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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骨三两 第114章 端本宫

    京都。

    又名少司王城,乃大夏国的京畿之地。

    自少司先祖建都立国,至今已绵延国祚二百余载,初行郡县制,共划九郡、二十七府、八十一县。

    后来,士族门阀日益强盛,累累危及少司王族的统治,王族为了稳固国朝之安定,不得已废除了郡县制,重新推行了分封制。

    八庭柱至此登上了历史舞台。

    苍梧郡王氏,三川郡徐氏,扶风郡即墨氏,九元郡孤独氏,云中郡端木氏,平遥郡高阳氏,龙元郡苏氏,还有洛水郡陈氏。

    其余二十七府和八十一县,也俱被不同世家瓜分干净。

    如今遍观整个大夏国,唯剩京都还掌控在少司王族之手,看似虽顶着个“国主”头衔,实则早已是名存实亡。

    ……

    端本宫内,一触即发。

    “贱人!”

    一身淡金蟒袍的少司琅,猛地挥起一掌,狠狠地扇在了苏若的脸颊上,一道鲜血,流过唇角,“说,你腹中胎儿是谁的!”

    苏若冷笑,抿嘴不言。

    少司琅气急败坏,反手抽出腰间佩剑,一剑抵在了苏若的咽喉,血珠点点,侵染剑尖,又一滴滴地沾染了地板。

    苏若丝毫无惧,冷声笑道:“少司琅,有本事就杀了我!”

    少司琅怒吼:“贱人,你以为我不敢吗!”

    “我乃苏家嫡女,我祖父乃八庭柱之一,龙元郡之主,手握雄兵十数万,顷刻间便可攻破你少司王城,你敢杀我吗!”

    “你!”

    少司琅的气势为之一弱。

    如今的少司王族,早已没了昔年建都立国时的实力,一个辅国柱臣的怒火,他还当真承受不起。

    少司琅只能恨恨地收起长剑,怒道:“我是不敢杀你,但我一定会查清你腹中孽子的生父,无论他是谁,我一定会将他挫骨扬灰!”

    “你永远都不会知道的!”

    啪!

    又是狠狠的一巴掌。

    苏若一个踉跄跌倒在地,两道鲜血从鼻中和嘴角流出,染红了她的脸颊,也浸透了她胸前的衣衫。

    她赶紧护住隆起的小腹,生怕胎儿再受到震伤。

    少司琅神情更怒,一把抓住她的发髻,低声嘶吼:“你这贱人,这端本宫中我才是主人,你以为你能生下这个孽子吗,你就死了这条心吧!”

    苏若冷笑不语。

    少司琅拂袖愤恨离去。

    待他走后,白姑娘赶紧从帷帐后面跑出来,早已是哭得泪流满面,小心翼翼的将苏若搀扶起身,轻轻地倚靠在床褥上。

    “白姐姐,给他写封信吧,我感觉要护不住胎儿了。”苏若抹着眼泪小声哭道。

    “好。”

    白姑娘立刻寻来纸张,本想研磨添笔,却又忽的瞅见地上残留的点点血滴,她直接用笔尖沾着血液,快速写了一纸简短的信笺。

    幸赖这几日她已打通了出入宫闱的关系,也秘密收买了几名宫女和宦官,这才能将这纸信笺送出宫外。

    东华门大街,一家新开的赌石坊。

    一个小宫女急匆匆地跑进来,向着店内小厮出示了一枚玉牌,悄声道:“我有要紧急事,要寻你家的总掌舵。”

    “你可知我家总掌舵姓甚?”小厮打着暗语问。

    “复姓长孙!”

    “好,请跟我来!”

    小厮赶忙在前引路,穿过繁闹的前厅,绕过曲折的游廊,一直领着小宫女来到一处隐秘的雅室内。

    “总掌舵,宫里来人了。”小厮透过门缝,恭敬禀告。

    “进来吧!”室内传来一个男声。

    小厮这才推开紧闭的室门,小宫女快速闪身进入,室内仅燃着一盏油灯,映照出一个高高瘦瘦的中年儒士。

    他头戴一顶青布纶巾,手摇一把鹅毛羽扇,下巴留着一小撮山羊胡须。

    不是那长孙无忧又是何人。

    小宫女从贴身处掏出信笺,只见上面一道鲜红字迹印透纸张。

    长孙无忧赫然一惊。

    他赶紧接过信笺,草草一眼又立马折起,瞳孔内闪着一抹震惊之色,又赶忙匆匆掩饰在心底,挥手丢过去一袋银钱。

    “劳烦女官回禀一声,就说此事已知,让两位夫人尽管放心。”

    “好的。”

    小宫女将钱袋塞入袖中,接着在小厮的引领下,悄悄地走出赌石坊,又秘密地潜回宫中复命去了。

    长孙无忧深知此事关系重大,当即寻来几名传令兵,按照地图上划出的路线图,立刻骑上快马急速奔出了帝都。

    ……

    青岚江之上游主脉,便是这洛水。

    水势浩渺,岸柳成荫,芳草鲜美,长桥卧波,当为一大美景。

    而其中最为津津乐道的,便是相传这洛水之中有洛神,美艳不可方物,每年百姓都会在岸边祭祀洛神,大家一起同唱《祀洛水歌》,场面蔚为壮观。

    曲儿很好听,歌词曰:“洛水之水,其色苍苍。祭祀大泽,倏忽南临。洛滨缀祷,色连三光。”

    苏衿听得拍手入迷。

    陈三两便一遍遍地清唱,洛水清流潺潺,似也在随声伴和。

    洛水郡,便是因这洛水而得名,乃是大夏国八庭柱之一的陈氏门阀的封地,已经历经陈家四世上百余年。

    七月二十二,大暑。

    大吉。

    今儿也不知是不是天意使然,陈三两领着苏衿一路纵马游玩,才刚刚抵达至洛水郡,却正好赶上陈家举行大婚仪式。

    唐小芊寻了个路人细问。

    大婚之人不是别人,乃是陈家的嫡公子陈长生,女方的出身也显赫,乃是同为洛水郡顶尖世家的白家嫡女。

    可谓门当户对。

    整座洛水郡都张灯结彩,喜气洋洋,比之过年还要热闹几分。

    繁华喜庆的街头,陈长生穿着一身花团锦簇的状元服,骑着一匹青鬃马,接迎着花轿里的新娘子,正神采飞扬的策马游街。

    沿街百姓争相恭贺。

    陈家也不吝啬,小厮们抓着大把的喜钱向着人群抛洒,惹得阵阵的欢呼声如浪潮滚滚,喝彩声更加此起彼伏。

    唐小芊不由得咧嘴:“真特么烧包!”

    陈三两脸色阴沉,两只眼眸宛如饿狼一般,紧紧地盯着青鬃马上的陈长生,若非顾念着母亲的遗言叮嘱,他真想一剑取了那狗杂种的性命。

    狗杂种……

    遥想昔年幼童时,这个侮辱性的称呼,曾经就冠在陈三两的头顶。

    只因母亲出身低贱。

    哪怕陈三两是陈家的长公子,家族也依然视他如弊履,亲人照旧厌他如刍狗,就连所谓的生父,也从未将他当作儿子一般看待。

    若非是母亲拼死保护,只怕陈三两早就在幼童时,就死在了那些家族嫡子的手中。

    而陈长生,就是嫡子之首。

    话说当年那事,如今想来,也定然与他脱不了干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