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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秦:最穷宰相,始皇求我贪污 第一百二十一章 我嫁给你,我一定要嫁给你!

    少年屯长炽的军法思想,在越人战士中乃是名列前茅,也是靠着军法思想过硬,才捞了个屯长的军职。

    所以被秦墨派出去的招降官,必然是有他这一号的。

    而且秦墨念他身体尚未完全长开,勇力不足为持,特意让他带一什战斗素养过硬的战士,当做随身护卫。

    但,炽拒绝了。

    用他自己的话说:【我只是勇力不足,又不是没有勇力?等我能用硬弓时,这山林中……我为王!】

    于是,他挎着精钢戚刀,背着复合圆牌,拿上自己的软弓,牵着一只军中饲养的虎斑犬,以及配发给招降官防身的霹雳弹,一头钻进了茫茫山林中。

    他说自己能用硬弓时,便是山林之王,却也不是吹嘘,离开大部队没半天,已然纵掠如飞,行出三十里山路。

    沿途更采了许多成熟的荔枝、桑葚、香蕉、野生谷物……吃的胃里直泛酸水。

    “呸~!”

    炽吐出一口绛紫色唾沫,扔掉手里的桑葚,摘下斜跨的软弓,搭上秦军制式三棱簇羽箭,屏息凝神左右寻摸。

    稍倾,目光微凝,弓箭对准远处的一丛灌木,扣弦、开弓、撒放……

    咻——

    噗——

    咯咯咯——

    灌木丛蹿出一只羽毛华丽的雉鸡,胸腹间插着羽箭还扑腾乱跳,生命力很顽强。

    汪汪汪——

    虎斑犬吠叫着冲过去,咬断雉鸡脖颈将之叼回,放在炽脚下摇尾巴邀功。

    炽拔出解手小刀,将雉鸡头颈斩下,扔给虎斑犬作赏,趁着鸡身未凉,一边控血,一边麻利拔毛。

    而后,原路返回找到先前路过的河流,剥洗干净后,摘下腰间的小竹筒,倒出混合调料,涂抹在扒了毛不剩多少肉的雉鸡内外,进行腌制。

    接着,将先前路上采摘的野生谷物,搓掉壳皮塞进鸡腹中,又摘了几片翠绿荷叶,把鼓囊囊的雉鸡包裹起来,外面糊上一层厚厚的湿泥巴。

    最后,挖了个无烟行军灶,生火煨烤泥团子!

    他这少年屯长,最初便是九族战士的火头兵,因而庖厨手艺倒也颇得秦墨真传。

    “万众一心兮,群山可撼……干犯军法兮,身不自由……上报天子兮,下救黔首……杀尽敌寇兮,觅个封侯……”

    炽不时往无烟灶里塞根柴火,嘴里百无聊赖的哼着军歌,只是少年人思春,军歌不知不觉就变成了情歌小调:“山又高呀水又急,我在东来妹儿在西,山水把我与妹儿分离……”

    渐渐的,便有浓郁香味,从无烟灶中飘出,虎斑犬蹲在一旁伸着舌头,哈喇子流出老长。

    时间一晃过去大半个时辰,炽看了看日头,算了算时间,将煨烤成焦黑色的泥团,从无烟灶里扒拉出来。

    汪汪汪——

    虎斑犬突然吠叫起来。

    炽以为它是馋极了,便头也不抬道:“若鸡腹中的谷米没有焖熟,全给你吃……”

    汪汪汪~!!!

    虎斑犬继续狂吠,叫声中带上了凶厉。

    炽悚然一惊,也顾不上刚敲开泥壳的叫花鸡了,迅速摘下背后的复合圆盾护住身体。

    而后,呛啷一声拔出腰间戚刀,朝着虎斑犬狂吠的方向喝道:“出来!”

    他此时背靠河流,倒也不虑被部族兵或野兽围攻,大不了跳河逃遁。

    咻——

    哆——

    河岸边的密林中,射出一支骨质箭头羽箭,扎在炽的复合圆盾上。

    显然,来者并非是野兽!

    一位穿着兽皮围子的越人女子,随之从密林中冲出来,举着落伍的青铜短剑,嗷嗷怪叫着杀向炽。

    炽先是一惊,这就想往河流里跳。

    不过,等他左右看了一眼,发觉这越人女子,是独自一人并无同伴后,顿时勇气就回来了。

    咱打不过青壮男丁,难道还打不过你个女子吗?

    炽将盾牌放在脚边,腾出一只手摘下斜背的软弓,另一手的戚刀也插在地上,迅速抽出羽箭搭弦,向那张牙舞爪冲来的越人女子,大喝道:“我是天神派来的使者,前来邀请你们共同举事,不是敌人~!”

    越人女子充耳不闻,冲的更快了。

    炽眉头皱起,吱呀呀扣弦开弓。

    所谓的软弓,只是相对而言,射程比不上青壮弓弩手所用的强弓硬弩。

    但,短距离杀伤无甲目标,以炽的射术,绝对一箭一个。筚趣阁

    先前的雉鸡,便是例子!

    不过,等他瞄准那冲杀而来的越人女子后,却是惊得只想大喊一声:【厚礼蟹~!!!】

    那越人女子实在是太有奶娃子的天赋了,跑动中显得尤其活蹦乱跳,俨然就从兽皮围子里跳出来了……

    嘣——

    咻——

    弓弦嘣响,羽箭贴着越人女子头顶飞过,将之吓得一缩脖子。

    炽强忍着眼花缭乱的感觉,再次搭箭开弓,怒目大喝道:“再不停下,这一箭便射死你!”

    越人女子果断怂了,原地来了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弯,转回头就要逃离。

    炽:“……”

    炽松开弓弦,无语喊道:“别跑了……我说了,是天神派我来邀请你们共同举事,不是敌人。”

    越人女子似乎听进去了,冲出几步后渐渐停下,回头狐疑的看了炽一眼,见他已经收起弓箭,这才放下心,迟疑问道:“甚么天神?你难道不是叛军?”

    炽大咧咧点头:“我是叛军,是天神领导的叛军,天神要带领我们砍下番禺王头颅,过上丰衣足食的好日子!”

    越人女子撇了撇红唇道:“番禺大王有两万勇士,一多半都披着各种甲胄,许多还是铁甲,你们想砍他的头颅,怕是……”

    “天神教会我们使用雷火~!”

    炽打断她话头,傲然道。

    越人女子顿时被噎的哑口无言,雷火的恐怖威力,部族兵们都领教过了。

    哪怕是没有领教过的先锋部族兵,也在其他部族兵更加夸张的描述中,险些被吓得尿了一地。

    在那恐怖的雷火面前,甲胄就是一层枯叶!

    巍峨的大山,都能给你炸平了!

    若是碰上会使用雷火的叛军,有多远跑多远,否则就算巫神附体,也给你炸个粉身碎骨!

    “咕嘟,你……你会使用雷火吗?”

    越人女子艰难咽下一口唾沫,颤声问道。

    炽毫不犹豫点头:“会!”

    越人女子彻底息了逃跑的念头,又咽口水道:“咕嘟,你……你的食物给我吃吗?”

    炽再次点头,但点完头,才发觉不对劲:“呃……”

    但那越人女子可不管炽是甚么表情,她就是闻着香味找来的,如今逃又不敢逃,如果能吃上食物,自然是再好不过。

    所以,在炽点头的一瞬间,她已扔了青铜剑,欢天喜地冲过去。

    炽怕她是诈降,来抢夺自己兵器,便捡起盾牌戚刀,拉着虎斑犬,向后退了几步。

    然后,荷叶包裹的叫花鸡,便落入那越人女子手中,剥开焦黄的荷叶,张开红唇就是嗷呜一口。

    然后,又被烫的嗷呜怪乱蹦,但就是不肯吐出来。

    汪汪汪——

    虎斑犬眼看自己的美食,被这陌生女子抢食,顿时就不干了,呲着獠牙疯狂吠叫。

    “咕嘟~!”

    炽在旁边也是看的直吞口水。

    只是,他的目光不在叫花鸡上,而在那越人女子袒露的厚礼蟹上……

    血气方刚的少年,这谁能顶得住这个?

    难得是,那越人女子长得也周正,浓眉大眼红唇丰润,颇有熟姐风韵。

    这对少年郎而言,更有一种致命的杀伤力!

    顶不住啊!

    “唔,这是天神的食物吗?”

    越人熟姐从鸡腹中掏出一把油汪汪的谷米,毫无形象的塞进红唇里,发出满足感叹道。

    炽猛然回神,咽着口水道:“咕嘟,是天神的食物……天神传授给我的……你嫁给我,我以后天天做给你吃!”

    嗯,越人的爱意表达,就是这么直接了当。

    越人熟姐一听能天天吃美食,立即忙不迭点头:“我嫁给你,我一定要嫁给你,但……甚么是嫁?是给你做奴隶吗?”

    炽挠了挠头,他其实也不是很了解秦人的夫妻,到底是个甚么章程,便含糊道:“不是做我的奴隶……以后咱们同住一个竹楼,共同生养娃娃……只有死亡才能使我们分开。”

    越人熟姐愣了,半晌才嚼着鸡骨头笑道:“你的雀儿长大了么?”

    炽顿时昂头挺胸,用戚刀比划道:“有这么粗,这么长呢,都能盘在腰上了!”

    越人熟姐被逗乐了,笑的前仰后合。

    炽有些脸红,转移话题道:“太阳神帝给了我们高产粮种,天神给我分配了田地,只属于我的田地,一块田地只要种上一季,就能收获两三年也吃不完的白米。”

    “而且,我被太阳神帝恩封做了将军,手下管着很多勇猛战士,此番战后回去,我还能做更尊贵的将军,手下能管上千个勇猛战士。”

    “以后,天神每年都会赏赐我几百个人重的白米,我要找一个妻子,陪我一起吃!”

    此言一出,越人熟姐的笑声,立时戛然而止,瞪着水灵灵的大眼睛,坚定道:“我一定要嫁给你做妻子!”

    炽笑了,一本满足道:“嗯,先让我摸摸你的……”

    ……

    傍晚时分,炽满面春风,带着自己招降的一族青壮,约莫有三百人,回到了山坳中的营地。

    他是第一个回营的招降官,所以得到了秦墨和扶苏,以及四个老家伙的亲自接见。

    “不愧是英雄出少年,前番夜袭番禺后军大营,便已展现出优异的阵前指挥才能,此番又是第一个招降部族兵回来,前途无量啊。”

    扶苏不吝赞美之词,一叠声夸赞道。

    秦墨也是频频点头,道:“不知炽将军是如何将这部族招降?让其他招降官也学一学!”

    “我把他们的女巫长睡服了。”

    “如何说服?”

    “她撅起屁股,我入!”

    “……”

    ……

    ……

    秦墨率领一千五百越人战士,招降散布在莽莽山林中的部族兵,意图率领他们入番禺王的屁股。

    而番禺王为了急袭成功,不使隐藏在山林中的‘万余叛军’,杀出部族兵的围剿,提前赶回铁山,或提前给铁山报信,便在急行军途中,隔一日路程,便留下一部精锐。

    留下的精锐,既可在山林中埋伏阻截叛军,也可于山林就食,减少粮草消耗。

    这一招布置,多少是起了作用的!

    至少,秦墨每日派回铁山传讯的快马哨骑,便被番禺王留下的精锐围追堵截,简直是上天无路入地无门。

    坐镇铁山大营的嬴政,连续数日接不到秦墨的军报,人又开始变得焦躁了。

    前次,是秦墨一人失踪!

    这次,连太子也失联了!

    嬴政不焦躁才是怪事:“这俩瓜怂,那个也不让朕省心,烧了番禺军粮草辎重,已然是取得大胜,为何不速速回返?真是急煞人也!”

    下首坐陪的元嫚和虞姬,倒也还好。

    元嫚温言劝道:“父皇不必如此急切,皇兄与秦相当初出征塞外,不也是这般吗?”

    “若是旁的,父皇不放心,也情有可原,但领兵在外作战,父皇理应是放心秦相的!”

    “而且,儿臣曾听人言,秦相向来爱兵如亲,以往征伐六国时,便是王翦王贲两位老将军麾下,也每每有巨大伤亡,唯有秦相麾下死伤甚少……如此想来,秦相纵然不惜自身,也会为麾下将士考虑的!”

    这番话在情在理,嬴政自然也是懂得。

    只是,他实在被秦墨上次的失踪,搞出心理阴影了,想要不焦躁,谈何容易?

    “咳咳……”

    这时,帐外突然响起一道尴尬的咳嗽声:“臣,王贲,求见陛下。”

    嬴政面色一喜:“进!”

    王贲顶盔贯甲,大步走进御帐,表情古怪的瞅了元嫚一眼。

    这位能给自己做孙女,却险些成了自己后娘的华阳公主,方才安抚嬴政的那些话,他在帐外可全听见了。

    说他和老子王翦,不爱惜百姓,他承认。

    但若说不爱惜士卒,那可就太冤枉了。

    这上哪说理去?

    王贲心中暗暗腹诽,嘴上则道:“启禀陛下,后续袭扰番禺军之千队,有快马哨骑传回军情,五万余番禺军如今锐减至不足两万,且皆为精锐。”

    “以臣推断,番禺小王多半是将三万部族兵,都派去围剿烧毁他们粮草辎重的太子与秦相了!”

    嬴政闻言,刚被元嫚抚平的心态,顿时又原地爆炸了:“三万部族兵围剿他们一千五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