他,也没办法马上叫人把注意力集中在他身上,但林菲菲可以。
果然女神的魅力就是大!
两人示意一下,表示准备好了,李宣拿出口琴,对着麦克风吹了起来,一首十几年后的歌出现在了今晚。
……
篝火跳跃,夜晚静谧,悠扬的口琴声响起,林菲菲清朗的歌声随着口琴声传进了每个人的耳朵里。
“故事开始以前,最初的那些春天……”
如果说之前是激情澎湃,现在就是平和悠然,走在熟悉的道路上,晒着熟悉的阳光,吹着熟悉的风,却是回忆着少年时光……
这首歌唱出了怀念,唱出了当年的青春,但不是感伤,而是拥有过的美好,归来仍是少年人。
学生们或许还体会不到,但这些老爷子们可以,少年青春、峥嵘岁月,他们记忆里的白杨树、白杨树上落下的斑驳阳光,还有那慢慢流淌的时光……不知不觉眼睛有些湿润。
而老师们也都不知觉地沉浸在这首歌里,无论是曲子,还是歌词,都给了他们回味的空间。
大家都有年轻的时候,虽然他们现在也不老,但是这并不妨碍他们怀念昨天的美好。
那些学生们倒是简单得多,他们正活在歌曲的当下,感受不到怀念的深刻,也感受不到时间的匆匆,他们只是单纯地觉得得好听。
音乐的魅力不分时空,甚至不分乐器,这首曲子吉他演奏要比口琴更适合一些,可李宣许久没有练了,手生了,担心弹不好,才选择了最熟练的口琴,不过有了林菲菲的加持,给了这首歌另一种动听的形式。
常小虎听着歌,看看林菲菲,又看看李宣,一会想着哥哥的眼光真好,看上了他们学校的女神,这女生确实美,一会想到,姓李的这家伙为什么口琴吹得这么好,他也要学!一会又想到,完蛋了,实验班真的把他们比过去了!
他这么想也没错,他的街舞惊艳无比,可剩下的两个节目却中规中矩,反观实验班的这三个节目,刚才的那个摇滚就不用说了,嗨起来了,另一个蒙古舞独一份,而李宣和林菲菲的这首歌,像股清流,涓涓流淌进每个人心里……
比,还怎么比?!
靠!
常小虎气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