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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威美综不当人,抽奖就能当帝皇 第14章 真的该死的某些人

    当晚,两位堂兄弟开着车,前往维格的酒吧。

    “约翰,提醒我,以后不要到你家吃饭,当然,如果你家有了女佣的话,可以再请我!”

    “李,其实海伦的手艺还行,至少我是这样觉得的!”

    “你那叫爱情的盲目!那是因为你是个没有味觉的原始人!”

    “至于吗?”

    “至于!”

    “好吧,以后我试试雇佣一个做饭的女佣吧。”

    在约翰的妥协下,两兄弟才终结了这个话题!

    其实,李在心里仍在疯狂地吐槽中!

    这个叫海伦的娘们儿,除了是个消费狂、钻井销之外,还是个厨房恶魔,做出来的食物,根本就不适合做出来,也不适合给人类吃!

    除了长得漂亮,身材好点之外,基本上就没有优点了!难怪几年后会得癌症!

    咦?癌症?难道是奥洛夫下的手?

    嗯,很有可能!不过这娘们儿真的不适合约翰!死就死吧!

    以后帮他再找个好的!

    胡思乱想间,到地方了。

    一阵阵震耳欲聋的巨大声音在狭小的环境中回荡着,无数的男男女女,在一起以各种姿势舞动着!

    其他人怎么个感觉不知道,但李就很讨厌,不管是听着还是看着,就很讨厌,而旁边的约翰则完全当没有听到一般,显得非常地超然。

    “粗鲁地原始人!”不断吐槽着的李,跟着约翰,在酒吧里一个身穿衬衫领带,挂着枪袋的纹身大个子带领下,走到了一个相对安静的房间里。

    “终于安静了!操!”感觉门外像是地狱一样的环境,不由得松了一大口气。

    他的形象已经切换成了亨利.卡维,由于没有人认识他,所以当维格招呼约的时候,就没人搭理他了。

    约翰和维格以俄罗斯人黑帮的特有拥抱礼打招呼时,维格悄悄问了约翰一句,“这是你朋友?”

    “是的,朋友,他是我的见证人。”

    “好吧,很陌生!”

    “他是迈阿密酒店的,刚来纽约。”

    “难怪!不过看起来挺厉害,要不你退休了,让他为我工作?”

    “他是个喜欢自由的人,他只接公共订单。”

    “可惜了!不过,今天,我将在你的帮助下,成为纽约之王!”

    “我的支持者到了吗?”

    “里面!走!”

    维格又带着两兄弟,东穿西走,几分钟后,两人便来到了一个根本不像是在酒吧,而更像是在屠宰场的地方。

    一个衣着华丽的年轻人,坐在沙发上,拿着一根镶嵌着大量宝石的手杖,正看着一个大概只有高中生年龄的小朋友,拿着刀子,一下一下地捅着一个倒吊着的男子,旁边一个同样被绑着的男子正在疯狂的摆动着。

    “尼玛,血糊滋啦的,变态!”这明显是虐杀的情形,李没有任何的奇怪,又不是没干过,不过这个高中生明显是嗨大了,拿着把三十多公分长的猎刀,这样一下一下的捅............第一刀下去人就死了,剩下的全是在干嘛?兴奋啦?操!这种毒虫啥的,最恶心了!以后有机会,一定弄死!

    哎?好像这货是因为嗨大了,直接跟踪到约翰家里,杀了约翰的狗,抢了约翰的车,最终导致纽约黑帮大换血。

    哼,别惹我,不然明天骨灰都给你扬啰!

    结果,这个想法,有点说早了。

    走到那个衣装华丽的年轻人面前,维格很礼貌地叫了一声,“圣蒂诺。”

    年轻人一脸的嚣张,举着手杖,指了指约翰,“你就是夜魔?”

    “我是!”

    “你要我支持你,完成不可能完成的任务?退休?”

    “是的!”

    “我能得到什么?”

    “你想要什么?”

    “我只是听说过你而已,你的实力我不清楚,不过我可以给你一个效忠我的机会,成为德安东尼奥家族的属下,你根本就不用退休,我会给你,你想要的!”

    “我退休,就是不想再为任何人杀人。”

    “我这不是跟你商量!”

    “我可以换一个支持者!”

    “...........”

    圣蒂诺被面无表情的约翰给怼得没脾气了。

    他圣蒂诺·德安东尼奥(Santino d''Antonio)一直都是家族里的次子,脑袋上顶着个家族继承人的身份,却有一个非常强力的姐姐,永远压了他一头,使得他一直都被压制。

    他想借着安东尼奥家族的威名招揽凶名赫赫的约翰,结果约翰根本没搭理他!

    “圣蒂诺,这家伙这么嚣张,要不要我帮你杀了他!”旁边已经捅爽了的高中生,嗨劲还没过,举着刀走了过来,维格马上手一指,旁边的手下立刻制止了他唯一的儿子,尤瑟夫·塔拉索夫(Iosef tarasov)。

    这个出生在黑帮,因为有个黑帮首领的老子,从小就不知天高地厚的家伙,也就是他,才创造了,“杀了我的狗,抢了我的车,你全家死绝”的梗。

    不过,虽然尤瑟夫被拉住了,可已经被约翰给气到了的圣蒂诺,手杖一拄地,“如果你想得到我的支持,我要得到你的血契!”

    血契(marker),是一个徽章一样的东西,上面有一个头戴荆棘皇冠的骷髅头,它可以像怀表一样打开,上面还有一根针,专门用来戳破手指摁血手印。

    当你有求于人时,你可以出示徽章,向某人提出血契的请求。

    但对方为什么要答应你呢?因为一旦结下血契,邀约人,就必须为受约人做一件事情,无论这件事是什么,而且不论何时何地,只要下次受约人想让你做,你就必须无条件地去完成。

    你拒绝,组织就会让你死,你逃避,组织也会让你死,你也不能杀死受约人,组织一样会让你死。

    一旦血契成立,邀约人在徽章上印下自己的血手印,留在受约人处,你也可以理解为交给债主。

    只有当你完成了债主要求你做的事情,血契才会终止,然后债主在徽章上印下自己的手印,邀约人重获自由。

    为了避免作弊行为,有专门用来记录血契的账本,所以通常都是有第三方见证的情况下,缔结血契的。

    而现在圣蒂诺的这种行为,其实是很不合适的,因为他作为支持者,只是一个见证人的形式,是一个必须有但并不是非常重要的人,而像他这样在高台桌有名望的人或二世祖,多得是!

    所以,约翰才会说可以换一个支持者的说法。

    但圣蒂诺的下一句话,就有点过于的嚣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