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你上恋综没让你发疯 第113章 李代桃僵
关于女拳挂他那个事,季宴已经很快公关,所以夏千语没看到网上对庄楚玉的质疑和谩骂。
夏千语察觉到他今晚不太热情,心里犯嘀咕。
难道是腻了?
狗男人确实喜欢玩花样,但自己是保守派,不喜欢折腾。
算了,让让他。
第二天,夏千语偷偷买了几件小衣服,准备增加点情趣。
庄楚玉的失忆还没好利索,自己不能冷落他,必须得让他感受到家的温暖!
不料,还没等她的衣服到,庄楚玉就说要去Y国紧急出差了,听说是那边的生意不太顺。
“那你好好照顾自己哦。”
夏千语帮他收拾好行李,送他到机场。
她走不了,还要去试戏,另外苏珊娜跟她约好的N家的广告也马上开拍了,她还得去一趟北欧。
“嗯,你也是,别让我担心。每天至少两次电话,少一个都不行。”庄楚玉捧着她的小脸狠狠吻了一口。
“好。”
送别了庄楚玉,夏千语马上去了徐导那边试戏。
疯批女二叫阮棠,外表柔柔弱弱,但疯起来是个人都怕,她天资聪颖,法术高超,武力值比男一还高。
夏千语先去试妆。
化妆师以细腻的笔触,为她打造了自然无瑕的底妆,仿佛初绽的花瓣般清透,让人一眼望去,只觉她肌肤胜雪,吹弹可破。
眼妆是整个妆造的精髓所在,眼影选用了温柔的粉色与浅棕色渐变叠加,眼窝处轻轻晕染,营造出一种无辜而深邃的眼神。
睫毛被细心地刷上几层纤长型睫毛膏,根根分明,仿佛晨露中轻颤的蝶翼,增添了几分柔弱与灵动。眼线则细细勾勒,仅在内眼角稍作延长,保留了那份未经世事的纯真。
唇色选取了淡粉色系的唇膏,轻轻一抹,如同春日里初绽的樱花,既不过分张扬,又恰到好处地衬托出她的温柔与纯洁。
嘴角微微上扬,仿佛随时都能绽放出一个温暖人心的笑容。
一袭简单的白衣白鞋,更突出角色的纯洁和不谙世事。
头发也没有做很复杂的妆造,只是简单一束,耳边还垂下一缕。
夏千语收敛了狐狸眼的狡黠灵动,只展示少女不谙世事的懵懂无知。
席绍也在试妆现场。
他是男一,导演自然也想听听他的意见。
“怎样?”徐导问。
“我早说过,没人比夏千语更合适阮棠。”
导演也非常满意,当场就跟季宴去嘀咕合同了。
席绍舒了一口气。
这部电影要拍半个多月。
也就是说,他将与夏千语朝夕相处半个多月。
只要能出现在她身边,他就很知足了,不管用任何身份。
本来,他还觉得自己爱的卑微,但想想寒路,他觉得自己也不算很惨。
寒路跟她从小就认识,还不是被庄楚玉捷足先登,只能用朋友的身份守护她。
寒路知道后:我招你惹你了?
夏千语成为《长生劫》女二的消息很快被放出去。
徐导做事,直接了当,不喜欢搞悬疑和营销。
在实力面前,他也确实不需要这些。
书迷听说夏千语演女二阮棠,不禁有点担心。
阮棠黑化以后,是个疯批。
夏千语外貌是符合的,就是性格,跟疯批好像扯不上什么关系?
庄楚玉看到这些评论都笑了。
夏千语疯起来,连破坏时空规则,当众用枪射杀楚雄的事都干的出来,她不疯谁疯!
庄楚玉生意的事其实是其次,他去Y国主要是去帮老丈人罗宾逊去了。
他隐瞒真相啥怕夏千语担心。
罗宾逊有个孩子的事,不小心还是泄露出去了,但是透露消息的人没说性别,现在许多人以为他有个流落在外的儿子。
“将错就错,你来我这露个面,让他们暂时把目光放在你身上。”罗宾逊说。
庄楚玉也不愿别人盯上夏千语,太危险了。
女王病危,现在,罗宾逊所在的家族,是有实力夺位的,虽然罗宾逊对那个位置没兴趣,但别人未必信。
查理的三个儿子都不成器,罗宾逊虽隐退,但是实力和威望不可小觑。
所有人都知道,家族实权掌握在罗宾逊手里!
罗宾逊本来没孩子,身体又不太好,不足为惧。
现在,突然传出他有孩子,所有势力都暗暗警惕他这个孩子到底是什么来头,会不会惦记那个位置。
庄楚玉的日常也很简单,就是在白色绝响,跟着罗宾逊应对一次又一次的试探。
在化妆师的妙手下,庄楚玉的五官竟然与罗宾逊有了一些相似,尤其是一些角度,非常有神韵。
来的几波人,一看就知道,这孩子应该就是罗宾逊的。
气质太像了。
庄楚玉谈吐优雅,不卑不亢,又深谙华国老祖宗说话打太极的艺术,几天下来,没人能套的出他的话。
庄楚玉还利用玉魂给自己编造了身份,任何人都无法查到他的真实的信息,除非这个人本来就认识自己,否则绝对查不到。
他既不能太菜,也不能太厉害。
太菜,别人未必会信,而且还会有损家族的名望。
太厉害,别人一定会除掉你。
庄楚玉得人设是罗宾逊淡泊名利的优秀得好儿子。
第一波试探结束,罗宾森提醒庄楚玉:“他们虽然没试探出什么,但是胆大的一定会对你下手,再次试探,别留情,谁动你,你就往死里收拾他!”
如果别人欺负到你头上你都不反击,别人就会往死里欺负你。
罗宾逊拨给他一个护卫队,全是精锐。
“嗯,我不会让自己置于危险。”亲亲老婆还在等我,我才不会跟他们玩命。
这一天,罗宾逊带着他去参加一个酒会。
夜幕低垂,华灯初上,城市的喧嚣渐渐沉淀为一场盛大的酒会序曲。
在这座金碧辉煌的大厅里,水晶吊灯洒下柔和而璀璨的光芒,将每一个角落都镀上了一层梦幻的色彩。音乐悠扬,如同细流般缓缓淌过每一位宾客的心田,为这个夜晚增添了几分浪漫与期待。
就在这光影交错的瞬间,罗宾逊带着庄楚玉,缓缓步入会场。
庄楚玉身着定制的黑色西装,剪裁合体,线条流畅,每一寸布料都透露着高级与优雅。西装外套上,一枚简约而不失格调的银色胸针在灯光下微微闪烁,恰似夜空中最亮的星,引领着所有人的目光。
这枚胸针,熟悉的都知道,是代表罗宾逊所在的家族,外人不得佩戴。
已经有人小声谈论他的身份:“是他吧?”
“绝对是,否则怎么能佩戴这枚胸针?”
夏千语察觉到他今晚不太热情,心里犯嘀咕。
难道是腻了?
狗男人确实喜欢玩花样,但自己是保守派,不喜欢折腾。
算了,让让他。
第二天,夏千语偷偷买了几件小衣服,准备增加点情趣。
庄楚玉的失忆还没好利索,自己不能冷落他,必须得让他感受到家的温暖!
不料,还没等她的衣服到,庄楚玉就说要去Y国紧急出差了,听说是那边的生意不太顺。
“那你好好照顾自己哦。”
夏千语帮他收拾好行李,送他到机场。
她走不了,还要去试戏,另外苏珊娜跟她约好的N家的广告也马上开拍了,她还得去一趟北欧。
“嗯,你也是,别让我担心。每天至少两次电话,少一个都不行。”庄楚玉捧着她的小脸狠狠吻了一口。
“好。”
送别了庄楚玉,夏千语马上去了徐导那边试戏。
疯批女二叫阮棠,外表柔柔弱弱,但疯起来是个人都怕,她天资聪颖,法术高超,武力值比男一还高。
夏千语先去试妆。
化妆师以细腻的笔触,为她打造了自然无瑕的底妆,仿佛初绽的花瓣般清透,让人一眼望去,只觉她肌肤胜雪,吹弹可破。
眼妆是整个妆造的精髓所在,眼影选用了温柔的粉色与浅棕色渐变叠加,眼窝处轻轻晕染,营造出一种无辜而深邃的眼神。
睫毛被细心地刷上几层纤长型睫毛膏,根根分明,仿佛晨露中轻颤的蝶翼,增添了几分柔弱与灵动。眼线则细细勾勒,仅在内眼角稍作延长,保留了那份未经世事的纯真。
唇色选取了淡粉色系的唇膏,轻轻一抹,如同春日里初绽的樱花,既不过分张扬,又恰到好处地衬托出她的温柔与纯洁。
嘴角微微上扬,仿佛随时都能绽放出一个温暖人心的笑容。
一袭简单的白衣白鞋,更突出角色的纯洁和不谙世事。
头发也没有做很复杂的妆造,只是简单一束,耳边还垂下一缕。
夏千语收敛了狐狸眼的狡黠灵动,只展示少女不谙世事的懵懂无知。
席绍也在试妆现场。
他是男一,导演自然也想听听他的意见。
“怎样?”徐导问。
“我早说过,没人比夏千语更合适阮棠。”
导演也非常满意,当场就跟季宴去嘀咕合同了。
席绍舒了一口气。
这部电影要拍半个多月。
也就是说,他将与夏千语朝夕相处半个多月。
只要能出现在她身边,他就很知足了,不管用任何身份。
本来,他还觉得自己爱的卑微,但想想寒路,他觉得自己也不算很惨。
寒路跟她从小就认识,还不是被庄楚玉捷足先登,只能用朋友的身份守护她。
寒路知道后:我招你惹你了?
夏千语成为《长生劫》女二的消息很快被放出去。
徐导做事,直接了当,不喜欢搞悬疑和营销。
在实力面前,他也确实不需要这些。
书迷听说夏千语演女二阮棠,不禁有点担心。
阮棠黑化以后,是个疯批。
夏千语外貌是符合的,就是性格,跟疯批好像扯不上什么关系?
庄楚玉看到这些评论都笑了。
夏千语疯起来,连破坏时空规则,当众用枪射杀楚雄的事都干的出来,她不疯谁疯!
庄楚玉生意的事其实是其次,他去Y国主要是去帮老丈人罗宾逊去了。
他隐瞒真相啥怕夏千语担心。
罗宾逊有个孩子的事,不小心还是泄露出去了,但是透露消息的人没说性别,现在许多人以为他有个流落在外的儿子。
“将错就错,你来我这露个面,让他们暂时把目光放在你身上。”罗宾逊说。
庄楚玉也不愿别人盯上夏千语,太危险了。
女王病危,现在,罗宾逊所在的家族,是有实力夺位的,虽然罗宾逊对那个位置没兴趣,但别人未必信。
查理的三个儿子都不成器,罗宾逊虽隐退,但是实力和威望不可小觑。
所有人都知道,家族实权掌握在罗宾逊手里!
罗宾逊本来没孩子,身体又不太好,不足为惧。
现在,突然传出他有孩子,所有势力都暗暗警惕他这个孩子到底是什么来头,会不会惦记那个位置。
庄楚玉的日常也很简单,就是在白色绝响,跟着罗宾逊应对一次又一次的试探。
在化妆师的妙手下,庄楚玉的五官竟然与罗宾逊有了一些相似,尤其是一些角度,非常有神韵。
来的几波人,一看就知道,这孩子应该就是罗宾逊的。
气质太像了。
庄楚玉谈吐优雅,不卑不亢,又深谙华国老祖宗说话打太极的艺术,几天下来,没人能套的出他的话。
庄楚玉还利用玉魂给自己编造了身份,任何人都无法查到他的真实的信息,除非这个人本来就认识自己,否则绝对查不到。
他既不能太菜,也不能太厉害。
太菜,别人未必会信,而且还会有损家族的名望。
太厉害,别人一定会除掉你。
庄楚玉得人设是罗宾逊淡泊名利的优秀得好儿子。
第一波试探结束,罗宾森提醒庄楚玉:“他们虽然没试探出什么,但是胆大的一定会对你下手,再次试探,别留情,谁动你,你就往死里收拾他!”
如果别人欺负到你头上你都不反击,别人就会往死里欺负你。
罗宾逊拨给他一个护卫队,全是精锐。
“嗯,我不会让自己置于危险。”亲亲老婆还在等我,我才不会跟他们玩命。
这一天,罗宾逊带着他去参加一个酒会。
夜幕低垂,华灯初上,城市的喧嚣渐渐沉淀为一场盛大的酒会序曲。
在这座金碧辉煌的大厅里,水晶吊灯洒下柔和而璀璨的光芒,将每一个角落都镀上了一层梦幻的色彩。音乐悠扬,如同细流般缓缓淌过每一位宾客的心田,为这个夜晚增添了几分浪漫与期待。
就在这光影交错的瞬间,罗宾逊带着庄楚玉,缓缓步入会场。
庄楚玉身着定制的黑色西装,剪裁合体,线条流畅,每一寸布料都透露着高级与优雅。西装外套上,一枚简约而不失格调的银色胸针在灯光下微微闪烁,恰似夜空中最亮的星,引领着所有人的目光。
这枚胸针,熟悉的都知道,是代表罗宾逊所在的家族,外人不得佩戴。
已经有人小声谈论他的身份:“是他吧?”
“绝对是,否则怎么能佩戴这枚胸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