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穿国公府,手忙脚乱来保命 第125章 蚂蟥?吓死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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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子在宁静祥和的乡村之中,与县城之间相互交织穿插着。
时光荏苒,转眼间,又到了一年一度繁忙而充满希望的春耕播种季节。
乔小希晚上,喜欢坐在院子里,数天上的星星。
自从乔小希告诉李天佑,数星星对眼睛好时,李天佑也喜欢坐在院子里,跟着乔小希数星星。
三口儿有两个爱数星,李彦明当然也随了这爱好。
晚上三口坐在院中,数完星星。
李彦明转头看向李天佑,轻声说道:“爹爹要回乡下去种水稻了,佑儿就在书院里吃饭吧。等忙完这一阵,爹爹再接你回家,记得晚上回家,好好温习功课,好不好?”
李天佑懂事地点点头,表示理解父亲的安排。
乔小希连忙举起手来,看着李彦明说:“李大哥,我对农活一窍不通,我留下给天佑做饭,天佑不用吃学院饭。”
姐的技术不如李彦明,好歹也应该比学院里做的好吃。
乔小希学习生涯中,对食堂饭深有感触,主导的是个超级难吃!
李彦明不想把乔小希留在县城,每次看到这个善良可爱的姑娘在身边,李彦明的心底,就会涌起一股甜蜜的舒适感。
这种感觉让李彦明无论做什么事情,都仿佛有用不完的力气。
姑娘要是不跟着自己一起回去,那些农活,自己怎么可能还有兴趣去干啊!
李彦明忍不住想起,每天早晨,当姑娘和李天佑拥抱分别时,最喜欢说的那句话:“能量充满,好好读书哦!”
看到李天佑每次拥抱后,听着乔小希的这句话,都会满心欢喜,灿烂如花地离开。
或许,姑娘本身,就是一种强大的能量源泉吧!
李彦明默默地思考着,其实自己又何尝不是这样呢?
只要姑娘能够陪在自己身边,就会感到无比的愉悦和欢快;可一旦姑娘不在身旁,内心立刻就会变得空荡荡的,无论做什么事情都打不起精神来,感觉一切都失去了意义,变得索然无味。
曾经的李彦明,总是喜欢独来独往,仿佛这个世界,只剩下自己一个人一般。
李彦明自从师父去后,对周围的人和事,都漠不关心,所有人的人和事,都可以轻易地放下,毫不留恋。
没想到,命运总是充满变数和惊喜。
当李彦明在深山中苏醒过来的时候,一切都发生了改变。
李彦明睁开双眼,映入眼帘的是一张笑靥如花的脸庞——乔小希。
那一刻,李彦明的心如鹿撞。
突然升出害怕,害怕姑娘会讨厌自己,这种感觉来得如此莫名其妙,但又如此真实强烈。
那一刻的李彦明,渴望得到姑娘的喜爱,想要和姑娘在一起,愿意为姑娘做任何事情。
这种情感,如同汹涌澎湃的浪潮,淹没了自己。
现在的李彦明,不再是那个冷漠孤僻的人。
李彦明审视这个人世,发现原来还有这么多美好,值得去追求和珍惜。
而姑娘,则成为自己生命中的一道光,照亮内心深处最柔软的角落。
李彦明当初,提出乔小希跟自己一起出山时,也是藏着私心的。
因为内心深处,是真的渴望着姑娘,能够陪伴在自己身旁,共度余生的时光。
李彦明当时提出,姑娘得到身份后,姑娘随时可以提和离。
实际上,李彦明非常害怕姑娘真的会提出和离。
李彦明不知道,如果姑娘真的离开,自己以后的生活,还有什么意思!
对于李彦明来说,姑娘已经成为自己生命中的重要支柱,和精神寄托。
姑娘的存在,给予了李彦明无尽的温暖和力量,让李彦明感受到生活的美好和幸福。
李彦明要的就是时刻陪在左右,才不想把姑娘留在县城陪天佑。
李天佑也不希望乔小希离开。
孤独的天佑,八年来,第一次感受到母爱的温暖。
乔小希这种不图回报,全心付出的感情。
让李天佑温暖,踏实,安心。
李天佑看看李彦明。
算了,想想爹爹那么多年孤独的身影。
自己在书院,还有谢雨欣、谢文昌,还有书要读。
爹爹离开娘亲,一无所有了。
次日天明,乔小希拥抱一下李天佑。
李天佑乖巧地笑道:“爹爹和娘亲去农忙,爹爹,可别累着娘亲呀!”
“真是娘亲的好大儿!”乔小希拍拍李天佑的后背。
乔小希一路,蹦蹦跳跳地跟着李彦明,回到那个充满烟火气的小村庄里。
一进村子,就看到四处都是忙碌的身影。
李彦明来到自家稻田边,迅速地拔了满满两大筐,绿油油的稻苗子放在田埂上。
然后把稻苗儿,一捆捆地都扔进空白的水田。
李彦明挽起裤腿,踩进泥泞的水田里,开始插秧。
一株株秧苗,被李彦明整齐地插进田里。
乔小希站在田埂上,好奇地看着李彦明插秧,觉得这一切都很新鲜、很好玩儿。
忍不住也卷起裤脚,露出一双雪白修长的小腿,慢慢走进水田里。
李彦明听到身后的动静,回头看了一眼,结果看到那白晃晃的小腿,李彦明的脸,一下子红了起来,赶紧低下头继续插秧,不敢再多看一眼。
乔小希没有察觉到李彦明的窘样,兴致勃勃地学着李彦明的样子,有模有样地插起秧来。
田里有人看到,开始调笑。
“哇!李老大这媳妇,嫩的像小葱。”
有几个男子调笑。
“那么鲜的花儿,李老大采不了,浪费着好可惜,咱哥儿们,帮着润润。”
李彦明站起身,脸色平淡,看着男子。
“谁敢碰我媳妇一根头发,我李老大屠他全家。”
嘻嘻耍笑的男儿们,全部禁声。
田里忙碌女子笑道。
“李老大霸气,到底是杀了熊瞎子的男人。”
“就是不能人伦,也是杠杠的男人。”
我去!不能人伦。
张寡妇不是说过,你知我知,天下人不知么?
怎么成了人人皆知?
乔小希正想着,忽然觉得小腿,有点痒。
低头去看。
我去!小腿上趴着个黑不溜秋的玩意儿。
血顺着这玩意儿的身子,向下流淌。
乔小希最怕软体光滑的虫子,
“李大哥,这什么玩意儿?”乔小希平常活泼清亮的声音,现在充满恐惧。
李彦明连忙跑过来,伸手去揪那玩意儿。
鲜红的血,顺着雪白的小腿,向下淌。
李彦明抱起乔小希,放到田梗上。
伸手按住出血的小腿,大约三分钟。
李彦明松开手,血不淌了。
乔小希连忙放下裤脚。
心有余悸:“李大哥,那是什么玩意,怎么不知不觉,朝肉里钻。”
“蚂蟥,姑娘没见过?”
“没见过?跨过几千年,也没见过这玩意,怪吓人的。”
李彦明心里一动,姑娘又说跨过几千年,啥意思?
时光荏苒,转眼间,又到了一年一度繁忙而充满希望的春耕播种季节。
乔小希晚上,喜欢坐在院子里,数天上的星星。
自从乔小希告诉李天佑,数星星对眼睛好时,李天佑也喜欢坐在院子里,跟着乔小希数星星。
三口儿有两个爱数星,李彦明当然也随了这爱好。
晚上三口坐在院中,数完星星。
李彦明转头看向李天佑,轻声说道:“爹爹要回乡下去种水稻了,佑儿就在书院里吃饭吧。等忙完这一阵,爹爹再接你回家,记得晚上回家,好好温习功课,好不好?”
李天佑懂事地点点头,表示理解父亲的安排。
乔小希连忙举起手来,看着李彦明说:“李大哥,我对农活一窍不通,我留下给天佑做饭,天佑不用吃学院饭。”
姐的技术不如李彦明,好歹也应该比学院里做的好吃。
乔小希学习生涯中,对食堂饭深有感触,主导的是个超级难吃!
李彦明不想把乔小希留在县城,每次看到这个善良可爱的姑娘在身边,李彦明的心底,就会涌起一股甜蜜的舒适感。
这种感觉让李彦明无论做什么事情,都仿佛有用不完的力气。
姑娘要是不跟着自己一起回去,那些农活,自己怎么可能还有兴趣去干啊!
李彦明忍不住想起,每天早晨,当姑娘和李天佑拥抱分别时,最喜欢说的那句话:“能量充满,好好读书哦!”
看到李天佑每次拥抱后,听着乔小希的这句话,都会满心欢喜,灿烂如花地离开。
或许,姑娘本身,就是一种强大的能量源泉吧!
李彦明默默地思考着,其实自己又何尝不是这样呢?
只要姑娘能够陪在自己身边,就会感到无比的愉悦和欢快;可一旦姑娘不在身旁,内心立刻就会变得空荡荡的,无论做什么事情都打不起精神来,感觉一切都失去了意义,变得索然无味。
曾经的李彦明,总是喜欢独来独往,仿佛这个世界,只剩下自己一个人一般。
李彦明自从师父去后,对周围的人和事,都漠不关心,所有人的人和事,都可以轻易地放下,毫不留恋。
没想到,命运总是充满变数和惊喜。
当李彦明在深山中苏醒过来的时候,一切都发生了改变。
李彦明睁开双眼,映入眼帘的是一张笑靥如花的脸庞——乔小希。
那一刻,李彦明的心如鹿撞。
突然升出害怕,害怕姑娘会讨厌自己,这种感觉来得如此莫名其妙,但又如此真实强烈。
那一刻的李彦明,渴望得到姑娘的喜爱,想要和姑娘在一起,愿意为姑娘做任何事情。
这种情感,如同汹涌澎湃的浪潮,淹没了自己。
现在的李彦明,不再是那个冷漠孤僻的人。
李彦明审视这个人世,发现原来还有这么多美好,值得去追求和珍惜。
而姑娘,则成为自己生命中的一道光,照亮内心深处最柔软的角落。
李彦明当初,提出乔小希跟自己一起出山时,也是藏着私心的。
因为内心深处,是真的渴望着姑娘,能够陪伴在自己身旁,共度余生的时光。
李彦明当时提出,姑娘得到身份后,姑娘随时可以提和离。
实际上,李彦明非常害怕姑娘真的会提出和离。
李彦明不知道,如果姑娘真的离开,自己以后的生活,还有什么意思!
对于李彦明来说,姑娘已经成为自己生命中的重要支柱,和精神寄托。
姑娘的存在,给予了李彦明无尽的温暖和力量,让李彦明感受到生活的美好和幸福。
李彦明要的就是时刻陪在左右,才不想把姑娘留在县城陪天佑。
李天佑也不希望乔小希离开。
孤独的天佑,八年来,第一次感受到母爱的温暖。
乔小希这种不图回报,全心付出的感情。
让李天佑温暖,踏实,安心。
李天佑看看李彦明。
算了,想想爹爹那么多年孤独的身影。
自己在书院,还有谢雨欣、谢文昌,还有书要读。
爹爹离开娘亲,一无所有了。
次日天明,乔小希拥抱一下李天佑。
李天佑乖巧地笑道:“爹爹和娘亲去农忙,爹爹,可别累着娘亲呀!”
“真是娘亲的好大儿!”乔小希拍拍李天佑的后背。
乔小希一路,蹦蹦跳跳地跟着李彦明,回到那个充满烟火气的小村庄里。
一进村子,就看到四处都是忙碌的身影。
李彦明来到自家稻田边,迅速地拔了满满两大筐,绿油油的稻苗子放在田埂上。
然后把稻苗儿,一捆捆地都扔进空白的水田。
李彦明挽起裤腿,踩进泥泞的水田里,开始插秧。
一株株秧苗,被李彦明整齐地插进田里。
乔小希站在田埂上,好奇地看着李彦明插秧,觉得这一切都很新鲜、很好玩儿。
忍不住也卷起裤脚,露出一双雪白修长的小腿,慢慢走进水田里。
李彦明听到身后的动静,回头看了一眼,结果看到那白晃晃的小腿,李彦明的脸,一下子红了起来,赶紧低下头继续插秧,不敢再多看一眼。
乔小希没有察觉到李彦明的窘样,兴致勃勃地学着李彦明的样子,有模有样地插起秧来。
田里有人看到,开始调笑。
“哇!李老大这媳妇,嫩的像小葱。”
有几个男子调笑。
“那么鲜的花儿,李老大采不了,浪费着好可惜,咱哥儿们,帮着润润。”
李彦明站起身,脸色平淡,看着男子。
“谁敢碰我媳妇一根头发,我李老大屠他全家。”
嘻嘻耍笑的男儿们,全部禁声。
田里忙碌女子笑道。
“李老大霸气,到底是杀了熊瞎子的男人。”
“就是不能人伦,也是杠杠的男人。”
我去!不能人伦。
张寡妇不是说过,你知我知,天下人不知么?
怎么成了人人皆知?
乔小希正想着,忽然觉得小腿,有点痒。
低头去看。
我去!小腿上趴着个黑不溜秋的玩意儿。
血顺着这玩意儿的身子,向下流淌。
乔小希最怕软体光滑的虫子,
“李大哥,这什么玩意儿?”乔小希平常活泼清亮的声音,现在充满恐惧。
李彦明连忙跑过来,伸手去揪那玩意儿。
鲜红的血,顺着雪白的小腿,向下淌。
李彦明抱起乔小希,放到田梗上。
伸手按住出血的小腿,大约三分钟。
李彦明松开手,血不淌了。
乔小希连忙放下裤脚。
心有余悸:“李大哥,那是什么玩意,怎么不知不觉,朝肉里钻。”
“蚂蟥,姑娘没见过?”
“没见过?跨过几千年,也没见过这玩意,怪吓人的。”
李彦明心里一动,姑娘又说跨过几千年,啥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