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孽徒小心,师尊是朵黑莲花 第127章 妖王当狗

    小狼重伤在身,又听见人类靠近,顿时警铃大作。

    虽然面前的女孩只有小小一个,但是野性动物对人的防备心不是一般的高,小狼呲着牙,半卧起来。

    小荷很明显被吓了一跳,她撇了撇嘴,就想要哭,可是看见了狼爪子上的血迹后,又换了一副好奇的表情。

    “狗狗,你怎么伤成了这样?”

    鸣则尴尬地咳嗽了一声,偷瞄其余几人的反应。

    妖王这样的黑历史,实在是难被人知晓。

    好在,其余人都很给面子地没有嘲笑他。

    小狼听见自己被当成了狗,一种说不出的屈辱令他当场泄了气,又趴在了地上。

    小荷见它不攻击自己,提着裙角往前靠近了几步,问道:“你能不能别咬我?我就给你包扎伤口。”

    小狼不搭理她。

    这却让小荷很开心,她觉得这只小狗其实挺乖,如果能养在家里的话,就更好了。

    这样想着,小荷道:“你在这里不要乱跑,我去家里给你拿点包扎的东西,乖啊。”

    小狼呜咽了一声,用爪子捂住了眼睛。

    它是狼啊!狼!

    面子何在?

    不过小狼注意到,小荷手里提着一个空饭桶,想来是刚刚给地里干活的人送了饭。

    它咬牙切齿地想,“区区人族,竟敢将它当做狗,等它伤好了,它一定要让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女孩哭出来!”

    不一会,小荷竟真的走了回来。

    她见小狼依旧在这里没有离开,开心的跑过来,将自己带的半个鸡腿递了过去。

    “小狗狗,快吃,这是我中午的饭,送给你好啦。”

    小狼原本不屑一顾,头转向另一边,可是等小荷将鸡腿靠近它的鼻子,浓郁的香味瞬间激活了狼的味蕾,它抽抽鼻子,偷眼看了下满脸笑容的小荷,不好意思地张嘴吃了。

    真香!

    它每次吃的都是鲜血淋淋的生肉,人间竟有如此美味!

    它之前过的都是什么样的生活!

    周路遥啧啧,“原来妖王这么容易买通啊!”她指着对小荷摇尾巴的小狼,“这就不知道自己是狼还是狗了?”

    鸣则抿着嘴,脸上是藏不住的窘迫。

    苏杳轻蔑地哼了一声,鸣则紧绷的表情瞬间破碎了。

    怎么了嘛,谁不喜欢吃好吃的,为五斗米折腰,可是能换顿顿饱的。

    小荷见这只“狗”开始摇尾巴,道:“我带你回家好不好?”

    小狼眼睛发亮,就差点个头了。

    桑翊看到这狼这么不值钱的样子,回头看了下鸣则。

    鸣则内心:都别看我了好吗?!这种公开处刑的感觉真的太难受了!我错了,我不应该在这里,我应该在土里。

    就在他真的想要就地挖个洞钻进去的时候,殊玉的声音如同天籁,救了鸣则。

    她道:“这也算明智之举,不跟着小女孩的话,碰上大人,他们肯定会杀了它的。”

    鸣则连连点头,“还是仙尊慧眼如炬,我就是这样想的啊。识时务者为俊杰,一时的低头,可以保命的!”

    周路遥笑得贱兮兮的,“对呀,没事哒,毕竟狗命重要嘛,没事哒,没事哒!”

    她故意把“狗”字咬得极重,看着鸣则咬牙切齿的表情,心情畅快。

    谁叫他之前把她们逼得那么窘迫东躲西藏,现在有把柄不抓,那就是大傻子。

    不仅如此,她现在算是有了妖王的把柄,以后拿着它作为胁迫,哼哼哼......

    问荆一转头就看见周路遥阴险的表情,淡淡道:“恶心。”

    周路遥:“......”

    就这样,小狼被小荷抱在了怀里带回了家。

    鸣则当时虽然只是只小狼,但是它是妖,伪装自己还是可以的,当小荷的父母质疑它是只狼的时候,鸣则各种摇尾巴卖萌加“汪汪”叫唤,成功打消了他们一家三口的疑虑。

    也是,毕竟狼不会这么不要脸,它们是一种有血性的动物。

    鸣则成功化身为“狗”,开始了没羞没臊的蹭饭生活。

    一群人就这样看着妖王曾经为五斗米折腰的实录,表情复杂。

    鸣则的脚下,也经常被自己尴尬得用脚趾抠出了不知多少个小洞洞。

    桑翊旁观梦境只觉得荒谬,他有点佩服殊玉竟然一直能做到云淡风轻的旁观,刚想说什么,却看到殊玉袖中有熟悉的亮光一闪而过,桑翊差点没忍住笑。

    刚刚殊玉袖中的,不正是留影珠吗?

    桑翊恍然大悟,这旁观的人中,不乏和鸣则有仇的,譬如周路遥。

    但周路遥顶多也是想着拿这件事口头要挟鸣则,殊玉更狠,直接偷偷录了下来。

    这下,桑翊觉得,以后拿这留影珠给鸣则看,鸣则给殊玉当狗都心甘情愿了。

    高,实在是高。

    不愧是师尊。

    桑翊心里给鸣则点了根蜡,同时又敏锐地窥探到了殊玉下一步的打算。

    殊玉是不会去尽力覆灭殷墟了,如果要覆灭的话,就不会用留影珠留下妖王的黑历史,因为对于一个将死之人,威胁的把柄没有任何价值。

    桑翊眨眨眼,装作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继续看鸣则当狗。

    春去秋来,有小荷一口吃的,便有鸣则的口粮。

    小荷喜欢在去给地里送饭的时候带上鸣则,她给自己心爱的狗狗起名“旺财”,每天一到中午,小荷一声“旺财”,就能从狗窝里召唤出笑得鬼迷日眼的鸣则。

    “哈哈哈哈哈”,周路遥每次都会笑得毫不掩饰,鸣则起初还会黑着脸尴尬自闭一会,后来习惯了,也就随周路遥去了。

    如果他们一直过这样的生活,那么可能也就没有后来的妖王鸣则了。

    但是后来,发生了一件事。

    小荷病了。

    起初小荷只是咳嗽,可是后来,她开始浑身无力,脸色苍白。

    小荷的爹娘一直以为是小风寒没有在意,可后来发现事情严重 终于开始为小荷找郎中,却为时已晚。

    郎中说,小荷得的病是一种极其耗费银子的病,或许要她爹娘不吃不喝,才能凑齐她的一副药。

    这一下,整个家的天都塌了。

    鸣则每日看着小荷虚弱的坐在院门口晒太阳,便默默凑上去,蹭她的手背。

    作为妖,他能明显地感受到,这个人族,已经没有多少日子好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