炮台法师 第一百三十八章 哈~老子果然没看错人
初夏时节。
蓝山镇。
小镇外坡地上铺满了蓝色小山花,风一吹,山花起伏,犹如蓝色的花海。若是往年,此时必定有不少游人前来欣赏花海盛景,但今年的情况却又有些不同,明明阳光明媚,暖风醺人,但花海中的游客却只有寥寥数人。
小镇里,路上的行人大都神色匆匆,十个人中有五六个,脸上都带着愁容。
镇中的紫罗兰广场,生命神殿也遭了殃。
那绘满浮雕的庄严大门上,不知被谁泼上了好几桶大便,黄的、白的、黑的,流了一地,浓郁的臭气熏地人睁不开眼睛,往日庄严神圣的神殿,变成了肮脏的厕所。
教堂的教士和十几个虔诚信徒正拎着水桶在清洗污迹,口中骂骂咧咧地诅咒着某个泼粪的亵渎者。
若是往年,这绝对是一件惊世骇俗的大事件,但这一次,小镇居民非但没有上前帮忙,反而站在远处指指点点,不少人脸上竟是幸灾乐祸的模样。
“哈哈,也不知道是哪个勇士干的,真是痛快!”
“是啊是啊,这群教会的吸血鬼,贪婪无耻,活该有这下场。”
“要我说,泼粪还是轻的,就该泼血,泼人血!”
肯斯特也在紫罗兰广场上,他靠在一间裁缝店的外墙上,双手叉在衣兜里,嘴里叼着一根草茎,饶有兴趣地看着眼前这一幕。
“呵~这些教徒天天将生命女神挂在嘴边,我还以为有多虔诚呢。现在教会一提税,立即就翻脸不认人了。”
他在蓝山镇呆了大半个月了,对这些事情也算有些了解。
大约3个月前,生命神殿突然宣布,要重新开征已被废除上百年的种子税,每个信徒家庭,每人要交5马克。如果不交,将领不到女神祝福过的种子,情节严重的,将取消教籍,成为无信者。
无信者不再受女神的庇护,死后也无法进入女神的神国享福。
消息一传出,人人哗然。
刚熬过寒冬,人人家中没有余粮,大家都苦哈哈地,就等着种子到手,开始播种。神殿来这一手,简直就是趁火打劫。
种子税也就罢了,信徒都有信仰,5马克虽然多,但咬咬牙,勒紧裤腰带,大多数家庭还是能够承受的。
没想到,交完种子税后不到一个月,生命神殿又加征了田亩税,每亩地要多收3马克。
田亩税一出,小镇居民才惊觉,整个蓝山镇的田地,竟然有三分之二属于生命神殿,余下三分之一中,一半在镇长和富商手中,剩下一半掌握在教士个人手里。
而那些耕种土地的农民,竟基本没有自己的土地。
小镇总共才2万多亩地,14000多亩属于神殿,田亩税一收,神殿一下能多收上400多克朗的钱。
对普通的小镇居民来说,420克朗已经是天文数字了,是十辈子都花不完的钱。好好地,生命神殿看着也不缺钱,怎么就一个劲地收钱呢?
这不是成心不让人好过吗?
这种怨恨气氛中,又有消息爆出,说光灵帝国要和夜魔打战,需要花很多的钱,所以才额外收税。
立即就有人不服,跳出来大喊光灵的事和格伦麦没关系,光灵打战,凭什么格伦麦要出钱?
事情酝酿了几个月后,蓝山镇的居民,就有不少人站到了生命神殿对面,连带着也恨上了光灵。
肯斯特正看得有趣,冷不防一个男人走过来。
这男人眼神狂热,身材瘦弱,身上穿着极不合身的破烂皮甲,腰间悬着一把生锈的铁剑,典型的落魄游侠打扮。
他在肯斯特身边站了会儿,忽然开口道:“光灵一直把我们格伦麦人当狗,从不顾忌我们的死活。”
男人说话的时候,脸是对着教堂的方向,但他说话的音量,却只有肯斯特能够听清。
肯斯特愣了下,觉得这男人很奇怪。
下一秒,那男人转过身来,看着他:“伙计,知道红鹰会吗?”
肯斯特冲男人吹了声口哨,嘿嘿一笑:“我知道黑鹰会,白鹰会,绿鹰会,蓝鹰会,唯独没听过红鹰会。”
男人皱了皱眉:“伙计,认真点,这一点不好笑。”
肯斯特最讨厌有人这么对他说话了,他站直身体,直视男人的眼睛:“嗨,伙计,我现在认真地告诉你,我对什么会都没兴趣!你最好趁我心情还算好的时候,赶紧滚蛋!”
男人退后了一步,一只手下意识就搭在剑柄上:“光灵毫无顾忌地掠夺我们的财富,迫害我们的法师。现在,为了他们自己的仇恨,竟然要掏光我们兜里最后一枚比索。他们凭什么?难道,你就没想过反抗吗?”
“呸~”
肯斯特往地上吐了口唾沫:“老子有吃有喝,天天换女人玩,日子痛快的很。你他娘的说几句话就让我跟你去冒掉脑袋的风险,当我是傻瓜呢?嗯?”
类似这样的地下组织,肯斯特见得多了,他不仅听过红鹰会,还听过黑暗兄弟会、女巫集会、松鼠党、野兔党、黑熊帮、黑玫瑰帮,数不胜数。
红鹰会.......呵呵~一听就是野鸡帮会,帮会的会长肯定会是个大骗子,骗一帮傻子给他卖命,好一点的,带伙计一起发财,但也冒着被通缉的风险。那些黑透心的,等吃饱喝足后,来个凭空失踪,而后偷偷去举报昔日的手下,来个毁尸灭迹。
反正,肯斯特对这类野鸡会没有一点兴趣。
那男人被肯斯特瞪地连退了几步,他满脸都恨其不争的悲哀:“伙计,如果每一个人都像你这样,只顾自己享受,那格伦麦将毫无希望。我们格伦麦人,将永生永世被光灵奴役,世世代代都是卑贱的奴隶!”
他这么一说,肯斯特倒起了一丝兴趣:“啧啧~我见过的帮会也不少了,但论说话的口气,还是你们红鹰会最大,动辄就代表格伦麦。你倒是说说,你们红鹰会有什么了不起的本事?还是,有什么了不起的人物?”
男人摇了摇头:“没什么了不起的本事,也没什么了不起的人,我们只是一群希望改变命运的人。不仅要改变我们自己的命运,更要改变格伦麦的命运,改变我们子孙后代的命运。”
“改变命运?”肯斯特被逗笑了,他问道:“我问你,如果有一天,你们碰上一个光灵法师,你们怎么办?是上去送死呢?还是转身逃跑?”
男人一愣,张了张嘴,但什么都没说出来。
肯斯特一见他模样,忍不住嗤笑:“没想过,对吧?我告诉你吧,要是真碰上光灵法师,你应该立即把你腰上的锈铁棍给扔了,这么一来,你转身逃跑的时候,就能跑的更快一点。”
男人脸色发红,咬牙切齿地盯着肯斯特,似乎恨极了他。
肯斯特觉得这就是一个妄人,他懒得理会,眼睛转向教堂门口,继续看他的热闹。
男人吼道:“你等着吧,总有一天.......总有一天,燃烧的雄鹰会征服这片天空!”
肯斯特撇了撇嘴:“雄鹰要是烧起来,那就成烤鹰了。”
“哼!”男人转身大步走了。
肯斯特瞥了他一眼,心中冷笑:“连喂饱自己本事都没,还想去改变世界,怕是嫌自己活太长了。”
不过,虽然看不起那男人,但他说的话却被肯斯特记住了。
本来,他只是闲的无聊看热闹,但现在,他脑子里却忽然生出一个想法:“这些年,世道好像越来越乱了。我是不是应该抓住机会,去干一番大事?!”
这念头一出,竟挥之不去。
但肯斯特还是理智的,也见过不少世面,想来想去,心中却满是沮丧:“我也就是力气大点,不会战技,不会法术,字都没认全,特娘的祖上也没阔过,一比索都没传给我。这样的我,怎么比得过那些贵族、富豪。要是我哪天被通缉了,来个法师,或者来一队正规军,我都应付不了哇。”
越想,越觉得自己没本事。越想,越觉得自己一无是处,简直和街上的牛屎马粪差不多。
肯斯特烦躁地敲了敲脑袋:‘不想了,不想了,老子特娘的就不是干大事的料!’
正在这时,忽然又有个陌生男人朝他跑了过来:“您好,请问您是肯斯特先生吗?”
肯斯特心情正恶劣呢,闻言骂道:“又想让我入会是吧?我告诉你,老子不喜欢入帮会,喜欢入你娘!”
这陌生男人愣了下,伸手从斜跨皮包里掏出一封漆封信递过来:“您应该是肯斯特先生没错了。我是蓝山镇的邮差,这里有封您的信。”
肯斯特一愣:“我的信?”
他接过信一看,就见信奉背面写着一行字:‘致我的挚友肯斯特’,落款是罗兰。这几个字,字体刚劲优美,一看就是罗兰的笔迹。
肯斯特一喜,他挠了挠头,满脸不好意思:“那个......邮差是吧?真是对不住哇,我刚才认错人了。”
“没事。”邮差冲他挥了下手,转身跑了。
肯斯特急忙撕开信封,拿起信纸看了起来,看了一会儿,他用力一拍大腿,哈哈大笑:“老子果然没看错人!这回老子要发达啦!”
蓝山镇。
小镇外坡地上铺满了蓝色小山花,风一吹,山花起伏,犹如蓝色的花海。若是往年,此时必定有不少游人前来欣赏花海盛景,但今年的情况却又有些不同,明明阳光明媚,暖风醺人,但花海中的游客却只有寥寥数人。
小镇里,路上的行人大都神色匆匆,十个人中有五六个,脸上都带着愁容。
镇中的紫罗兰广场,生命神殿也遭了殃。
那绘满浮雕的庄严大门上,不知被谁泼上了好几桶大便,黄的、白的、黑的,流了一地,浓郁的臭气熏地人睁不开眼睛,往日庄严神圣的神殿,变成了肮脏的厕所。
教堂的教士和十几个虔诚信徒正拎着水桶在清洗污迹,口中骂骂咧咧地诅咒着某个泼粪的亵渎者。
若是往年,这绝对是一件惊世骇俗的大事件,但这一次,小镇居民非但没有上前帮忙,反而站在远处指指点点,不少人脸上竟是幸灾乐祸的模样。
“哈哈,也不知道是哪个勇士干的,真是痛快!”
“是啊是啊,这群教会的吸血鬼,贪婪无耻,活该有这下场。”
“要我说,泼粪还是轻的,就该泼血,泼人血!”
肯斯特也在紫罗兰广场上,他靠在一间裁缝店的外墙上,双手叉在衣兜里,嘴里叼着一根草茎,饶有兴趣地看着眼前这一幕。
“呵~这些教徒天天将生命女神挂在嘴边,我还以为有多虔诚呢。现在教会一提税,立即就翻脸不认人了。”
他在蓝山镇呆了大半个月了,对这些事情也算有些了解。
大约3个月前,生命神殿突然宣布,要重新开征已被废除上百年的种子税,每个信徒家庭,每人要交5马克。如果不交,将领不到女神祝福过的种子,情节严重的,将取消教籍,成为无信者。
无信者不再受女神的庇护,死后也无法进入女神的神国享福。
消息一传出,人人哗然。
刚熬过寒冬,人人家中没有余粮,大家都苦哈哈地,就等着种子到手,开始播种。神殿来这一手,简直就是趁火打劫。
种子税也就罢了,信徒都有信仰,5马克虽然多,但咬咬牙,勒紧裤腰带,大多数家庭还是能够承受的。
没想到,交完种子税后不到一个月,生命神殿又加征了田亩税,每亩地要多收3马克。
田亩税一出,小镇居民才惊觉,整个蓝山镇的田地,竟然有三分之二属于生命神殿,余下三分之一中,一半在镇长和富商手中,剩下一半掌握在教士个人手里。
而那些耕种土地的农民,竟基本没有自己的土地。
小镇总共才2万多亩地,14000多亩属于神殿,田亩税一收,神殿一下能多收上400多克朗的钱。
对普通的小镇居民来说,420克朗已经是天文数字了,是十辈子都花不完的钱。好好地,生命神殿看着也不缺钱,怎么就一个劲地收钱呢?
这不是成心不让人好过吗?
这种怨恨气氛中,又有消息爆出,说光灵帝国要和夜魔打战,需要花很多的钱,所以才额外收税。
立即就有人不服,跳出来大喊光灵的事和格伦麦没关系,光灵打战,凭什么格伦麦要出钱?
事情酝酿了几个月后,蓝山镇的居民,就有不少人站到了生命神殿对面,连带着也恨上了光灵。
肯斯特正看得有趣,冷不防一个男人走过来。
这男人眼神狂热,身材瘦弱,身上穿着极不合身的破烂皮甲,腰间悬着一把生锈的铁剑,典型的落魄游侠打扮。
他在肯斯特身边站了会儿,忽然开口道:“光灵一直把我们格伦麦人当狗,从不顾忌我们的死活。”
男人说话的时候,脸是对着教堂的方向,但他说话的音量,却只有肯斯特能够听清。
肯斯特愣了下,觉得这男人很奇怪。
下一秒,那男人转过身来,看着他:“伙计,知道红鹰会吗?”
肯斯特冲男人吹了声口哨,嘿嘿一笑:“我知道黑鹰会,白鹰会,绿鹰会,蓝鹰会,唯独没听过红鹰会。”
男人皱了皱眉:“伙计,认真点,这一点不好笑。”
肯斯特最讨厌有人这么对他说话了,他站直身体,直视男人的眼睛:“嗨,伙计,我现在认真地告诉你,我对什么会都没兴趣!你最好趁我心情还算好的时候,赶紧滚蛋!”
男人退后了一步,一只手下意识就搭在剑柄上:“光灵毫无顾忌地掠夺我们的财富,迫害我们的法师。现在,为了他们自己的仇恨,竟然要掏光我们兜里最后一枚比索。他们凭什么?难道,你就没想过反抗吗?”
“呸~”
肯斯特往地上吐了口唾沫:“老子有吃有喝,天天换女人玩,日子痛快的很。你他娘的说几句话就让我跟你去冒掉脑袋的风险,当我是傻瓜呢?嗯?”
类似这样的地下组织,肯斯特见得多了,他不仅听过红鹰会,还听过黑暗兄弟会、女巫集会、松鼠党、野兔党、黑熊帮、黑玫瑰帮,数不胜数。
红鹰会.......呵呵~一听就是野鸡帮会,帮会的会长肯定会是个大骗子,骗一帮傻子给他卖命,好一点的,带伙计一起发财,但也冒着被通缉的风险。那些黑透心的,等吃饱喝足后,来个凭空失踪,而后偷偷去举报昔日的手下,来个毁尸灭迹。
反正,肯斯特对这类野鸡会没有一点兴趣。
那男人被肯斯特瞪地连退了几步,他满脸都恨其不争的悲哀:“伙计,如果每一个人都像你这样,只顾自己享受,那格伦麦将毫无希望。我们格伦麦人,将永生永世被光灵奴役,世世代代都是卑贱的奴隶!”
他这么一说,肯斯特倒起了一丝兴趣:“啧啧~我见过的帮会也不少了,但论说话的口气,还是你们红鹰会最大,动辄就代表格伦麦。你倒是说说,你们红鹰会有什么了不起的本事?还是,有什么了不起的人物?”
男人摇了摇头:“没什么了不起的本事,也没什么了不起的人,我们只是一群希望改变命运的人。不仅要改变我们自己的命运,更要改变格伦麦的命运,改变我们子孙后代的命运。”
“改变命运?”肯斯特被逗笑了,他问道:“我问你,如果有一天,你们碰上一个光灵法师,你们怎么办?是上去送死呢?还是转身逃跑?”
男人一愣,张了张嘴,但什么都没说出来。
肯斯特一见他模样,忍不住嗤笑:“没想过,对吧?我告诉你吧,要是真碰上光灵法师,你应该立即把你腰上的锈铁棍给扔了,这么一来,你转身逃跑的时候,就能跑的更快一点。”
男人脸色发红,咬牙切齿地盯着肯斯特,似乎恨极了他。
肯斯特觉得这就是一个妄人,他懒得理会,眼睛转向教堂门口,继续看他的热闹。
男人吼道:“你等着吧,总有一天.......总有一天,燃烧的雄鹰会征服这片天空!”
肯斯特撇了撇嘴:“雄鹰要是烧起来,那就成烤鹰了。”
“哼!”男人转身大步走了。
肯斯特瞥了他一眼,心中冷笑:“连喂饱自己本事都没,还想去改变世界,怕是嫌自己活太长了。”
不过,虽然看不起那男人,但他说的话却被肯斯特记住了。
本来,他只是闲的无聊看热闹,但现在,他脑子里却忽然生出一个想法:“这些年,世道好像越来越乱了。我是不是应该抓住机会,去干一番大事?!”
这念头一出,竟挥之不去。
但肯斯特还是理智的,也见过不少世面,想来想去,心中却满是沮丧:“我也就是力气大点,不会战技,不会法术,字都没认全,特娘的祖上也没阔过,一比索都没传给我。这样的我,怎么比得过那些贵族、富豪。要是我哪天被通缉了,来个法师,或者来一队正规军,我都应付不了哇。”
越想,越觉得自己没本事。越想,越觉得自己一无是处,简直和街上的牛屎马粪差不多。
肯斯特烦躁地敲了敲脑袋:‘不想了,不想了,老子特娘的就不是干大事的料!’
正在这时,忽然又有个陌生男人朝他跑了过来:“您好,请问您是肯斯特先生吗?”
肯斯特心情正恶劣呢,闻言骂道:“又想让我入会是吧?我告诉你,老子不喜欢入帮会,喜欢入你娘!”
这陌生男人愣了下,伸手从斜跨皮包里掏出一封漆封信递过来:“您应该是肯斯特先生没错了。我是蓝山镇的邮差,这里有封您的信。”
肯斯特一愣:“我的信?”
他接过信一看,就见信奉背面写着一行字:‘致我的挚友肯斯特’,落款是罗兰。这几个字,字体刚劲优美,一看就是罗兰的笔迹。
肯斯特一喜,他挠了挠头,满脸不好意思:“那个......邮差是吧?真是对不住哇,我刚才认错人了。”
“没事。”邮差冲他挥了下手,转身跑了。
肯斯特急忙撕开信封,拿起信纸看了起来,看了一会儿,他用力一拍大腿,哈哈大笑:“老子果然没看错人!这回老子要发达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