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会点兵,但我依然是大汉战神 第67章 李肃在行动
吕布的军队刚开始修整,李肃就开始了交朋友。
李肃是一个公私分明的人,他分的清什么是公事,什么是私事。
比如作为一个并州人,他宴请一些并州老乡就是私事,尽管这些并州老乡多是丁原军队的中层。
但是董仲颖和丁原的私人恩怨不能影响这些,他们可都是大汉的军队,怎么能够因为两个人的恩怨而断绝来往呢?
李肃为了打消这些人的顾虑,将宴请的地点放在了洛阳城之中,甚至有时候李肃竟然让那些人自己选地方。
李肃并不会因为这些而忘记公事的,他屡次在酒宴上信誓旦旦的对这些人说,“不要因为喝了酒就手软,在战场上该动手的就要动手,该砍死人的就要果断下刀子。在战场上他李肃绝对不会因此手软。”
说完这话,他还准备了一些凉州的土特产给了那些老乡,一边给一边叮嘱道:“私人的情谊归私人的情谊,公事归公事,我是一个并州人,我知道并州的武人应该是什么样子的,我不会奢求你们在战场上放水,我只要求你们多介绍一些朋友给我认识,因为我喜欢交朋友。”
这些特产果然够土,大多是一些从羌人那边来的金饰品。
而并州的武人果然喜欢讲义气,也非常的守规矩,他们从来不在和李肃的酒宴上谈论公事,但是依然按照约定,给李肃带来了新的朋友,而他们的朋友也往往也是丁原的军队的中坚。
李肃用钱非常快,营中的军资很快就被他挥霍了大半,面对着这样的情况,他直接写了一封信给董仲颖,告诉他希望有更多的财货,因为他想要招待更多的朋友。
面对李肃的信件,李儒颇有一些不以为然,李肃招待的多半是丁原军中的中层,他认为这些人不值得投入这么多的金钱。
他对董仲颖说道:“过去我曾经听闻孟尝君门下有数千食客,有急公好施之名,但是即使是孟尝君的食客也分为上中下三等,现在李肃招待丁原的部下,全部倾力招待,一是让我们的财力有很大的压力,二是我担忧那些凉州的人士因为这件事情而感到不快。”
对于李儒的说法,董仲颖却有不一样的理解。
按照他过去一个社畜的经验,一个公司对外的招待费和对内的员工待遇肯定是不一样的。对外砍招待费的行为是一个很愚蠢的行为,特别是在公司财政没有问题的情况下。
另外一方面,董仲颖却认为对于一个公司来说中层才是最为重要的一部分,他们要贯彻领导的意图,也要指挥下面的员工,或许他们不能高屋建瓴或者高瞻远瞩,但是他们在某一个很小的方面就是一个专家,是一台机器极为重要的一个大部件。
董仲颖过去听说过一个说法,一个公司少了几个基层员工还可以运转,只要在招募几个就可以了。少了几个高层也可以运转,甚至有时候没有了高层反而更好,但是一旦少了中层,整个公司顿时就运转不下去了。
更何况李肃是在替他做事情,没有任何的证据表明李肃在这件事情上有手脚不干净的行为,那么董仲颖自然不可能在这件事情上抠抠索索,来打击手下人的积极性。
过去作为一个打工人他最讨厌的就是这种不给马儿吃草,就要马儿产奶的行为了,马儿在产奶这件事情上怎么可能专业。
所以李肃要的钱董仲颖给的很爽快,甚至还给了双份了。
他的行为让李肃非常的感动,甚至拉着牛辅的手说道:“过去我有过小孟尝的名号,因为我非常擅长交友,但是现在我知道了,我自己的名号根本不符其实,因为董刺史才是真正的孟尝君。我问刺史要求了很多的财货,刺史连问都没有问,反而给了我双倍,甚至告诉我如果不够他还可以给更多。”
“我现在收买一个人花费的金钱,远远小于在战场上消灭他们所付出的代价,这样的事情李儒不了解,那些凉州的武人也不了解,牛将军或许你也不了解,但是你却依然支持我这样做了,这一点我非常的感激你。”
“而对于这件事情除了我之外,最为了解的就是董刺史了,所以他才会不遗余力的支持我。过去我听说过士为知己者死,我过去一直都没有办法了解豫让的心情,但是这一次刺史以国士待我,我一定用自己最大的努力去报答他。”
至于手下人的“红眼病”,董仲颖自然也知道怎么治疗,对外招待怎么搞,他也搞一个一样的,甚至搞一个更为的高级了,这样的行为足够安抚住手下人的心了。
而且这是一个非常好的机会,董仲颖等待这个机会很久了。
“文优,你听说过酒池肉林吗?”董仲颖问李儒道,他的语气之中充满了憧憬和希望。
“学生不才,还是读过司马公的《史记》。”
听到李儒的这句话,董仲颖很是兴奋,他终于来到这个世界之后,可以真正的享受一下了奢靡的快乐了。
董仲颖吃了没有文化的亏。
他以为的酒池肉林和《史记》之中记载的酒池肉林有很大的区别。
根据史记的记载以酒为池,悬肉为林,所以称之为酒池肉林,和董仲颖想象中的完全是不一样的东西。
不过即使不一样,被董仲颖用酒池肉林招待的人还是非常的愉快的。
作为传统的凉州武人,大碗喝酒、大口吃肉,还有凉州的最高长官,他们心中的英勇豪杰董仲颖作陪,这样宴会的规格不可谓不高,这样的待遇不可谓不隆重,在几杯酒下肚之后,他们拍着胸脯表示如果董仲颖哪一天要他们去死,他们如果犹豫了就是对于凉州武人荣誉最大的不尊重。
这是一次成功的宴会,更是一次团结的宴会。
在酒池肉林的最后一天,整个宴会达到了最高潮,而董仲颖这一天迎来了几位特殊的客人。
李肃是一个公私分明的人,他分的清什么是公事,什么是私事。
比如作为一个并州人,他宴请一些并州老乡就是私事,尽管这些并州老乡多是丁原军队的中层。
但是董仲颖和丁原的私人恩怨不能影响这些,他们可都是大汉的军队,怎么能够因为两个人的恩怨而断绝来往呢?
李肃为了打消这些人的顾虑,将宴请的地点放在了洛阳城之中,甚至有时候李肃竟然让那些人自己选地方。
李肃并不会因为这些而忘记公事的,他屡次在酒宴上信誓旦旦的对这些人说,“不要因为喝了酒就手软,在战场上该动手的就要动手,该砍死人的就要果断下刀子。在战场上他李肃绝对不会因此手软。”
说完这话,他还准备了一些凉州的土特产给了那些老乡,一边给一边叮嘱道:“私人的情谊归私人的情谊,公事归公事,我是一个并州人,我知道并州的武人应该是什么样子的,我不会奢求你们在战场上放水,我只要求你们多介绍一些朋友给我认识,因为我喜欢交朋友。”
这些特产果然够土,大多是一些从羌人那边来的金饰品。
而并州的武人果然喜欢讲义气,也非常的守规矩,他们从来不在和李肃的酒宴上谈论公事,但是依然按照约定,给李肃带来了新的朋友,而他们的朋友也往往也是丁原的军队的中坚。
李肃用钱非常快,营中的军资很快就被他挥霍了大半,面对着这样的情况,他直接写了一封信给董仲颖,告诉他希望有更多的财货,因为他想要招待更多的朋友。
面对李肃的信件,李儒颇有一些不以为然,李肃招待的多半是丁原军中的中层,他认为这些人不值得投入这么多的金钱。
他对董仲颖说道:“过去我曾经听闻孟尝君门下有数千食客,有急公好施之名,但是即使是孟尝君的食客也分为上中下三等,现在李肃招待丁原的部下,全部倾力招待,一是让我们的财力有很大的压力,二是我担忧那些凉州的人士因为这件事情而感到不快。”
对于李儒的说法,董仲颖却有不一样的理解。
按照他过去一个社畜的经验,一个公司对外的招待费和对内的员工待遇肯定是不一样的。对外砍招待费的行为是一个很愚蠢的行为,特别是在公司财政没有问题的情况下。
另外一方面,董仲颖却认为对于一个公司来说中层才是最为重要的一部分,他们要贯彻领导的意图,也要指挥下面的员工,或许他们不能高屋建瓴或者高瞻远瞩,但是他们在某一个很小的方面就是一个专家,是一台机器极为重要的一个大部件。
董仲颖过去听说过一个说法,一个公司少了几个基层员工还可以运转,只要在招募几个就可以了。少了几个高层也可以运转,甚至有时候没有了高层反而更好,但是一旦少了中层,整个公司顿时就运转不下去了。
更何况李肃是在替他做事情,没有任何的证据表明李肃在这件事情上有手脚不干净的行为,那么董仲颖自然不可能在这件事情上抠抠索索,来打击手下人的积极性。
过去作为一个打工人他最讨厌的就是这种不给马儿吃草,就要马儿产奶的行为了,马儿在产奶这件事情上怎么可能专业。
所以李肃要的钱董仲颖给的很爽快,甚至还给了双份了。
他的行为让李肃非常的感动,甚至拉着牛辅的手说道:“过去我有过小孟尝的名号,因为我非常擅长交友,但是现在我知道了,我自己的名号根本不符其实,因为董刺史才是真正的孟尝君。我问刺史要求了很多的财货,刺史连问都没有问,反而给了我双倍,甚至告诉我如果不够他还可以给更多。”
“我现在收买一个人花费的金钱,远远小于在战场上消灭他们所付出的代价,这样的事情李儒不了解,那些凉州的武人也不了解,牛将军或许你也不了解,但是你却依然支持我这样做了,这一点我非常的感激你。”
“而对于这件事情除了我之外,最为了解的就是董刺史了,所以他才会不遗余力的支持我。过去我听说过士为知己者死,我过去一直都没有办法了解豫让的心情,但是这一次刺史以国士待我,我一定用自己最大的努力去报答他。”
至于手下人的“红眼病”,董仲颖自然也知道怎么治疗,对外招待怎么搞,他也搞一个一样的,甚至搞一个更为的高级了,这样的行为足够安抚住手下人的心了。
而且这是一个非常好的机会,董仲颖等待这个机会很久了。
“文优,你听说过酒池肉林吗?”董仲颖问李儒道,他的语气之中充满了憧憬和希望。
“学生不才,还是读过司马公的《史记》。”
听到李儒的这句话,董仲颖很是兴奋,他终于来到这个世界之后,可以真正的享受一下了奢靡的快乐了。
董仲颖吃了没有文化的亏。
他以为的酒池肉林和《史记》之中记载的酒池肉林有很大的区别。
根据史记的记载以酒为池,悬肉为林,所以称之为酒池肉林,和董仲颖想象中的完全是不一样的东西。
不过即使不一样,被董仲颖用酒池肉林招待的人还是非常的愉快的。
作为传统的凉州武人,大碗喝酒、大口吃肉,还有凉州的最高长官,他们心中的英勇豪杰董仲颖作陪,这样宴会的规格不可谓不高,这样的待遇不可谓不隆重,在几杯酒下肚之后,他们拍着胸脯表示如果董仲颖哪一天要他们去死,他们如果犹豫了就是对于凉州武人荣誉最大的不尊重。
这是一次成功的宴会,更是一次团结的宴会。
在酒池肉林的最后一天,整个宴会达到了最高潮,而董仲颖这一天迎来了几位特殊的客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