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我修术师 第38章 狼与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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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太婆继续讲道:“我游历天下回来时,适逢晚秋时节,荒原上草木凋零、一副衰败凄凉的光景。秋风萧瑟,阴气沉重,似有大凶之物,令我心里直惴惴不安。当时我并未想到是左椋魂魄作祟,还以为是死去的那些童男童女的怨灵仍聚集在此地,心中执念迫使他们不愿离开。”
“我们黄狼有昼伏夜出的习性,到了晚上最是精神饱满。回到原上的那天晚上,我百无聊赖,便化为原形,跑到原上溜达,想要捕些田鼠把玩。”
“我正在荒原上奔跑着,忽然就看到不远处的一座小山丘上聚集着十七八只灰狼正在分食着一只黄羊。我本不以为然,想着绕开它们,这时就看到山丘的另一头翻上来一只体型巨大的灰狼,它的身型要比其它灰狼足足大上两圈。这只灰狼神态凶恶,獠牙毕露,锋锐无伦。它的背上趴着一兽,那兽酷似狼,通体雪白,前肢极短,夹放在肋下,后肢粗壮且长。它双腿是缠在灰狼的腰腹上的,整个身子匍匐着,脑袋抵在灰狼的后颈上,远处看来好像它们是连体的一般。”
戚瑶璘闻言大感有趣,好奇地问道:“这是个什么兽,怎会骑在灰狼背上?”
老太婆卖个关子,反问她:“你可听过狼狈为奸一词吗?”
戚瑶璘撅着小嘴道:“这倒没有听过,难道骑在灰狼身上的那兽是什么狈吗?”
老太婆向她投去赞赏的目光,点头微笑道:“不错,此兽便是狈。传说狼狈乃一母同胞的产物,生性凶猛者为狼,孱弱瘦削者为狈。在胎腹中时狼时常排挤狈,本该两兽同居的母体,狼独占大半,导致狈发育不良,诞下后先天畸形,才有前肢绝短、毛色雪白的怪相。狼狈虽为一母同胞,但狈乃畸形产物,百胎不得一出,故极其稀少,老身活了二百来年,也只见过这一对狼狈。”
戚瑶璘眼中大放异彩,乃是接收到新鲜事物后的欢喜,她若有所思地道:“原来狈的由来是这样的,稀奇古怪,当真有趣。那‘狼狈为奸’一词中的‘为奸’是何解呢?”
老太婆耐心地解释道:“狼自出生时身体就羸弱多病,往往能安然长大者寥寥无几,大多死于先天畸形带来的病痛。这狈不仅体态上有别于狼,心智上更与狼天差地别。狈身体虽弱,智力却超群。它们深具灵性,聪明奸滑,擅长模仿万物生灵的语言,学人说话亦不在话下。它能精通世事,有闻一知十的本领,不管学什么东西都是一学就会,记事更能过目不忘。”
戚瑶璘讶然:“这不是比人都聪明吗!”
老太婆淡淡一笑:“狈的确很聪明,但要说它比人聪明,那还不至于。人是天地间最具灵性的生物,人重情义、明事理、晓礼仪、知廉耻,这些情感美德都是兽没有的。在一只兽通天地之灵,修化成人形之前,它再怎么聪明,都是及不上人的,因为它没有人类深厚的感情和高尚的品德。人是万物灵长不是因为他们有多聪明,而是他们拥有兽没有的道德品质。兽要想在人类的世界里生存,并不是修炼成人形就够了,更重要的是要通晓人类的情感与品德。”
戚瑶璘听了她的话,似懂非懂,若有所思的点点头,心里不断玩味,越发觉得有理。
她思忖:“我听宗主爷爷说过,北域的魔族以部落为群,散布在各个地方。他们之间没有伦理道德,不像人族有礼法约束行为举止。他们不受教化,推崇武力,以强者为尊,是个弱肉强食的世界。更有子弑父,叔夺嫂这样乱人伦的事,实在是荒唐。”
“我爹是北境的魔族,我娘是人族,生下我这样一个半人半魔的孩子,为世人嗤之以鼻。我自幼生活在人群中,从我记事起,婆婆和宗主爷爷就教我人世间的礼法规矩,教我明事理晓大德。我自小虽然顽皮,常常在纳虚宫里捣蛋,引得众先师弟子骂声连连,但我内心却是不情愿的,我不过是太寂寞罢了,想要得到大家的注意,谁又想整天被人讨厌呢。”
“他们讨厌我无非是因为我是人与魔所生的魔种,但其实我与人无论是外貌还是心智上都没有区别,我也懂善恶是非,也懂仁义道德,本质上我与魔才是大相径庭呢。”
“宗主爷爷说过,纳虚宗的门人弟子总是喜欢先入为主,我是魔种的概念在他们心里根深蒂固,所谓一叶障目,只能看到并放大我身上的缺点,于我好的一面却视若不见。”
“我虽是魔种,但人懂的礼仪道德我一样全懂。人魔之分无非于此,这样看来又怎能说我是魔呢?兽修炼成人形,尚且能在人类中安稳生存,我生来就是人貌,自小就晓得是非道理,又怎么不能。”
她想到这里,心里愈发豁然,嘴角不自禁逸起一抹明朗欢喜的笑意。
老太婆见她神色最初显现挣扎之色,不久后转为神情欢喜,虽不知道她的所思所想,但也能猜到她一定是想明白一个困扰自己很久的问题,也不禁为她高兴。
老太婆继续道:“一个狼群中诞生出一只狈,是极其难得的事。狈狡猾多谋,狼群奉其为‘军师’。因为狈天生畸形,前肢绝短,后肢看似粗壮,却软弱无力,仅凭自己很难行走。于是狼王就亲自将它背在身上,以身作它的代步工具。”
戚瑶璘啧啧称奇:“这狈的面子可真大,狼王竟然愿意给它当坐骑。”
老太婆道:“狼并不是独来独往的动物,它们是群居的,凡外出捕猎都是在首领的带领下成群结队行动。狼群不比人类的军队,它们没有明确的分工合作,但它们同样推崇有能力者。狈很聪明,狼群外出捕猎,它能够给谋划出周密的计划,保证狼群不会无功而返。我刚刚说过,狈擅长模仿万物生灵的语言,必要时它还可以发出声音诱引猎物上钩。”
戚瑶璘脸上露出佩服的神色,由衷道:“原来不管是人还是动物,有能力者在团队里面永远都是吃香的呀。”
老太婆微微一笑,赞许地瞧着她:“丫头,你小小年纪能悟出这样的道理,倒是了不起。”
戚瑶璘被她夸的小脸一红,竟有些不好意思。
戚瑶璘逸出一抹甜甜的笑意,道:“我懂了,‘狼狈为奸’这个词的意思自是指狼与狈相互勾结,捕食猎物。”
老太婆轻轻点头:“大致就是这个意思。那天夜里我远远观望到狼狈自山丘后上来,狼王负着狈走到群狼跟前。那些灰狼见到狼狈,纷纷俯首,不敢直视。狼王高高在上,它身上的狈亦是一副不可一世的高傲姿态。狼王走到倒在地上的黄羊尸体前,用锋利的獠牙撕咬开黄羊的胸膛,将里面的心脏取出衔在嘴里,接着转过脑袋将心递到狈的嘴里。我以为狼王要取悦狈,故将最好的心脏给它吃。但我却想错了,狈并没有吃心脏,而是将它抱在怀里,接着仰天长啸。没一会儿,从山丘后轻轻飘上来一物,赫然是个人形状的白雾,竟是人的亡魂。我在丹宫里曾见过童男女的鬼魂,知道鬼魂形若雾状,乃虚无缥缈之物,所以我一眼就认了出来。”
“那狈用短小的前肢将黄羊的心脏捧到那游魂眼前。那魂魄飘在半空,雾烟状的身躯忽然散开,将狈手中的心脏裹入其中。很快魂魄恢复人形,再看狈的手中,已经没有那颗心脏的踪影了。我当时离得很远,瞧不清那鬼魂的面貌,但我瞧他外观,却觉得很是熟悉。在好奇心的驱使下,我悄无声息地蹑到山丘前,等到看清那鬼魂的面貌时,却大吃一惊。”
虽不是亲身经历,但戚瑶璘却觉得好像身临其境,心里不免惴惴,忍不住问:“是左椋的鬼魂吗?”
老太婆轻轻地点头:“是他,他的样子我再熟悉不过了,我一眼便认出了他。他的样貌和生前一样,只是眼里多了丝丝怨气,既阴毒又深沉。我当时吓了一跳,害怕被他发现,伏在丘下大气也不敢出,静静地瞧着他们。”
“左椋与狈四目相对,似乎是在交流,除狼王其余灰狼皆四肢伏地,好像是虔诚的信徒在膜拜自己的主上。我记不清他们究竟对视了多久,反正他们离开时我已经蹲伏地四肢酸麻了,缓了好久才能行动。我不敢在那里久待,也无心抓捕田鼠了,一溜烟跑回了居住的洞穴。那晚我睡得并不好,闭上眼睛后脑子里就浮会现出左椋的脸,我一颗心始终悬着,生怕他有朝一日会找上自己。他并不知晓我的存在,但我心里却始终不安,至于为什么,我也说不出原因。”
“我们黄狼有昼伏夜出的习性,到了晚上最是精神饱满。回到原上的那天晚上,我百无聊赖,便化为原形,跑到原上溜达,想要捕些田鼠把玩。”
“我正在荒原上奔跑着,忽然就看到不远处的一座小山丘上聚集着十七八只灰狼正在分食着一只黄羊。我本不以为然,想着绕开它们,这时就看到山丘的另一头翻上来一只体型巨大的灰狼,它的身型要比其它灰狼足足大上两圈。这只灰狼神态凶恶,獠牙毕露,锋锐无伦。它的背上趴着一兽,那兽酷似狼,通体雪白,前肢极短,夹放在肋下,后肢粗壮且长。它双腿是缠在灰狼的腰腹上的,整个身子匍匐着,脑袋抵在灰狼的后颈上,远处看来好像它们是连体的一般。”
戚瑶璘闻言大感有趣,好奇地问道:“这是个什么兽,怎会骑在灰狼背上?”
老太婆卖个关子,反问她:“你可听过狼狈为奸一词吗?”
戚瑶璘撅着小嘴道:“这倒没有听过,难道骑在灰狼身上的那兽是什么狈吗?”
老太婆向她投去赞赏的目光,点头微笑道:“不错,此兽便是狈。传说狼狈乃一母同胞的产物,生性凶猛者为狼,孱弱瘦削者为狈。在胎腹中时狼时常排挤狈,本该两兽同居的母体,狼独占大半,导致狈发育不良,诞下后先天畸形,才有前肢绝短、毛色雪白的怪相。狼狈虽为一母同胞,但狈乃畸形产物,百胎不得一出,故极其稀少,老身活了二百来年,也只见过这一对狼狈。”
戚瑶璘眼中大放异彩,乃是接收到新鲜事物后的欢喜,她若有所思地道:“原来狈的由来是这样的,稀奇古怪,当真有趣。那‘狼狈为奸’一词中的‘为奸’是何解呢?”
老太婆耐心地解释道:“狼自出生时身体就羸弱多病,往往能安然长大者寥寥无几,大多死于先天畸形带来的病痛。这狈不仅体态上有别于狼,心智上更与狼天差地别。狈身体虽弱,智力却超群。它们深具灵性,聪明奸滑,擅长模仿万物生灵的语言,学人说话亦不在话下。它能精通世事,有闻一知十的本领,不管学什么东西都是一学就会,记事更能过目不忘。”
戚瑶璘讶然:“这不是比人都聪明吗!”
老太婆淡淡一笑:“狈的确很聪明,但要说它比人聪明,那还不至于。人是天地间最具灵性的生物,人重情义、明事理、晓礼仪、知廉耻,这些情感美德都是兽没有的。在一只兽通天地之灵,修化成人形之前,它再怎么聪明,都是及不上人的,因为它没有人类深厚的感情和高尚的品德。人是万物灵长不是因为他们有多聪明,而是他们拥有兽没有的道德品质。兽要想在人类的世界里生存,并不是修炼成人形就够了,更重要的是要通晓人类的情感与品德。”
戚瑶璘听了她的话,似懂非懂,若有所思的点点头,心里不断玩味,越发觉得有理。
她思忖:“我听宗主爷爷说过,北域的魔族以部落为群,散布在各个地方。他们之间没有伦理道德,不像人族有礼法约束行为举止。他们不受教化,推崇武力,以强者为尊,是个弱肉强食的世界。更有子弑父,叔夺嫂这样乱人伦的事,实在是荒唐。”
“我爹是北境的魔族,我娘是人族,生下我这样一个半人半魔的孩子,为世人嗤之以鼻。我自幼生活在人群中,从我记事起,婆婆和宗主爷爷就教我人世间的礼法规矩,教我明事理晓大德。我自小虽然顽皮,常常在纳虚宫里捣蛋,引得众先师弟子骂声连连,但我内心却是不情愿的,我不过是太寂寞罢了,想要得到大家的注意,谁又想整天被人讨厌呢。”
“他们讨厌我无非是因为我是人与魔所生的魔种,但其实我与人无论是外貌还是心智上都没有区别,我也懂善恶是非,也懂仁义道德,本质上我与魔才是大相径庭呢。”
“宗主爷爷说过,纳虚宗的门人弟子总是喜欢先入为主,我是魔种的概念在他们心里根深蒂固,所谓一叶障目,只能看到并放大我身上的缺点,于我好的一面却视若不见。”
“我虽是魔种,但人懂的礼仪道德我一样全懂。人魔之分无非于此,这样看来又怎能说我是魔呢?兽修炼成人形,尚且能在人类中安稳生存,我生来就是人貌,自小就晓得是非道理,又怎么不能。”
她想到这里,心里愈发豁然,嘴角不自禁逸起一抹明朗欢喜的笑意。
老太婆见她神色最初显现挣扎之色,不久后转为神情欢喜,虽不知道她的所思所想,但也能猜到她一定是想明白一个困扰自己很久的问题,也不禁为她高兴。
老太婆继续道:“一个狼群中诞生出一只狈,是极其难得的事。狈狡猾多谋,狼群奉其为‘军师’。因为狈天生畸形,前肢绝短,后肢看似粗壮,却软弱无力,仅凭自己很难行走。于是狼王就亲自将它背在身上,以身作它的代步工具。”
戚瑶璘啧啧称奇:“这狈的面子可真大,狼王竟然愿意给它当坐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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戚瑶璘脸上露出佩服的神色,由衷道:“原来不管是人还是动物,有能力者在团队里面永远都是吃香的呀。”
老太婆微微一笑,赞许地瞧着她:“丫头,你小小年纪能悟出这样的道理,倒是了不起。”
戚瑶璘被她夸的小脸一红,竟有些不好意思。
戚瑶璘逸出一抹甜甜的笑意,道:“我懂了,‘狼狈为奸’这个词的意思自是指狼与狈相互勾结,捕食猎物。”
老太婆轻轻点头:“大致就是这个意思。那天夜里我远远观望到狼狈自山丘后上来,狼王负着狈走到群狼跟前。那些灰狼见到狼狈,纷纷俯首,不敢直视。狼王高高在上,它身上的狈亦是一副不可一世的高傲姿态。狼王走到倒在地上的黄羊尸体前,用锋利的獠牙撕咬开黄羊的胸膛,将里面的心脏取出衔在嘴里,接着转过脑袋将心递到狈的嘴里。我以为狼王要取悦狈,故将最好的心脏给它吃。但我却想错了,狈并没有吃心脏,而是将它抱在怀里,接着仰天长啸。没一会儿,从山丘后轻轻飘上来一物,赫然是个人形状的白雾,竟是人的亡魂。我在丹宫里曾见过童男女的鬼魂,知道鬼魂形若雾状,乃虚无缥缈之物,所以我一眼就认了出来。”
“那狈用短小的前肢将黄羊的心脏捧到那游魂眼前。那魂魄飘在半空,雾烟状的身躯忽然散开,将狈手中的心脏裹入其中。很快魂魄恢复人形,再看狈的手中,已经没有那颗心脏的踪影了。我当时离得很远,瞧不清那鬼魂的面貌,但我瞧他外观,却觉得很是熟悉。在好奇心的驱使下,我悄无声息地蹑到山丘前,等到看清那鬼魂的面貌时,却大吃一惊。”
虽不是亲身经历,但戚瑶璘却觉得好像身临其境,心里不免惴惴,忍不住问:“是左椋的鬼魂吗?”
老太婆轻轻地点头:“是他,他的样子我再熟悉不过了,我一眼便认出了他。他的样貌和生前一样,只是眼里多了丝丝怨气,既阴毒又深沉。我当时吓了一跳,害怕被他发现,伏在丘下大气也不敢出,静静地瞧着他们。”
“左椋与狈四目相对,似乎是在交流,除狼王其余灰狼皆四肢伏地,好像是虔诚的信徒在膜拜自己的主上。我记不清他们究竟对视了多久,反正他们离开时我已经蹲伏地四肢酸麻了,缓了好久才能行动。我不敢在那里久待,也无心抓捕田鼠了,一溜烟跑回了居住的洞穴。那晚我睡得并不好,闭上眼睛后脑子里就浮会现出左椋的脸,我一颗心始终悬着,生怕他有朝一日会找上自己。他并不知晓我的存在,但我心里却始终不安,至于为什么,我也说不出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