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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不是讲历史?古人开始输出 第39章 繁重的赋税

    嗯?胡亥?

    怎么会是胡亥继位?

    嬴政更懵了。

    下一个继位的再怎么也轮不到胡亥啊。

    赵高又在这里面担任着怎样的角色?

    嬴政立马下令,“去把胡亥和赵高押过来。”

    沉迷玩乐是吧!

    不理政事是吧!

    看他不好好教训教训他!

    按他的想法,他本是想让扶苏继位后实行仁政,不然他也不会给扶苏找一个儒家的老师。

    什么?!

    扶苏居然被赐死了?

    扶苏怎么会被赐死,是被他赐死了……还是被胡亥赐死了?

    该死的胡亥!

    这章邯好像还不错,只是最后居然投降了。

    那刘邦是何人?他要尽早把此人找到。

    至于徭役,嬴政不觉得那样做有什么问题,他是要钱要劳动力。

    百姓可以交钱不去服徭役,可以交钱免去刑罚,这对他们而言,不是一件好事吗?

    还允许他们交不起钱的,可以通过劳动抵债,这还不行?

    难不成,是他的律法有问题……老师已经不止一次说他大秦的律法太过严苛了。

    他的所作所为给秦朝埋下了太大的隐患……

    一旁的扶苏也不敢相信,虽然他跟大人经常在事情上存在意见不合的情况,但他心里还是清楚自己应该会是下一任皇帝的。

    看来是他不得大人的喜爱……果然,他并不是大人看中的下一任继承者。

    李斯现在心跳的很快,他似乎是想到了什么。

    扶苏被赐死,胡亥继位,赵高是胡亥的老师,始皇东巡病逝,那会跟赵高合作扶持胡亥继位的……

    汉,刘邦眯眯眼,这就把乃公捅出来了?

    始皇那边应该也能看到这个投影。

    刘邦忧心了一会儿之前的自己,随后想到现在始皇不在,他担心个屁。

    至于那个自己,这不是还没有爆出他原先的名字。

    就算爆出名字了,那也要他自求多福了。

    ——

    “讲完秦朝的徭役,我们接着来了解一下秦朝的赋税。”

    秦朝的赋税主要有三种,分别是土地税,人头税和其他赋税。

    “土地税分两种,田租跟刍(chu)稿。”

    “在秦朝,田租具体需要收多少,目前还没有具体记录,但我们知道汉朝前期,刘邦采取的是轻田租,叫做‘十五税一’。”

    十五税一,征收土地产量的十五分之一作为田税。

    但也有另一个说法,这个制度跟地主跟佃(diàn)农相关。

    (佃农是指专门靠租借地主土地生活的农民。)

    地主把地租给佃农,佃农则交产量的一半给地主作为地租。然后地主再向国家交全部产量的十分之一税,佃农是不需要向国家交税和交租的。

    意思就是,全部产量分10份,地主和佃农55分,然后地主交10份产量的税,即地主要交十分之一的税。

    “看完十五税一的解释,我们再来思考一下秦朝的田租,秦朝的田租肯定比汉朝高,不然也不会说汉朝轻田租。”

    “接着我们来看看刍稿,刍稿指牧草和谷物茎秆,可以理解为农作物的秸秆。”

    “古时候,这些刍稿不仅会用来饲养牲畜,在建筑方面也有使用。所以秦朝规定,家里有地的,不管有没有种,都要缴纳刍三石,稿二石。”

    (田律:人顷刍稿,以其受田之数,无垦不垦,顷人刍三石,稿二石。)

    “那人头税又是怎么算的呢?它跟土地税一样,也有两种,一种是口赋\/钱,一种是户\/算赋。”

    此处就以口赋跟户赋来称。

    “对于口赋的记载,目前也是没有发现秦朝对这方面具体的记载。这是通过汉朝的制度推测秦朝有口赋的,汉朝文献中记载着秦朝口钱的细枝末节。”

    “汉朝的口赋指到了一定年龄,但不到服役年龄的,每人每年都要交钱。”

    (《汉书?昭帝纪》中记载民年七岁至十四出口赋钱。

    《汉书?贡禹传》中则记载民产子三岁,则出口钱。)

    “所以秦朝的口赋跟这些大抵是差不多的。”

    “而户赋,则是指那些已经到了服役年龄的百姓,按户交钱。”

    “老师这里查了些资料,我们可以大概来推测一下秦朝的口赋以及算赋大概是多少。”

    《效律》:人户马牛,一以上为大误。

    《法律答问》:人户、马牛,及诸货财直(值)过六百六十钱为大误。

    “从这两个记载,我们可以看出,如果官员漏记了一户,这一户的价值跟660钱相等。”

    “前面我们说一甲大约1344钱,这是一般富农一年的收入了。这660钱对于一般的富农而言就要交出半年的收入了。这么一想,那这个数额,对于普通的底层老百姓而言,是不是压力很大。”

    “最后是其他税赋。秦朝有关税、市租、酒税等商业税,有盐、铁等特产税,还有私营手工业的工税。只是这部分的赋税我们还没有发现具体的征收标准。”

    “总结而言,秦朝的徭役加上它的赋税,对于底层人民来讲,简直是地狱级别的生存模式。”

    “就算你十分谨慎,避免自己犯罪,你做到了不犯罪,官府罚不到你了,但你身上还有税赋,只要你没钱或者钱不够,依旧会被抓去服徭役,因为你需要还债。”

    也就是前面讲的以劳役还欠公家的债,叫居债。

    “哪怕你一开始有点钱,但常年的徭役赋税,你到后面也会没钱的,照样要去服劳役还债。”

    ——

    {单看秦朝的法律,是真的牛,至少朝廷缺什么,法律就制造什么。}

    {这么看确实是这个道理,这是商鞅的功劳吧,还有李斯那群人,真的不得不佩服。}

    {那些服徭役的人呢?长时间服徭役,哪有什么时间赚钱,他们也要交口赋跟算赋?}

    {肯定要啊,所以这就是一个循环。对于一个谨慎的不犯罪的百姓来说,第一年要按规定去服徭役,即使自己认真干活,只要同一队有人不认真干,工程一年内出问题了,就要返工,返工没钱还不记服徭役的时间,家庭收入减少,人口税不变。

    第二年除了规定参加的徭役,如果钱不够了,还要继续服劳役抵债,那家庭收入相较第一年又要减少,人口税还是不变。第三年开始估计就要一直服劳役了,因为人头税太高,手中没钱交税了。}

    {在这么严重的压迫下,百姓居然还能忍胡亥一年多才起义造反……}

    {始皇的时候就有起义了,他执政后期有小范围的农民起义,只是没有达到暴乱的程度,还被始皇派人过去镇压下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