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婚之霸爱成瘾 113,都爱着,都想着,都念着(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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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铭看着沈皓离开的背影,眼神凌厉的看着那张离自己很近的轮椅,然后大笑出来,像疯子一样,笑着笑着,眼泪就出来了。他可以对全世界狠,但那个全世界不包括沈皓。 很快就有人走了进来,“老大。” “怎么样?” “二少爷已经离开了。” “我知道了。让人跟着他,一定要把人平安的带回来。还有告诉那边,我要夏惊蛰死。” “是。” 等人出去后,沈铭自己毫无知觉的腿,心里满是恨。就那样的在地上坐了好一会后,沈铭才撑着身体爬上轮椅上。 沈铭,看着外面蔚蓝的太空,不管是司南绝还是夏惊蛰都必须要死。 他一个都不放过。 他曾经给过夏惊蛰机会,只要她以后一辈子跟着沈皓,那么他可以看在沈皓的面子上放过她。可惜,她太不识趣了。既然她回到了司南绝的身边,那么以后就是他的敌人了。 对待敌人怎么可能手软? 这些年,沈铭清楚的知道,对待敌人不能手软,否则最后死的就是自己还有自己最亲最爱的人。沈皓是他的弟弟,是他最爱的人,他绝对不会让他受到任何的伤害,绝不。 沈铭逼着眼睛,深呼吸一下,摸了摸自己受伤的玉石戒指,为什么他就是不明白呢?自己是为了他好。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他。 或许他明白,都明白这一切,不过在他的心里夏惊蛰更加的重要。 这就是人生,付出不一定就会有收获。 他对沈皓的付出,对沈皓的感情,从来不需要他回报。而同样的,沈皓对夏惊蛰也一样。 陈竣曾经说过他对沈皓的关心,对沈皓的关爱,已经太重,重到沈皓无法承受,重到已经变质。 或许吧。 他只是没有办法直接沈皓离开他,没有办法看到沈皓一次次的为了夏惊蛰而受到伤害。 她舍不得他受到伤害,即使是一分一毫都舍不得。 从小到大,他遇到了太多世间的人情冷暖,太多,太多。而那些他想要的却一分也没有能抓住,唯一能够抓住的只有沈皓这个弟弟。只有才沈皓的面前,他才会感觉到自己是一个人,一个有血有肉的人。 但,沈皓的心里的那一处柔软并不是为了他而存在的,是因为一个叫夏惊蛰的女人。 沈皓带着陈竣一起的做直升机回到G市,经过一番的乔装打扮,他们来到一处很久前就已经用别人的名字登记的别墅。 “我们还是等等吧。司南绝绝对不会让夏惊蛰受委屈的。如果我们贸然出手,很可能会害了夏惊蛰。”陈竣看着一路上,都绷着脸的沈皓。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弱点,而沈皓的弱点就是夏惊蛰。 陈竣想起总部基地里的那个已经爱弟成痴的男人,低叹一口气,那个人的弱点何尝不就是沈皓? 沈皓看着叹气的陈竣,“你怎么啦?今天怪怪的?” “没事。你好好的休息休息。我去看看雁儿,顺便探探消息。”陈竣穿着一身黑色的长风衣,禀带上一定能遮住半张脸的帽子,然后出门去墓园。 每次来G市,他一定要做的事情就是去看看雁儿。 “明天再去吧。你也累了一天,不在乎这一时半会的。”沈皓看着陈竣眼底的青色,心里也摇摇头,自从南飞雁去后,陈竣就更加的不要命了。 陈竣面色暗了暗,“不了,我想今天去。今天是雁儿的生日。” 沈皓一目了然,“那就去吧。帮我买一束花。” “谢谢。”陈竣转身离开,散落一地的落寞。 沈皓看着陈竣有些孤寂的背影,心里也有些难过,为陈竣难过。他们是同一类人,心里都深爱着那个人,可惜最后都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不能不看着她另嫁他人。 沈皓觉得自己比陈竣幸运,那就是因为夏惊蛰还活着,这就足够了。 沈皓没有联系任何人,一个人的在别墅里,看着手机上笑容灿烂的女孩儿,这已经是四年前的照片了。那时候,夏惊蛰还没有嫁给司南绝,还是他身边的一个小丫头。 把手机紧紧的拽在心口处。 陈竣来到南飞雁的墓前时,远远的就看见一个人在哪里了。不用看,陈竣也知道这个人是谁,他同父异母的兄弟当然也是情敌杨远。 这些年,杨远一直都在国外游走,去了很多的地方,当然也在推广他为南飞雁成立的慈善基金。 陈竣慢慢的走过去,放下手中的花,每一次来这里,他的心都会痛的无法呼吸,即使这么多年过去了,他仍然无法释怀。 杨远看着陈竣,心中是同样的痛。 看着墓碑上的照片,杨远已经红了的眼睛看向陈竣,“什么时候回来的?” “刚刚。你呢。” “今天凌晨。我想第一个跟她说生日快乐。”杨远的声音有些哽咽。这些年,不管他在世界上的哪一个角落,在南飞雁生日的这一天都会不远万里的赶回来,只为了想曾经过去的那些年一样,跟她说一声‘生日快乐’。可惜的是,她却已经不会再回应。 杨远看着墓碑上依然美丽,依然秀雅的照片,她还是那样的年轻美丽,而自己却已经老了。他的脸上已经全是风霜。真的不知道,有一天,他累了去找她的时候,她是否还能认出他来。 两个男人站在一起不再说话,只是看着照片上的女人。 很快两人就变成了三人。 杨远和陈竣在看到杨光的时候,只是轻轻的点点头。 三兄弟爱上了同一个女人。 红颜薄命,最后却永远长眠在这里,冷冰冰的只有一个人。 三个人一直的站到深夜的12点,这一天结束。 “我们去喝酒吧。我请。”杨远看着自己身后的两个弟弟,作为兄弟,他是老大。而在感情上,最后他是南飞雁的丈夫,虽然得来的有些不光彩,不过所有的恩怨情仇都已经随着那个女人的长眠而已经烟消云散。 “好。”陈竣点点头。 杨光也没有任何的意见。 “去我家的玫瑰园吧。今年的玫瑰开得特别得好。”杨远说完这一句,红着眼睛转头看向依然笑得灿烂的女人。 陈竣和杨光也红了眼睛,他们都知道南飞雁最爱的花是玫瑰。 陈竣想起了南飞雁曾经和他说过想要一个玫瑰园的事情,也想起了自己第一次送南飞雁玫瑰花时候的情景。那些,好像已经很遥远,却又像发生在昨天一样的熟悉。 那玫瑰的花香好像还在手心,经久不散。 三人一起来到杨远和南飞雁曾经住过的别墅,然后在玫瑰园旁闻着花香喝酒。 陈竣和杨光看着还摆在玫瑰园旁边亭子里的那张轮椅,心中是百般滋味在心头。这么多年过去了,杨远扔在亭子里摆着南飞雁的轮椅,就想着玫瑰园。以前,南飞雁就是那样的坐在那里看玫瑰花的。 一切都没有变,唯一不同的就是,那轮椅上已经没有了那个浅笑盈盈的笑容温暖的女人。 三人看着那张轮椅,久久回不过神来。 心中的痛,各自明白。 三兄弟不谈其他,只喝酒,谈那个他们都爱着的女人。 大家都珍惜这次机会,很难三兄弟才能碰到一起来,才能像现在这样的坐在一起喝酒,聊天。 或许,转身,他们就已经是对手,甚至是敌人。 杨远这次回来,一是因为南飞雁的生忌,二是因为司南绝和夏惊蛰。而他相信,他的两个兄弟和他是一样的,都是为了那件事,不过目的不一样罢了。所代表的不一样而已。 三个人喝着酒,说起南飞雁在的时候的一些小事。 说说笑笑,可以难过,可以伤心,可以大笑。 一直到天亮。 三个人的身边已经全是酒瓶子,已经忘记喝了多少,奇怪的是,每一个人都不怎么醉,依然清醒着,清醒的知道,那个他们最爱的女人已经不在了;也清醒的知道,今天后,他们各为其主。 三兄弟代表着三方不同的势力。 杨远站在司南绝和夏惊蛰的一方,陈竣身后的是沈皓,杨光是从京都军区过来,当然也是为了调查夏惊蛰的间谍案。 三个人都明白这些,都不点破。 三兄弟的拳头碰在一起,然后说再见,然后离开。 杨远看着陈竣和杨光离开后,看看地上的酒瓶,再看看亭子的那张轮椅,好像那个女人就坐在那里,安静的微笑看着他。 “我下次一定不喝这么多酒了。我保证。”杨远笑着说道。 不敢眨眼睛,害怕那个人眨眼间就会消失。 “我有段时间没有给玫瑰园除草了,很快草都要长得比玫瑰好。到时候,你看的就是野花,而不是玫瑰花。”杨远撸高自己衣袖,就开始给玫瑰园除草。 “玫瑰园的草都长得比别得地方好看。” “我就想着有一天让人培育出一种没有刺的玫瑰花,你说好不好?” “我记得在国外看见过,一种黄色的玫瑰花,挺漂亮的。对了,还有绿色的,不过我想你一定不喜欢绿色的,因为远看的时候还分不清楚是叶子还是花朵儿。” …… 杨远一边除草,一边自言自语。 眼泪一直一直的滴着,落在那片种着玫瑰花的土地上。 “雁儿,我好想你,好想,好想。”杨远一屁股的坐在地上,不顾手上的泥巴,在脸上抹一把。 “雁儿,我的心好痛,真的好痛。我不知道应该怎么样才能让自己的心好过一点,你告诉我,好不好?”杨远像个孩子一样的坐在地上哭起来,那手在那些满是刺的玫瑰花上乱打,乱抓。 手上已经全是血痕,却一点也不感觉到痛,因为心更痛。 一直帮着杨远管理别墅,管理玫瑰园的管家看见杨远这个样子,摇摇头,低低的叹一声。 痴情呐。 杨远没有理会别人,就那样的坐在那里。所有人都说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南飞雁是他心中最深的伤。永远也没有办法抹平。 他不知道,这辈子还有多长,但是他知道,这辈子,他只爱一个叫南飞雁的女人。 发泄了一番,杨远站起来,对着亭子的轮椅说道,“雁儿,我要先出去一趟,等我处理完司南绝和夏惊蛰的事情,我就回来帮你把玫瑰园里的草都拔掉,还有帮你看一看玫瑰花里有没有虫子。我都帮你抓了。” 杨远傻笑一下,然后回到他和南飞雁曾经的卧室,这里的摆设没有变,全都是南飞雁还在时候的样子。 陈竣和杨光离开杨远的别墅,一起的开车离开,当他们的车听着转角处的红绿灯时,平排着的两辆车。杨光看了一眼陈竣,按下车窗,“我知道你为什么回来,虽然也知道我说什么都没用,不过还是想要劝你一句,离开沈皓。” 陈竣看着杨光,这个人身上有一半血和自己的是一样,不过很多东西在很久以前就已经是注定了的,“谢谢。”他们兄弟各为其主,各凭本事了。 陈竣当然也知道杨光为什么而来,说是确认夏惊蛰的间谍身份,还不如说是想要通过陷害夏惊蛰的人而找到沈皓兄弟更确切一些。 这个他能想到,司南绝肯定也会想到。所以当陈竣看到杨光出现在南飞雁的墓前的时候,就已经知道夏惊蛰是绝对的安全的了,最起码是绝对不会在这个事件中被害死。 两兄弟对视一眼,点点头。 红灯亮,两辆车开向相反的方向。 两人的心情有些沉重,其实他们可以在下一个路口才分开的,不过他们都明白下一个路口和这个路口并没有太大的区别,路是一早就已经定好了的。 始终都是要分开走。 既然这样,早一些迟一些并没有太多的不同。 或许,长痛不如短痛就是这个道理吧。 两人都从后视镜里看着对方的那辆车在慢慢的变成一个小点,慢慢的消失在视线里。 陈竣把车停在路边,看着还很安静的马路,从打开这的车窗还能听到环卫工人在沙沙的扫地的声音。前面一个环卫工人正在艰难的拉着一个垃圾桶在前行,遇到一个小坡的时候,却怎么也上不去。 陈竣就那样的看着,看着她死了一次又一次。直到看见那人拉着垃圾桶消失在视野里,然后才开车离开。 另一边的杨光则是把车开到一个路边的早餐小摊子上。摊主是一对老夫妻,看样子应该有五十多岁了,因为生活的艰难,两鬓已经有了好些白发。 这对夫妇在这里摆摊已经有了好些年了,买的是白粥和红豆包。 这对夫妇以前是在南飞雁的学校门口摆摊的,不过因为几年前,学校门口整顿,不允许任何的私人小摊车全变成了一间间的小吃店。这对夫妇就摆到了这里来。 杨光花了好些时间才找到这里的,从那时候起,只要他在G市,就一定会过来吃一碗白粥和一个红豆包。当然也会打包一份。 “杨先生,你来了,快坐。” “谢谢老板,老样子。” 老板很快就给杨光上了白粥还有红豆包。不知道为什么,看着这样的红豆包,杨光眼镜酸酸,想起杨远家里的那张已经空了很久却已经干净的轮椅,突然的就红了眼。 这些年,他一直都记着南飞雁喜欢白粥喜欢红豆包,一直的,就这样的记着。他永远的记着当初看见她用好像吃什么山珍海味一样的甜滋滋的表情来吃红豆包。 那一份记忆一直被他珍藏着,珍藏在心底的最深处。以前,他每次吃这些的时候,都会忍不住的想,杨远是否已经为她准备好了这些她喜欢吃的?她是否吃的像当初的那样开心? 但是,现在…… 眼泪情不自禁的留下来,滴在那碗白粥里。 杨光站起来扔下一张红色大钞,跌跌撞撞的离开。 “老板,你还没有拿打包好的。”老板已经把白粥和红豆包打包好了,和以前一样。 因为每次来,杨光都会打包一份,所以老板也已经习惯。当初老板还问过他,是不是给爱人打包的? 当时杨光一脸幸福的说是,因为她很喜欢。 时过经年,物是人非。 杨光看着老板手中的东西,眼睛红红,“不用了。” “她不喜欢我们家的红豆包了?”老板有些意外,虽然这老板有些时候没有来了,不过他们夫妇可是一直都记得这个老板的爱人很喜欢他们家的白粥和红豆包的啊。否则也不会跑那么远的过来打包不是? 杨光从钱包里拿出一叠钱递过去,“去开一个小店吧。男人不要让自己心爱的女人跟着吃苦。大妈已经陪你吃了一辈子苦了。摆了二十多年的地摊了。” “这可使不得。我们虽然辛苦些,可也不能……” “拿着吧。如果可以的话,店的名字就叫南飞雁吧。找一个学校的门口……” 杨光那大滴的眼泪已经控制不住。 老板夫妻应该也已经明白了是怎么回事,看着一个大男人流眼泪,就是旁人也眼睛酸酸的。 “当是我的投资吧。以后我去吃的时候就不付钱了。”杨光说完就大步的离开,不过离开的时候,还是接过老板手中已经打包好的白粥和红豆包。 老板夫妇手里拿着被塞过来的钱,沉甸甸的,有些回不过神来,像是踩在棉花上一样。 “这钱是真的?”旁边的老伴看着这样的一大叠钱,有些恐慌,这人是钱太多了吗?还是傻了? “我们就听他的,找个学校门口去看个小店吧。就回我们以前去的那个学校吧。做生不如做熟。” “好。不过我们的店名,真的就叫南飞雁吗?听起来就不像是买早点的店。” “这应该是一个名字吧。应该是今天这个老板的爱人吧。” “有钱人真难懂。这么多的钱随手就给我们了。” “我们记着吧。以后他来了就记账,记着,慢慢还。你也老了,我也舍不得你一把年纪了,还要一早的跟着我出来,早上的风可是很大的,都把脸给吹皱了。” “呸,都已经是一把老脸了,还怕什么皱。快把这钱收好,财不外露。” “好……好。” 老板看着杨光离开的方向,其实他曾经隐约的记起,自己曾经好像听这位老板说起过,他爱的人叫南飞雁。 老板看了一眼身边跟了自己辛苦了一辈子的老妇人,觉得自己的确是要开个小店了。再过些年,他们连小摊都摆不了。 杨光从小店离开,准备回军区的招待所去。 看了一眼旁边放在副驾驶座上的白粥和红豆包,杨光深呼出一口气,然后把车停在路边,拿过来,然后自己一口一口的吃掉。 看到前面有个人正在拉着垃圾桶走过来,然后把包装盒扔进去。 只剩下一屁股车尾烟。 这个时候的司南绝已经回到了慕夏山庄,本来他和夏惊蛰是属于非法同居,最多也就是影响一下他的仕途而已,属于作风问题而已,对他来说不痛不痒的。 而现在却变得有些棘手,因为夏惊蛰被安上了间谍的身份。司南绝知道这肯定是沈铭干的,因为沈皓绝对不会伤害夏惊蛰的,即使是一根毫毛,沈皓也不会舍得。 “老大,你怎么不说话?”裴子钦看着坐在椅子上的司南绝,有些沉不住气。他能沉得住气才怪,家里的女人发飙,如果夏惊蛰有什么三长两短,她就会带着儿子离家出走,她不希望儿子跟着一个没用的爸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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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铭看着沈皓离开的背影,眼神凌厉的看着那张离自己很近的轮椅,然后大笑出来,像疯子一样,笑着笑着,眼泪就出来了。他可以对全世界狠,但那个全世界不包括沈皓。 很快就有人走了进来,“老大。” “怎么样?” “二少爷已经离开了。” “我知道了。让人跟着他,一定要把人平安的带回来。还有告诉那边,我要夏惊蛰死。” “是。” 等人出去后,沈铭自己毫无知觉的腿,心里满是恨。就那样的在地上坐了好一会后,沈铭才撑着身体爬上轮椅上。 沈铭,看着外面蔚蓝的太空,不管是司南绝还是夏惊蛰都必须要死。 他一个都不放过。 他曾经给过夏惊蛰机会,只要她以后一辈子跟着沈皓,那么他可以看在沈皓的面子上放过她。可惜,她太不识趣了。既然她回到了司南绝的身边,那么以后就是他的敌人了。 对待敌人怎么可能手软? 这些年,沈铭清楚的知道,对待敌人不能手软,否则最后死的就是自己还有自己最亲最爱的人。沈皓是他的弟弟,是他最爱的人,他绝对不会让他受到任何的伤害,绝不。 沈铭逼着眼睛,深呼吸一下,摸了摸自己受伤的玉石戒指,为什么他就是不明白呢?自己是为了他好。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他。 或许他明白,都明白这一切,不过在他的心里夏惊蛰更加的重要。 这就是人生,付出不一定就会有收获。 他对沈皓的付出,对沈皓的感情,从来不需要他回报。而同样的,沈皓对夏惊蛰也一样。 陈竣曾经说过他对沈皓的关心,对沈皓的关爱,已经太重,重到沈皓无法承受,重到已经变质。 或许吧。 他只是没有办法直接沈皓离开他,没有办法看到沈皓一次次的为了夏惊蛰而受到伤害。 她舍不得他受到伤害,即使是一分一毫都舍不得。 从小到大,他遇到了太多世间的人情冷暖,太多,太多。而那些他想要的却一分也没有能抓住,唯一能够抓住的只有沈皓这个弟弟。只有才沈皓的面前,他才会感觉到自己是一个人,一个有血有肉的人。 但,沈皓的心里的那一处柔软并不是为了他而存在的,是因为一个叫夏惊蛰的女人。 沈皓带着陈竣一起的做直升机回到G市,经过一番的乔装打扮,他们来到一处很久前就已经用别人的名字登记的别墅。 “我们还是等等吧。司南绝绝对不会让夏惊蛰受委屈的。如果我们贸然出手,很可能会害了夏惊蛰。”陈竣看着一路上,都绷着脸的沈皓。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弱点,而沈皓的弱点就是夏惊蛰。 陈竣想起总部基地里的那个已经爱弟成痴的男人,低叹一口气,那个人的弱点何尝不就是沈皓? 沈皓看着叹气的陈竣,“你怎么啦?今天怪怪的?” “没事。你好好的休息休息。我去看看雁儿,顺便探探消息。”陈竣穿着一身黑色的长风衣,禀带上一定能遮住半张脸的帽子,然后出门去墓园。 每次来G市,他一定要做的事情就是去看看雁儿。 “明天再去吧。你也累了一天,不在乎这一时半会的。”沈皓看着陈竣眼底的青色,心里也摇摇头,自从南飞雁去后,陈竣就更加的不要命了。 陈竣面色暗了暗,“不了,我想今天去。今天是雁儿的生日。” 沈皓一目了然,“那就去吧。帮我买一束花。” “谢谢。”陈竣转身离开,散落一地的落寞。 沈皓看着陈竣有些孤寂的背影,心里也有些难过,为陈竣难过。他们是同一类人,心里都深爱着那个人,可惜最后都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不能不看着她另嫁他人。 沈皓觉得自己比陈竣幸运,那就是因为夏惊蛰还活着,这就足够了。 沈皓没有联系任何人,一个人的在别墅里,看着手机上笑容灿烂的女孩儿,这已经是四年前的照片了。那时候,夏惊蛰还没有嫁给司南绝,还是他身边的一个小丫头。 把手机紧紧的拽在心口处。 陈竣来到南飞雁的墓前时,远远的就看见一个人在哪里了。不用看,陈竣也知道这个人是谁,他同父异母的兄弟当然也是情敌杨远。 这些年,杨远一直都在国外游走,去了很多的地方,当然也在推广他为南飞雁成立的慈善基金。 陈竣慢慢的走过去,放下手中的花,每一次来这里,他的心都会痛的无法呼吸,即使这么多年过去了,他仍然无法释怀。 杨远看着陈竣,心中是同样的痛。 看着墓碑上的照片,杨远已经红了的眼睛看向陈竣,“什么时候回来的?” “刚刚。你呢。” “今天凌晨。我想第一个跟她说生日快乐。”杨远的声音有些哽咽。这些年,不管他在世界上的哪一个角落,在南飞雁生日的这一天都会不远万里的赶回来,只为了想曾经过去的那些年一样,跟她说一声‘生日快乐’。可惜的是,她却已经不会再回应。 杨远看着墓碑上依然美丽,依然秀雅的照片,她还是那样的年轻美丽,而自己却已经老了。他的脸上已经全是风霜。真的不知道,有一天,他累了去找她的时候,她是否还能认出他来。 两个男人站在一起不再说话,只是看着照片上的女人。 很快两人就变成了三人。 杨远和陈竣在看到杨光的时候,只是轻轻的点点头。 三兄弟爱上了同一个女人。 红颜薄命,最后却永远长眠在这里,冷冰冰的只有一个人。 三个人一直的站到深夜的12点,这一天结束。 “我们去喝酒吧。我请。”杨远看着自己身后的两个弟弟,作为兄弟,他是老大。而在感情上,最后他是南飞雁的丈夫,虽然得来的有些不光彩,不过所有的恩怨情仇都已经随着那个女人的长眠而已经烟消云散。 “好。”陈竣点点头。 杨光也没有任何的意见。 “去我家的玫瑰园吧。今年的玫瑰开得特别得好。”杨远说完这一句,红着眼睛转头看向依然笑得灿烂的女人。 陈竣和杨光也红了眼睛,他们都知道南飞雁最爱的花是玫瑰。 陈竣想起了南飞雁曾经和他说过想要一个玫瑰园的事情,也想起了自己第一次送南飞雁玫瑰花时候的情景。那些,好像已经很遥远,却又像发生在昨天一样的熟悉。 那玫瑰的花香好像还在手心,经久不散。 三人一起来到杨远和南飞雁曾经住过的别墅,然后在玫瑰园旁闻着花香喝酒。 陈竣和杨光看着还摆在玫瑰园旁边亭子里的那张轮椅,心中是百般滋味在心头。这么多年过去了,杨远扔在亭子里摆着南飞雁的轮椅,就想着玫瑰园。以前,南飞雁就是那样的坐在那里看玫瑰花的。 一切都没有变,唯一不同的就是,那轮椅上已经没有了那个浅笑盈盈的笑容温暖的女人。 三人看着那张轮椅,久久回不过神来。 心中的痛,各自明白。 三兄弟不谈其他,只喝酒,谈那个他们都爱着的女人。 大家都珍惜这次机会,很难三兄弟才能碰到一起来,才能像现在这样的坐在一起喝酒,聊天。 或许,转身,他们就已经是对手,甚至是敌人。 杨远这次回来,一是因为南飞雁的生忌,二是因为司南绝和夏惊蛰。而他相信,他的两个兄弟和他是一样的,都是为了那件事,不过目的不一样罢了。所代表的不一样而已。 三个人喝着酒,说起南飞雁在的时候的一些小事。 说说笑笑,可以难过,可以伤心,可以大笑。 一直到天亮。 三个人的身边已经全是酒瓶子,已经忘记喝了多少,奇怪的是,每一个人都不怎么醉,依然清醒着,清醒的知道,那个他们最爱的女人已经不在了;也清醒的知道,今天后,他们各为其主。 三兄弟代表着三方不同的势力。 杨远站在司南绝和夏惊蛰的一方,陈竣身后的是沈皓,杨光是从京都军区过来,当然也是为了调查夏惊蛰的间谍案。 三个人都明白这些,都不点破。 三兄弟的拳头碰在一起,然后说再见,然后离开。 杨远看着陈竣和杨光离开后,看看地上的酒瓶,再看看亭子的那张轮椅,好像那个女人就坐在那里,安静的微笑看着他。 “我下次一定不喝这么多酒了。我保证。”杨远笑着说道。 不敢眨眼睛,害怕那个人眨眼间就会消失。 “我有段时间没有给玫瑰园除草了,很快草都要长得比玫瑰好。到时候,你看的就是野花,而不是玫瑰花。”杨远撸高自己衣袖,就开始给玫瑰园除草。 “玫瑰园的草都长得比别得地方好看。” “我就想着有一天让人培育出一种没有刺的玫瑰花,你说好不好?” “我记得在国外看见过,一种黄色的玫瑰花,挺漂亮的。对了,还有绿色的,不过我想你一定不喜欢绿色的,因为远看的时候还分不清楚是叶子还是花朵儿。” …… 杨远一边除草,一边自言自语。 眼泪一直一直的滴着,落在那片种着玫瑰花的土地上。 “雁儿,我好想你,好想,好想。”杨远一屁股的坐在地上,不顾手上的泥巴,在脸上抹一把。 “雁儿,我的心好痛,真的好痛。我不知道应该怎么样才能让自己的心好过一点,你告诉我,好不好?”杨远像个孩子一样的坐在地上哭起来,那手在那些满是刺的玫瑰花上乱打,乱抓。 手上已经全是血痕,却一点也不感觉到痛,因为心更痛。 一直帮着杨远管理别墅,管理玫瑰园的管家看见杨远这个样子,摇摇头,低低的叹一声。 痴情呐。 杨远没有理会别人,就那样的坐在那里。所有人都说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南飞雁是他心中最深的伤。永远也没有办法抹平。 他不知道,这辈子还有多长,但是他知道,这辈子,他只爱一个叫南飞雁的女人。 发泄了一番,杨远站起来,对着亭子的轮椅说道,“雁儿,我要先出去一趟,等我处理完司南绝和夏惊蛰的事情,我就回来帮你把玫瑰园里的草都拔掉,还有帮你看一看玫瑰花里有没有虫子。我都帮你抓了。” 杨远傻笑一下,然后回到他和南飞雁曾经的卧室,这里的摆设没有变,全都是南飞雁还在时候的样子。 陈竣和杨光离开杨远的别墅,一起的开车离开,当他们的车听着转角处的红绿灯时,平排着的两辆车。杨光看了一眼陈竣,按下车窗,“我知道你为什么回来,虽然也知道我说什么都没用,不过还是想要劝你一句,离开沈皓。” 陈竣看着杨光,这个人身上有一半血和自己的是一样,不过很多东西在很久以前就已经是注定了的,“谢谢。”他们兄弟各为其主,各凭本事了。 陈竣当然也知道杨光为什么而来,说是确认夏惊蛰的间谍身份,还不如说是想要通过陷害夏惊蛰的人而找到沈皓兄弟更确切一些。 这个他能想到,司南绝肯定也会想到。所以当陈竣看到杨光出现在南飞雁的墓前的时候,就已经知道夏惊蛰是绝对的安全的了,最起码是绝对不会在这个事件中被害死。 两兄弟对视一眼,点点头。 红灯亮,两辆车开向相反的方向。 两人的心情有些沉重,其实他们可以在下一个路口才分开的,不过他们都明白下一个路口和这个路口并没有太大的区别,路是一早就已经定好了的。 始终都是要分开走。 既然这样,早一些迟一些并没有太多的不同。 或许,长痛不如短痛就是这个道理吧。 两人都从后视镜里看着对方的那辆车在慢慢的变成一个小点,慢慢的消失在视线里。 陈竣把车停在路边,看着还很安静的马路,从打开这的车窗还能听到环卫工人在沙沙的扫地的声音。前面一个环卫工人正在艰难的拉着一个垃圾桶在前行,遇到一个小坡的时候,却怎么也上不去。 陈竣就那样的看着,看着她死了一次又一次。直到看见那人拉着垃圾桶消失在视野里,然后才开车离开。 另一边的杨光则是把车开到一个路边的早餐小摊子上。摊主是一对老夫妻,看样子应该有五十多岁了,因为生活的艰难,两鬓已经有了好些白发。 这对夫妇在这里摆摊已经有了好些年了,买的是白粥和红豆包。 这对夫妇以前是在南飞雁的学校门口摆摊的,不过因为几年前,学校门口整顿,不允许任何的私人小摊车全变成了一间间的小吃店。这对夫妇就摆到了这里来。 杨光花了好些时间才找到这里的,从那时候起,只要他在G市,就一定会过来吃一碗白粥和一个红豆包。当然也会打包一份。 “杨先生,你来了,快坐。” “谢谢老板,老样子。” 老板很快就给杨光上了白粥还有红豆包。不知道为什么,看着这样的红豆包,杨光眼镜酸酸,想起杨远家里的那张已经空了很久却已经干净的轮椅,突然的就红了眼。 这些年,他一直都记着南飞雁喜欢白粥喜欢红豆包,一直的,就这样的记着。他永远的记着当初看见她用好像吃什么山珍海味一样的甜滋滋的表情来吃红豆包。 那一份记忆一直被他珍藏着,珍藏在心底的最深处。以前,他每次吃这些的时候,都会忍不住的想,杨远是否已经为她准备好了这些她喜欢吃的?她是否吃的像当初的那样开心? 但是,现在…… 眼泪情不自禁的留下来,滴在那碗白粥里。 杨光站起来扔下一张红色大钞,跌跌撞撞的离开。 “老板,你还没有拿打包好的。”老板已经把白粥和红豆包打包好了,和以前一样。 因为每次来,杨光都会打包一份,所以老板也已经习惯。当初老板还问过他,是不是给爱人打包的? 当时杨光一脸幸福的说是,因为她很喜欢。 时过经年,物是人非。 杨光看着老板手中的东西,眼睛红红,“不用了。” “她不喜欢我们家的红豆包了?”老板有些意外,虽然这老板有些时候没有来了,不过他们夫妇可是一直都记得这个老板的爱人很喜欢他们家的白粥和红豆包的啊。否则也不会跑那么远的过来打包不是? 杨光从钱包里拿出一叠钱递过去,“去开一个小店吧。男人不要让自己心爱的女人跟着吃苦。大妈已经陪你吃了一辈子苦了。摆了二十多年的地摊了。” “这可使不得。我们虽然辛苦些,可也不能……” “拿着吧。如果可以的话,店的名字就叫南飞雁吧。找一个学校的门口……” 杨光那大滴的眼泪已经控制不住。 老板夫妻应该也已经明白了是怎么回事,看着一个大男人流眼泪,就是旁人也眼睛酸酸的。 “当是我的投资吧。以后我去吃的时候就不付钱了。”杨光说完就大步的离开,不过离开的时候,还是接过老板手中已经打包好的白粥和红豆包。 老板夫妇手里拿着被塞过来的钱,沉甸甸的,有些回不过神来,像是踩在棉花上一样。 “这钱是真的?”旁边的老伴看着这样的一大叠钱,有些恐慌,这人是钱太多了吗?还是傻了? “我们就听他的,找个学校门口去看个小店吧。就回我们以前去的那个学校吧。做生不如做熟。” “好。不过我们的店名,真的就叫南飞雁吗?听起来就不像是买早点的店。” “这应该是一个名字吧。应该是今天这个老板的爱人吧。” “有钱人真难懂。这么多的钱随手就给我们了。” “我们记着吧。以后他来了就记账,记着,慢慢还。你也老了,我也舍不得你一把年纪了,还要一早的跟着我出来,早上的风可是很大的,都把脸给吹皱了。” “呸,都已经是一把老脸了,还怕什么皱。快把这钱收好,财不外露。” “好……好。” 老板看着杨光离开的方向,其实他曾经隐约的记起,自己曾经好像听这位老板说起过,他爱的人叫南飞雁。 老板看了一眼身边跟了自己辛苦了一辈子的老妇人,觉得自己的确是要开个小店了。再过些年,他们连小摊都摆不了。 杨光从小店离开,准备回军区的招待所去。 看了一眼旁边放在副驾驶座上的白粥和红豆包,杨光深呼出一口气,然后把车停在路边,拿过来,然后自己一口一口的吃掉。 看到前面有个人正在拉着垃圾桶走过来,然后把包装盒扔进去。 只剩下一屁股车尾烟。 这个时候的司南绝已经回到了慕夏山庄,本来他和夏惊蛰是属于非法同居,最多也就是影响一下他的仕途而已,属于作风问题而已,对他来说不痛不痒的。 而现在却变得有些棘手,因为夏惊蛰被安上了间谍的身份。司南绝知道这肯定是沈铭干的,因为沈皓绝对不会伤害夏惊蛰的,即使是一根毫毛,沈皓也不会舍得。 “老大,你怎么不说话?”裴子钦看着坐在椅子上的司南绝,有些沉不住气。他能沉得住气才怪,家里的女人发飙,如果夏惊蛰有什么三长两短,她就会带着儿子离家出走,她不希望儿子跟着一个没用的爸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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