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书看 > 狗一样的江湖 > 第十一章小克

狗一样的江湖 第十一章小克

    在二哥看来,包工头他们那伙人是打心眼里想把自己跟大傻弄死。

    既然他们都已经出狠招了,那么自己能从这个城市安然无恙逃出去的几率真的不大。

    前几天二哥还带着傻哥到处转悠呢,结果哪儿都有警察,特别是在新河区客车站那一片,更是隔三差五就能见着警察出来溜达。

    与其冒险逃出城市,还不如按照白宝国的话赌一赌。

    毕竟被警察逮住就没有退路了,下场就是死,按照白宝国他的这个要求来办,活着的几率相对要大一些。

    大不了废了包工头就跑,留着这畜生确实是个祸害,至于白宝国会不会按照约定来接自己,那就听天由命了。

    “还好没带大家伙,要不然今儿还真难办了。”二哥戴着医用口罩站在街边,远远看了一眼工地侧门里来往的民工,心里不禁有点庆幸。

    那家五金店里不光有买砍刀的,还有卖匕首的,但仔细想了一番后二哥还是选择了改锥。

    砍刀太大,容易被人发现,搞偷袭很可能会暴露自己。

    匕首合适,可二哥用不习惯,毕竟在自己的家乡他还真没用匕首捅过人。

    农民大家大多都是什么顺手拿什么,锄头铲子有时候比砍刀更好用,这是二哥长久以来的经验。

    而且他明白,偷袭讲究的就是一个稳准狠,只要逮住机会,一改锥捅进包工头的脖子里,基本上他就交代了。

    改锥用来扭螺丝钉的那一头很锋利,特别是二哥买的一字改锥,捅起人来真跟匕首没什么区别。

    当时二哥并不知道,在工棚里,包工头正在经历这辈子最难忘的事情。

    “我说你是不是活腻歪了?”

    说话的这个年轻人坐在床铺边上,手里夹着一支烟,脸上布满了愤怒。

    一边说着,他一边走到跪在地上的包工头身边,蹲下身,把烟头按在了包工头的脑门上。

    周围看见这一幕的人很多,除开这小年轻带来的四个混子之外,其余的全是工地里的民工。

    闻着那种烟头烫着肉的奇怪味道,不少民工都往边上挤了挤,眼里充斥着恐惧的意味,生怕往前走一步就被人逮过去收拾。

    “小克哥.....您别....别生气......”包工头哆嗦着不敢喊疼,讪笑着跟那个年轻人说:“这不是最近手头比较紧吗.....所以保护费就晚了几天.....”

    小克,在新河区里不知道这个人的估计很少。

    这几年《福记》里名气最大的混子就是肥犬跟大克,前者是以人多能打闻名,后者则是以做事不留一线打出的名气。

    大克小克这两兄弟,就跟扑克牌里的大小王一样,合在一起就是个炸弹,这些年来不知道有多少人招惹了他们,然后被“炸弹”弄得体无完肤,甚至是自己家人也没逃过去。

    祸不及家人这话是道上的信条,但对大克来说这就是狗屁。

    “做事不做绝还混个JB黑道?”大克曾经这么对手下说过。

    就因为如此,虽然小克不是白宝国那种一等一的大混子,但他在自己哥哥大克的名气之下,也是在道上颇有声望。

    够狠够绝这就是他办事的风格,也是不少人害怕他的原因之一。

    “我觉得你就是想跟我找不自在。”小克拍了拍包工头的脸,力度很重,就跟打人耳光差不多。

    每拍一下子包工头的脸就肿上一分,还没拍两下,就疼得包工头直求饶个不停。

    “妈的,仗着咱们《福记》罩着你,你还不按规矩交钱,上星期还他妈把我来收账的手下给撵走了,你还真有本事啊。”小克发自内心的夸了一句:“胆子不小,我欣赏你。”

    说完,小克对站在一边的人招了招手。

    “按住他。”

    小克说道,然后将准备好的工地锤拿了起来。

    “你坏了规矩,我废你一只手没意见吧?”小克从善如流的问道。

    包工头只觉得裤裆一湿,哆哆嗦嗦的说:“小克哥....没下次了!!!真没下次了!!上星期是我喝多了糊涂!!!您给我一个机会我.....”

    “别跟我扯淡,你糊涂还能指着鼻子骂我手下催个JB债?”小克此时的笑容让人害怕,眼神里充满了戾气:“要是谁坏了规矩都能道个歉了事,我哥的名气还不得被你们砸了?”

    话音一落,小克在包工头的尖叫声里举起了工地锤。

    “你不是左撇子吧?”

    小克最后问了一句,但见包工头只是在叫而没有说话,便自己告诉了自己答案。

    他是右撇子,所以废了他的左手也算是网开一面了。

    小克笑呵呵的这么想着,将工地锤使劲往下一砸,只听一声闷响,包工头眼睛一翻就晕了过去。

    包工头的手掌已经被工地锤砸得变了形,血顺着伤口流了出来,整个手掌背面就跟被剥了皮似得,硬是让粗糙的锤面砸出了一个个细小的坑,看起来极其骇人。

    “得了,你们送他去医院吧。”小克打了个哈欠,揉着眼睛说:“明天叫他自己把钱带到堂口给我哥,三倍,少一分钱他的另外一只手也就别要了。”

    果然在威胁之下人的效率最高。

    不到十秒钟的时间,几个民工便架着包工头急匆匆的跑了出去,彻底消失在了小克的视线里。

    “二山哥......包工头的手没事吧.....”

    “有事也跟咱们没关系.....这事我们看着就好千万别掺和.....”陈二山耳朵的位置包扎得很严实,显然是上次被二哥撕了耳朵的伤还没好,他对身边的李子说道:“《福记》不是咱们能惹得起的。”

    “明白了。”李子点点头,似乎想起了什么,下意识的回头看了一眼被人架着昏迷不醒的包工头:“二山哥,今天你不是去了一趟派出所吗?小东北他们被抓住了没?”

    “没抓住,妈的,这两个牲口还真能跑。”陈二山骂骂咧咧的说着,似乎又想起了自己的耳朵,脸上的愤恨更加明显:“客车站也让人看住了,火车站也是,但就是没见着他们,估计他们还躲在新河区呢。”

    陈二山跟李子就这么聊着,丝毫没有注意到,远处正急匆匆的走过来一个戴着口罩的人。

    如果陈二山能认出来这个低头走路的人是谁,我敢说他绝对得撒丫子跑路。

    在他们闹翻的那天他可是亲眼见识了二哥的身手,压根就没胆气敢继续跟二哥硬碰硬,这种事不用想都知道。

    也就是因为这样,戴着口罩的二哥才会低着头,将充满愤恨的目光藏起来,免得打草惊蛇。

    二哥似乎是害怕被他们看出来,特意将行走的速度放慢,就跟晚上出来散散步的普通人没两样,慢悠悠的从几十米外的街口走到了陈二山他身边,然后假装不经意的靠近了他们,隐蔽的将别在腰间的改锥抽了出来......

    改锥不用磨便可以很锋利,在捅中昏迷不醒的包工头脖子的时候,几乎是没有受到任何的阻碍便彻底的插了进去。

    拔出来改锥的同时,血也从包工头的伤口喷涌了出来,霎时间陈二山他们也反应了过来,可已经为时已晚。

    “杀人了!!!”

    “报警!!快报警!!!”

    周围的人都尖叫了起来,来来往往的路人瞬间四散而开,纷纷用着平生最快的速度离开了现场。

    “妈的!!!逮住他别让他跑了!!!”陈二山怒吼着,可强装出来的镇定却依旧掩盖不住他眼里的恐惧。

    估计他也害怕这个杀人不眨眼的会给自己一下子,看着那还在滴血的改锥,陈二山感觉有些腿软了。

    “是你!!!”李子看了一眼那个人露出的眼睛,便认出了这个人就是他们一直在找的二哥。

    在叫出了“是你”那两个字后,李子第一时间便选择跑路,绝对是经验主义。

    可二哥如铁钳般的手掌却死死拽住了他,然后将改锥从他脖子里捅了进去。

    这一切发生的时间不超过十秒,可以说二哥办事真的很效率。

    写到这里,我不禁想起了远在东北的二哥。

    二哥敢杀人吗?

    我思索着这个问题,然后有了答案。

    他不敢。

    但在那件事发生的时候,二哥却选择了毫不犹豫的杀掉第二个人,也是唯一一个在当时认出自己的人。

    兔子急了也会咬人,更何况是在家乡以脾气不好著称的二哥。

    杀包工头,他只是为了寻出一条活路,而且他对栽赃陷害自己的包工头确实是起了杀意。

    杀李子无非是两个原因,当然,这都是我自己猜测的,二哥并没跟我多说。

    第一种原因,他可能是气急了眼。

    毕竟李子是从家乡跟自己一起过来的,他身为老乡却毫不犹豫的卖了自己。

    甚至还站在对方那一边,对于自己处处针对。

    仇人见面分外眼红,二哥一时气急顺手杀了李子,这也不奇怪。

    第二种原因,二哥破罐子破摔了。

    二哥把李子这个唯一认出自己的人杀了,并不是为了掩盖自己的罪行,毕竟包工头死了警察肯定会想到被通缉的自己。

    最直接的,杀一个也是杀,杀两个也是杀。

    二哥可能是觉得,干脆一次性带走李子算了,哪怕被抓住了枪毙也没事。

    能多一个人给自己陪葬,这世界上也能少一个这样的杂碎,何乐而不为呢?

    “操!!!你他妈别跑!!!”

    陈二山大喊着,带着民工向已经跑远了的二哥追了上去。

    “抓住他!!快!!!!”

    “别跑!!!”

    二哥不管不顾的跑着,似乎是没听见身后传来的怒吼声,眼睛也没看着正前方的路,反而左右扫视着在寻找白宝国的身影。

    他不是要来接我吗?!!

    妈的!!!白宝国你他妈的在哪儿!!!

    在那时候,二哥并没有注意到,从工地的大门正往外走出五个人。

    “哟,这是杀人了啊?”小克看着二哥手里的改锥,笑呵呵的说,随后他就笑不出来了,因为他看见了正在追逐二哥的陈二山他们。

    小克没有多想,直截了当的把别在腰间的砍刀抽了出来,带人向着跑来的二哥围了上去,打算将他堵在路上。

    可二哥也没想跟他们缠斗,直接选择往右一转,窜到了马路对面。

    小克见状便飞快的跟了上去,一脸愤怒的大吼着。

    “妈的!!给老子站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