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镜重圆:我爱上了高门之子 第298章

    夜晚的日内瓦,难得一见的星夜璀璨。

    黎嫚穿了春芽色流苏礼服裙,抹胸位置,是零星点缀的苏绣迎春花,春意盎然的极致娇色。

    水晶灯把她的白嫩雪肤,打光到熠熠生辉,人在中西合璧的送别宴会上,只一亮相,便美的星光灿烂。

    因为自己那副容易让人留恋表象的绝美皮囊,很容易被打上“花瓶”标签。

    黎嫚在国贸中心的这段日子,例行职业装,全部黑白灰色调。

    长发在工作时,只有马尾和丸子头两种造型,一丁点的装饰都没有。

    人又极其老练,为人处事,完全不像二十二三岁的小姑娘,以至于,一起共事的朋友们,都给她起了个外号:刺儿头嫚。

    所以,送行那晚的聚会,当她以晚礼和淡妆惊艳现身时,在每个参与的人里面,着实画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这是“不鸣者已,一鸣惊人”的效果,姓宋的男人教她的。

    不需要把闪光点随意挥洒,看的多了,就算羊脂白玉,也会变成不值钱的玻璃珠子。

    要把好钢用到刀刃上。

    当然,刚认识那会,宋轻臣的腹黑谬论,也会接着跟上。

    他说:“黎嫚你有才华,又这么漂亮,要是迷失在赞美里,大学就被男同学骗着去开了房,我们绝对连一毫米的姻缘线都没有。”

    “你的意思,我是好钢,你是刀刃?用你身上?”她从男人那抹唇角的笑意里,隐约猜到了什么。

    果然,宋轻臣会双手把她举起来,与她眼睛平视,用他高挺的鼻尖蹭黎嫚也得小鼻子:

    “透彻点讲,是把你的身,用到我的刀上。”

    “你的……刀?”

    柔声质疑里,粉嫩唇瓣被他裹口及,大手拉着她的白胖小手,往下……

    黎嫚迅速回神,脸颊绯红一片。

    不知是否“近乡情怯”,到了终于可以自由出入那个国度的关头,她开始怕的厉害,连着几天有些失眠。

    她通过新闻剪辑,了解宋轻臣几年来所有的工作痕迹,却对他的私生活一无所知。

    曾经说过的“祝你幸福”,因为在异国他乡,做不到见面,黎嫚确实把它当做了心头刮过的一阵龙卷风。

    如今……

    “黎嫚?”云漾穿着黑白钢琴风的礼服裙,挽着优雅的贵妇发髻。

    她的胳膊,挽着一位五六十岁的金发男人,那人黎嫚认识,cim银行的副总。

    男人和黎嫚握了手,非常绅士的赞美了黎嫚的魅力,眼里闪过惊艳色。

    云漾撇嘴,半是调侃:“她明天就回华国,这样的美色,你想都别想了。”

    男人去应酬,云漾没走,自顾到了冷藏柜旁,从巨大的橡木冰桶里,取了杯红酒。

    身子微倾斜,靠在酒柜旁,红唇啜着红酒,眼睛扫着黎嫚。

    “有什么话就说,我没那么多耗着的没用时间。”黎嫚淡冷看她。

    “你这人也算满幸运的,颠沛流离的像一条狗,如今,也算熬出头了,鸡犬升了天。”

    “哗,”半杯红酒泼到了云漾白裙子上。

    酒红色液体,晕染出了叫嚣的红色张扬。

    黎嫚淡定的放下空酒杯:“没泼你脸上,是想给你留一张没染酒的嘴,看你能不能把话,再好好说一次。就一次机会哦。”

    “你……”云漾冷哼了声,抬头看黎嫚时,却被她冷漠凶狠的眼神吓了一跳。

    “云女士,如果你没有叶舟生母的身份,在我眼里,你一无是处。

    有件事,警告你,国外开放,不代表做情妇勾男人光荣。在叶舟面前,做一个能传递正面情绪和价值的母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