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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成寡妇后把佛子拉下神坛 第30章 我那早亡的前夫鸭

    她正欲打开竹筒,一只手从旁边伸过来。

    按在她手上。

    是秦商。

    少年公子唇角含笑,“阿焉,不可作弄大师。”

    说着,用力握住阿焉的手,将那竹筒挪开。

    阿焉抿着嘴唇,定定看向秦商。

    秦商右手依然握着她的手,顺势将她带到身边来。

    “你的这些小玩意儿,哄哄我也就罢了。怎好惊扰了大师?”

    他笑着转开眼,看向道慈。

    “大师,小姑娘性子跳脱,还请你包涵。”

    白衣僧人眉眼淡淡。

    “无妨。”

    他身影消失在覆着白雪的长廊之外。

    秦商脸上笑容转淡,松开阿焉的手,率先抬步往前。

    “走吧。”

    阿焉站在原地没动,脸色晦暗不明。

    “为何拦我?”

    秦商叹了口气,“你一定要站在外头说?”

    阿焉面无表情。

    “我们北庭人不怕冷。”

    秦商又叹了口气,走回去,握起她的手,略微用了点力气拽着她往前。

    “但是我怕冷。”

    进了房内,里面已经倒好了桂花蜂蜜茶。

    秦商亲自把暖暖的茶盏递给她。

    阿焉不接,秦商也不强迫。自己拢在手里,时不时喝一口。

    房内暖香融融,待得久了,人也被暖意浸透了,昏昏欲睡。

    秦商:“道慈已同意回帝京,也同意还俗。如此,便没有试探的必要了。”

    阿焉:“我觉得有。”

    秦商:“我不是怀疑你的蛊术……”

    他话未说话,阿焉已抬起那双雾煞煞的眸子,恼怒地盯着他。

    说什么我不是怀疑,那已是怀疑。

    “他本就中了蛊,是你看不到而已。”

    秦商笑:“是是是,他中了蛊,不过他比较能忍耐。”

    阿焉自己倒了杯桂花蜂蜜茶,握在手里。

    事情的确是出了点偏差。

    道慈明明身上有重炎痋虫,这种虫蛊最是凶悍,号称百蛊之王,炼制极难,已经快要绝种。

    但为何几次在她的撩拨之下,这和尚竟没露端倪来。

    也因此,引得秦商对她的消息终于起了怀疑。

    甚至对与她的同盟都不太重视了。

    这事情不对。

    中了蛊的人,靠意志忍耐是根本行不通的。

    就像别人砍了你一刀,难道你能忍住不流血么?

    她今日身上特意熏了很重的唤灵香,可和尚竟然毫无反应。

    背后一定有什么她不知道的事情发生。

    但别急,别急,她还能扳回来的。

    北庭那么恶劣的境况,她都活了下来。

    她会继续活着的,就像之前一样,会越来越好。

    …

    阿焉喝了半盏蜜水,神情恢复冷淡。

    慢慢道:“你想借他的名义,收拢雍州。毕竟,西北边境,大部分武官的心,都还是前朝的。你不愿意得罪他。”

    秦商笑道:“我一个小小的千户,如何收拢?”

    阿焉:“大师不是说了,雍州将有兵灾么?去年春夏大旱,牧草贫瘠。西戎连带附近的数个小部落,这个冬天都很难熬。雍州是离得最近的粮仓,咬下来,连带整个西戎,这个冬天都能过得很富足。”

    秦商笑着递了盘点心过去。

    “果然是北庭的王女,看得很通透。”

    阿焉没理他的吹捧。

    继续道:“兵灾一说,只怕是真的。但是,你手上并无他的把柄和软肋,怎么就确定,他会帮你呢?因为他的性命捏在你手里?”

    “现在在你手里,明天未必还在。变数这么大,你最想要的东西真的能得手么?”

    “阿焉的意思是?”

    少女接过他手里的点心,细细咽了一口,才微笑道:

    “找到他的命门,攥在手里啊。”

    那么,四大皆空的和尚,究竟有什么命门呢?

    。

    道慈回到暂居的客房时,已浑身滚烫,脸色潮红。

    “主人,是旧疾发作了么?”潜在房内的黑衣人脸色凝重。

    “可要去找个大夫来?”

    和尚的喉结滚了滚,汗珠从脖颈划过。

    “不必惊扰到旁人,退下。”

    说完,内里湿透的单衣都来不及脱下。

    他盘膝坐下。

    闭目,打坐。

    …

    齐酥“光荣身故”后,倒也没闲着。

    先是在长史府吃了几天大鱼大肉的小灶,好好的补了补亏空的身子。

    只吃不干,不利于消化吸收。

    她饭后消食,便在金城转了转,来了个故地重游。

    游着游着,就游回了她以前的夫家,金城数一数二的大户孙家家宅。

    以前她做孙二少夫人的时候,出门的时候不多。

    金城虽不大,也远没有帝京繁华,但穷讲究的规矩可不比帝京少。

    以前住了半年,还不如现在住了两天逛的地方多。

    说起来,孙家的饭菜还是不错的。

    孙老夫人是洛京人,出嫁的时候从娘家带了几个厨子过来。

    数十年下来,在金城已成了赫赫有名的孙府菜。

    齐酥猜测,之前原书男主秦商去孙家,搞不好就是为了蹭饭。

    既来了,也不必客气。

    齐酥先去灶房转了转,打包了一条烟熏鱼,一只茶香鸭。

    然后去往自己之前跟孙二居住的院落。

    …

    我那早亡的前夫鸭。

    现在想想,狗东西除了早亡,也没什么可怜的。

    从小锦衣玉食堆里长大,爹娘宝儿玉儿一样的捧着。

    说不想读书就不读书,说不想经商就不经商。

    长大了,不想娶老婆。只想混在威武雄壮的汉子堆里,让哥哥们白日围着他嘘寒问暖,晚上搂着他玩背上跑马。

    这下不行了。

    孙家经商,要脸的。自己偷偷玩没事,不娶老婆人家要笑话。

    最后娶的还是乾京城里昌平伯府的姑娘,花朵一样娇艳。

    结果这货不仅不喜欢媳妇儿,还整天拈酸吃醋,说媳妇儿抢了自己奸夫的欢心。

    好好的一出举案齐眉,硬是变成后宅争宠。

    再后来,他跟人争男人被打破头,两个时辰都没挨到,就嘎了。

    爹娘为了掩盖丑事,说他媳妇偷人,要把他媳妇儿沉潭,送过去陪他。

    回忆起往事,原主的内心掀不起一丝波澜。

    齐酥倒是气出一连串的弹幕来。

    好家伙!

    原主死在秋夜冰冷的水潭里,之后,齐酥就穿过来了。

    若不是孙家折磨,原主就不会死。

    原主不死,齐酥也不会穿。

    一个十八岁的小姑娘,就这么没了。这笔债,看来还得慢慢算呢。

    她先拿走点利息,没人会有意见吧?

    …

    结果她在孙二的书房里,挑挑拣拣拿那些古玩时,动静太大,把正在旁边房间里思念亡子的孙母给吸引过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