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大力捉奸之后 第240章 被抛荒野
王大力独自一人坐在沙滩上,心情慢慢平静下来后,才明白基丽为什么要这么做。
当初自己跟刘惠如的事,别说基丽,就连阿浪都看出来了。
还记得基丽回加拿大的时候,还叮嘱自己好好照顾她妈。
结果自己不但把她妈甩了,还找了个接盘侠跟她妈结婚。
基丽知道后,心里肯定不舒服。
想想自己也还是有点坏的,还自以为很英明。
而且,都到这个地步了,还自以为基丽喜欢自己,想跟自己干事。
人见人爱,花见花开吗?
看来,在男女之情方面,自己没吃过亏,导致盲目自信,才上了这妞的当。
再一想,其实也不能完全怪自己,刘惠如跟石头在一起,是心甘情愿的,自己也算是当了一回月下老人嘛。
不过,好像没有先把人睡了,再当月下老人的吧?
这月下老人确实有点不地道。
所以,被捉弄一下,其实也算活该,王大力自嘲着,并苦笑起来。
还有一个原因,是王大力自己猜测的,成不成立他自己并不清楚。
那就是,自己一步步侵占了老基和老股东们的股权,把他们边缘化。
这个情况基丽不可能不知道,对此她或许也有意见吧?
对此,王大力当然有自己的理由,老基死了,要不是自己,他留下的那些店早就关门大吉了。
几个老股东,一个个鬼迷日眼的,只会享受生活,哪一个有能力把门面撑起来嘛?
先不说阿玲对他们的竞争和碾压,就凭他们那点本事,哪来的尚远公司?哪来的十几个店?又怎么做到在莞城一家独大?
所以,他们应该感谢自己才是。
其实,关于这个,还真是王大力想多了。
当初老基死了,基丽连回国继承家业的一丁点打算都没有。
老基留下的这点产业,对于很多人来说,是一笔大资产,大财富。
但对于基丽来说,真的只是一点小钱而已,她根本看不上。
在她看来,自己老爸留下的这点资产,是给老妈养老给弟弟做生活费的,她一分一毫都不会要。
因为她在国外的实力,比这要大很多倍。
相反,对于这个问题,她不但没有责怪王大力,还很欣赏他,是他把老爸的事业发扬光大了。
至于把老妈和老股东们边缘化,说起来也是应该的,天底下没有一劳永逸的好事,没有被赶出局已经算很幸运了。
当然,关于这些,王大力是后来才明白的,现在的他,还不知道基丽是个什么人,在国外有多厉害。
在沙滩上坐了半天,又四仰八叉的躺了一会儿之后,毫无办法的王大力只好步行离开海湾。
现在的他,就像一个被困在孤岛上的可怜虫,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好在这不是孤岛,只要往回走,是可以走回去的。
说不定路上还能遇到愿意帮助自己的人,能让自己尽快脱离困境。
基丽拿走了他的衣服和裤子,鞋子还在。他穿上鞋子,沿着来时的方向一步步往回走。
好在今晚有月色,能够看清道路,要是伸手不见五指的话,恐怕连回去的路都找不着。
他就这样只穿着内裤和皮鞋,在月光下的道路上行走着,看起来挺滑稽。
要是再拄根拐杖,背弯下来,就跟以前历史书上的原始人一个样。
基丽你个臭娘们,以后要是有机会的话,老子会弄死你,让你姓什么都不知道!
王大力就这样一边走一边骂基丽,骂完了基丽又骂这个破地方。
放眼望去,居然一点人烟都没有啊,真的就像荒岛一样。
到处是杂草和乱七八糟的植物,先前在眼里是美景,现在看来,简直就是十八层地狱。
好在道路还算平整,而且路况也不复杂,沿着道路往回走,应该是距离市区越来越近的。
想想也还不算太惨,要是基丽骗自己出海逍遥,再把自己扔在一个荒岛上,那就真的是完犊子了。
现在几点了也不知道,他只记得跟基丽到达海湾的时候,好像是九点半左右吧。
估摸着已经走了一个小时了,可是前面依然一片茫然,看不见城市的灯火,看不见一点人烟。
自己跟基丽应该是八点多出来的,到海湾的时候九点多,行驶了一个小时左右。
按照车行速度,一个小时,不是高速公路的情况下,时快时慢的,能行驶四五十公里吧。
也就是说,从天利大酒店到刚才那个海湾,估计有四五十公里。
可那娘们车速很快啊,应该不止四五十公里,五六十公里应该是有的。
五六十公里啊,靠步行最少也要八九个小时吧,到城里已经天亮了。
天亮了更麻烦,这副样子怎么见人嘛?
所以说,色字头上一把刀,好色迟早是要付出代价的。
别想那么多,赶紧走吧,争取在天亮前到达城里,免得丢人现眼。
只要到了城郊,就方便打车了——其实也不方便,浑身上下一个子儿都没有,还穿成这样,哪个出租车司机会搭自己回家?
这条远红外线内裤倒是进口的,是佟丽娟送给自己的礼物,价值最少几百块。
皮鞋是什么牌子的忘记了,反正当初花两千多买的。
可这些东西人家出租车司机根本不会要,恐怕一块钱都值不了。
此时,王大力才想起自己有一样贵重的贴身物品,那就是佟丽娟买给自己的那块百达翡丽手表。
那块表可是价值一百多万。
回老家的时候,为了低调一点,他没有戴那块表回去,放在了家里。
回来之后,参加婚礼之前还想着把它戴在手上,彰显一下身份,结果搞忘了。
要是有那块表,就可以用它做抵押,让出租车司机拉自己回家拿钱付车费。
老子一百多万的表都戴得起,还会差你这点车费?
唉,现在想这个有个卵用,还是老老实实往回走吧,希望离城区近一些的时候,能遇到好心人,载自己回家。
王大力继续往前走着,又走了半个小时左右,隐约能够看见一些灯火了。
虽然距离城区还很远,但见到了灯火,就说明有了人烟,有了人烟就有了希望。
应该不至于全程靠步行回去吧?老天爷不要这么绝情好不好?
他正这么想着,突然发现前面路边停着一辆白色的轿车!
这种地方没有人烟,就不可能是附近居民停在路边的,这车肯定是人家开出来玩的。
也就是说,车里面肯定有人。
也有可能车上的人搭了个帐篷在附近露营。
现在有些人就喜欢这么干,家里好好的床不睡,跑到外面来搭帐篷露营,寻求新鲜感。
当然,也有可能人家好好的床不用,开车出来搞野战。
而且,这种可能性很大,这样的人更多。
王大力一边这么想,一边盯着那轿车看,加快步伐走过去。
车里,好像亮着灯。
太好了,有灯就说明有人。
突然,他又放慢了脚步,然后停止了前进。
因为那轿车在晃动,有节奏的连续晃动......
呀,不能再走了,再走就不厚道了噻。
当初自己跟刘惠如的事,别说基丽,就连阿浪都看出来了。
还记得基丽回加拿大的时候,还叮嘱自己好好照顾她妈。
结果自己不但把她妈甩了,还找了个接盘侠跟她妈结婚。
基丽知道后,心里肯定不舒服。
想想自己也还是有点坏的,还自以为很英明。
而且,都到这个地步了,还自以为基丽喜欢自己,想跟自己干事。
人见人爱,花见花开吗?
看来,在男女之情方面,自己没吃过亏,导致盲目自信,才上了这妞的当。
再一想,其实也不能完全怪自己,刘惠如跟石头在一起,是心甘情愿的,自己也算是当了一回月下老人嘛。
不过,好像没有先把人睡了,再当月下老人的吧?
这月下老人确实有点不地道。
所以,被捉弄一下,其实也算活该,王大力自嘲着,并苦笑起来。
还有一个原因,是王大力自己猜测的,成不成立他自己并不清楚。
那就是,自己一步步侵占了老基和老股东们的股权,把他们边缘化。
这个情况基丽不可能不知道,对此她或许也有意见吧?
对此,王大力当然有自己的理由,老基死了,要不是自己,他留下的那些店早就关门大吉了。
几个老股东,一个个鬼迷日眼的,只会享受生活,哪一个有能力把门面撑起来嘛?
先不说阿玲对他们的竞争和碾压,就凭他们那点本事,哪来的尚远公司?哪来的十几个店?又怎么做到在莞城一家独大?
所以,他们应该感谢自己才是。
其实,关于这个,还真是王大力想多了。
当初老基死了,基丽连回国继承家业的一丁点打算都没有。
老基留下的这点产业,对于很多人来说,是一笔大资产,大财富。
但对于基丽来说,真的只是一点小钱而已,她根本看不上。
在她看来,自己老爸留下的这点资产,是给老妈养老给弟弟做生活费的,她一分一毫都不会要。
因为她在国外的实力,比这要大很多倍。
相反,对于这个问题,她不但没有责怪王大力,还很欣赏他,是他把老爸的事业发扬光大了。
至于把老妈和老股东们边缘化,说起来也是应该的,天底下没有一劳永逸的好事,没有被赶出局已经算很幸运了。
当然,关于这些,王大力是后来才明白的,现在的他,还不知道基丽是个什么人,在国外有多厉害。
在沙滩上坐了半天,又四仰八叉的躺了一会儿之后,毫无办法的王大力只好步行离开海湾。
现在的他,就像一个被困在孤岛上的可怜虫,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好在这不是孤岛,只要往回走,是可以走回去的。
说不定路上还能遇到愿意帮助自己的人,能让自己尽快脱离困境。
基丽拿走了他的衣服和裤子,鞋子还在。他穿上鞋子,沿着来时的方向一步步往回走。
好在今晚有月色,能够看清道路,要是伸手不见五指的话,恐怕连回去的路都找不着。
他就这样只穿着内裤和皮鞋,在月光下的道路上行走着,看起来挺滑稽。
要是再拄根拐杖,背弯下来,就跟以前历史书上的原始人一个样。
基丽你个臭娘们,以后要是有机会的话,老子会弄死你,让你姓什么都不知道!
王大力就这样一边走一边骂基丽,骂完了基丽又骂这个破地方。
放眼望去,居然一点人烟都没有啊,真的就像荒岛一样。
到处是杂草和乱七八糟的植物,先前在眼里是美景,现在看来,简直就是十八层地狱。
好在道路还算平整,而且路况也不复杂,沿着道路往回走,应该是距离市区越来越近的。
想想也还不算太惨,要是基丽骗自己出海逍遥,再把自己扔在一个荒岛上,那就真的是完犊子了。
现在几点了也不知道,他只记得跟基丽到达海湾的时候,好像是九点半左右吧。
估摸着已经走了一个小时了,可是前面依然一片茫然,看不见城市的灯火,看不见一点人烟。
自己跟基丽应该是八点多出来的,到海湾的时候九点多,行驶了一个小时左右。
按照车行速度,一个小时,不是高速公路的情况下,时快时慢的,能行驶四五十公里吧。
也就是说,从天利大酒店到刚才那个海湾,估计有四五十公里。
可那娘们车速很快啊,应该不止四五十公里,五六十公里应该是有的。
五六十公里啊,靠步行最少也要八九个小时吧,到城里已经天亮了。
天亮了更麻烦,这副样子怎么见人嘛?
所以说,色字头上一把刀,好色迟早是要付出代价的。
别想那么多,赶紧走吧,争取在天亮前到达城里,免得丢人现眼。
只要到了城郊,就方便打车了——其实也不方便,浑身上下一个子儿都没有,还穿成这样,哪个出租车司机会搭自己回家?
这条远红外线内裤倒是进口的,是佟丽娟送给自己的礼物,价值最少几百块。
皮鞋是什么牌子的忘记了,反正当初花两千多买的。
可这些东西人家出租车司机根本不会要,恐怕一块钱都值不了。
此时,王大力才想起自己有一样贵重的贴身物品,那就是佟丽娟买给自己的那块百达翡丽手表。
那块表可是价值一百多万。
回老家的时候,为了低调一点,他没有戴那块表回去,放在了家里。
回来之后,参加婚礼之前还想着把它戴在手上,彰显一下身份,结果搞忘了。
要是有那块表,就可以用它做抵押,让出租车司机拉自己回家拿钱付车费。
老子一百多万的表都戴得起,还会差你这点车费?
唉,现在想这个有个卵用,还是老老实实往回走吧,希望离城区近一些的时候,能遇到好心人,载自己回家。
王大力继续往前走着,又走了半个小时左右,隐约能够看见一些灯火了。
虽然距离城区还很远,但见到了灯火,就说明有了人烟,有了人烟就有了希望。
应该不至于全程靠步行回去吧?老天爷不要这么绝情好不好?
他正这么想着,突然发现前面路边停着一辆白色的轿车!
这种地方没有人烟,就不可能是附近居民停在路边的,这车肯定是人家开出来玩的。
也就是说,车里面肯定有人。
也有可能车上的人搭了个帐篷在附近露营。
现在有些人就喜欢这么干,家里好好的床不睡,跑到外面来搭帐篷露营,寻求新鲜感。
当然,也有可能人家好好的床不用,开车出来搞野战。
而且,这种可能性很大,这样的人更多。
王大力一边这么想,一边盯着那轿车看,加快步伐走过去。
车里,好像亮着灯。
太好了,有灯就说明有人。
突然,他又放慢了脚步,然后停止了前进。
因为那轿车在晃动,有节奏的连续晃动......
呀,不能再走了,再走就不厚道了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