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书看 > 星宿老仙,法驾诸天 > 第二十七章 福州

星宿老仙,法驾诸天 第二十七章 福州

    啪!

    啪!

    啪!

    从客栈里走出,咬着一根象牙牙签的丁春秋和岳灵珊,劳德诺三人在一众捕快们的奉承中走了出来。

    一个装满着银两的袋子不断的在手上上下抛着,然后直接甩手朝后抛去,道:“各位兄弟们,这点零钱拿去喝酒耍耍吧。”

    “我丁春秋今天很开心,请客。”

    丁春秋对此非常满意。

    不仅是对自己的安排满意,也是对师傅的屠杀很满意。

    因为前面能够领取这个任务,就代表着前面没有人接取这个任务的。也说明师傅岳不群是悄无声息的出手,修炼清风十三式的同时剿灭嵩山派的暗桩,顺便带点私房钱回去。

    果不其然。

    在回到县衙之后,三人便按照丁春秋的提议上交了这个任务。

    瞬时。

    三人就出名了。

    一直以来在这县衙中,这清风寨就是疥癣之疾,很让官府恶心。

    没有想到华山派派出的三个弟子武功高强,直接将整个清风寨给剿灭,算是解决了县衙的心头大患。

    尤其是一众捕快跟随着三人再度去了清风寨检查过后,没见过大场面的捕快们更是对三人的武功惊为天人。

    再确认任务完成后,县衙算是给了三人一个很不错的酬劳,

    既有镖局的酬银,也有官府的赏银,更有百姓的筹银。

    一式三份,全部落入了丁春秋的手上。

    算是发了个大财。

    这辈子长这么大,丁春秋第一次手握巨款。

    拿出其中半份请客吃饭,又拿了一份返回给了一众捕快,算是回扣,顿时让县衙的人对丁春秋的印象更好了。在一众不是江湖人的吹捧下,丁春秋可谓是飘飘然。

    由于他之模样俊俏至极,在县衙的笔杆子中也琢磨着给丁春秋想了一个好名号。

    华山谪仙。

    只是丁春秋以这个名号太大,暂时受不起,改为了看上去颇有些低俗不堪的华山小仙。

    “只可惜场面混乱,这群山匪们所劫的钱财在最后还是被人运了走,算是功亏一篑。”

    走在前面的丁春秋翻身上马,回头眺望了一眼站在后面送他们三人的一众衙门捕快们,拱了拱手后,便纵马走在了前面,迈上大路,朝南方而去。

    一边抚摸着胯下马匹的鬃毛,丁春秋一边颇为可惜的说道:“不过也还算不错,我们的名声算是一战打了出来。”

    身旁。

    同样骑着马的岳灵珊脸色有些发红,不过幸好有着面纱蒙面,让人看不清晰,倒也不惧被外人看见脸上的兴奋之色。

    说实话如果不是害怕自己父母以后会教训自己,岳灵珊也觉得自己会承接这份赞美。

    而因为有了酬银用毛驴换了一匹马的二师兄劳德诺则是跟在了后面,在听到小师弟口中的话语,他只是张了张嘴,一时间不知道该如何形容自己此刻的心情。

    这已经不是无耻可以形容的了。

    江湖上,不说正魔两道,哪怕是邪道中人,恐怕都不会做出如此之事。

    再说剿灭清风寨这个功劳,他劳德诺是不敢领的。这功劳若是领了,他劳德诺就不知道该怎么给盟主交代了。

    劳德诺甚至恨不得自己从中消失。

    尤其是之前在清风寨,小师弟丁春秋让自己跟小师妹两人帮忙搬尸体,摆位置,甚至还专门拔出长剑对着建筑一阵乱砍后,在最后还放了一把火。

    之所以这样做小师弟说是为了防止县衙的仵作看出毛病来。

    只是没有想到县衙就根本没有派仵作,大家都开开心心的沆瀣一气,马马虎虎的凑合凑合就可以了。

    除去真正屠灭清风寨的凶手外,表面看起来就没有任何的纰漏之处。

    连续两天的所见,让劳德诺自认重新认识到了小师弟。

    劳德诺觉得这清风寨覆灭之事该需要汇报出去了。

    而岳灵珊则是因为父母的教导,那股威严还在,也没有去领。

    所以三人任务,最后最大头还是落在了丁春秋的身上。

    换句话说,在这次冒领功劳中,丁春秋篡取了最大的果实。

    对丁春秋来说,他就没有丝毫的愧疚感。

    清风十三式是自己创的,师傅岳不群用清风十三式杀人,那就是代表他在用清风十三式杀人。

    四舍五入一下,就是丁春秋屠灭了清风寨。

    他可以插腰趾高气扬的这样说。

    为此,丁春秋还给清风寨覆灭找了一个最关键的理由,那便是这山寨名字犯了忌讳。

    叫什么不好?竟敢叫清风寨?

    拍了拍快下马匹,丁春秋对今天的收获非常满意。

    他觉得到了福州的时候,自己的名声就会在县衙的人给传了出来。只要在福州呆上几天的时间,只怕正式去福威镖局的时候,名声足以到达林震南之耳。

    大半个月的时间过去。

    当丁春秋三人踏足福州的时候,三人的身上并没有丝毫的风尘仆仆之色。

    比起过往行走江湖的日子,这段时间中三人看起来好像还胖了些许。

    尤其是小师姐岳灵珊的俏丽脸蛋儿都呈现出包子状了。

    吁——

    “花了这么长的时间,我们终于到了。”

    只见最前面马匹上的丁春秋一身锦衣,宽大的袖袍看起来长袖飘飘,从马背上翻身而下的那一刻,端的是风采悠然。

    身配长剑,手上拿着一柄羽毛扇。

    头顶的发型早已经不是在华山时候随意扎着的马尾,而是纶巾所包裹。

    配合着他的模样,端的是仙人临世。

    看着眼前的福州城,丁春秋感叹道:“这就是福州城了。”

    “这就是福州城。”小师姐岳灵珊也纵身下马,她身上的衣袍也早就换了个遍,此刻也是美衣在身,配合上她头上的斗笠以及轻纱遮面,两者相辅相成之下,竟是气质再添一分。

    “小师姐以前来过吗?”

    “没有。”摇摇头,岳灵珊答道:“这是第一次。”

    两人站在一起就好似出游的神仙眷侣一般。

    走在最后的二师兄劳德诺还是一身普通的衣衫,配合他那黝黑的面貌,看上去越发像跟在后面的奴仆一样。

    “……”

    劳德诺听着这师姐师弟两人的对话,嘴角忍不住的抽搐了一下,心道按照原本的计划他们三人应该提前五天到达福州城。

    之所以这么慢,是因为小师弟丁春秋要等自己的名声先传进福州城。

    如果不是青城派到福州的山路不好走,只怕他们的任务就要失败了。

    好名,好吹捧。

    好美食,好锦衣,好享受。

    这已经是劳德诺眼中小师弟丁春秋身上撕不掉的标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