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影帝 第六十五章 男女搭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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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叔刚才给我来电话了,帮我排上戏了,下午四点半的,我就不跟你们这吃了,我回家了。”秧秧将手机塞回背包,挎起包要走。
“今天礼拜天,你姐去听障者爱心协会了吧?你又不用照顾她,回什么家啊?你就留这吃呗,来都来了,走什么啊。”
祝国峰拦着秧秧,又补充一句:“你走了,谁给我们做饭啊?我做饭不好,你知道的。”
秧秧真是被祝国峰打败了!
这疯子,难道没看出来她因为被触及到开玩笑的底线已经生气了么?
竟然以没人做饭为由留她,他真是个大白痴!
“一块吃吧,别走了。我还有件能赚钱的好事要告诉你呢,你听了肯定感兴趣。”
“能赚钱的好事?”
一听这个,秧秧的眼睛变得闪亮了。对于能赚钱的事,她向来都很感兴趣。
“我在梦想网的小说不是签约了么,再写一个月就能上架了,到时候就能赚钱了,我想和你一块发这笔财。”
“你说的赚钱事就是这个?”秧秧略感失望,“你那小说就算能上架,也赚不到什么钱吧?”
“你别总这么武断,我这小说肯定赚钱。”祝国峰掰掰指关节,“最近一个月疯狂码字,我手指头都快码折了,我真是码疲了,我想找个打字员帮我接着码,我觉得你挺适合的,想拉你入伙。”
“什么意思,让我帮你续写?”
“不是续写,是我把后面的故事都讲出来,录到电脑音频里,你按着我录的照抄一遍就行。你知道的,我这人平常爱侃大山,舌头比手指头灵活的多,说多少话都不嫌累,但我不擅长码字,码一会儿就累。你平时总打手语,小手那么灵活,我猜你肯定擅长码字,咱俩正好互补。都说男女搭配,干活不累,我就想和你搭配一下,回头等上架了,稿酬和各种奖励咱俩都对半分,未来这本小说的所有收益,我都分你一半,你觉得怎么样,我够意思吧!”
这个想法,是祝国峰刚刚去超市买猪头肉时想到的。刚才听秧秧讲,她们姐俩这暑假治病没少花钱,他猜秧秧她们现在手头肯定特别紧张。要不秧秧也不会这么心急的跑到他家来找他三叔问戏。
未来秧秧要复习备考,还要照顾姐姐,演戏的机会会越来越少,挣外快的机会也会越来越少,祝国峰就琢磨着,看看怎么能帮到秧秧。于是他就想到了让秧秧帮他码字的法子。
其实他早就想让别人帮着他码了,但又找不到特别靠得住的人帮忙。一般人他可不敢把稿子给对方,那样被人盗走就毁了。
最近一个月,他对着脑海中的小说码了45万字的稿子,几乎把所有时间都砸这上面了,码的昏天黑地,什么别的事都干不了,真是太累了,也太糟心了。
本来他想让高圆帮忙码的。高圆绝对信得过,但想到高圆那对笨拙的猪蹄手,码速肯定很慢,而且那胖妞最近一直在练歌,也没时间码,他就没去麻烦高圆。
他之前还试过用语音录入软件来码字。但由于用的都是免费软件,录入识别时,错误率很高,他还得再修改。总算下来,比他自己用手码字效率还低,所以这个方法也被他淘汰了。
他还是找人帮忙码比较靠谱。
现在既然秧秧在,由秧秧来做这个工作就最合适不过了。
至于他提出的要分一半收益给秧秧,纯粹就是只有他这种疯子才会提出的友情价码了。
秧秧的生活压力很大,她姐治耳朵,有时候有福利组织帮忙捐款,但大部分时候,她们自己都要出不少钱,很多时候她们的钱都不够。
也正是因为款项一直不到位,林小朋的耳朵才一直得不到最好的治疗。
秧秧她们姐俩是很需要钱的,如果有钱了,林小朋的耳朵或许真能治好,祝国峰很期待看到这一天。
他这种期待,不光是出于友谊和同情,还因为,林小朋也是张影视脸,她也是影视剧乱入的人物。他觉得林小朋也挺有可塑性的。
看另外那个位面的发展,扮演林小朋的陈言希,要比扮演秧秧的陈艺涵逼格更高,戏路更宽泛。虽然长了一张包子脸,但陈言希那种相貌,似乎更受大众所欢迎。
就祝国峰之前和林小朋的接触,他觉得林小朋身上也很有演戏的天分。可能是平时听不到东西,林小朋要比一般人对周围事物观察的更用心、更仔细,她的心思也比一般人更细腻、更敏感。
这样拥有敏感性格的人,做演员是最容易出彩的。当然了,前提是她的耳朵能治好,她能恢复到正常人的表达水平。
如果给林小朋的耳朵治好了,把另外位面那部《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完全照搬过来,由林小朋饰演去原汁原味的女主角沈佳宜,一部戏就可能给她捧红。
这段日子祝国峰想了很多,他现在不仅要自己做影帝,他还要带领一帮影视剧人物来逆袭这个世界。这样的未来,在他看来才充满无限乐趣和挑战。
祝国峰是真心希望林小朋能治好耳朵,但他也知道秧秧和林小朋都很好强,白给她们钱她们肯定不要。
现在靠这种方式,将《鬼吹灯》的一半收益分给秧秧,秧秧就有充分的理由收下了。毕竟,这部书的大部分都是由她码出来的,这钱她拿的应该会心安理得。
至于未来钱多了,秧秧愿意拿多少,那都是她自己衡量的事了,在祝国峰看来都无所谓的。和钱比起来,他更关心的是林小朋的耳朵,以及秧秧可以变得更舒心的生活。
“你写的小说真能赚钱吗?”
祝国峰的想法很好,秧秧却对此提出了质疑,她觉得祝国峰的小说只有疯子才会看,一般人肯定不会看。这样的小说就算上架了,也就是赚仨瓜俩枣的稿费。为了这点钱,她可不敢把自己的时间都搭进去。
“当然能赚钱了,我上个月收到一百多块钱的打赏呢!”
“真的假的?你自己打赏的吧?”
“我有钱烧的啊自己打赏!不信你过来看,我给你看看我的打赏记录,已经有好几十人给我打赏了!”
祝国峰兴奋的拉着秧秧进了自己卧室。
他的电脑还开着,主页显示的正是《鬼吹灯》的页面。
秧秧看到小说名,当时就有种被雷劈到的感觉,不可思议的问祝国峰:“《鬼吹灯》!——是你写的?”
“是啊,你知道的,我这人最爱讲鬼故事了,这次就编了一个长一点的发表了,嘿嘿。”
扭头一瞧,秧秧小嘴巴痴张着,满脸震惊的表情,祝国峰意识到什么,“你不会看过我的小说吧?”
“我岂止看过啊!这本小说在吃书网很火的!我每天都在追读!”秧秧简直不敢相信,她每天在吃书网上追读的这本新奇盗墓小说,竟是祝国峰这个大白痴写的!
“今天礼拜天,你姐去听障者爱心协会了吧?你又不用照顾她,回什么家啊?你就留这吃呗,来都来了,走什么啊。”
祝国峰拦着秧秧,又补充一句:“你走了,谁给我们做饭啊?我做饭不好,你知道的。”
秧秧真是被祝国峰打败了!
这疯子,难道没看出来她因为被触及到开玩笑的底线已经生气了么?
竟然以没人做饭为由留她,他真是个大白痴!
“一块吃吧,别走了。我还有件能赚钱的好事要告诉你呢,你听了肯定感兴趣。”
“能赚钱的好事?”
一听这个,秧秧的眼睛变得闪亮了。对于能赚钱的事,她向来都很感兴趣。
“我在梦想网的小说不是签约了么,再写一个月就能上架了,到时候就能赚钱了,我想和你一块发这笔财。”
“你说的赚钱事就是这个?”秧秧略感失望,“你那小说就算能上架,也赚不到什么钱吧?”
“你别总这么武断,我这小说肯定赚钱。”祝国峰掰掰指关节,“最近一个月疯狂码字,我手指头都快码折了,我真是码疲了,我想找个打字员帮我接着码,我觉得你挺适合的,想拉你入伙。”
“什么意思,让我帮你续写?”
“不是续写,是我把后面的故事都讲出来,录到电脑音频里,你按着我录的照抄一遍就行。你知道的,我这人平常爱侃大山,舌头比手指头灵活的多,说多少话都不嫌累,但我不擅长码字,码一会儿就累。你平时总打手语,小手那么灵活,我猜你肯定擅长码字,咱俩正好互补。都说男女搭配,干活不累,我就想和你搭配一下,回头等上架了,稿酬和各种奖励咱俩都对半分,未来这本小说的所有收益,我都分你一半,你觉得怎么样,我够意思吧!”
这个想法,是祝国峰刚刚去超市买猪头肉时想到的。刚才听秧秧讲,她们姐俩这暑假治病没少花钱,他猜秧秧她们现在手头肯定特别紧张。要不秧秧也不会这么心急的跑到他家来找他三叔问戏。
未来秧秧要复习备考,还要照顾姐姐,演戏的机会会越来越少,挣外快的机会也会越来越少,祝国峰就琢磨着,看看怎么能帮到秧秧。于是他就想到了让秧秧帮他码字的法子。
其实他早就想让别人帮着他码了,但又找不到特别靠得住的人帮忙。一般人他可不敢把稿子给对方,那样被人盗走就毁了。
最近一个月,他对着脑海中的小说码了45万字的稿子,几乎把所有时间都砸这上面了,码的昏天黑地,什么别的事都干不了,真是太累了,也太糟心了。
本来他想让高圆帮忙码的。高圆绝对信得过,但想到高圆那对笨拙的猪蹄手,码速肯定很慢,而且那胖妞最近一直在练歌,也没时间码,他就没去麻烦高圆。
他之前还试过用语音录入软件来码字。但由于用的都是免费软件,录入识别时,错误率很高,他还得再修改。总算下来,比他自己用手码字效率还低,所以这个方法也被他淘汰了。
他还是找人帮忙码比较靠谱。
现在既然秧秧在,由秧秧来做这个工作就最合适不过了。
至于他提出的要分一半收益给秧秧,纯粹就是只有他这种疯子才会提出的友情价码了。
秧秧的生活压力很大,她姐治耳朵,有时候有福利组织帮忙捐款,但大部分时候,她们自己都要出不少钱,很多时候她们的钱都不够。
也正是因为款项一直不到位,林小朋的耳朵才一直得不到最好的治疗。
秧秧她们姐俩是很需要钱的,如果有钱了,林小朋的耳朵或许真能治好,祝国峰很期待看到这一天。
他这种期待,不光是出于友谊和同情,还因为,林小朋也是张影视脸,她也是影视剧乱入的人物。他觉得林小朋也挺有可塑性的。
看另外那个位面的发展,扮演林小朋的陈言希,要比扮演秧秧的陈艺涵逼格更高,戏路更宽泛。虽然长了一张包子脸,但陈言希那种相貌,似乎更受大众所欢迎。
就祝国峰之前和林小朋的接触,他觉得林小朋身上也很有演戏的天分。可能是平时听不到东西,林小朋要比一般人对周围事物观察的更用心、更仔细,她的心思也比一般人更细腻、更敏感。
这样拥有敏感性格的人,做演员是最容易出彩的。当然了,前提是她的耳朵能治好,她能恢复到正常人的表达水平。
如果给林小朋的耳朵治好了,把另外位面那部《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完全照搬过来,由林小朋饰演去原汁原味的女主角沈佳宜,一部戏就可能给她捧红。
这段日子祝国峰想了很多,他现在不仅要自己做影帝,他还要带领一帮影视剧人物来逆袭这个世界。这样的未来,在他看来才充满无限乐趣和挑战。
祝国峰是真心希望林小朋能治好耳朵,但他也知道秧秧和林小朋都很好强,白给她们钱她们肯定不要。
现在靠这种方式,将《鬼吹灯》的一半收益分给秧秧,秧秧就有充分的理由收下了。毕竟,这部书的大部分都是由她码出来的,这钱她拿的应该会心安理得。
至于未来钱多了,秧秧愿意拿多少,那都是她自己衡量的事了,在祝国峰看来都无所谓的。和钱比起来,他更关心的是林小朋的耳朵,以及秧秧可以变得更舒心的生活。
“你写的小说真能赚钱吗?”
祝国峰的想法很好,秧秧却对此提出了质疑,她觉得祝国峰的小说只有疯子才会看,一般人肯定不会看。这样的小说就算上架了,也就是赚仨瓜俩枣的稿费。为了这点钱,她可不敢把自己的时间都搭进去。
“当然能赚钱了,我上个月收到一百多块钱的打赏呢!”
“真的假的?你自己打赏的吧?”
“我有钱烧的啊自己打赏!不信你过来看,我给你看看我的打赏记录,已经有好几十人给我打赏了!”
祝国峰兴奋的拉着秧秧进了自己卧室。
他的电脑还开着,主页显示的正是《鬼吹灯》的页面。
秧秧看到小说名,当时就有种被雷劈到的感觉,不可思议的问祝国峰:“《鬼吹灯》!——是你写的?”
“是啊,你知道的,我这人最爱讲鬼故事了,这次就编了一个长一点的发表了,嘿嘿。”
扭头一瞧,秧秧小嘴巴痴张着,满脸震惊的表情,祝国峰意识到什么,“你不会看过我的小说吧?”
“我岂止看过啊!这本小说在吃书网很火的!我每天都在追读!”秧秧简直不敢相信,她每天在吃书网上追读的这本新奇盗墓小说,竟是祝国峰这个大白痴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