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荒地竟被列为军事禁区 第134章 不!你不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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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子里,小母牛正在逛来逛去,它的肚子越发的大了。
据江爸说,过年前后,就会生出一只小牛犊。
方云诗熟门熟路拎了一桶温水过来,又给它添了些草料。
如今她在江家就跟在自家一样自在。
江家自从江林山有钱之后,没少给父母转钱。
但江爸江妈并没有大肆装修,就添置了一些家电和家具,连那辆二手皮卡也没换。
按江爸江妈的说法,就现在的生活已经是顶好顶好的了,吃饭不过两碗,睡觉不过一张床,人的需求其实并不多。
何况家里的伙食,那是一顶一的,每天变着法也吃不完。
他们想到前段时间被歹徒劫持的一幕,更不敢露富了。
江爸为人随和,江妈热情开朗,在村里人缘也很好。
方云诗喜欢这样的氛围,平凡,宁静,自在。
没有太多算计和复杂的人际关系。
村里人见江家住了一个天仙般的妹子,连上门闲逛的村民都变得知书达礼起来。
要不是方云诗不爱打扮,不爱穿花里胡哨的服饰,就那个气场,谁见了不得好好说话?
晒谷场那辆大G,小三百万,是一般人开的吗?
何况收玉米那天,她竟然叫了一百多个学员,全是城里的有钱人,个个都听她的。
隔壁吴大嘴尤其想不通,就江林山那样的毛头小子,怎么就能吃上这么软的饭呢?
简直没天理!
我吴大嘴的胃也不好啊。
江林山把脱粒的滋香稻谷取了出来,装了一脸盆。
这会正头痛怎么去谷壳。
家里原先有一个老一辈用来舂米的石臼,最少传了一百多年,不过江林山为了在陶芦面前装逼,一拳打碎了。
不过问题不大,他可不是普通人。
只见他抓起一把黄澄澄的谷子,握在手里,轻轻一搓。
金黄的谷壳便轻松脱落。
方云诗懒懒地蹲在边上,两手撑着下巴,眼巴巴地看着,也不出手帮忙。
江妈正准备淘米洗菜,江林山连忙叫住,说今天中午吃这种船新的滋香米。
看着异常金黄的谷壳和晶莹的米粒,江妈又懵了。
“这米可真好看啊,好香。”
“儿子,这米哪来的?”
江林山指指自己脑袋,笑道:“这来的,等会让你们好好尝尝,这米可好吃了。”
江爸也上前围观,滋香米异常饱满圆润,表层就像一层带着釉质的油光,众人都啧啧称奇。
就连小母牛也凑了过来,硕大的牛头从两人中间挤了进去。
看到金黄的谷粒,牛眼一亮。
“吃!吃!”
江林山的神农之力能清晰地感知到这货的心声。
“满屋子都是吃货。”他心里吐槽。
江林山加大手中的力量,捏碎了一把米,放到地上。
母牛异常老练地舌头一卷,舔得干干净净,随后连连点头。
表示好吃。
一家人看着这头牛,都摇摇头。
这小母牛戏太多了,关键是在外人面前还会装傻。
“云诗,你知道人类最喜欢什么颜色吗?”
江林山边干活边唠嗑。
“我喜欢红色。”方云诗不假思索道。
“不,你并不喜欢红色。”
江林山否定道。
“那你说说看,我喜欢什么颜色?”
方云诗不服气了,哪有人替自己喜欢某种东西的。
不对,这货莫不是又要装了?
方云诗有些警惕。
“那我先问你几个问题,你喜欢阳光吗?”
方云诗点点头。
“那你喜欢土地吗?”
方云诗点点头,就算不喜欢,也不可能讨厌吧,每个人都要站立在大地上,靠大地而活。
“那你喜欢金子吗?”
方云诗一愣,还是点点头。
黄金代表金钱,谁不喜欢?这世上除了那位,谁又敢说自己不喜欢钱?
江爸江妈互看一眼,心想这傻儿子抽的什么风,怎么说话令人摸不着头脑。
“我们是炎黄子孙,而且我们肤色也是黄色人种,你喜欢吗?”
方云诗继续点头,难道还有人会讨厌自己吗?那是矫情!
“那你喜欢吃东西吗?”
方云诗猛点头,她喜欢吃东西,老喜欢吃了,而且还很能吃。
“那好,那你告诉我,阳光,大地,黄金,你的肤色,稻谷,玉米,小麦,一半以上的水果,都是什么颜色?”
“黄色。”
“所以你喜欢黄色!那是阳光,那是大地,那是丰收,那是喜悦,那是富足,那是快乐!”
江林山一锤定音:“所以,你和赌毒不共戴天!”
方云诗愣住了,自己竟然被套路了。
还是江妈反应快,一巴掌拍在江林山肩膀上。
“你这死孩子,一天天没个正经,云诗,回头我收拾他!”
“阿姨,听他那么一说,我果然觉得黄色比较好。”
方云诗认真道。
江妈:“……”
江爸:“……”
笑闹间,大半盆滋香米脱壳完成。
一粒粒如珍珠般的米粒闪动着诱人的光泽,还有一股沁人的香气。
这种香气和神农玉米完全不同,但平分秋色。
闻着令人心神安宁。
还有,从深心里涌起的期待。
一家子都有些呆了,一盘大米看起来竟然也眉清目秀的。
江妈接过盆子,二话不说,直接去煮饭了。
江林山把谷壳拢起来,找了个布袋一装,递给方云诗。
“干啥的?”
方云诗问。
“传说中的香囊。”
方云诗凑到鼻间一闻,一股沁人的香味传来。
像阳光,像大地,像丰收,像富足,像快乐。
仿佛这个外貌普通的布袋,升华成了某种神圣的东西。
方云诗瞪大了眼睛。
哪有人送女朋友这么简陋的礼物的。
但是真的好香好喜欢怎么办?
这个家伙,明显是故意的,他明明能找更好看的包装,但偏偏随意找了个布袋。
但里面装的东西,却又是世间独一份。
方云诗凌乱了。
她把“香囊”拿到房间,果然,一股更醇厚的香味幽幽传来。
光是闻着,就令人心情愉悦。
世上竟然有这种奇特的“香囊”,简直超出了她的认知。
拿谷壳当做礼物,还这么成功的,也超出了她的认知。
方云诗决定在房间,车上,身上都要有这种谷壳做的香囊。
就连枕头也要换成这样的。
这种香囊,就叫……就叫山上的云?
不好听,这样显得自恋且臭美。
那叫滋香囊?感觉怪怪的,好像缺了点什么。
决定了,就叫滋米香囊。
哈哈哈,我果然是起名天才!
方云诗迅速想好了品牌。
据江爸说,过年前后,就会生出一只小牛犊。
方云诗熟门熟路拎了一桶温水过来,又给它添了些草料。
如今她在江家就跟在自家一样自在。
江家自从江林山有钱之后,没少给父母转钱。
但江爸江妈并没有大肆装修,就添置了一些家电和家具,连那辆二手皮卡也没换。
按江爸江妈的说法,就现在的生活已经是顶好顶好的了,吃饭不过两碗,睡觉不过一张床,人的需求其实并不多。
何况家里的伙食,那是一顶一的,每天变着法也吃不完。
他们想到前段时间被歹徒劫持的一幕,更不敢露富了。
江爸为人随和,江妈热情开朗,在村里人缘也很好。
方云诗喜欢这样的氛围,平凡,宁静,自在。
没有太多算计和复杂的人际关系。
村里人见江家住了一个天仙般的妹子,连上门闲逛的村民都变得知书达礼起来。
要不是方云诗不爱打扮,不爱穿花里胡哨的服饰,就那个气场,谁见了不得好好说话?
晒谷场那辆大G,小三百万,是一般人开的吗?
何况收玉米那天,她竟然叫了一百多个学员,全是城里的有钱人,个个都听她的。
隔壁吴大嘴尤其想不通,就江林山那样的毛头小子,怎么就能吃上这么软的饭呢?
简直没天理!
我吴大嘴的胃也不好啊。
江林山把脱粒的滋香稻谷取了出来,装了一脸盆。
这会正头痛怎么去谷壳。
家里原先有一个老一辈用来舂米的石臼,最少传了一百多年,不过江林山为了在陶芦面前装逼,一拳打碎了。
不过问题不大,他可不是普通人。
只见他抓起一把黄澄澄的谷子,握在手里,轻轻一搓。
金黄的谷壳便轻松脱落。
方云诗懒懒地蹲在边上,两手撑着下巴,眼巴巴地看着,也不出手帮忙。
江妈正准备淘米洗菜,江林山连忙叫住,说今天中午吃这种船新的滋香米。
看着异常金黄的谷壳和晶莹的米粒,江妈又懵了。
“这米可真好看啊,好香。”
“儿子,这米哪来的?”
江林山指指自己脑袋,笑道:“这来的,等会让你们好好尝尝,这米可好吃了。”
江爸也上前围观,滋香米异常饱满圆润,表层就像一层带着釉质的油光,众人都啧啧称奇。
就连小母牛也凑了过来,硕大的牛头从两人中间挤了进去。
看到金黄的谷粒,牛眼一亮。
“吃!吃!”
江林山的神农之力能清晰地感知到这货的心声。
“满屋子都是吃货。”他心里吐槽。
江林山加大手中的力量,捏碎了一把米,放到地上。
母牛异常老练地舌头一卷,舔得干干净净,随后连连点头。
表示好吃。
一家人看着这头牛,都摇摇头。
这小母牛戏太多了,关键是在外人面前还会装傻。
“云诗,你知道人类最喜欢什么颜色吗?”
江林山边干活边唠嗑。
“我喜欢红色。”方云诗不假思索道。
“不,你并不喜欢红色。”
江林山否定道。
“那你说说看,我喜欢什么颜色?”
方云诗不服气了,哪有人替自己喜欢某种东西的。
不对,这货莫不是又要装了?
方云诗有些警惕。
“那我先问你几个问题,你喜欢阳光吗?”
方云诗点点头。
“那你喜欢土地吗?”
方云诗点点头,就算不喜欢,也不可能讨厌吧,每个人都要站立在大地上,靠大地而活。
“那你喜欢金子吗?”
方云诗一愣,还是点点头。
黄金代表金钱,谁不喜欢?这世上除了那位,谁又敢说自己不喜欢钱?
江爸江妈互看一眼,心想这傻儿子抽的什么风,怎么说话令人摸不着头脑。
“我们是炎黄子孙,而且我们肤色也是黄色人种,你喜欢吗?”
方云诗继续点头,难道还有人会讨厌自己吗?那是矫情!
“那你喜欢吃东西吗?”
方云诗猛点头,她喜欢吃东西,老喜欢吃了,而且还很能吃。
“那好,那你告诉我,阳光,大地,黄金,你的肤色,稻谷,玉米,小麦,一半以上的水果,都是什么颜色?”
“黄色。”
“所以你喜欢黄色!那是阳光,那是大地,那是丰收,那是喜悦,那是富足,那是快乐!”
江林山一锤定音:“所以,你和赌毒不共戴天!”
方云诗愣住了,自己竟然被套路了。
还是江妈反应快,一巴掌拍在江林山肩膀上。
“你这死孩子,一天天没个正经,云诗,回头我收拾他!”
“阿姨,听他那么一说,我果然觉得黄色比较好。”
方云诗认真道。
江妈:“……”
江爸:“……”
笑闹间,大半盆滋香米脱壳完成。
一粒粒如珍珠般的米粒闪动着诱人的光泽,还有一股沁人的香气。
这种香气和神农玉米完全不同,但平分秋色。
闻着令人心神安宁。
还有,从深心里涌起的期待。
一家子都有些呆了,一盘大米看起来竟然也眉清目秀的。
江妈接过盆子,二话不说,直接去煮饭了。
江林山把谷壳拢起来,找了个布袋一装,递给方云诗。
“干啥的?”
方云诗问。
“传说中的香囊。”
方云诗凑到鼻间一闻,一股沁人的香味传来。
像阳光,像大地,像丰收,像富足,像快乐。
仿佛这个外貌普通的布袋,升华成了某种神圣的东西。
方云诗瞪大了眼睛。
哪有人送女朋友这么简陋的礼物的。
但是真的好香好喜欢怎么办?
这个家伙,明显是故意的,他明明能找更好看的包装,但偏偏随意找了个布袋。
但里面装的东西,却又是世间独一份。
方云诗凌乱了。
她把“香囊”拿到房间,果然,一股更醇厚的香味幽幽传来。
光是闻着,就令人心情愉悦。
世上竟然有这种奇特的“香囊”,简直超出了她的认知。
拿谷壳当做礼物,还这么成功的,也超出了她的认知。
方云诗决定在房间,车上,身上都要有这种谷壳做的香囊。
就连枕头也要换成这样的。
这种香囊,就叫……就叫山上的云?
不好听,这样显得自恋且臭美。
那叫滋香囊?感觉怪怪的,好像缺了点什么。
决定了,就叫滋米香囊。
哈哈哈,我果然是起名天才!
方云诗迅速想好了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