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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之群芳寻踪 第311章:多生福利多???

    ?    在此期间,实行鼓励多生的政策最为坚决的,当属越国。

    在吴越之战中,越国被吴国打败,越王勾践卧薪尝胆,实施强国战略,其中一条重要的举措就是鼓励生育,增加国内人口。勾践当时实行的奖励政策非常优厚,女人生产时只要通知官府,医生很快便会赶到产妇家里助产;如果生的是男孩子,奖品是两壶好酒,一条狗;如果生的是女孩,奖品是两壶好酒,一头小猪;如果是双胞胎,政府安排免费保姆;如果是三胞胎,政府安排免费奶娘,也就是说,由国家来抚养。

    在鼓励生育的同时,越国也强制早婚,规定令壮者无取老妇,令老者无娶壮妻,女子十七不嫁,其父母有罪,丈夫三十不娶。其父母有罪。

    后来,越国能打败吴国重新崛起,虽然原因很多。但与此鼓励生育政策的实行不无关系。”

    蔡邕说完这番话,金良心里的得意被打击了一下,非但没有让他心情黯然。反倒让他对推动激励生育的方针大计更有信心,他本来以为自己还要大费口舌,来说服这些大臣来接受这个政策,现在看来,不必再大费周章了。

    太保马日磾是大儒马融的侄儿,跟大儒郑玄、卢植同侪,也秉承了马融的家学,学识很渊博。见太师蔡邕出言赞成了金良的政策,他也引经据典来支持金良这项政策道:“《韩非子》里有过记载,齐桓公到民间微服暗访,在一贫民家里看到,一年已七十岁的老人还是自己做饭,他便问是不是没有子女,那老人说他有三个儿子。可因为家里贫穷,都没有娶妻。桓公回宫后,把这件事对上卿管仲说了,管仲便提出了一项政策,规定男二十岁、女十五岁必须成婚。”

    说到这里。马日磾望了望皇宫方向,认真地对蔡邕、金良等内阁辅臣说道:“春秋时期,周王后宫有一后、三夫人、九嫔、二十七世妇、八十一御妻,诸侯则可以娶九女,实际上,不论是王室,还是诸侯都多蓄女子,民间富贵男子也跟着蓄妾。墨子曾说过‘当今之君,其蓄私也,大国拘女累千,小国累百’,如此一来,天下可供婚配的男多女少,阴阳失调,许多男子难以娶妻,体欲无处可发,便从贼从盗,烧杀抢掠,以此发泄,这亦是天下动荡的一大根源。

    因此管仲提出消减齐桓公的后宫,不让宫中有怨女、宫外有怨男。桓公不愧是春秋霸主,纳谏如流,听从管仲的建议,将他未曾临幸过的后宫佳丽都遣送回家嫁人。

    诸位臣工,你我都有辅佐天子中兴大汉之志,规劝天子遵从贤王之道亦责无旁贷。桓公遣散后宫佳丽遂称霸春秋,先帝时有后宫佳丽三千,夜夜笙歌,征伐过甚,所以年过三十英年驾崩,而大汉基业逐渐危殆。所以,我们这些辅臣应该劝谏天子,要效仿桓公之善举,莫要效仿先帝之行。”

    金良点头赞许道:“马太保言之有理,待我等把激励生育的基本国策定下来以后,便入宫向太后、天子禀明此事,发诏令颁布国策,然后便劝谏天子。”

    金良把自己对激励生育的基本国策做了一番阐述。

    首先,激励结婚,规定道:

    大汉治下,男女都要在十八岁以前完婚;

    地主豪绅家蓄养的丫鬟女仆必须在十八岁前择人婚嫁;

    汉族男子可娶异族女子为妾,女奴如有汉族男子愿娶她为妻妾者可除奴籍;

    汉族女子不得嫁异族男子,除非该名男子足够出色够格入汉籍;

    妓女从良嫁人者一律有赏。

    其次,激励生育,规定道:

    夫妻成婚后一年内必须生育,有身体疾病者必须就医治疗;

    孕妇怀孕脯乳期免役,生二个孩子以上者每多生一个可获官府补助;

    生二孩子以上的妾可转平妻;

    异族女子或女奴生育的后代即为汉民,此类孕妇同样享受官府补助。

    为了消除平民生育的后顾之忧,规定道:如有家庭抚养不起多出的子女,则可将子女送往当地郡县官府开办的福利院,由官府雇人抚养长大。

    鉴于古代孩童夭折率甚高,金良还规定在随后逐步建立起的各州郡县的公立医院里设置儿科,免费为孩童看病,规定每个孕妇生育时都必须要专业稳婆和妇科医生看护。

    金良把基本国策阐述完毕,众人都颌首赞许,御史中丞田丰却举手质疑道:“将军说到的国策里仅有对响应国策的民众给予奖赏,却没有对那些违反国策的民众给予惩罚的条款,我认为这样赏罚不明是不足以推动国策执行下去。”

    金良知道田丰现在称呼自己为将军而非主公,是因为现在的场合不是在中央军、将军府里,而是在内阁,大部分大臣都不是金良的嫡系,田丰自然要避嫌。

    金良点头赞许,田丰提的意见很对,便笑问道:“以元皓之意,该如何是好?”

    田丰笑道:“关于如何惩罚,早已有许多先例可援。春秋越国规定令壮者无取老妇,令老者无娶壮妻,女子十七不嫁,其父母有罪,丈夫三十不娶,其父母有罪,齐国也规定男二十岁、女十五岁必须成婚,否则父母有罪。便是本朝,惠帝时期,也曾颁下诏令‘女子年十五以上至三十不嫁,五算’。”

    书中暗表,‘算’是汉朝计征人头税的一种计量单位,是开国皇帝刘邦在建国后第四年定下的税收办法,15岁以上、56岁以下的国民,都要缴纳人头税,每人税款金额是120钱,称为‘一算’。加上五算就是720钱,也就是说,如果适龄不结婚,就要缴五倍人头税的罚款。或许有人会认为不高,实际上在当时并不算低,以整个西汉的粮食均价每石100钱上下的标准来算,720钱可以买到七八石粮食,至少是一个成年人一年的口粮,仅仅因为没有及时结婚,一年的口粮就没了。

    田丰说完,其他大臣也都或多或少地做了一些补充,“激励生育”的基本国策便又增加了几点道:

    男女若在二十岁以上不婚嫁者,父母子女每年罚钱各五百钱。

    男女若在二十五岁以上不婚嫁者,可由官府强制婚嫁。

    男子贪龙阳而不娶者斩,女子贪百合而不嫁者罚为官妓。

    金良想起后世那些寄生官僚们扒房拆屋、抄家灭门、强制拘留孕妇、强制大月份引产等灭绝人性、惨绝人寰、天理不容、丧心病狂的行径,气愤填膺,不可遏制。

    不能再做那种断人子嗣生孩子没**的事情,金良不走那个所谓盛世的歪道,他积极顺应国人多子多孙的道德观、人生观、价值观,行人间正道,规定道:

    一个女子必须要生两个孩子以上,只生一个孩子,每年罚社会抚养费一百钱,直至生两个才免除罚款;

    孕妇肚里的宝宝亦是一条生命,亦受大汉律例保护,若有人跟孕妇生气斗殴致使孕妇流产者,一律视为杀人罪,特别是各级官吏,不准因为收税、罚款等狗屁行政狗屁执法而伤及孕妇,若是有官吏伤及孕妇的,不但涉事官吏被判处杀人罪,重罪惩处,连举荐该名官吏的官僚也要免职。

    大汉还没有出现朱熹那个存天理没人性的王八蛋,封建礼教还未形成一种完整的思想体系,对妇女的禁锢也并不严厉。比如对妇女的再嫁,在当时是完全正常的现象,并不是丢人卑贱的事。这从刘兰芝被焦仲卿的老母休回娘家后县令、太守遣媒说亲便可以得到证明,类似的情况如蔡文姬初嫁匈奴河东卫仲道,再嫁匈奴左贤王,曹操用金璧赎回来后又允嫁董祀,虽两次改嫁却不减身价。卓文君夜奔司马相如同归成都的故事,还传为美谈。所以暂时还没有“女子从一而终不能改嫁”的歪风陋习,这时候的礼法并不禁止“男子娶寡妇、寡妇再改嫁”。

    金良便在“激励生育”的基本国策里添加一条道:夫妻成婚后一年内未有生育者,必须接受官府医疗检查,不论任何一方有疾病不能生育,都必须离异,让能够生育的一方再行婚配;妻子亡故,丈夫必须另娶,再生子女,丈夫亡故,妻子可以守寡,若是寡妇另嫁,可获官府奖励。

    有的大臣家中多有妻妾,便举手问道:“贤霆公所说的‘生二个孩子以上者每多生一个可获官府补助’,在下有些不明,我家里有六个孩子能否得到补助?再者,这个官府补助,是怎么样一个补助法呢?

    金良认得他,新任的将作大匠李植,知道他生性吝啬,绝不放过任何一个捞钱的机会,哪怕是利用孩子赚钱,便哈哈笑道:“李大匠,莫要太过贪心了。生两胎以上者,指的当然是母亲,而不是父亲,要是你一下子娶上十个妾侍,生下来几十个孩子,难道朝廷都给你补助不成?!这样一来,大家都不用干事了,天天在家里敦伦生孩子算了!”

    内阁里哄堂大笑,将作大匠李植羞惭地把手放下。

    金良止住笑容,耐心解释道:“生二个孩子以上者每多生一个可获官府补助,这条法令日后会有详细的解释条款,我现在就稍微解释一下,一个母亲只生一个孩子,要向官府缴纳社会抚养费,大概是每年缴纳一百钱,直至生了第二个孩子,才免除社会抚养费,若是她生了三个孩子,官府要给她这第三个孩子补助,大概是一年一百钱,若是她生了四个孩子,官府给第四个孩子补助,大概是一年二百钱,以此类推。”

    刚才那个举手发问的将作大匠李植再次举起手,怯怯地问道:“将军,现在钱这么贬值,只是发一百钱。尚且买不到一斗米,一斗米如何能够养活一个小孩一年呢?这样的补助很难吸引百姓们多生子女!”

    金良皱起眉头,想了一下。后清和谐年间那些寄生官僚给独生子女的奖励不过是区区百十元,根本无法抵御国人“多子多孙生儿防老”的传统观念,同样自己这微少的补助也无法保障那些孩子多的家庭的生计。他们要是养活不了,他们就不会响应国策去多生孩子。

    金良心里细细盘算了一下,便道:“这样吧,前两个孩子要自己养,第三个孩子,官府一个月补助三斗粮食;第四个孩子则是一个月补助四斗粮食;第五个孩子则是一个月补助五斗粮食;如此类推,多生一个孩子就多些补助,不过。这些补助只发到孩子十五岁。”

    书中暗表,按东汉制度,十斗为一石,一石黄米约等于后世三十斤粮食,一斗米约等于后世的三斤。

    说得这里,金良望着脸上露出得意笑容的李植,泼了他一头凉水道:“这些补助只限于平民百姓。因为你们世家大族都家大业大,多生养一些孩子,对你们来说并不困难,反而能把你们的家族兴旺发达起来,朝廷财政本就紧张。你们就为国分忧,就不要再稀罕这么一点儿补助粮食了吧。”

    金良的话掷地有声,那些世家大族出身的大臣们已无话可说,李植也不好再说什么,只得乖乖接受。

    金良话音刚落,负责朝廷收支的大司农朱光站起身,质疑道:“金将军,我不是说这个国策不好,可若是全天下的数千万平民百姓们都响应国策,积极生儿育女,每家男子都娶上几个妾侍,每个妾侍生上七八个胎,有些还是双胞胎三胞胎,朝廷到那里筹措那么多粮食补助给他们呢?”

    金良笑道:“大司农,你过虑了。

    这个基本国策一开始并不马上推向全国,只是在魏郡实施,待实施细节成熟以后,才慢慢推行全国其他地方,在一开始也并不覆盖到所有人群,只在自耕农和军人家庭实施,待措施成熟以后,才慢慢推广到其他阶层。

    而且这个基本国策只针对平民百姓,他们一日三餐若能得济再娶个妻子便是万幸了,那里还会有什么闲钱纳妾呢,而且,他们不仅要努力挣钱去养活前面那两个孩子,还要努力照顾前两个孩子和随后出生的孩子,再多的孩子他们也照顾不过来,所以一家顶多生四五个孩子。”

    虽然金良尽量在淡化这个国策对财政的压力,大司农朱光还是坚决不同意由朝廷财政来支撑这个。

    金良只好退让一步,由中央军的财政收入来支撑这个。

    原来这个襄阳朝廷暂时无力向全国征税,无力支撑中央军的军费开支,太后何莲、少帝刘辩、内阁辅臣同金良商议好了,朝廷现在从冀州、并州等能够征税的地区征收上来的赋税,两成归皇室使用,四成归内阁支配,剩下四成归中央军支配。

    本来金良强力要求得到赋税的六成支配权,后来在卢植的劝说下,中央军通过退让两成赋税,获得了全权支配战利品、屯田和其他特种贸易收入的特权,所得大于所失,这便是妥协。

    金良除了养活三四十万中央大军,还要负责中央大学堂、中学堂和小学堂的所有费用,现在还要去养活那些计划外的孩子们,靠着四成赋税并不算充裕。

    即便靠洛阳皇宫的宝藏、十常侍的宝藏、赵忠的宝藏、汉灵帝的宝藏、叛乱世家的殉葬品,坐吃山空,恐怕在两三年内也会被金良的疯狂上马这个基本国策给搞光了。

    即便是屯田大丰收,暂时也只能顾个温饱。

    金良还需要开辟新的财源,所幸的是他争取到赌马、马球比赛、蹴鞠比赛这三大赛事的所有经营权,同时他暗地里又拥有青楼、神仙院、忘忧馆、神仙丹、忘忧丹的经营收入,与此同时,所有地区新开发的矿产都归中央军所有,从境外进口的奴隶全归中央军处置,所以金良不愁养活不起那些孩子。

    但是,他不能就轻易地答应下来。

    经过一番讨价还价,金良答应由中央军出钱来补助那些多生出来的孩子,但这些孩子虽然还受父母的抚养,但他们的前途则有中央军掌控,他们必须接受中央军的安排,去上中央军下属的小学堂、中学堂,中学堂毕业以后,选择加入中央军队伍,或上中央大学堂。

    二十年以后,这群被超生出来的孩子变成了中央军的主体。

    就是这群超生出来的孩子,将要横扫整个欧亚大陆,打造出大中华共荣圈。就是这群超生出来的孩子,把华夏国土上所有的寄生虫一般的官僚给血洗干净,打造出廉洁自律的中华官场。

    各个郡县的儿童福利院,全都有中央军财政支持,也变成了中央军名下的产业。

    儿童福利院除了抚养那些在战乱中失去双亲的孤儿,还抚养那些被父母嫌弃的儿童,若是那些父母觉得自己养活不了那么多孩子,也可以把他们报到儿童福利院,儿童福利院一次性补给这些父母一万钱,这些父母跟这些被他们遗弃的孩子一刀两断,从此之后,这些儿童都改姓为金。(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