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汉之庄稼汉 第514章 年少热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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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4章 年少热血
张星忆在未见李同前,本以为他作为李慕的胞弟,想来定然也不然差到哪去,没曾想一见真人,却是这般小心畏缩的模样,心里就先看轻了两分。
再看到他因为看到自己而失态的神色,张星忆微微一皱眉,心中又再看轻一分:这个李郎君,看起来与锦城那些公子郎君其实也没什么分别。
李慕那等出色的女子,竟然有这么一个阿弟,当真是让人意想不到。
李同自小就在李慕的阴影下长大,被打骂久了,自然要比别人敏感一些。
如今他就敏锐地感觉到了张星忆的不悦,连忙又垂下头去,“回张娘子,同此次来,是给娘子送东西的。”
“送东西?”
张星忆有些奇怪地问了一句,“为何?”
这些日子,几乎上门的人都会给自己送东西,但那都是想通过自己想与那负心郎搭上关系的。
但这个李同是李慕的胞弟不说,锦城李家的庄子,还紧挨着冯庄,两家之间,听说还有不少的往来,怎么也不至于要通过自己给那个家伙传话吧?
“李家受冯郎君恩惠良多,特别是我们姊弟,更是深受冯郎君大恩,一直无以为报,故同此次,只是略为表达感激之意罢了。”
李同小心翼翼地自认为是在说好话,却是没想到一下子就把张星忆惹得大怒:简直混帐!他是他,我是我,你要谢,自去谢他,来谢我是个什么意思!
再想起南乡县县令李球对自己的态度,张星忆不禁深深地怀疑起来,难不成全南乡的人都误会了自己与他的关系?
想到这里,张家小娘子不禁怒极反笑,“不知李郎君要送什么东西?”
同时她在心里想着,若是你拿不出好东西出来,看我怎么落你面子!
“张娘子请看。”
李同拿出早就准备好的小罐子。
张星忆示意身边的侍女过去拿过来。
侍女从李同手里接过小罐子,打开后递到张星忆的案几上。
张星忆只觉得一股甜甜的香气扑鼻而来,她往罐子里头看去,只见里头好像有稠液。
“这……这是蜜水?”
张星忆惊讶无比地看向李同。
“回小娘子,正是。”
李同恭敬地回答道。
其实也就是蜂蜜。
“竟是这等稀罕之物!”
张星忆出身大汉顶尖的权贵之家,又是皇后的妹妹,稀罕物她见得多了。
但蜜蜂所产的蜜水,她也就是尝过两三次,而且还是先帝新定蜀地,大封群臣的时候,从府库里搜到的珍藏。
这几年来,已经是再没见过了。
由此可想而知蜜水的珍贵。
听说蜜水在几十年前虽然不常见,但在大富大贵人家好歹也能偶尔寻得。
只是近几十年来,天下大乱,连吃饭都成问题,再加上大汉这些年提倡节俭,故这蜜水也就绝了迹。
没想到这李同手里竟然有这么一罐,这价值可不菲,这么一小罐,若是拿出去卖,少说也能换三五百缗。
“回小娘子,正是蜜水。听说那冰酪乃是冯郎君最先制出来赠与小娘子的,同试过了,若是在那冰酪里拌些蜜水,会好吃很多。”
张星忆一听到这李同像别人那样三句不离“冯郎君”三个字,心里本欲不耐,可是一听起李同说起这冰酪,当下就是一怔。
可不是么?当初那个人经常做冰酪送到自己府上呢。
想起以前他对自己的好,张星忆心里突然就变得酸酸甜甜起来,有些茫然若失的感觉。
“你是……如何寻得这等罕见之物?”
张星忆不欲在外人面前显露自己的伤感,当下便收敛了心思,开口问道。
“回小娘子,这是我自己养的蜜蜂所产。”
“你自己养的?养蜜蜂?!”张星忆失声道,“你竟然会姜岐之术?”
姜岐者,后汉人也,隐居之士,以畜蜂、豕为事。
李同点点头,解释道,“姜岐本是上邽人,当年隐居授人以畜蜂之术,因为汉中离上邽不远,故其术也曾流传到汉中。”
“如今其术虽然失传已久,但蜀中倒是一直有他的传闻。同据其传闻,又细观蜜蜂,发现喜筑巢于树干等处,故尝试着砍了蜂巢的树干,移至屋檐之下。”
“期间十数次,唯有一次成功了,故这罐蜂蜜,乃是那窝蜜蜂所产。”
李同说着,心里其实还是有些心疼。
这么点蜜水,可是自己整整一年的心血,和养鹅一样,光是记录就足足有厚厚的一本。
期间自己不知被蛰了多少个包,其中的苦与累,当真是不足与外人道也。
虽然这次只是刮了蜜脾上面的蜜水,没有把里头的蜜水拧出来,但已经算是影响到了这一窝蜜蜂了。
可是为了能保住自己的心血,他又不得不这么做。
也幸好如今开了春,草木已经开始开花了,倒是不用担心蜜蜂会饿死。
张星忆听了李同的话,心里终于对他有些另眼相看:没想到他不但有这等心思,竟然还当真养成了?
果然说不愧是慕娘子的胞弟么?
“原来如此,李郎君心思之巧,当真是少见。”
张星忆衷心地说了一句。
李同这几年,一直被李慕死死地看管着,稍有不顺其意,不是打就是骂,就连下人,都被李慕勒令要小心注意他们的郎君。
李同也知道,自己在阿姊眼里,当真是如废物一般,什么也做不成,只会让她操心,自己能安分下来,对她而言,就是最好的结果了。
在经历了被胡人抓走,差点成了口粮的事件以后,李同终于承认了一件事:比起阿姊仅仅来汉中一年多就得到“南乡慕娘子”的名声,自己原来当真是一个废物。
所以自己才愿意给阿姊认错,同时想着要努力证明自己。
可惜的是阿姊一直拿老眼光看待他,这两年自己努力的心血,竟是从未没被她放在眼里。
要说感觉不憋屈,那就是假的。
如今被张星忆称赞了一句,李同心里竟然有了一种感动:终于有人认可自己了!
“张小娘子过奖了。”
李同嘴里谦逊着,可是脸上的喜色却是怎么也抑制不住,“同还有其他东西要献给小娘子。”
“哦,还有什么?”
张星忆好奇地问道。
“小娘子请看,这是鹅蛋。”
李同又从带过来的篮子里拿出一个小拳头大小的鹅蛋,“冯郎君的祝鸡翁之术,只养鸡鸭,却是没提到鹅。”
“故同也尝试养了鹅,发现这鹅虽然下蛋不多,但胜在好养,只吃点糠麸,喜食莠草,却是不占用粮食。若是细心养殖,个头也长得快,肉多,此养鹅之利一。”
“张小娘子,去年锦城出来的羽绒服,阿姊也曾给了我一件。我发现,里头所用的鸭绒,虽经去味,但若细闻,仍能闻到淡淡的腥味。”
“这鹅绒则不同,鹅绒本就味淡,几近没有,其绒片却比鸭绒要大得多。鹅个头大,所产绒毛也多,此养鹅之利二。”
“还有,张小娘子可知,这南乡有一种笔,叫炭笔,写字极快。若是非正式文书,用它来字倒是方便。但有一缺点,那就是墨迹容易消失。”
“故同受这炭笔启发,用鹅毛蘸墨汁写字,不但快,且墨迹还能保存长久,兼二者之长,此养鹅之利三也。”
张星忆瞪大了眼,听着李同说了这么多,她只总结出一句,那就是:养鹅好哇!
只是张星忆又不是三岁小孩,怎么可能别人说什么就信什么?
于是她问道,“如此听起来,多养鹅是好事,只是李郎君说这些与我听,又是为何?”
每一个到南乡的人,都会深刻感受到李慕在南乡的威势。
张星忆自然也不例外。
这李同既是李慕的胞弟,又深知养鹅的好处,李慕作为工坊的主事人,应该大力支持才是。
这种事情,应该去跟李慕说啊,跟自己说又是个什么意思?
李同听到张星忆这么一问,当下就有些呐呐,“张小娘子不知,李家在南乡的庄子,都是给工坊牧场供菜供粮的。”
“且我那个阿姊,一心只管工坊之事,先前又得了冯郎君送过来的祝鸡翁之术,便让我全心习之。”
“她怕我因为养鹅而耽搁了经营庄园,故对我加以管制,不让我对这畜蜂养鹅之事多加心思。”
虽然李同说得不是很明白,但张星忆听懂了。
只是李同与她第一次见面,就说起这种事情,让她感觉到有些怪异。
李同自然也知道自己过于心急了,但机会就这么一次,若是此次劝说张家小娘子不成,下次还有没有机会见到张小娘子就是个问题。
若是让阿姊知道他仍不死心,想要继续尝试养鹅畜蜂,不按她的意思去做,只怕那些鹅啊、蜂啊全部都要被弄死。
在阿姊眼里,工坊才是最重要的,李家在南乡的庄子,要按冯郎君的意思,专心种菜、用祝鸡翁之术来养鸡鸭供给工坊才是正道。
这大批养鹅,自己又没经验,谁知道能不能成?
万一不成,坏了冯郎君的事,那对李家来说,就是灭顶之灾。
但李同又如何能甘心自己的心血就这么白费了?
更重要的是,每次经过田头,看到许二娘在地里忙活,李同心里就如刀割一般的羞愧。
当初自己看不起这地头的活,但看看二娘,如今竟然也在工坊有了不小的名气。
唯有自己,一事无成。
想起当初自己曾发誓一定要有出息,要让阿姊和二娘另眼相看,哪知现实竟然打了自己好几个耳光,心里最看重的两个女子,竟然都压着自己一头,能不羞愧么?
而且如今阿姊和家族对自己的限制甚多,若是按阿姊的意思来,就算以后再有出息,在别人眼里亦只不过是沾了阿姊的光。
如今想要证明自己,只有在现有的条件下,走出属于自己的路。
养鹅畜蜂就是李同这两年好不容易摸索得来的路子。
所以他怎么肯轻易放弃?
反正二娘也是喜欢在地里忙活,我养鹅畜蜂,在她面前不算丢人。
说白了,还是年少慕艾,热血情怀,想要发奋图强——发奋图强的同时能与心爱之人相依相伴,那就是最好不过。
只见李同硬着头皮对张星忆说道,“张小娘子,这蜜水,乃是珍品,这养鹅,也是大有好处的,故我想着,能不能请小娘子帮忙给冯郎君传个话,允我在南乡尝试一下?”
在李同看来,自己以前得罪过冯永,所以冯永对自己肯定看不顺眼的。
若是自己求上门去,不要说能不能劝说得动冯永同意,就是能不能见到人还是个问题,最大的可能,不过是自取其辱罢了。
但若是张小娘子就不一样了。
当年孟尝君不就是用白裘衣贿赂秦昭王的宠妾,这才得以脱险的么?
冯郎君专门给张小娘子写文章,赞其貌美,想来也是爱极了她,我找张小娘子去说此事,道理也差不多。
张星忆一听到“冯郎君”这三个字,顿时恍然过来,原来还是因为他!
同时心里怒气勃发,正待一口回绝,但一看到案上的蜜水,当下眼珠子转了两下,突然生出一个主意来。
“李郎君想在南乡畜蜂养鹅,是因为慕娘子不允,又没办法去找冯郎君,所以才来找我的?”
“正是。”
李同历经挫折,终于懂得了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的道理,同时脸皮也厚了不少。
这一声“正是”,虽然说得脸皮有些发热,但却是能无碍地说出口。
“此小事尔,又何须去问冯郎君,我就能作主。这样吧,张家在南乡有不少庄子,你若是有心,我可以专门划一个庄子给你,让你专心畜蜂养鹅,你看如何?”
虽然张星忆穿在身上的毛衣、羽绒服从来都不用掏钱买,但这并不妨碍她知道这些东西的昂贵。
若是那鹅毛当真如李同所说的那般,产量大,绒毛大,且没有异味,那当真是要比鸭毛好多了。
别人就算是真想做羽绒服,那可能也会因为没鸭绒做不出来,就算做出来了,还可能会被兴汉会的人打压。
但她是谁?她怕吗?
真要有人敢找她的麻烦,她就敢找那负心郎的麻烦!
李同一听,当真是又惊又喜,他没想到事情竟然这般顺利。
“不敢当得张小娘子这般,我自找地方尝试就可以了,且此事还得阿姊同意……”
“放心,此事我亲自去与慕娘子说。”
张星忆打包票道。
“同谢谢张小娘子!”
李同连忙起身行礼激动地道谢,终于有人愿意支持他了。
此时再看向坐在上头的张小娘子,当真觉得她是如仙子一般人物。
张星忆心中别有计较,让人送走了李同,又备了名帖,送到李慕手里。
李慕接到名帖,不敢怠慢,更没有等着张星忆上门,直接就带了人赶往张星忆住的小院子。
张星忆自然没有想到赫赫有名的慕娘子竟然一接到她的帖子,就主动上门来,当下就是大出意外。
再看到她一副有求必应的恭敬模样,心里更是惊讶万分。
“张小娘子若是想要让妾那不成器的小弟帮忙畜蜂养鹅,那自然是没有问题的。但此事是不是要问一问冯郎君的意思?”
李慕得知张星忆的想法后,提醒了一句。
“为何要问他的意思?”
张星忆现在一听到这三个字就觉得烦,“你不是他的阿姊么?”
话一出口,她就看到李慕投来古怪的目光时,这才蓦然惊醒过来,当下只得说道,“好,我知晓了,到时我自会给他写信说这个事。”
同时银牙暗咬,这个人讨厌得很,哪里都有他,哪里都有他!
张星忆在未见李同前,本以为他作为李慕的胞弟,想来定然也不然差到哪去,没曾想一见真人,却是这般小心畏缩的模样,心里就先看轻了两分。
再看到他因为看到自己而失态的神色,张星忆微微一皱眉,心中又再看轻一分:这个李郎君,看起来与锦城那些公子郎君其实也没什么分别。
李慕那等出色的女子,竟然有这么一个阿弟,当真是让人意想不到。
李同自小就在李慕的阴影下长大,被打骂久了,自然要比别人敏感一些。
如今他就敏锐地感觉到了张星忆的不悦,连忙又垂下头去,“回张娘子,同此次来,是给娘子送东西的。”
“送东西?”
张星忆有些奇怪地问了一句,“为何?”
这些日子,几乎上门的人都会给自己送东西,但那都是想通过自己想与那负心郎搭上关系的。
但这个李同是李慕的胞弟不说,锦城李家的庄子,还紧挨着冯庄,两家之间,听说还有不少的往来,怎么也不至于要通过自己给那个家伙传话吧?
“李家受冯郎君恩惠良多,特别是我们姊弟,更是深受冯郎君大恩,一直无以为报,故同此次,只是略为表达感激之意罢了。”
李同小心翼翼地自认为是在说好话,却是没想到一下子就把张星忆惹得大怒:简直混帐!他是他,我是我,你要谢,自去谢他,来谢我是个什么意思!
再想起南乡县县令李球对自己的态度,张星忆不禁深深地怀疑起来,难不成全南乡的人都误会了自己与他的关系?
想到这里,张家小娘子不禁怒极反笑,“不知李郎君要送什么东西?”
同时她在心里想着,若是你拿不出好东西出来,看我怎么落你面子!
“张娘子请看。”
李同拿出早就准备好的小罐子。
张星忆示意身边的侍女过去拿过来。
侍女从李同手里接过小罐子,打开后递到张星忆的案几上。
张星忆只觉得一股甜甜的香气扑鼻而来,她往罐子里头看去,只见里头好像有稠液。
“这……这是蜜水?”
张星忆惊讶无比地看向李同。
“回小娘子,正是。”
李同恭敬地回答道。
其实也就是蜂蜜。
“竟是这等稀罕之物!”
张星忆出身大汉顶尖的权贵之家,又是皇后的妹妹,稀罕物她见得多了。
但蜜蜂所产的蜜水,她也就是尝过两三次,而且还是先帝新定蜀地,大封群臣的时候,从府库里搜到的珍藏。
这几年来,已经是再没见过了。
由此可想而知蜜水的珍贵。
听说蜜水在几十年前虽然不常见,但在大富大贵人家好歹也能偶尔寻得。
只是近几十年来,天下大乱,连吃饭都成问题,再加上大汉这些年提倡节俭,故这蜜水也就绝了迹。
没想到这李同手里竟然有这么一罐,这价值可不菲,这么一小罐,若是拿出去卖,少说也能换三五百缗。
“回小娘子,正是蜜水。听说那冰酪乃是冯郎君最先制出来赠与小娘子的,同试过了,若是在那冰酪里拌些蜜水,会好吃很多。”
张星忆一听到这李同像别人那样三句不离“冯郎君”三个字,心里本欲不耐,可是一听起李同说起这冰酪,当下就是一怔。
可不是么?当初那个人经常做冰酪送到自己府上呢。
想起以前他对自己的好,张星忆心里突然就变得酸酸甜甜起来,有些茫然若失的感觉。
“你是……如何寻得这等罕见之物?”
张星忆不欲在外人面前显露自己的伤感,当下便收敛了心思,开口问道。
“回小娘子,这是我自己养的蜜蜂所产。”
“你自己养的?养蜜蜂?!”张星忆失声道,“你竟然会姜岐之术?”
姜岐者,后汉人也,隐居之士,以畜蜂、豕为事。
李同点点头,解释道,“姜岐本是上邽人,当年隐居授人以畜蜂之术,因为汉中离上邽不远,故其术也曾流传到汉中。”
“如今其术虽然失传已久,但蜀中倒是一直有他的传闻。同据其传闻,又细观蜜蜂,发现喜筑巢于树干等处,故尝试着砍了蜂巢的树干,移至屋檐之下。”
“期间十数次,唯有一次成功了,故这罐蜂蜜,乃是那窝蜜蜂所产。”
李同说着,心里其实还是有些心疼。
这么点蜜水,可是自己整整一年的心血,和养鹅一样,光是记录就足足有厚厚的一本。
期间自己不知被蛰了多少个包,其中的苦与累,当真是不足与外人道也。
虽然这次只是刮了蜜脾上面的蜜水,没有把里头的蜜水拧出来,但已经算是影响到了这一窝蜜蜂了。
可是为了能保住自己的心血,他又不得不这么做。
也幸好如今开了春,草木已经开始开花了,倒是不用担心蜜蜂会饿死。
张星忆听了李同的话,心里终于对他有些另眼相看:没想到他不但有这等心思,竟然还当真养成了?
果然说不愧是慕娘子的胞弟么?
“原来如此,李郎君心思之巧,当真是少见。”
张星忆衷心地说了一句。
李同这几年,一直被李慕死死地看管着,稍有不顺其意,不是打就是骂,就连下人,都被李慕勒令要小心注意他们的郎君。
李同也知道,自己在阿姊眼里,当真是如废物一般,什么也做不成,只会让她操心,自己能安分下来,对她而言,就是最好的结果了。
在经历了被胡人抓走,差点成了口粮的事件以后,李同终于承认了一件事:比起阿姊仅仅来汉中一年多就得到“南乡慕娘子”的名声,自己原来当真是一个废物。
所以自己才愿意给阿姊认错,同时想着要努力证明自己。
可惜的是阿姊一直拿老眼光看待他,这两年自己努力的心血,竟是从未没被她放在眼里。
要说感觉不憋屈,那就是假的。
如今被张星忆称赞了一句,李同心里竟然有了一种感动:终于有人认可自己了!
“张小娘子过奖了。”
李同嘴里谦逊着,可是脸上的喜色却是怎么也抑制不住,“同还有其他东西要献给小娘子。”
“哦,还有什么?”
张星忆好奇地问道。
“小娘子请看,这是鹅蛋。”
李同又从带过来的篮子里拿出一个小拳头大小的鹅蛋,“冯郎君的祝鸡翁之术,只养鸡鸭,却是没提到鹅。”
“故同也尝试养了鹅,发现这鹅虽然下蛋不多,但胜在好养,只吃点糠麸,喜食莠草,却是不占用粮食。若是细心养殖,个头也长得快,肉多,此养鹅之利一。”
“张小娘子,去年锦城出来的羽绒服,阿姊也曾给了我一件。我发现,里头所用的鸭绒,虽经去味,但若细闻,仍能闻到淡淡的腥味。”
“这鹅绒则不同,鹅绒本就味淡,几近没有,其绒片却比鸭绒要大得多。鹅个头大,所产绒毛也多,此养鹅之利二。”
“还有,张小娘子可知,这南乡有一种笔,叫炭笔,写字极快。若是非正式文书,用它来字倒是方便。但有一缺点,那就是墨迹容易消失。”
“故同受这炭笔启发,用鹅毛蘸墨汁写字,不但快,且墨迹还能保存长久,兼二者之长,此养鹅之利三也。”
张星忆瞪大了眼,听着李同说了这么多,她只总结出一句,那就是:养鹅好哇!
只是张星忆又不是三岁小孩,怎么可能别人说什么就信什么?
于是她问道,“如此听起来,多养鹅是好事,只是李郎君说这些与我听,又是为何?”
每一个到南乡的人,都会深刻感受到李慕在南乡的威势。
张星忆自然也不例外。
这李同既是李慕的胞弟,又深知养鹅的好处,李慕作为工坊的主事人,应该大力支持才是。
这种事情,应该去跟李慕说啊,跟自己说又是个什么意思?
李同听到张星忆这么一问,当下就有些呐呐,“张小娘子不知,李家在南乡的庄子,都是给工坊牧场供菜供粮的。”
“且我那个阿姊,一心只管工坊之事,先前又得了冯郎君送过来的祝鸡翁之术,便让我全心习之。”
“她怕我因为养鹅而耽搁了经营庄园,故对我加以管制,不让我对这畜蜂养鹅之事多加心思。”
虽然李同说得不是很明白,但张星忆听懂了。
只是李同与她第一次见面,就说起这种事情,让她感觉到有些怪异。
李同自然也知道自己过于心急了,但机会就这么一次,若是此次劝说张家小娘子不成,下次还有没有机会见到张小娘子就是个问题。
若是让阿姊知道他仍不死心,想要继续尝试养鹅畜蜂,不按她的意思去做,只怕那些鹅啊、蜂啊全部都要被弄死。
在阿姊眼里,工坊才是最重要的,李家在南乡的庄子,要按冯郎君的意思,专心种菜、用祝鸡翁之术来养鸡鸭供给工坊才是正道。
这大批养鹅,自己又没经验,谁知道能不能成?
万一不成,坏了冯郎君的事,那对李家来说,就是灭顶之灾。
但李同又如何能甘心自己的心血就这么白费了?
更重要的是,每次经过田头,看到许二娘在地里忙活,李同心里就如刀割一般的羞愧。
当初自己看不起这地头的活,但看看二娘,如今竟然也在工坊有了不小的名气。
唯有自己,一事无成。
想起当初自己曾发誓一定要有出息,要让阿姊和二娘另眼相看,哪知现实竟然打了自己好几个耳光,心里最看重的两个女子,竟然都压着自己一头,能不羞愧么?
而且如今阿姊和家族对自己的限制甚多,若是按阿姊的意思来,就算以后再有出息,在别人眼里亦只不过是沾了阿姊的光。
如今想要证明自己,只有在现有的条件下,走出属于自己的路。
养鹅畜蜂就是李同这两年好不容易摸索得来的路子。
所以他怎么肯轻易放弃?
反正二娘也是喜欢在地里忙活,我养鹅畜蜂,在她面前不算丢人。
说白了,还是年少慕艾,热血情怀,想要发奋图强——发奋图强的同时能与心爱之人相依相伴,那就是最好不过。
只见李同硬着头皮对张星忆说道,“张小娘子,这蜜水,乃是珍品,这养鹅,也是大有好处的,故我想着,能不能请小娘子帮忙给冯郎君传个话,允我在南乡尝试一下?”
在李同看来,自己以前得罪过冯永,所以冯永对自己肯定看不顺眼的。
若是自己求上门去,不要说能不能劝说得动冯永同意,就是能不能见到人还是个问题,最大的可能,不过是自取其辱罢了。
但若是张小娘子就不一样了。
当年孟尝君不就是用白裘衣贿赂秦昭王的宠妾,这才得以脱险的么?
冯郎君专门给张小娘子写文章,赞其貌美,想来也是爱极了她,我找张小娘子去说此事,道理也差不多。
张星忆一听到“冯郎君”这三个字,顿时恍然过来,原来还是因为他!
同时心里怒气勃发,正待一口回绝,但一看到案上的蜜水,当下眼珠子转了两下,突然生出一个主意来。
“李郎君想在南乡畜蜂养鹅,是因为慕娘子不允,又没办法去找冯郎君,所以才来找我的?”
“正是。”
李同历经挫折,终于懂得了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的道理,同时脸皮也厚了不少。
这一声“正是”,虽然说得脸皮有些发热,但却是能无碍地说出口。
“此小事尔,又何须去问冯郎君,我就能作主。这样吧,张家在南乡有不少庄子,你若是有心,我可以专门划一个庄子给你,让你专心畜蜂养鹅,你看如何?”
虽然张星忆穿在身上的毛衣、羽绒服从来都不用掏钱买,但这并不妨碍她知道这些东西的昂贵。
若是那鹅毛当真如李同所说的那般,产量大,绒毛大,且没有异味,那当真是要比鸭毛好多了。
别人就算是真想做羽绒服,那可能也会因为没鸭绒做不出来,就算做出来了,还可能会被兴汉会的人打压。
但她是谁?她怕吗?
真要有人敢找她的麻烦,她就敢找那负心郎的麻烦!
李同一听,当真是又惊又喜,他没想到事情竟然这般顺利。
“不敢当得张小娘子这般,我自找地方尝试就可以了,且此事还得阿姊同意……”
“放心,此事我亲自去与慕娘子说。”
张星忆打包票道。
“同谢谢张小娘子!”
李同连忙起身行礼激动地道谢,终于有人愿意支持他了。
此时再看向坐在上头的张小娘子,当真觉得她是如仙子一般人物。
张星忆心中别有计较,让人送走了李同,又备了名帖,送到李慕手里。
李慕接到名帖,不敢怠慢,更没有等着张星忆上门,直接就带了人赶往张星忆住的小院子。
张星忆自然没有想到赫赫有名的慕娘子竟然一接到她的帖子,就主动上门来,当下就是大出意外。
再看到她一副有求必应的恭敬模样,心里更是惊讶万分。
“张小娘子若是想要让妾那不成器的小弟帮忙畜蜂养鹅,那自然是没有问题的。但此事是不是要问一问冯郎君的意思?”
李慕得知张星忆的想法后,提醒了一句。
“为何要问他的意思?”
张星忆现在一听到这三个字就觉得烦,“你不是他的阿姊么?”
话一出口,她就看到李慕投来古怪的目光时,这才蓦然惊醒过来,当下只得说道,“好,我知晓了,到时我自会给他写信说这个事。”
同时银牙暗咬,这个人讨厌得很,哪里都有他,哪里都有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