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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美利坚当道士 第九十四章 名震旧金山

    “夜叉!”

    面对王诩的步步紧逼,在死亡面前,巴育怒啸一声,召唤祖传的鬼神来护法。

    很显然,巴育刺阴师一脉能够掌控这只夜叉百多年的时间,也是拿捏住了夜叉鬼的Oo。

    即便面临战死的凶险,也不得不前来护法。

    而这,也是巴育称雄旧金山东南亚裔的原因。

    是他最为强大的助力。

    从中阴界穿梭而出的夜叉鬼,已经将炸断的双手恢复了过来,只是那恢复的双手颇有些淡薄,显然远远不及原本祭炼了上百年的肉身好用。

    这只夜叉鬼出现之后,并没有攻击,而是戒备的看着王诩。

    显然是颇有些惧怕。

    “你还在等什么?”巴育再次怒吼了一声,歇斯底里,无能咆哮。

    “闭嘴,蠢货!”

    夜叉鬼发出尖锐的声音。

    一双猩红的眼睛死死的盯住王诩,刚刚那一击,这只夜叉鬼打破了胆。

    “饶他一命,从此以后,你我……”

    未等夜叉说完,王诩一步风雷动,拳上金光隐现,杀了过去。

    此刻饶你命,等着今后再来报复吗?

    都已经打上山门了,我跟你废话我是傻子。

    而且,你在我眼中,就是海量功德啊!

    王诩一动,夜叉鬼同时一动。

    论武道,百年老鬼也是渣渣。

    王诩窥破一个破绽,当胸朝着夜叉鬼便是一拳,正中对方胸膛上,铿然有声,如劈铁石,防御力居然如此之大。

    当下便知道,这具鬼身超越了凡尘的范畴,绝非武道所能击杀的,唯有法力才能应付。

    吼!

    夜叉鬼咆哮一声,拳上巨力,他不惧,但拳上至正至阳的金光,却是让他畏惧。

    如泼强酸。

    金光顿时便腐蚀进那青黑色的皮肤之中。

    怒吼之中,夜叉鬼双爪朝着王诩抓来,他的双臂极其粗壮,蒲扇般大的双掌,片片指甲乌黑油亮,长达三寸,伸展开来,如同两把铁爪子。

    爪影翻飞,当头扣落,要是被它抓住,只怕脑袋瓜子会像西瓜一样破碎。

    若是之前那双鬼爪,王诩倒是有三分畏惧。

    现在这双新生的鬼爪,毫无任何畏惧之心。

    砰!

    夜叉鬼的巨爪抓在了一张符箓的上面,顿时引得这张符大放光华,形成道道涟漪,好像丢石头进入湖水里。

    随之,这道强化版镇灵符燃烧了起来。

    此刻,王诩早已经避开了这一爪,顺势又给了他一拳。

    一爪不见功,夜叉鬼咆哮不已,头上幽绿色的火焰爆燃,平地甚至刮起一阵狂风,吹得砂石飞舞。

    其高大的身躯呼啸而起,出手是泰拳的章法。

    王诩不假思索,双手手指夹出一张张的符纸,嗖嗖嗖,数道符箓飘出,全部迎头撞向夜叉鬼。

    嘭嘭嘭!

    激烈的爆燃声响起,强化版镇灵符斩鬼符在夜叉鬼身上只能留下几个白印子,浅浅的出现在体表上,皮都不见破损。

    但那双重新凝聚出来的鬼爪,却是再次被重创。

    王诩也不再动用金光咒,浪费了法力,只以镇灵符、斩鬼符轰杀。

    符箓不要钱一般祭了出去。

    终于,那双鬼爪经受不住符箓的连番攻击,化为阴气,不能成型。

    此时的夜叉鬼在王诩的眼中,就像一头被拔了爪牙的猛虎。

    王诩狞笑一声,双脚一跺,身体猛然一闪,就朝着巴育扑杀而至。

    这个老家伙显然是要弄出一个大技能,甚至放了好多的血,在地上涂抹出莫名的图文。

    不可能让他如愿,王诩肯定是要打断他的。

    这一扑,一掌朝着巴育的脑袋拍落,泰山压顶之势!

    巴育眼皮一抬,因为放了不少血,他的气血有些削弱。

    他的眼神之中更是满满的恨意。

    啪啦!

    一只比人脑袋还大的手掌凌空击来,每根手指都有胡萝卜那么粗,漆黑发青宛如钢铁铸造,尤其是五指之间白玉颜色,锋利的指甲从肉里面弹出,让人毫不怀疑可以一下洞穿最坚硬的骨头。

    这一掌,让巴育脑袋顶上响起一声巨响,震得他的身体骨髓都刺痛起来,好像是在自己头顶三尺,突然打了一个炸雷然后落砸下来。

    这一下,巴育清楚的感觉到,自己要被打爆脑袋了。

    他还有后手,但缺少应付半步先天境武者的手段。

    近身搏杀,实在太强悍。

    轰!

    与王诩手掌相撞的是夜叉鬼。

    王诩冷笑一声,一道金色的小剑从掌中飞出。

    这次不是金光,而是金光剑。

    等的就是这一击。

    夜叉鬼没有想到王诩还有这么一张底牌……

    这一剑,从夜叉鬼的眉心射入。

    夜叉鬼顿时一滞。

    王诩手指如剑,在电光火石之间洞穿了一件法器激发的能量盾,一指点在了巴育的眉心。

    “噬……”

    巴育身上阴气滚滚,某种神通在一瞬间便也想要施展出来。

    可惜,一秒之差,王诩手指间真气一震,那颗狰狞的脑袋便是一炸。

    “嘭”的一声闷响,一指爆头。

    巴育的脑袋仿佛被狙击枪子弹击中了似的,遽然向后一仰,然后从后脑勺处溅出了大团的红色混合白色的浆汁,最后索性像个被一棒子敲碎的西瓜,稀里哗啦的炸碎了开来。

    这一幕,将“肝脑涂地”这个词表现的淋漓尽致。

    没有了巴育在旁边捣乱,收拾夜叉鬼也就一点难度都没有了。

    围观众人在王诩出手重创夜叉鬼之后,便知道这个结果。

    但现在尘埃落定,犹自还在梦中。

    无法相信,巴育真的死了。

    死在了一个十七岁的少年手里。

    那个圣盾局的白人却是微微抬头看向天空,那尊鹰首护法一直遨游在天空之上,按照斗法的规则,它是可以参与其中的。

    他心中明白,老君观,有点深不可测。

    “这少年,终究要名震天下。”

    深深的看了王诩一眼。

    宣布结果。

    王诩这个名字,一天之前,知晓者寥寥。

    一天之后,修行界已经近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旧金山一个二十岁不到的少年,登临半步先天之境,更悍然击杀了刺阴师巴育上师,以及祭拜了百年的夜叉鬼。

    这个消息,以一种爆炸的姿态,横扫了大半个美利坚修行界。

    更是名震旧金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