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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古代混日子 第3章 集市谋生

    就在刚才无数关于书法的记忆浮现在了秦风脑海中,他只是下意识的挑选了一种字体开始书写。

    而他选中的正是书圣王羲之的字。

    此刻看着纸张上那一行行浑然天成的毛笔字,秦风也是有些惊讶!

    作为一个21世纪的大学生,其实小时候也上过书法课,但是也只是会用毛笔而已,书法根本就谈不上。

    可是此刻他竟然能够临摹出王羲之的字。

    要知道王羲之的字可不是那么简单就能模仿的,先不说字体中蕴含的神韵,仅仅是字形没有一定书法基础的人都临摹不出来。

    根据研究显示书圣的字,任何一个拿出来最外侧的三个笔画都可以画出一个圆来,而且还是唯一的圆,这也就是所谓的三点切圆。

    唐朝宰相褚遂良,历史上有名的书法家,他可是亲眼见过兰亭集序原本的人,但是他临摹的兰亭集序中,都无法做到三点切圈。

    这就证明想要临摹王羲之的字有多难。

    但是此刻秦风眼前的数十个字,如果使用圆规,就能发现每个字最外侧三个笔画终点就可以画出一个圆来。

    那每一个字都好像是精心设计过一样,如同浑然天成一般。

    “好了。”

    秦风满意的将笔放下,拿起桌上的信纸,放在嘴边轻轻一吹,待墨迹完全干透之后,将手中的信纸交给了王老汉。

    老汉此时更显恭敬,虽然他不识字,但是在看到秦风所写的书信之后,也觉得上面的字非常漂亮。

    而且还有一种他说不清道不明的意境,跟他原来找人代写的书信根本就不是一个档次。

    “多谢,秦公子了!”

    老汉收起信纸,恭敬的又给秦风做了个揖这才告辞离开。

    见到老汉走远,秦风立刻把门关上,一把拿过老汉放在桌上的一个陶碗,直接用手抓住碗中的一块兔肉狼吞虎咽起来。

    也许是饿的太长时间,这一只兔子片刻时间就被他吃的一干二净,就连一些碎骨头秦风也没有放过。

    当最后一块肉吃完之后,看着手指上沾着的油,秦风还意犹未尽的舔了舔手指。这才心满意足的擦了擦嘴。

    “吃饱了真舒坦啊!”

    此时外面已经完全黑了下来,因为没有手表秦风也不知道时间,雪后的村子非常安静。

    没有了手机的秦风,经过这么长时间的折腾,此刻吃饱之后,一股睡意再次袭来,很快躺在床上迷迷糊糊的睡了过去。

    翌日清晨。

    “阿嚏”

    躺在床上的秦风猛地打了一个喷嚏,俗话说下雪不冷化雪冷,在这严冬只有一床被子的秦风一大早就被冻醒。

    看着窗外那一抹金黄,秦风推开门都出了屋子。

    院中的积雪还没有融化,只有几串脚印应该是昨晚留下。

    摸了摸肚子,又饿了。

    可是此时家中已经没有了吃食,想要不饿肚子只能赶紧想办法赚钱了。

    可是这人生地不熟的又怎么才能赚钱呢?

    秦风一时间有些迷茫起来。

    思考一番之后,他还是决定去村子里走走,看看有没有什么赚钱的机会。

    简单的洗漱了一番,秦风关上院门,就往不远处的村子走去。

    昨晚的时候从王老汉口中已经得知这个村子叫清风村,大概有几十户人家。至于其他的就不用知道了。

    倒不是王老五不知道,而是秦风根本就不敢问。

    他害怕问多了对方怀疑起他的身份。

    刚关上院门,秦风就看到不远处的路上,有几个村民正结伴向他这边走来。

    还不等秦风反应过来,一人老远就打起了招呼。

    “秦公子早。”

    秦风定睛一看,这人不正是昨晚找自己写信的王老五吗?

    “王老丈啊,这大清早你这是要去哪里?”

    对于来到这个世界第一个认识的人,秦风再次见到竟然有了一种亲切感。

    “回公子话,昨个不是找您写了一封家书吗,刚好今天逢集,我准备到镇上找人把家书送出去。”

    “家书?逢集?”

    秦风瞬间就捕捉到了两个关键词。

    同时脑海中竟然浮现出,古代秀才的经济来源。

    按照他脑海中的记忆,古代的秀才除了每年可以领到朝廷发放的俸禄之外,好像还可以靠着教书和代写书信,以及抄书来赚取外快。

    至于逢集,他更不陌生,秦风小时候所在的福利院就是在一个小镇上。

    那个小镇每月的258,也就是每月的初二,初五,初八,十二,十五,十八以及二十二,二十五,二十八这几天都会有商贩在这里聚集,兜售商品。

    而这几天镇上的村民们也会到这里来赶集。

    想到这里,他眼睛不由一亮。

    “老丈,能不能等我一下,我也想到镇上转转。”

    王老汉一听秦风也要去,立刻答应下来。

    这秦公子可是一名秀才老爷啊,秀才老爷要跟自己同行,他怎么敢不答应。

    “那就麻烦稍等我一下。”

    说着就直接回到院子里去了。

    “老五,您什么时候和这位秀才老爷关系这么好了?”

    身边的另外一名汉子,见秦风进了院子,立刻凑了上来。

    “也没有啊,我就是昨天找秦公子帮忙写了一封书信。”

    “找秦公子写信,真的假的?”

    “当然是真的,不信你看。”

    王老五见对方不信,立刻把昨晚秦风写的那封信拿了出来。

    “还真是啊?这秦公子莫不是开窍了?原来他可从来不跟我们这些泥腿子打交道的啊!”

    “嗯,他们家搬来这里应该有十几年了,我也就只见过他有两次而已。”

    “就是啊,我上次见他的时候,他还让我离他远一点呢!”

    另外一名汉子也凑了上来。

    “这很正常啊,人家毕竟是读书人,可不是我们这些人可以高攀的。”

    王老五的话音刚落,就见秦风背着一个背包走了出来。

    “好了,老丈我们可以走了。”

    几人还想讨论,见到秦风出来看,立刻闭上了嘴巴。

    而他们刚才说的话秦风其实已经听到,他并没有因为这些人在背后议论他而生气,反而还有一股窃喜。

    从刚才他们的话中,他知道了一些对他很有用的信息。

    首先这具身体的主人应该是一名秀才,而且在这个时代读书人的身份应该很高。

    其次他们家应该也是一个外来户,最关键的是原主很少和村里人接触。

    这点对他很重要,按照这些人的说法,这具身体的原主人应该是一个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的家伙。

    这样一来,他不知道村子里的一些事情,就有了合理的解释,稍后他向村民们打听听一些信息也就不会被怀疑了。

    “老丈,你家有几口人啊?”

    “回公子话,老汉家里一共五口人,我们老两口,两个儿子一个女儿......”

    “哎呀老丈,有子有女凑了一个好字,好福气啊!”

    王老五闻言脸上立刻露出了笑容。

    秦风上辈子可是干过销售的,很快他就和随行的几人熟悉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