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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这个炮灰不仅强,还杀疯了 第314章 年代文里的一家炮灰24

    “爸,你可以学了技术,然后看人家包工头怎么做的,回家里来包工程呀。”

    “我能行吗?”

    “那肯定啊,去试了才知道,现在我们县城和市里应该有很多工程,就算是我们村里,总会有人建新房。”

    林大强有些激动,“好,那我先学了技术。”

    “爸,千万要注意安全呀。”

    “爸知道了,你和姐姐在家听你妈的话,好好学习。”

    “知道了。”

    陈娇娘听完电话,对未来更有期待了。

    她打算去摆摊卖汤粉,最近在镇上逛了一圈。

    这边也有几个饭店,生意都还不错,但是吃饭对大家来说都挺贵的,她觉得味道也不是那么好。

    如果是汤粉的话,汤的味道调制好,粉煮的又快,再准备点配菜,便宜又好吃又管饱。

    说做就做,陈娇娘把所有的准备工作都做好,买了一辆脚踏三轮车花了六百块钱,算是她这辈子花的最大的一笔钱。

    这还是林煜一直鼓励她,让她终于下了决心。

    每天他们回到家,就能闻到香香的卤肉味道,陈娇娘的生意也慢慢的好起来。

    林煜放学了就会去摊位帮忙,每天能见到不同的人,感觉这样的生活也蛮有趣的。

    “陈姐,给我来一碗卤肉粉。”

    “好嘞,您稍等!”

    “你儿子啊?真懂事,每天都能看到他。”

    陈娇娘额头上有细细的汗珠,但是一点也不觉得累,听到客人夸自己儿子,她也开心的笑起来。

    “是啊,叫他回家也不听,也不嫌累。”

    “孩子这么小就会帮忙,多难得啊。”

    客人很喜欢来陈娇娘的摊位,还是因为她爱干净。

    这三轮车一看就是被收拾得干净整洁,陈娇娘再热也会带着厨师帽和口罩,让人吃了就放心。

    再一个就是味道好,下班后懒得煮,就买上一碗粉,老香了。

    林雪梅也想来帮忙,但是她又想多学习,争取考上好的初中,陈娇娘就不让她来。

    日子就这么简单又快乐的过去了。

    这天,林煜刚出校门,就知道自己被跟踪了。

    还没等他回头看是谁,林徽就快步的上前拦住他。

    “林煜,我是大哥!”

    陈娇娘回村拿粮食的时候就听说林徽去了孤儿院,看他一身狼狈的样子,估计是逃出来了。

    林煜后退两步,实在是他身上的味道太臭了,他嫌弃的在鼻子面前扇扇风。

    林徽的脸更黑了,忍了忍还是说道:“林煜,我们都是一家人,能不能收留一下我。”

    “不能,你吃很多。”

    “不!我现在吃很少了,你看我都瘦了,我只要每天吃一碗饭就够了!而且我家现在有粮食的收成,给我一张床就好!”

    林徽确实瘦了,反而林煜胖了点。

    林徽没有启动资金,就算有很多创业的想法也干不动,何况又是个小屁孩,没人会搭理他。

    他从孤儿院逃出来后,不知道去哪里,还是偷偷跟上汽车从县城回来的。

    他还是害怕回家,现在每天晚上都会做噩梦,梦到那天晚上的情景。

    在镇上流浪了好多天,抢了好几个小孩的吃食和钱,实在是受不了这样的日子了。

    想到林煜也在镇上的小学读书,他才过来截人。

    “我家没地方住,你走吧!”

    林徽想要上前拉住林煜,但被林煜躲开。

    他突然眼神凶狠的看着林煜,“你不答应,那就别怪我不客气了!

    林煜歪头看他,倒是想看看他要怎么不客气。

    林徽一掌上前想要呼在林煜的脸上,被林煜接住。

    “忘了告诉你,我的力气很大。”

    “啊——我错了我错了,我是你大哥啊,求求你放了我!好疼啊——”

    林徽痛得面部扭曲,额头上也冒出汗水。

    “又是这个,笑容,啊——林煜,你,你为什么,总是,这样笑!”

    林煜的标准微笑是林徽的心理阴影,看到这个笑就感觉全身发抖。

    林煜把他往前轻轻一推,他整个人在地上翻滚了两圈,等他缓过劲,林煜早就跑没影了。

    十年后。

    林大强学技术很快,不过半年,他就回来自己包工程。

    找了几个朋友,又新招了一些人,就开始干。

    前五年他们在县城里干活,后面五年就回到了镇上。

    已经是镇上比较有名气的工程队,很多人建房子请他们做。

    而且在林煜的帮助下,他的工程队在安全、财务、技术等方面都有自己的一套程序。

    陈娇娘从摆摊到买商铺开店,花了两年时间,现在生意红火,赚的也不比林大强少。

    家里很快从镇上搬到了县城,还买了多处的房产。

    林大强包工程的,对一些房价还是有一些了解的,房价年年都在飙升,及时买入就是赚到。

    他们对现在的生活很满足,以前是打死也想不到会有这样的日子。

    村里人对他们很羡慕,也有很多人跟着林大强干,都是一些人品比较好的。

    红石村都比其他村的人有钱,房子也比其他村的好。

    大家赚钱了第一时间都是想着在村里盖房子,农村才是他们的根。

    陈娇娘也从村里招了两个员工,是林大伯家里的儿媳妇。

    他们对陈娇娘十分感激,有这样的一份工作,比在地里刨食不知道好多少。

    工作起来很认真,就想着好好干,多存点钱给家里的孩子上学。

    林雪梅考上了本科师范院校,今年准备毕业,已经找到学校实习,一毕业就能进到学校成为正式职工。

    大学的时候还交了一个男朋友,叫郭槐安。

    家里人已经都见过面,是一个很优秀的人,全家都很满意。

    郭槐安还是最佩服林煜,没想到神童竟然让自己遇到了。

    林煜15岁就高中毕业,被清北大学破格录取,成为全国最年轻的大学生。

    但林煜没有去清北大学,留在了本市的广城大学。

    家里人本来并不知道这件事,还是学校上门家访,才知道林煜放弃了多好的一个学校。

    但林煜对这些没什么要求,他只想要早点毕业,也不想跑那么远。

    家里人不理解但也只能接受,学校觉得十分可惜,可惜了百年一遇的人才,人家都是哪个学校最好去哪个,他倒是没什么追求。

    现在二十岁,林煜已经毕业,他投身到了玉石行业。

    空间里的玉石,总不能一直都放在空间里,还是要见见世面的。

    为此他还学了雕刻的手艺,按照自己的想法,雕刻出一件件作品,感觉还蛮好玩的。

    村里那条河里的矿脉最后还是被人发现了,现在已经被管制起来。

    林煜再次见到了罗征。

    而林大河在五年前出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