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给山野糙汉后她靠空间灵泉暴富 第104章 兵力悬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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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土匪窝子竟然训练的比安德镇的乡兵还要好。
桑溪在心里估算了一下,光是两个广场上的兵,便有两千之多,可是安德镇一个小县,平时在编的也许便只有一百多,而且因为长久没有战争,平日里都是管夜市,或者巡逻之用,若是真打起来,哪里是这些训练有素的土匪的对手?
必须要征兵,就算有上面的支援,也必须征,并且还要征年轻力壮的,用巧计才能取胜,否则正面迎战,根本就没有胜算。
这个消息必须送出去。
沈闻之见她眼睛注视着不远处的训练场,便侧身,道,“见过吗?你当了夫人以后,这些便都凭你调遣,你的权力与地位与我一样,以后你就形同大当家。是不是心动了?”
桑溪眨了眨眼,不动声色地将视线收回。
“走吧,带我去挑丫鬟。”
沈闻之闻言便领着她走,他步子迈的极大,步步生风,桑溪跟在他身后,他不时停下来等她。
“怎么走得这样慢,我还等着你以后生个小崽子玩玩,这么柔弱以后可怎么怀,午间我让人杀只鸡,给你补补。”
这间屋子很大,能容纳一百多个人,估摸是他们土匪的“会议室”。
转过去,整个老虎寨便映入眼帘。
很大,几乎如同县衙那般大小。
房子鳞次栉比,在“会议室”以后呈两边排开,阡陌交通,最开始是高大的房屋,然后是养着各种畜生的一个个圈,鸡鸭羊猪都有,再是稍微低矮的屋子,环绕着后面一间稍大一点的院子。
看来那便是沈闻之的院子。
果不其然,他说道,“这便是我的住所,你以后也住在这里,周围这些呈四面墙的屋子分别是后面几个当家的,你不要迷路。除了老四你都见过,不过老四在一个月前生了病,你还是不要见,以免传了病气,惹我担心。”
桑溪很确定他的意思是自己不要逃走,不然让任何一个当家的发现了,下场都会很惨。
虽然方才沈闻之放过了自己,但谁知道他下次发起疯来,会不会失手杀了自己。
院子门口有两个人站岗,见了沈闻之便抬头挺胸,一脸惧色,道,“大当家好。”
沈闻之习以为常,像是没有见到一半,引着桑溪走了进去。
院子就像顾家的宅子一样,中间是堂屋,两边是偏房,沈闻之凑到桑溪耳边,手指一指,道,“今晚你就住那间,以后尽量都待在院子里,我去准备婚事,最好婚前不要再见,也好好地准备好当我的夫人。”
他的呼吸喷洒在耳畔,桑溪因为恐惧而身子一抖。
院子里有在雪天仍旧在扫洒院子的丫鬟,拿着扫帚扫着院子里的雪,弱不禁风,看起来十分瘦弱,只有十二三岁,而且脸上有指印,亦有血痕,一看便是被折磨过,她大大的黑色眼睛像是被蒙尘一般,呆呆的,好像不再为任何事情而触动。
即便是沈闻之来,也并未露出一丝害怕或者是恨意,已经麻木了。
桑溪的心中划过一丝心疼,她的个子甚至没有扫帚大,手臂只有扫帚棍那么粗,却已经开始悲惨地为奴为婢般的生活。
沈闻之凑到她身边,轻声道,“这个如何,是我从上一个地方带过来的,她一家都被老三杀了,在老三想要杀她的时候,咬伤了他的手臂,然后又卖可怜叫老三哥哥,老三原本有个妹子,不过早在逃荒的时候便死了,他便心软了。”
“我也是个通情达理的人,便留下了她,只是别的兄弟们怎么做的,我便不知道了,不过我相信只要她能长到适龄,倒是可以在寨子里挑一个兄弟成亲,毕竟也不是个好身子了,山下恐怕没人会娶她吧。”
“我是兄弟们的大哥,自然要对他们好点,小姑娘活着便好,对吧?”
桑溪心中一震,这么小的孩子,他们竟也下得去手!
怪不得小姑娘脖子上有不明的青青紫紫的痕迹,她以为是和她一样,被人掐过脖子留下的,谁知道竟是因为……真是禽兽不如!
她心中不禁怒火中烧,沈闻之不愧是一个疯子,手底下也没有好人。
只有一个老三还存有最后一点良心,不顾大抵也被镇压的马上要泯灭良心。
桑溪装作丝毫不在意,“我才来的时候,把刀架在我脖子上的人,也是三当家吧,我没有惹到他,他为什么要那样?”
沈闻之道,“这我便不知道了,大抵是觉得我被你迷惑住想除了你,也大抵是就是看不上你吧。”
“不知道,你不要怪他,他是个少见的没脑子的人,与老五一样。”
“这五个当家的,个个都是聪明之人,也不好对吧?所以我选了两个一身蛮力的调和,更有意思,不是吗?”
原来那两个壮汉只是他的玩物。
然而为什么?按照他的说法,那三当家原本想救那个小姑娘,最后却因为沈闻之,让那小姑娘陷入生死不如的境地,他真的心中一点怨言都没有吗?
而且这个沈闻之如此残暴,如此杀人如麻,三当家真的没有觉得自己的妹妹可能是被他杀的吗?
他是真的像看上去那么没脑子吗?
桑溪心里不由自主地开始想。
“老二和我性格最像,只是他总是太过纵着老三,纵着便纵着,我也不会说什么的,毕竟大家都是兄弟,对吧?”
桑溪假装听到了一样点点头,因为狐裘的毛领都是橘红色的毛毛,衬得她脸小小的,下巴精致小巧,只有一只眼睛,大大的,犹如黑葡萄一般,滴溜溜的。
方才在堂屋之中,沈闻之原本对她还存有一丝探究,因为她是第一个明知寨子很危险,却仍然丝毫不慌,不发抖的人,但是扯下扯下黑布条的瞬间,那一丝探究瞬间化为了十分沦陷。
几乎是那一刻,他便觉得自己彻底爱上她,想让她当压寨夫人,若是整一个文雅一点的词,便叫一见钟情,一眼万年。
太酸腐了。
沈闻之摇了摇头,将她带进屋子。
------题外话------
ps:呜呜更晚了,午休一觉醒来已经晚上七点,明天再补吧
桑溪在心里估算了一下,光是两个广场上的兵,便有两千之多,可是安德镇一个小县,平时在编的也许便只有一百多,而且因为长久没有战争,平日里都是管夜市,或者巡逻之用,若是真打起来,哪里是这些训练有素的土匪的对手?
必须要征兵,就算有上面的支援,也必须征,并且还要征年轻力壮的,用巧计才能取胜,否则正面迎战,根本就没有胜算。
这个消息必须送出去。
沈闻之见她眼睛注视着不远处的训练场,便侧身,道,“见过吗?你当了夫人以后,这些便都凭你调遣,你的权力与地位与我一样,以后你就形同大当家。是不是心动了?”
桑溪眨了眨眼,不动声色地将视线收回。
“走吧,带我去挑丫鬟。”
沈闻之闻言便领着她走,他步子迈的极大,步步生风,桑溪跟在他身后,他不时停下来等她。
“怎么走得这样慢,我还等着你以后生个小崽子玩玩,这么柔弱以后可怎么怀,午间我让人杀只鸡,给你补补。”
这间屋子很大,能容纳一百多个人,估摸是他们土匪的“会议室”。
转过去,整个老虎寨便映入眼帘。
很大,几乎如同县衙那般大小。
房子鳞次栉比,在“会议室”以后呈两边排开,阡陌交通,最开始是高大的房屋,然后是养着各种畜生的一个个圈,鸡鸭羊猪都有,再是稍微低矮的屋子,环绕着后面一间稍大一点的院子。
看来那便是沈闻之的院子。
果不其然,他说道,“这便是我的住所,你以后也住在这里,周围这些呈四面墙的屋子分别是后面几个当家的,你不要迷路。除了老四你都见过,不过老四在一个月前生了病,你还是不要见,以免传了病气,惹我担心。”
桑溪很确定他的意思是自己不要逃走,不然让任何一个当家的发现了,下场都会很惨。
虽然方才沈闻之放过了自己,但谁知道他下次发起疯来,会不会失手杀了自己。
院子门口有两个人站岗,见了沈闻之便抬头挺胸,一脸惧色,道,“大当家好。”
沈闻之习以为常,像是没有见到一半,引着桑溪走了进去。
院子就像顾家的宅子一样,中间是堂屋,两边是偏房,沈闻之凑到桑溪耳边,手指一指,道,“今晚你就住那间,以后尽量都待在院子里,我去准备婚事,最好婚前不要再见,也好好地准备好当我的夫人。”
他的呼吸喷洒在耳畔,桑溪因为恐惧而身子一抖。
院子里有在雪天仍旧在扫洒院子的丫鬟,拿着扫帚扫着院子里的雪,弱不禁风,看起来十分瘦弱,只有十二三岁,而且脸上有指印,亦有血痕,一看便是被折磨过,她大大的黑色眼睛像是被蒙尘一般,呆呆的,好像不再为任何事情而触动。
即便是沈闻之来,也并未露出一丝害怕或者是恨意,已经麻木了。
桑溪的心中划过一丝心疼,她的个子甚至没有扫帚大,手臂只有扫帚棍那么粗,却已经开始悲惨地为奴为婢般的生活。
沈闻之凑到她身边,轻声道,“这个如何,是我从上一个地方带过来的,她一家都被老三杀了,在老三想要杀她的时候,咬伤了他的手臂,然后又卖可怜叫老三哥哥,老三原本有个妹子,不过早在逃荒的时候便死了,他便心软了。”
“我也是个通情达理的人,便留下了她,只是别的兄弟们怎么做的,我便不知道了,不过我相信只要她能长到适龄,倒是可以在寨子里挑一个兄弟成亲,毕竟也不是个好身子了,山下恐怕没人会娶她吧。”
“我是兄弟们的大哥,自然要对他们好点,小姑娘活着便好,对吧?”
桑溪心中一震,这么小的孩子,他们竟也下得去手!
怪不得小姑娘脖子上有不明的青青紫紫的痕迹,她以为是和她一样,被人掐过脖子留下的,谁知道竟是因为……真是禽兽不如!
她心中不禁怒火中烧,沈闻之不愧是一个疯子,手底下也没有好人。
只有一个老三还存有最后一点良心,不顾大抵也被镇压的马上要泯灭良心。
桑溪装作丝毫不在意,“我才来的时候,把刀架在我脖子上的人,也是三当家吧,我没有惹到他,他为什么要那样?”
沈闻之道,“这我便不知道了,大抵是觉得我被你迷惑住想除了你,也大抵是就是看不上你吧。”
“不知道,你不要怪他,他是个少见的没脑子的人,与老五一样。”
“这五个当家的,个个都是聪明之人,也不好对吧?所以我选了两个一身蛮力的调和,更有意思,不是吗?”
原来那两个壮汉只是他的玩物。
然而为什么?按照他的说法,那三当家原本想救那个小姑娘,最后却因为沈闻之,让那小姑娘陷入生死不如的境地,他真的心中一点怨言都没有吗?
而且这个沈闻之如此残暴,如此杀人如麻,三当家真的没有觉得自己的妹妹可能是被他杀的吗?
他是真的像看上去那么没脑子吗?
桑溪心里不由自主地开始想。
“老二和我性格最像,只是他总是太过纵着老三,纵着便纵着,我也不会说什么的,毕竟大家都是兄弟,对吧?”
桑溪假装听到了一样点点头,因为狐裘的毛领都是橘红色的毛毛,衬得她脸小小的,下巴精致小巧,只有一只眼睛,大大的,犹如黑葡萄一般,滴溜溜的。
方才在堂屋之中,沈闻之原本对她还存有一丝探究,因为她是第一个明知寨子很危险,却仍然丝毫不慌,不发抖的人,但是扯下扯下黑布条的瞬间,那一丝探究瞬间化为了十分沦陷。
几乎是那一刻,他便觉得自己彻底爱上她,想让她当压寨夫人,若是整一个文雅一点的词,便叫一见钟情,一眼万年。
太酸腐了。
沈闻之摇了摇头,将她带进屋子。
------题外话------
ps:呜呜更晚了,午休一觉醒来已经晚上七点,明天再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