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错时光的重逢 第80章 表现
wllim娱乐
※
赵延没有注意到泰妍给他回了信息,因为他这边有点太热闹了。
他们刚才吃饭的地方倒是不远,只不过今天不巧是周末,路人实在太多了。和这群公众人物一起跑到公开场合喝酒,似乎也没法放松。所以大家一致决定吃好饭,回到wllim公司里再喝。
不过到了公司以后,娱乐活动也就多了起来,不再局限于喝酒了。
都是玩音乐的,大家各自乐器玩闹,这气氛倒是比单纯喝酒更好。
※
……
“~我喜欢鲜花~”
“~城市里应该有鲜花~”
“~即使被人摘掉~”
“~鲜花也应该长出来~”
……1
“哇,原来你小子是真的会唱歌啊!”tal忍不住鼓掌赞叹。
赵延的自弹自唱有点超乎他的想象,着实让他惊艳了一番。
他是知道赵延做过练习生的,也知道赵延是属于vcalline的,但是“听别人说”和“亲耳听到”还是有很大区别的。
tal第一次认识赵延的时候他的身份是咖啡店主,熟悉之后知道他是一位成绩出色的策划人员……所以要打破这种先入为主的刻板印象也是挺困难的。
“谢谢!谢谢大家!”赵延一本正经的做了个谢幕的动作,引起了练习室里众酒友的一阵嚎叫。
※
“这首歌,是中文歌吧?叫什么名字?”金钟万的童年大部分时间在欧美长大,所以完全不懂中文。
“孤独的人是可耻的。”赵延微笑着说出中文名词,然后用韩语解说了一下。
“阿西,这个题目真是好强的攻击性啊!”“你小子故意的吧?”“调侃起哥哥们来了!”
这里坐着的除了鼓手郑在元,有一个算一个,全是单身汉,听到这个名字,感觉像遭遇了一次ae一样,纷纷出声抗议起来。2
“哈,我只是自己有感而发罢了,你们可不要对号入座啊!”赵延笑着辩解道。
确实是有感而发,情感表达一直是他的弱项,但是刚才坐到中间拿起吉他的时候,下意识的就选了这首歌,果然演绎的感觉特别好。
“这首歌听着感觉像民谣,但是基底我觉得应该是摇滚。个人风格非常鲜明,尤其是吉他的旋律和演唱时候刻意压低的声音有种强烈的冲突感,加上鼓点会更加清晰。”
张楚这首歌,常常被人误认为属于ne-flk(新民谣),但是金钟万还是从简单的吉他弹唱里听出了摇滚味儿。
因为nell乐队本来也是做这种跨越风格的indierck(独立摇滚)的,也因此常常被质疑“不够摇滚”。
“是的,这确实是一首摇滚。”赵延点头确认。
※
“你的声线更适合唱我们nell的歌!吉他弹得也不错!”郑在元笑着说,“不如来我们nell吧,你来做吉他手兼主唱,让在京去做我们的经纪人,钟万安心去做他的键盘手!这样我们就有真正靠谱的主唱了。”
这一句话引发了全场爆笑,就只有赵延有点摸不着头脑,不知道笑点在哪里。
“啊?什么意思?”赵延有点哭笑不得的看向tal。
tal笑着解释:“没事,他们是发小,互怼习惯了”。
nell乐队是一支彻头彻尾的亲友团:郑在元和李在京是从小学到高中的同学,金钟万初中时期和他们俩也是同学,而李正勋则是郑在元的邻居。1999年四个人一起建立了nell乐队,从地下活动开始一直到今天。
吉他手李在京的兴趣爱好就是查通告,没事儿就把通告表翻来翻去核对时间,还要不停的和大家确认行程,搞得所有人大家烦不胜烦。所以郑在元说,让他“去当经纪人”。
主唱金钟万更加离谱,有个怪癖是只愿意唱自己写的歌,因为自己写的歌唱着更有感觉。
所以虽然成员们都会写歌,但是只能给别人写,不能给自己的乐队写,因为写了主唱也不唱……
在演出的时候,成员们也会演绎自己写的歌曲,但都是自己临时担任主唱,冠上“郑在元的nell乐队”之类的名号来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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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延没有注意到泰妍给他回了信息,因为他这边有点太热闹了。
他们刚才吃饭的地方倒是不远,只不过今天不巧是周末,路人实在太多了。和这群公众人物一起跑到公开场合喝酒,似乎也没法放松。所以大家一致决定吃好饭,回到wllim公司里再喝。
不过到了公司以后,娱乐活动也就多了起来,不再局限于喝酒了。
都是玩音乐的,大家各自乐器玩闹,这气氛倒是比单纯喝酒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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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喜欢鲜花~”
“~城市里应该有鲜花~”
“~即使被人摘掉~”
“~鲜花也应该长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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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原来你小子是真的会唱歌啊!”tal忍不住鼓掌赞叹。
赵延的自弹自唱有点超乎他的想象,着实让他惊艳了一番。
他是知道赵延做过练习生的,也知道赵延是属于vcalline的,但是“听别人说”和“亲耳听到”还是有很大区别的。
tal第一次认识赵延的时候他的身份是咖啡店主,熟悉之后知道他是一位成绩出色的策划人员……所以要打破这种先入为主的刻板印象也是挺困难的。
“谢谢!谢谢大家!”赵延一本正经的做了个谢幕的动作,引起了练习室里众酒友的一阵嚎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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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歌,是中文歌吧?叫什么名字?”金钟万的童年大部分时间在欧美长大,所以完全不懂中文。
“孤独的人是可耻的。”赵延微笑着说出中文名词,然后用韩语解说了一下。
“阿西,这个题目真是好强的攻击性啊!”“你小子故意的吧?”“调侃起哥哥们来了!”
这里坐着的除了鼓手郑在元,有一个算一个,全是单身汉,听到这个名字,感觉像遭遇了一次ae一样,纷纷出声抗议起来。2
“哈,我只是自己有感而发罢了,你们可不要对号入座啊!”赵延笑着辩解道。
确实是有感而发,情感表达一直是他的弱项,但是刚才坐到中间拿起吉他的时候,下意识的就选了这首歌,果然演绎的感觉特别好。
“这首歌听着感觉像民谣,但是基底我觉得应该是摇滚。个人风格非常鲜明,尤其是吉他的旋律和演唱时候刻意压低的声音有种强烈的冲突感,加上鼓点会更加清晰。”
张楚这首歌,常常被人误认为属于ne-flk(新民谣),但是金钟万还是从简单的吉他弹唱里听出了摇滚味儿。
因为nell乐队本来也是做这种跨越风格的indierck(独立摇滚)的,也因此常常被质疑“不够摇滚”。
“是的,这确实是一首摇滚。”赵延点头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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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声线更适合唱我们nell的歌!吉他弹得也不错!”郑在元笑着说,“不如来我们nell吧,你来做吉他手兼主唱,让在京去做我们的经纪人,钟万安心去做他的键盘手!这样我们就有真正靠谱的主唱了。”
这一句话引发了全场爆笑,就只有赵延有点摸不着头脑,不知道笑点在哪里。
“啊?什么意思?”赵延有点哭笑不得的看向tal。
tal笑着解释:“没事,他们是发小,互怼习惯了”。
nell乐队是一支彻头彻尾的亲友团:郑在元和李在京是从小学到高中的同学,金钟万初中时期和他们俩也是同学,而李正勋则是郑在元的邻居。1999年四个人一起建立了nell乐队,从地下活动开始一直到今天。
吉他手李在京的兴趣爱好就是查通告,没事儿就把通告表翻来翻去核对时间,还要不停的和大家确认行程,搞得所有人大家烦不胜烦。所以郑在元说,让他“去当经纪人”。
主唱金钟万更加离谱,有个怪癖是只愿意唱自己写的歌,因为自己写的歌唱着更有感觉。
所以虽然成员们都会写歌,但是只能给别人写,不能给自己的乐队写,因为写了主唱也不唱……
在演出的时候,成员们也会演绎自己写的歌曲,但都是自己临时担任主唱,冠上“郑在元的nell乐队”之类的名号来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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