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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蔑我是魔头?一剑攮死你! 第147章 那个兵

    视角转移,一张张幻灯片在众人的眼前闪过,最终定格在......

    轰隆隆~!

    天黑黑。

    乌云密布。

    呼啦~!

    狂风大作。

    咔嚓~!

    雷声响起,闪电如银蛇般洒下,在空中扭曲蠕动。

    啪嗒~!

    酒坛碎裂的声音。

    闻声望去,透过窗户,酒馆之中,一位身材魁梧的军中汉子,满脸通红,手中拿着一只酒坛,仰头狂饮。

    他的脚下是一地碎裂的酒坛渣滓,浓郁的酒香混杂着血腥味儿飘散开来,让人食指大动。

    “哈啊哈哈!”

    他放肆的笑着,笑容疯癫而狰狞,似乎有某种深仇大恨压在心里,无法释放出来,又或许,那不叫做深仇大恨,而是对这片土地爱得深沉。

    啪嗒~!

    手上的酒坛再次破裂,殷红的液体从裂口流出,顺着他的手掌滴落在地上。

    周围的客人却丝毫未觉,依旧在吃喝畅谈,谈论着各式各样的乐子和新鲜事情,就像是根本没看到这一幕。

    酒馆老板从后堂走出,来到军中汉子的身旁,他没有看到军中汉子,而是指着地上的酒坛碎片,大声招呼来伙计,呵斥道:

    “我说过多少次,暴雨之前要关好门窗,你小子当耳边风吗?”

    “你看我这几坛上好的女儿红都被大风给吹翻了,这可是要钱的东西!你说怎么办?”

    伙计连忙低头认错。

    “快把它收拾了!损失的钱算你头上!”

    酒馆老板怒气未消。

    伙计立刻应答,弯腰去捡酒坛渣子。

    老板点了点头,转过身,返回到后堂之中。

    伙计低着脑袋,唉声叹气地说:“这个月的工钱又要扣没了哦,奇怪,俺明明关紧了窗户,它怎的又自己打开了呢?”

    伙计嘀咕着,继续蹲下,捡地上的碎片,从没注意到身旁有个喝的满脸通红的大汉。

    军中汉子坐在椅子上,听见酒馆伙计的牢骚,微皱眉,从怀中一锭金子。

    啪~!

    他猛地将那锭金子拍在桌上,发出一声巨响,吓了酒馆伙计一跳。

    “谁敢砸.....”

    伙计以为是有人喝酒闹事,刚想抬起头,一句话还没说完,便被眼睛所见惊呆了,嘴巴也张大到能塞进一颗鸭蛋。

    什么情况?

    桌上怎么突然多了一锭金子?

    谁丢的?

    伙计四处张望,看着酒馆中的客人,这些人都是些穷抠搜的主儿,哪儿会随身带着金子?

    难道是天上掉下来的?

    哈啊哈,发财了,发财了......

    还干个屁的伙计!

    有了这锭金子,俺完全可以自己做些小买卖,谁还在你这小破酒馆受腌臜气!

    伙计心思百转,眼睛冒着精光,伸手悄悄朝着那锭金子摸去,像一只看到肥肉的馋猫,狠狠地将金子吞进肚子里,接着悄咪咪地跑出酒馆。

    “哈啊哈哈!”

    他兴奋得手舞足蹈,一路哼歌,蹦蹦跳跳地向着远方离开。

    军中汉子摇晃着起身,目送着伙计离开,心中百感交集,最终长长地吐了一口浊气。

    他慢悠悠走出酒馆,抹了抹嘴角的残留,看着天上的电闪雷鸣,喃喃道:

    “好事做它千万次,坏事也做它千万遍,却依旧无人知道我是谁,我究竟是谁?”

    轰隆隆~!

    雷声更响,豆大的雨水倾盆而下,浇湿了他的衣襟。

    “我是谁?”

    他喃喃问着自己,旋即露出一副凶戾神色,变得冷漠至极,仿佛刚才那醉醺醺的模样与他无关,眼底寒芒迸射,整个人显得阴森可怖。

    “我是那个兵。”

    他喃喃说着。

    “或许在明年的今日,我已经战死沙场,为国捐躯,尸骨无存,所以今日,我必须站出来。”

    他喃喃说着,语气冰冷,眼神坚毅,似乎要将世间的一切阻拦者,全部撕成碎片。

    轰隆隆~!

    闪电划破夜空,照亮整个天穹。

    军中汉子一步迈出,红光一闪,身形瞬息出现在驿站的门口,来到方诚几人的面前。

    他看着他们,而他看到了,他们也看着他。

    这让他很欣慰,果然自己没有找错人。

    他缓缓开口:

    “你们来了。”

    “嗯?”

    方诚眉头一皱,思索片刻后,问道:“你就是寄信之人?”

    “没错。”军中汉子点点头。

    “什么情况!”阿黄挠挠脸,吐槽道,“蠢鸟阿白的锐利之眼进化了?变成召唤技能了?”

    “不要在意这些细节,毕竟这里阿白世界。”秦浩扇扇翅膀,来到阿黄的头上,安慰一声。

    “废话少说,快点交出证据,让我们查出凶手!”

    唐雨快步上前,一脚将挡路的阿黄踹飞,她有点受够了,想立刻马上离开阿白世界。

    “是啊,快点说出凶手,让我们结案。”阿黄屁颠屁颠跑回来,它也早就受够了,想返回现实世界。

    军中汉子摇头叹了口气,说:“我叫那个兵,至于我的真实姓名,我的长官从没记住过。

    每次开战的时候,长官只会说,喂,那个兵,你去守城墙,喂,那个兵,城门破了,你负责堵住缺口。

    久而久之,我也习惯了,所有的长官和士卒都喊我那个兵,反正他们下一秒就会战死沙场,马革裹尸,所以记不记住我的名字也无没啥关系。”

    他顿了一下,继续说:

    “我叫那个兵,这是我的私名,也是我唯一的名字,因为连我自己都忘了,我的真实姓名叫啥。

    不过我想,我的父母应该是知道我的真实姓名的,毕竟名字是他们起的,但我已经忘了我的父母是谁,也已经忘了我的家乡在哪里,只记得我是太平岭的守军,也只来过黑竹城这一座唯一的城池。

    我何时成为太平岭的守军?

    是昨天?

    是今天?

    还是明天?

    时间过去太久,我已经忘记了,我隐约记得我曾经当过一段时间太平岭的守兵,但那已经是很久之前的事。

    我的职务是什么?

    是守城墙或者守城门的小兵?

    又或许我升官了,成为发号施令的长官?

    亦或是......太平岭的统帅?”

    他喃喃说着,语调越来越低沉,渐渐低落。

    他想了半天,仍然觉得自己是个普通兵士,并非统帅,因为他的名字叫:喂,那个兵。

    “没错,我就是那个兵!”

    他笑了笑,露出洁白的牙齿,笑容纯粹灿烂,如阳光一般温暖人心。

    “虽然,我已经忘记来太平岭当兵的具体日期,但我记得,我跟其他新兵蛋子一样穿上铠甲,拿着长枪,等待战斗开始,等待敌军攻打城门,等待死亡的到来,等待暴风雨过后,七彩的霞光降临,等待太阳高高升起!”

    “喂,你在说甚!”阿黄听不下去了,“能不能回归正题,告诉我们凶手是谁?”

    听到这里,军中汉子突然顿住,笑容消失,眼眸微眯,缓缓说道:

    “凶手是,那个兵!”

    “什么那个兵啊,别那个啦好吗,能不能指名道姓的说出,究竟是哪个兵?”阿黄快要崩溃了。

    “滚开,别插嘴!”

    方诚一脚将阿黄踹飞,随后对着军中汉子,说:

    “那个兵是你。”

    “没错,我就是那个兵。”

    军中汉子笑了笑,再次露出洁白的牙齿。

    阳光从乌云后冒出来,洒在他的脸上,给他增添了一层柔和的光泽,如同佛光普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