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零随军:海岛日常美滋滋 第179章 改军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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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当兵时间久了,补衣服的本事也练出来了,不错。”
不得不说,苏云谷的缝纫手艺还是挺好的。
徐雨溪也没怎么给他返工,只是在线拉得不够紧、针脚比较疏的地方加了几针。
加完线以后,看着眼前方方正正的补丁,她心里突然有了个主意:回头必须找个时间,教会苏云谷踩缝纫机。
以后要是自己想偷懒了,就让他来做衣服。
身穿军装的英气男人坐在缝纫机前,细致地车衣走线,那画面肯定格外养眼!
旁边正在看书的姜云听见她的碎碎念,好奇地凑了过来,“妹夫自己缝的?这手艺可真不错,跟老田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衣服本来就不耐磨,加上战士们训练强度大,自然破损得更快。
入伍的时间久了,基本都能缝上几针。
不过真正有手艺、有心思、有时间去补衣服的,还是一小部分。
毕竟他们平时训练忙得很,吃饭都跟打仗一样,更别说细致地补衣服了。
多半都是用线随意连上,不会继续破得更严重就行。但这样顶多只能撑一段时间,过不了多久,同样的步骤又要重新来过。
有的人缝得比较随便,别说撑一段时间,半天都撑不过。折腾了没几下就会脱线,于是刚打上的补丁,没有任何预兆的就掉了一半下来。
这样的场景,她们在赶海的时候遇见过好几次。
对方当时穿的又是裤衩,里面没有别的,白花花的屁股肉可以说是相当瞩目。
不过,据说这种情形多半发生在没有经验的新兵身上。
在部队待的时间稍久一点的老兵都知道,哪怕再不会缝衣服,裤衩子必须好好补。
苏云谷打的补丁,走线挺板直,针脚也算均匀细密。这个手艺,放在部队里绝对算数一数二。
对比之下,田千里的针线活实在是非常入不了眼,针脚大得都能塞根手指进去。
刚上岛的时候,她心里烦闷得很,又不敢随便出门,整天都待在家里,就是靠着给田千里补衣服来熬时间。
不管穿得上还是穿不上的,通通都找出来返工。
别说,看着那些补丁从原本的乱七八糟变成后来的方正规整,还挺治愈。
看着徐雨溪叠起来的军服,姜云一脸的若有所思,“小溪,你说我要是改几身军装,送给阿广他们做礼物,合适吗?”
爸爸妈妈上次过来认亲时,家里不论大大小小都给她送了礼物,可她手头上却着实没什么拿得出手的东西能作为回礼。
想来想去,最后只好把主意打到了田千里的军服上。
“合适,简直不要太合适了。你要是真送这个,他们绝对会高兴到快疯掉。”
虽说可以买新布做仿军装,但是假如真的有得选,不论大人小孩肯定都会要旧的真军装。
哪怕是几岁大的孩子,都知道任何衣服也比不上一身正宗军装来得有脸面。
其实她这两天也在琢磨着,改套衣服送回去给苏峻,好安慰一下小家伙。
不过材料有限,娘家的侄子侄女就不够分了。
要是姜云能补上材料的空缺,那就太好了。
“家里一共有七个孩子,不算最小的那两个,也足足有五个。你凑得出这么多旧军服吗?”
部队的军服都是以旧换新。
也就是说,到了发军服的时候,必须交一件旧的,才能领一件新的。
所以别看苏云谷入伍这么多年,年年都有新衣服发,实际上来来回回就是那么几身。
姜云点点头,“应该没问题。”
田千里每年发新军服的时候,都是交了点钱,把旧的留下来。
原本是打算看看能不能找机会,寄给姜家那边。
不过现在这个情况,也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那就先送给徐广他们吧。
两边合起来,最后一共凑出了五套旧军服。
“他们的衣服可真是够大够宽的,一条裤腿我两条腿塞进去,都还有位置。不过这样也有好处,能用的布变多了。”
徐雨溪看着眼前的衣服,开始琢磨着该怎么最大化地利用起来。
“没办法。他们现在不像以前,有分常服、作战服、礼服。不管什么场合,都是穿这身,为了方便行动,自然要做得宽松些。”
姜云刚开始,也特别看不习惯。
这一身灰扑扑的,穿久了,看上去确实格外显旧,难怪很多人都不喜欢,嫌没有改版之前的的好看。
尤其是私底下特别臭美的田千里,没少吐槽这事。说什么老百姓私底下都把他们叫做灰耗子,还经常拿出在京市时的军服来做对比。
“他们的精气神在这里,不管穿什么都好看。”
徐雨溪神秘一笑,她经常拿这句话来哄苏云谷。
不过有时候兴致上来了,也会让他换上五五式那套给自己看。
实话讲,旧款确实帅气很多。但像她这么贴心的人,是绝对不会说出来让他难受的。
说到这个,姜云也激动了起来,“我爸爸还有一身海蓝色的礼服,超级帅气。”
有一年的国庆节,大院里的叔叔伯伯全都穿上了这身衣服,在办公楼前列队集合的时候,围观的大小孩子全部都羡慕得不得了。
挺括的蓝色礼服上,领子和袖子都缀着金色的装饰线,还有金色的肩章和金色的双排纽扣。
头上是威武的大檐帽,手上是白色的检阅手套,脚上是锃亮的黑皮鞋,从身边走过时带起一阵风,谁看了都会被迷住。
那天过后,不知道有多少孩子下定了决心要入伍。
“然而现实却是,就算当了兵,也不见得就能拥有那身衣服。”
徐雨溪拍了拍手里的衣服,“其实,就算只穿这一身,就已经够让人羡慕啦!”
上翻翻下翻翻,大概检视过衣服的新旧程度和破损情况以后,她开始在本子上写写画画。
紧接着,又拿上尺子和粉笔,在衣服上边量边算。
“阿广最大,翻过年十一岁,也算是个小大人了。接下来几年正是拔高的时候,要给他多留点余量。老六和老七都太小了,今年先不做他们的份,正好能省出点布来。”
如果可以,她是希望改出来的几身小军装都没有补丁,这样肯定更让孩子们高兴。
当然,拆下来的补丁也不会浪费,到时候可以拼成小短裤或者小挎包。
姜云也凑了过来,一起出主意,“这身七八成新的,做给阿苑吧?”
衣服新的旧的都有。为了避免麻烦,索性把最新的只给家里唯一的小囡囡徐苑,其他几个男孩都用旧的。
这样,也算是一种相对的公平,省得他们互相攀比。
徐雨溪点点头,“我也是这么打算的。多出来的布料再凑一凑,应该也能给阿峻改一身。”
苏峻没有兄弟姐妹,倒是省了该怎么把水端平的纠结。
不得不说,苏云谷的缝纫手艺还是挺好的。
徐雨溪也没怎么给他返工,只是在线拉得不够紧、针脚比较疏的地方加了几针。
加完线以后,看着眼前方方正正的补丁,她心里突然有了个主意:回头必须找个时间,教会苏云谷踩缝纫机。
以后要是自己想偷懒了,就让他来做衣服。
身穿军装的英气男人坐在缝纫机前,细致地车衣走线,那画面肯定格外养眼!
旁边正在看书的姜云听见她的碎碎念,好奇地凑了过来,“妹夫自己缝的?这手艺可真不错,跟老田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衣服本来就不耐磨,加上战士们训练强度大,自然破损得更快。
入伍的时间久了,基本都能缝上几针。
不过真正有手艺、有心思、有时间去补衣服的,还是一小部分。
毕竟他们平时训练忙得很,吃饭都跟打仗一样,更别说细致地补衣服了。
多半都是用线随意连上,不会继续破得更严重就行。但这样顶多只能撑一段时间,过不了多久,同样的步骤又要重新来过。
有的人缝得比较随便,别说撑一段时间,半天都撑不过。折腾了没几下就会脱线,于是刚打上的补丁,没有任何预兆的就掉了一半下来。
这样的场景,她们在赶海的时候遇见过好几次。
对方当时穿的又是裤衩,里面没有别的,白花花的屁股肉可以说是相当瞩目。
不过,据说这种情形多半发生在没有经验的新兵身上。
在部队待的时间稍久一点的老兵都知道,哪怕再不会缝衣服,裤衩子必须好好补。
苏云谷打的补丁,走线挺板直,针脚也算均匀细密。这个手艺,放在部队里绝对算数一数二。
对比之下,田千里的针线活实在是非常入不了眼,针脚大得都能塞根手指进去。
刚上岛的时候,她心里烦闷得很,又不敢随便出门,整天都待在家里,就是靠着给田千里补衣服来熬时间。
不管穿得上还是穿不上的,通通都找出来返工。
别说,看着那些补丁从原本的乱七八糟变成后来的方正规整,还挺治愈。
看着徐雨溪叠起来的军服,姜云一脸的若有所思,“小溪,你说我要是改几身军装,送给阿广他们做礼物,合适吗?”
爸爸妈妈上次过来认亲时,家里不论大大小小都给她送了礼物,可她手头上却着实没什么拿得出手的东西能作为回礼。
想来想去,最后只好把主意打到了田千里的军服上。
“合适,简直不要太合适了。你要是真送这个,他们绝对会高兴到快疯掉。”
虽说可以买新布做仿军装,但是假如真的有得选,不论大人小孩肯定都会要旧的真军装。
哪怕是几岁大的孩子,都知道任何衣服也比不上一身正宗军装来得有脸面。
其实她这两天也在琢磨着,改套衣服送回去给苏峻,好安慰一下小家伙。
不过材料有限,娘家的侄子侄女就不够分了。
要是姜云能补上材料的空缺,那就太好了。
“家里一共有七个孩子,不算最小的那两个,也足足有五个。你凑得出这么多旧军服吗?”
部队的军服都是以旧换新。
也就是说,到了发军服的时候,必须交一件旧的,才能领一件新的。
所以别看苏云谷入伍这么多年,年年都有新衣服发,实际上来来回回就是那么几身。
姜云点点头,“应该没问题。”
田千里每年发新军服的时候,都是交了点钱,把旧的留下来。
原本是打算看看能不能找机会,寄给姜家那边。
不过现在这个情况,也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那就先送给徐广他们吧。
两边合起来,最后一共凑出了五套旧军服。
“他们的衣服可真是够大够宽的,一条裤腿我两条腿塞进去,都还有位置。不过这样也有好处,能用的布变多了。”
徐雨溪看着眼前的衣服,开始琢磨着该怎么最大化地利用起来。
“没办法。他们现在不像以前,有分常服、作战服、礼服。不管什么场合,都是穿这身,为了方便行动,自然要做得宽松些。”
姜云刚开始,也特别看不习惯。
这一身灰扑扑的,穿久了,看上去确实格外显旧,难怪很多人都不喜欢,嫌没有改版之前的的好看。
尤其是私底下特别臭美的田千里,没少吐槽这事。说什么老百姓私底下都把他们叫做灰耗子,还经常拿出在京市时的军服来做对比。
“他们的精气神在这里,不管穿什么都好看。”
徐雨溪神秘一笑,她经常拿这句话来哄苏云谷。
不过有时候兴致上来了,也会让他换上五五式那套给自己看。
实话讲,旧款确实帅气很多。但像她这么贴心的人,是绝对不会说出来让他难受的。
说到这个,姜云也激动了起来,“我爸爸还有一身海蓝色的礼服,超级帅气。”
有一年的国庆节,大院里的叔叔伯伯全都穿上了这身衣服,在办公楼前列队集合的时候,围观的大小孩子全部都羡慕得不得了。
挺括的蓝色礼服上,领子和袖子都缀着金色的装饰线,还有金色的肩章和金色的双排纽扣。
头上是威武的大檐帽,手上是白色的检阅手套,脚上是锃亮的黑皮鞋,从身边走过时带起一阵风,谁看了都会被迷住。
那天过后,不知道有多少孩子下定了决心要入伍。
“然而现实却是,就算当了兵,也不见得就能拥有那身衣服。”
徐雨溪拍了拍手里的衣服,“其实,就算只穿这一身,就已经够让人羡慕啦!”
上翻翻下翻翻,大概检视过衣服的新旧程度和破损情况以后,她开始在本子上写写画画。
紧接着,又拿上尺子和粉笔,在衣服上边量边算。
“阿广最大,翻过年十一岁,也算是个小大人了。接下来几年正是拔高的时候,要给他多留点余量。老六和老七都太小了,今年先不做他们的份,正好能省出点布来。”
如果可以,她是希望改出来的几身小军装都没有补丁,这样肯定更让孩子们高兴。
当然,拆下来的补丁也不会浪费,到时候可以拼成小短裤或者小挎包。
姜云也凑了过来,一起出主意,“这身七八成新的,做给阿苑吧?”
衣服新的旧的都有。为了避免麻烦,索性把最新的只给家里唯一的小囡囡徐苑,其他几个男孩都用旧的。
这样,也算是一种相对的公平,省得他们互相攀比。
徐雨溪点点头,“我也是这么打算的。多出来的布料再凑一凑,应该也能给阿峻改一身。”
苏峻没有兄弟姐妹,倒是省了该怎么把水端平的纠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