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秦:最穷宰相,始皇求我贪污 第九十六章 番禺太子要找回场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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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人战士的士气被调动起来,秦墨下令立即整装出发,赶往预设战场。
九位巫长看着这一幕暗暗苦笑,他们当然不想儿郎们去以身犯险,可事到如今阻拦也无济于事。
因为从他们将族中儿郎,交给秦墨训练的那一刻,便已然失去掌控权。
换句话说,他们已经失去兵权,秦墨在无形中架空了他们,所谓的巫长身份,早就名存实亡。
便是妇孺老弱,更多也是听从吕雉调遣!
纵然将来宰了番禺王,灭了番禺古国,总揽一族军政大权的巫长尊位,也将被扫入历史尘埃……
越人终将成为华夏大家庭的一员,成为大秦统治下的国人!
……
……
半个时辰后,秦墨率领千余越人战士,抵达宝珠寨西北方的预设战场。
少年兵或散去出放哨,或挖掘秦墨传授的无烟灶,为全军烹制简单的战前饭食。
秦墨则与张良和诸剑客,检查预设战场的布置情况。
所谓的预设战场,便是前次伏击百名番禺甲士的山口,此地也是内陆通往宝珠寨的必经之处。
否则便要翻山而过,或者绕行数十乃至上百里。
秦墨倒是很期待番禺太子让大军翻山,如此他这千余越人战士,便可拆解成凭借灵活机动的小鸳鸯阵,在漫山遍野之间,将番禺大军杀个干干净净……
“尔等可知秦军善用的霹雳弹?”
秦墨一边巡视两侧山体准备的滚木礌石,一边向身后的张良等人道。
张良揖手答道:“听说过,据说有雷霆之威,能开山裂石,人若触之眨眼击为血肉,身披铁甲手持巨盾,亦不能挡。”
秦墨点点头,走到一棵大树下,掀开一团枯枝,露出下面的几个大箩筐。
箩筐里则是一个个大臂粗细的竹筒,外头包裹着一层麻布,一头留有灯芯草制作的引信。
正是土制的霹雳弹!
秦墨随手从中取出一个,为诸人介绍道:“这便是霹雳弹,我近些时日抽空制作。”
“麻布之下包裹的是锋锐碎铁,使用时以火点燃这根引信,迅速投掷出去。”
“待引信燃完,此物即发雷火炸响,碎铁四散飞射,方圆两三丈内,皆是杀伤范围……”
“当然,最好还是投掷远一些,否则威能波及自身,总是要受伤的!”
张良等人听得眼眸放光,连连点头表示记下了。
秦墨取了三枚挂在腰间,指着剩下的向诸人道:“应够每人取用三枚,多则均分之,接敌时便听我号令,点燃引信投掷。”
“喏。”
诸人兴奋揖手领命,各自上前取了几枚霹雳弹。
然后,拿在手中反复把玩研究,活像在观赏什么绝世珍宝!
秦墨看的无语,向山下正在烧火煮肉的少年兵喊道:“炽,取一根火柴来。”
少年兵的首领炽,赶忙答应一声,从无烟灶里抽出一根燃烧的木柴,纵掠如飞爬上半山腰。
秦墨接过火柴,向张良等人道:“看好了,我先给你们示范一次。”
然后,又朗声向山下正在休息的越人战士道:“本尊要施展雷火之术,尔等都看好了,免得接敌时,本尊用施展雷火击敌,反而先把尔等吓个半死。“
“喏!”
越人战士齐声应喝,兴奋睁大眼睛瞧看。
张良等人更是脖子都伸直了,生怕错过精彩瞬间。
秦墨也不再废话,一手拿着火柴,一手将霹雳弹灯芯草引信凑过去点燃。
呲呲呲——
灯芯草内填充的火药迅速燃烧,秦墨立即甩手扔出,霹雳弹带着一溜青烟飞出十几丈远,落在一片平缓山体的灌木丛中。
所有人瞪大眼睛,死死盯着那片灌木丛。
轰——
咻咻咻——
巨大的爆炸声震耳欲聋,在山谷中形成回响,碎铁如飞蝗溅射。
随之迸发的火光黑烟冲击波,瞬间摧毁灌木丛,继而将之化为一片火海!
张良等人吓得打了个冷颤,脸色煞白之余,后知后觉的捂住耳朵。
而身旁的炽,以及山下的越人战士,更是呼啦啦尽皆匍匐在地,颤抖着体如筛糠。
如果说秦墨的神射悍勇,还算属于人类范畴。
此刻这雷火神威,就完全是天神才能有的手段了,已然超出越人认知!
秦墨伸手将脚下的炽提拎起来,拍拍他脑瓜笑道:“怂娃别尿了裤子,下去做饭吧。”
炽愣愣点头,两腿软的像面条,哆哆嗦嗦下山,再无先前上山时的纵掠如飞。
秦墨转而看向张良等人,肃然道:“看见了吗?没事的时候,离火远一点,也别瞎研究,否则伤己伤人!”
诸人激灵回神,讪然看向手中的霹雳弹,继而齐齐吞咽口水,再次陷入恐惧呆滞。
这玩意儿若是自己爆炸,当场尸骨无存啊!
秦墨见目地达到,便向山下走去,道:“先饱餐战饭,此战吾等必胜!”
诸人再次回神,恐惧渐渐变为兴奋,随之道:“万胜~!”
随着诸人的呼吼,千余越人战士也终于回过神,从地上爬起来怪叫狂吼:“嗷嗷嗷,万胜!万胜!!万胜~!!!”
……
……
午后时分,番禺大军的前锋部队终于抵达,以百人甲士为主,配有低矮杂毛马数十匹,两千余部族战士为辅。
不过看着在山口外整齐列阵的‘叛军’们,番禺前锋军果断停止前进。
甚至,开始产生骚乱!
因为相比较之下,这些番禺前锋军,其实更像叛军。
百余番禺甲士,装配的铠甲,有铁甲、有皮甲、有藤甲,且颜色各异,显得杂乱无章。
两千部族战士更是不堪,穿草裙者有之,穿兽皮者有之,穿蓝靛麻袍者亦有之,只有极少数穿各式铠甲。
手中武器也简陋的没眼看,阵型更是乱糟糟宛如放羊!
反观在山口列阵的‘叛军’呢?
不只阵列严整,前排能看到的叛军,尽皆一手滕盾一手长刀,背插数支短矛梭镖,还都装配有甲胄。
数量之多,恐有三百多副。
这些甲胄一部分缴获自番禺王使者的随扈,余下都是各族珍藏,以及这段时间的赶制。
虽也是铁甲皮甲藤甲混合,但却一律染成了草绿色,藤牌亦如此。
刀盾手后面隐隐可见的其他越人叛军,也是清一色草绿麻袍。
远远望去,宛如整个叛军军阵,与身后的苍翠山峦融为一体,让人生出不可撼动之感!
尤其扎眼的是,站在阵旁的六十六名血色战士,以及站在一块巨大岩石上的银甲秦墨,更让两千部族战士骚乱不已。
这些部族战士,所属部族的巫长,并不都是胆敢违逆天神的反骨仔。
他们只想领着族众,苟且的活下去。
一些离得较远的部族,甚至不知道有天神降临,要带领他们掀翻番禺王统治……
直到番禺太子征调部族青壮,他们半路上才知道,是要来围剿天神所率领的叛军。
而此时,他们终于见到了传言中的耀眼天神,以及血色天兵天将。
便是所谓的叛军,也在天神的领导下,显得那般不可战胜。
所以他们心中之震撼惶恐,自不必多言了,骚乱已经表明,他们心神俱乱!m.caset
“乌合之众……原地歇息,保存体力。”
秦墨站在岩石上观望半晌,见番禺前锋部队,非但没有前进,反而越发混乱,便让紧绷的战士们暂歇。
然后,招手叫来鲲,嘱咐道:“去阵前喊话,告诉那些部族战士,若愿阵前倒戈,本尊既往不咎。”
“待来日砍下番禺王头颅,同样分给他们肥沃的田地,分给他们丰饶的猎场,传授他们省时省力的耕织技术,传授他们打造强弓和锋利铁器的技术……”
“他们将永远有遮风蔽日的衣服穿,永远不再挨饿,永远不在受人压迫!”
鲲郑重点头,可没走几步,却又回来,挠着头道:“天神能否再说一遍,我记不住呢。”
秦墨:“……”
你特么逗我呢?
两军阵前咱严肃点行吗?
“去把白马牵来,本尊亲自去。”秦墨没好气的挥手道。
“喏。”
鲲答应一声,麻溜的去了。
这家伙憨厚的有些过分,但干活倒是挺利索,不一会便牵来一匹活像驴子的白马,还特意把鞍鞯擦得锃亮。
九个部族中,有一族善于养马,被番禺王连连抽调,只剩十来匹,眼前这一匹马,便是其中之一。
而且原本并非纯白,杂毛甚多,是生生染成白马的,由于染色技术有限,离近看像是得了斑秃……
“嘚~驾!”
秦墨骑上白马,轻磕马腹出前,鲲昂首挺胸跟在马旁,帮他扛着一杆新造的亮银枪。
千余越人战士,看的莫名其妙,但见秦墨和鲲如此有胆魄,不禁也颇受鼓舞,便随着张良等人高举兵器狂吼:“威武!威武!!威武~!!!”
番禺前锋骚乱更甚,便是那列在阵前的百余番禺甲士,也开始焦躁不安。
秦墨行至近前一箭之地勒马,但不等他开口说话,为首的番禺将领,便突然摘弓搭箭,恶狠狠向他吊射。
那番禺将领显然也是悍勇之辈,所用大弓劲力颇强,羽箭在半空中划出抛物线,眼看是能够着秦墨的。
“天神……”
鲲惊呼一声,闪身挡在马前。
不过,他身材太敦实,番禺将领射的又是马上秦墨,羽箭径直从他头顶飞过。
鲲大惊失色,赶忙回头查看,但旋即却是为之呆滞。
因为,秦墨竟徒手接住了失去力道的吊射羽箭,而后一手掉转箭身,一手拿出自己新造的三石强弓:“可敢接本尊一箭!”
嘣——
咻——
弓弦嘣响声中,羽箭激射而回。
那番禺将领眼见秦墨并非吊射,而是几乎平直放射,不禁为之大骇。
他可不敢去接劲力十足的平射羽箭,果断怂头怂脑的一缩脖子,躲过急如流星的羽箭。
但其身后的亲卫甲士,就没有反应时间了。
噗——
防备不及的甲士面门中箭,身体一软缓缓滑落马下。
“万胜~!!!”
“万胜~!!!”
“万胜~!!!”
张良等人和千余越人战士,再次亢奋高呼。
那番禺将领回头看了一眼,脑门上瞬间冒出冷汗,可转而却是双眼一亮。
后面的中军大部队到了!
番禺太子那面用华丽羽毛装饰的高大旌旗,在阳光下迎风招展。
旌旗之下则是两百甲士,清一色全是铁甲,配有百匹低矮杂毛马。
再有就是乌泱泱的三千部族战士,与先锋部队的两千部族战士一般无二。
骚乱的前锋部队,见到番禺太子旌旗,终于镇定下来!
那先锋大将兜转马匹,前去拜见旌旗下铁甲拥簇的番禺太子,指着两军阵中的秦墨,嘀嘀咕咕说着什么。
然后,被番禺太子抽了一鞭子,铁盔都打掉了!
秦墨远远看到这一幕,却是哑然失笑,既笑那番禺将领怂包,也笑那番禺太子奇葩。
前锋部队和中军相距不过前后脚,分兵行军的意义何在?
但凡不是个傻子都知道,前锋最大的作用,是探敌之虚实,也就是俗称的趟地雷。
可按着番禺太子的布置,若前锋部队被埋伏击溃,这叼毛恐怕连反应时间都没有,中军便要被溃兵冲垮……
就特么奇葩到了一定程度!
当然,也不排除这叼毛番禺太子,根本瞧不上秦墨率领的叛军,只是象征性的做个行军布置。
甚至,他就是想引诱叛军去攻击前锋,然后他率领中军赶至,一举击溃叛军。
踏踏踏——
秦墨正自猜度那番禺太子,是真奇葩还是太狡猾,番禺大阵中突然驰出一位铁甲骑士,嗷嗷怪叫着径直冲向秦墨。
番禺大阵中亦是响起呼吼怪叫,为那铁甲骑士助威!
秦墨无语皱眉,好好的阵前劝降,现在似乎变成了阵前斗将。
是的,斗将!
那并非小说家妄想之言,只是没有那么频繁罢了。
在这先秦时代,斗将称之为致师,最早可追述至武王伐纣,姜子牙驱战车大败纣王虎贲。
春秋时期,各国贵族尤其喜欢驾战车斗将,因为大家血脉相连,打到最后通常点到为止。
至战国礼乐崩坏,致师斗将之风才稍减,因为大家开始不讲武德,我管你是不是贵族,拿下你头颅,便是我的军功。
但,也只是稍减而已,先使勇力之士犯敌,大大挫敌锐气,仍然是屡见不鲜。
方才秦墨一箭射怂番禺先锋大将,现在番禺太子要找回场子了……
九位巫长看着这一幕暗暗苦笑,他们当然不想儿郎们去以身犯险,可事到如今阻拦也无济于事。
因为从他们将族中儿郎,交给秦墨训练的那一刻,便已然失去掌控权。
换句话说,他们已经失去兵权,秦墨在无形中架空了他们,所谓的巫长身份,早就名存实亡。
便是妇孺老弱,更多也是听从吕雉调遣!
纵然将来宰了番禺王,灭了番禺古国,总揽一族军政大权的巫长尊位,也将被扫入历史尘埃……
越人终将成为华夏大家庭的一员,成为大秦统治下的国人!
……
……
半个时辰后,秦墨率领千余越人战士,抵达宝珠寨西北方的预设战场。
少年兵或散去出放哨,或挖掘秦墨传授的无烟灶,为全军烹制简单的战前饭食。
秦墨则与张良和诸剑客,检查预设战场的布置情况。
所谓的预设战场,便是前次伏击百名番禺甲士的山口,此地也是内陆通往宝珠寨的必经之处。
否则便要翻山而过,或者绕行数十乃至上百里。
秦墨倒是很期待番禺太子让大军翻山,如此他这千余越人战士,便可拆解成凭借灵活机动的小鸳鸯阵,在漫山遍野之间,将番禺大军杀个干干净净……
“尔等可知秦军善用的霹雳弹?”
秦墨一边巡视两侧山体准备的滚木礌石,一边向身后的张良等人道。
张良揖手答道:“听说过,据说有雷霆之威,能开山裂石,人若触之眨眼击为血肉,身披铁甲手持巨盾,亦不能挡。”
秦墨点点头,走到一棵大树下,掀开一团枯枝,露出下面的几个大箩筐。
箩筐里则是一个个大臂粗细的竹筒,外头包裹着一层麻布,一头留有灯芯草制作的引信。
正是土制的霹雳弹!
秦墨随手从中取出一个,为诸人介绍道:“这便是霹雳弹,我近些时日抽空制作。”
“麻布之下包裹的是锋锐碎铁,使用时以火点燃这根引信,迅速投掷出去。”
“待引信燃完,此物即发雷火炸响,碎铁四散飞射,方圆两三丈内,皆是杀伤范围……”
“当然,最好还是投掷远一些,否则威能波及自身,总是要受伤的!”
张良等人听得眼眸放光,连连点头表示记下了。
秦墨取了三枚挂在腰间,指着剩下的向诸人道:“应够每人取用三枚,多则均分之,接敌时便听我号令,点燃引信投掷。”
“喏。”
诸人兴奋揖手领命,各自上前取了几枚霹雳弹。
然后,拿在手中反复把玩研究,活像在观赏什么绝世珍宝!
秦墨看的无语,向山下正在烧火煮肉的少年兵喊道:“炽,取一根火柴来。”
少年兵的首领炽,赶忙答应一声,从无烟灶里抽出一根燃烧的木柴,纵掠如飞爬上半山腰。
秦墨接过火柴,向张良等人道:“看好了,我先给你们示范一次。”
然后,又朗声向山下正在休息的越人战士道:“本尊要施展雷火之术,尔等都看好了,免得接敌时,本尊用施展雷火击敌,反而先把尔等吓个半死。“
“喏!”
越人战士齐声应喝,兴奋睁大眼睛瞧看。
张良等人更是脖子都伸直了,生怕错过精彩瞬间。
秦墨也不再废话,一手拿着火柴,一手将霹雳弹灯芯草引信凑过去点燃。
呲呲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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轰——
咻咻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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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之迸发的火光黑烟冲击波,瞬间摧毁灌木丛,继而将之化为一片火海!
张良等人吓得打了个冷颤,脸色煞白之余,后知后觉的捂住耳朵。
而身旁的炽,以及山下的越人战士,更是呼啦啦尽皆匍匐在地,颤抖着体如筛糠。
如果说秦墨的神射悍勇,还算属于人类范畴。
此刻这雷火神威,就完全是天神才能有的手段了,已然超出越人认知!
秦墨伸手将脚下的炽提拎起来,拍拍他脑瓜笑道:“怂娃别尿了裤子,下去做饭吧。”
炽愣愣点头,两腿软的像面条,哆哆嗦嗦下山,再无先前上山时的纵掠如飞。
秦墨转而看向张良等人,肃然道:“看见了吗?没事的时候,离火远一点,也别瞎研究,否则伤己伤人!”
诸人激灵回神,讪然看向手中的霹雳弹,继而齐齐吞咽口水,再次陷入恐惧呆滞。
这玩意儿若是自己爆炸,当场尸骨无存啊!
秦墨见目地达到,便向山下走去,道:“先饱餐战饭,此战吾等必胜!”
诸人再次回神,恐惧渐渐变为兴奋,随之道:“万胜~!”
随着诸人的呼吼,千余越人战士也终于回过神,从地上爬起来怪叫狂吼:“嗷嗷嗷,万胜!万胜!!万胜~!!!”
……
……
午后时分,番禺大军的前锋部队终于抵达,以百人甲士为主,配有低矮杂毛马数十匹,两千余部族战士为辅。
不过看着在山口外整齐列阵的‘叛军’们,番禺前锋军果断停止前进。
甚至,开始产生骚乱!
因为相比较之下,这些番禺前锋军,其实更像叛军。
百余番禺甲士,装配的铠甲,有铁甲、有皮甲、有藤甲,且颜色各异,显得杂乱无章。
两千部族战士更是不堪,穿草裙者有之,穿兽皮者有之,穿蓝靛麻袍者亦有之,只有极少数穿各式铠甲。
手中武器也简陋的没眼看,阵型更是乱糟糟宛如放羊!
反观在山口列阵的‘叛军’呢?
不只阵列严整,前排能看到的叛军,尽皆一手滕盾一手长刀,背插数支短矛梭镖,还都装配有甲胄。
数量之多,恐有三百多副。
这些甲胄一部分缴获自番禺王使者的随扈,余下都是各族珍藏,以及这段时间的赶制。
虽也是铁甲皮甲藤甲混合,但却一律染成了草绿色,藤牌亦如此。
刀盾手后面隐隐可见的其他越人叛军,也是清一色草绿麻袍。
远远望去,宛如整个叛军军阵,与身后的苍翠山峦融为一体,让人生出不可撼动之感!
尤其扎眼的是,站在阵旁的六十六名血色战士,以及站在一块巨大岩石上的银甲秦墨,更让两千部族战士骚乱不已。
这些部族战士,所属部族的巫长,并不都是胆敢违逆天神的反骨仔。
他们只想领着族众,苟且的活下去。
一些离得较远的部族,甚至不知道有天神降临,要带领他们掀翻番禺王统治……
直到番禺太子征调部族青壮,他们半路上才知道,是要来围剿天神所率领的叛军。
而此时,他们终于见到了传言中的耀眼天神,以及血色天兵天将。
便是所谓的叛军,也在天神的领导下,显得那般不可战胜。
所以他们心中之震撼惶恐,自不必多言了,骚乱已经表明,他们心神俱乱!m.caset
“乌合之众……原地歇息,保存体力。”
秦墨站在岩石上观望半晌,见番禺前锋部队,非但没有前进,反而越发混乱,便让紧绷的战士们暂歇。
然后,招手叫来鲲,嘱咐道:“去阵前喊话,告诉那些部族战士,若愿阵前倒戈,本尊既往不咎。”
“待来日砍下番禺王头颅,同样分给他们肥沃的田地,分给他们丰饶的猎场,传授他们省时省力的耕织技术,传授他们打造强弓和锋利铁器的技术……”
“他们将永远有遮风蔽日的衣服穿,永远不再挨饿,永远不在受人压迫!”
鲲郑重点头,可没走几步,却又回来,挠着头道:“天神能否再说一遍,我记不住呢。”
秦墨:“……”
你特么逗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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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喏。”
鲲答应一声,麻溜的去了。
这家伙憨厚的有些过分,但干活倒是挺利索,不一会便牵来一匹活像驴子的白马,还特意把鞍鞯擦得锃亮。
九个部族中,有一族善于养马,被番禺王连连抽调,只剩十来匹,眼前这一匹马,便是其中之一。
而且原本并非纯白,杂毛甚多,是生生染成白马的,由于染色技术有限,离近看像是得了斑秃……
“嘚~驾!”
秦墨骑上白马,轻磕马腹出前,鲲昂首挺胸跟在马旁,帮他扛着一杆新造的亮银枪。
千余越人战士,看的莫名其妙,但见秦墨和鲲如此有胆魄,不禁也颇受鼓舞,便随着张良等人高举兵器狂吼:“威武!威武!!威武~!!!”
番禺前锋骚乱更甚,便是那列在阵前的百余番禺甲士,也开始焦躁不安。
秦墨行至近前一箭之地勒马,但不等他开口说话,为首的番禺将领,便突然摘弓搭箭,恶狠狠向他吊射。
那番禺将领显然也是悍勇之辈,所用大弓劲力颇强,羽箭在半空中划出抛物线,眼看是能够着秦墨的。
“天神……”
鲲惊呼一声,闪身挡在马前。
不过,他身材太敦实,番禺将领射的又是马上秦墨,羽箭径直从他头顶飞过。
鲲大惊失色,赶忙回头查看,但旋即却是为之呆滞。
因为,秦墨竟徒手接住了失去力道的吊射羽箭,而后一手掉转箭身,一手拿出自己新造的三石强弓:“可敢接本尊一箭!”
嘣——
咻——
弓弦嘣响声中,羽箭激射而回。
那番禺将领眼见秦墨并非吊射,而是几乎平直放射,不禁为之大骇。
他可不敢去接劲力十足的平射羽箭,果断怂头怂脑的一缩脖子,躲过急如流星的羽箭。
但其身后的亲卫甲士,就没有反应时间了。
噗——
防备不及的甲士面门中箭,身体一软缓缓滑落马下。
“万胜~!!!”
“万胜~!!!”
“万胜~!!!”
张良等人和千余越人战士,再次亢奋高呼。
那番禺将领回头看了一眼,脑门上瞬间冒出冷汗,可转而却是双眼一亮。
后面的中军大部队到了!
番禺太子那面用华丽羽毛装饰的高大旌旗,在阳光下迎风招展。
旌旗之下则是两百甲士,清一色全是铁甲,配有百匹低矮杂毛马。
再有就是乌泱泱的三千部族战士,与先锋部队的两千部族战士一般无二。
骚乱的前锋部队,见到番禺太子旌旗,终于镇定下来!
那先锋大将兜转马匹,前去拜见旌旗下铁甲拥簇的番禺太子,指着两军阵中的秦墨,嘀嘀咕咕说着什么。
然后,被番禺太子抽了一鞭子,铁盔都打掉了!
秦墨远远看到这一幕,却是哑然失笑,既笑那番禺将领怂包,也笑那番禺太子奇葩。
前锋部队和中军相距不过前后脚,分兵行军的意义何在?
但凡不是个傻子都知道,前锋最大的作用,是探敌之虚实,也就是俗称的趟地雷。
可按着番禺太子的布置,若前锋部队被埋伏击溃,这叼毛恐怕连反应时间都没有,中军便要被溃兵冲垮……
就特么奇葩到了一定程度!
当然,也不排除这叼毛番禺太子,根本瞧不上秦墨率领的叛军,只是象征性的做个行军布置。
甚至,他就是想引诱叛军去攻击前锋,然后他率领中军赶至,一举击溃叛军。
踏踏踏——
秦墨正自猜度那番禺太子,是真奇葩还是太狡猾,番禺大阵中突然驰出一位铁甲骑士,嗷嗷怪叫着径直冲向秦墨。
番禺大阵中亦是响起呼吼怪叫,为那铁甲骑士助威!
秦墨无语皱眉,好好的阵前劝降,现在似乎变成了阵前斗将。
是的,斗将!
那并非小说家妄想之言,只是没有那么频繁罢了。
在这先秦时代,斗将称之为致师,最早可追述至武王伐纣,姜子牙驱战车大败纣王虎贲。
春秋时期,各国贵族尤其喜欢驾战车斗将,因为大家血脉相连,打到最后通常点到为止。
至战国礼乐崩坏,致师斗将之风才稍减,因为大家开始不讲武德,我管你是不是贵族,拿下你头颅,便是我的军功。
但,也只是稍减而已,先使勇力之士犯敌,大大挫敌锐气,仍然是屡见不鲜。
方才秦墨一箭射怂番禺先锋大将,现在番禺太子要找回场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