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缘契之缘生蛊 第19章 莫行之

    莫衍闻言僵了僵,随即撂下一句“多管闲事”便转身走了。

    莫行之来到千鹤山庄大概有七八年之久了,他比莫衍大不了多少。

    他起初来到这里,其实是为了逃婚。

    用他的话就是“没有远见的不良老爹逼着年仅十三岁的我娶妻生子”。

    倒不是他不喜欢那姑娘,毕竟两人连面都没有见过,喜恶是谈不上的。

    只是他觉得大丈夫应志在天下......

    众生。

    不应小小年纪就困于这妻子家事,所以便逃了出来。

    他天资聪颖,十三岁那年便懂了些药理,也能治些小病。

    另外他还会点儿武功,虽不说是武艺高强,但打几个地痞无赖、流氓混混还是绰绰有余的,至少不会让人给欺负了。

    就这样,他离家时没有带太多盘缠,一路上靠给人治病加上表演赚些小钱,日子也没有太难过,大概花了半年时间总算来到了莫府。

    其实他家距离莫府不远,以他现在的脚力,走起路来,个把天也就到了。

    但那时,他十几岁的年纪,难免好奇心强,对家门外的事物都感到新鲜,路上难免多做逗留,另外呢,他也不认识路,一路上走走停停,所以耗时便久了些。

    莫鸿涛看见他时,见他衣衫虽旧,倒也干净。

    小小年纪眸光坚定,没有丝毫惧意,内心不由有些赞叹。

    他还没问话,那小人便有条不紊地报了自己的家世来意,并拿出二两银子说是不会白吃白住,虽目前只能交付二两银子,但以后挣了钱会悉数补上,不会赖账。

    莫鸿涛见他小小年纪便如此懂事,知他路上吃了不少苦,想他也不过与自己的孩子一般大小,难免心中生了怜爱之意。

    于是,他便收留了这个小人。

    并且,还修书一封于莫行之父亲。信中大致说了下莫行之这一路的遭遇及现下已人在莫府的情况。末了,他还在信中加了一句“此子日后必成大器,望全其鸿志”。

    莫行之他爹收到信后,悬了半年的心总算放下了。莫行之离家出走后,他心中后悔不已,现在也不想着逼这个小儿子成亲了,便退了原本定下的亲事。毕竟他还有一个大儿子,传宗接代的事情还是交给大儿子吧。至于莫行之就看他的自己的造化吧,他也不想过多干预了。

    莫鸿涛知他嗜爱药理,便从藏书阁搬了些药理相关的书籍到他住处,并嘱咐有什么需要可以随时找他。

    他把莫行之当成自己亲生孩子来看待,让他每天花一点儿时间跟莫殷莫衍一起修习武艺。一来强身健体,二来以后真的到江湖上了也不会被人给欺负了。

    弱冠之后,莫行之执意要行医自立,莫鸿涛便允许他挑一间喜欢的别院作为医馆,并雇他为莫府的大夫,同时也允许他给莫府外的人治病。他本不欲收他赁居费,但莫行之执意要给,他便也由得他去了。

    莫行之在药理方面确实天赋异禀。无师自通,二十出头也算小有成就。

    至少千鹤山庄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就连附近一些庄子上富人生病了也会请他医治。

    莫行之喜欢千鹤山庄的一点就是千鹤山上有很多药草,方便他制药救人。

    他倒也没啥大的志向,就想在某一处有个小小的药庐济世救人,一生与药理为伴。

    他觉得莫府那间别院就不错,等有钱了就把它盘下来。等年纪更大些了再收一两个徒弟,把毕生所学传授给他们,一辈子也就这么混过去了,至于娶妻生子嘛,下辈子再说吧!

    正月快结束时,莫衍来找莫殷,说是他想带君天瑶去天水山一趟,碰碰运气。

    “此去天水山路途遥远,来回少说也得月余。而且我最近得到消息,偃月谷余孽动作不断,似是在筹备些什么。”他顿了顿,观见莫衍神色无异,才接着道,“君天瑶身份委实太过特殊,你武功又不高,这次还是我陪你去吧,一路上也好有个照应。”

    莫衍早就猜到,莫殷会要求同去,但他却发现莫殷神色有异,似乎还有其他想法。

    “哥哥此去天水山,还有别的目的吧?”他直截了当地问。

    莫殷想了想,叹了口气,觉得有些事情,终归是要重见天日的。

    “有些事情,总该让你知道的。”他说着,从一旁书桌上取来一个卷轴递给了莫衍。

    莫衍打开卷轴,看见上面画着一个约莫三四岁的小孩,心下疑惑不已,莫殷给他这幅画干什么?

    “这小孩是谁?”他问道。

    “你哥哥,”莫殷顿了顿又说道,“也是我的弟弟。”

    他此时神色格外凄楚。

    莫衍不解其意,只是看着画中的人,考虑着任何可能。

    “你本来还有一个哥哥,在你出生那年走丢了。是我对不起他。”

    “这画是他还在府内时请画匠画的?”

    莫殷自嘲地笑了笑,“不是,这是后来我凭着记忆画的。”

    他看向那画,“他走丢时我也才五六岁,很多事情我也记不得了,隐约记得他是你出生后不久走丢的。那时候爹忙着庄里的事情,娘又忙着照顾你,便是我一直在照看年幼的他。”

    “我记得还是小不点的他,像个小跟屁虫一样,总是喜欢跟在我身后‘哥哥’、‘哥哥’地叫。我那时也特别喜欢逗他玩,故意跑快他好几步,然后站定,看着他伸着两只小手晃晃悠悠地朝我跑过来。他年纪小,还跑不稳,就在他快要摔倒时,我跑过去将他接住,顺势躺在地上把他举高起来。”

    莫衍见他脸上洋溢着喜悦,似是他说的那些事情就发生在昨天般。

    过了一会儿,莫殷收了笑容,低头看着画像,说道:“我对他最深刻的印象便是右侧眉头这颗红痣,其他的都记不太清了,而且当时得了一场大病,也不知道这颗痣的位置画的对不对。”

    莫衍心下疑惑,“即使你不记得了,爹娘总归记得的。爹娘难道就没有想过要找他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