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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近代轰动案件 第22章 不愿付嫖资竟杀害三个村妇!1999年南汇县“8·18”凶杀案

    1999年8月18日上午7点30分,上海南汇县(2001年撤县设区;2009年8月8日,并入浦东新区)横沔新苗村村民曹某某在小河边垂钓提竿时,鱼钩被咬。无奈之下只得下河解钩,不料在河水中摸到了一辆小型三轮车。又在河流近处发现一个漂浮着带有血迹的蛇皮袋。

    曹某某即赶到派出所报告。

    辖区民警岳某接报后迅速赶到现场。打捞上三轮车以后,岳某立即联想到8月14日晚浙江省个体养鸭户张初苗来所报案说,他的堂妹张晓英(女、34岁)于8月14日上午骑一辆驮有四箱鸭蛋的小三轮车外出卖蛋,一直未归的情况。他即通知张晓英的家属前来辨认,确认该车就是张晓英所骑的小三轮车。

    派出所领导即将此情况报告了县局侦查大队和局指挥室。他们估计可能发生了凶杀案,虽然张晓英生死未卜,但三轮车被抛入河水中说明凶多吉少。

    县局刑警大队接报后,迅即由丁副大队长率领侦查人员赶赴现场;县局朱局长、缪副局长,刑侦大队金大队长、匡教导员也先后赶到。当将蛇皮袋打捞上来解开以后,里面装的竟是一头死猪。

    经进一步询问张初苗其堂妹张晓英的情况,他说:其堂妹是个身体、心理都很正常的人,一直在新苗大队骑三轮车出售鸭蛋,从没有不打招呼就不回家的情况发生。

    经过对河流及周围的水井、壕沟进行搜寻,没有发现张晓英的尸体,却在一粪池内发现了张晓英的一个自制的红色布袋。据此朱局长指示:“生要见人,死要见尸。”

    在张晓英平常出售鸭蛋的范围内,深入进行走访调查。侦查员迅速对新苗大队进行“地毯”式走访。

    一个老太太反映:8月14日下午2时许,曾看见张晓英在新苗村5组张建龙家屋檐下避雨;

    村农贸市场一商贩反映:8月14日下午5时许,新苗村5组张建龙曾向他出售过鸭蛋;

    村医务室反映:8月15日张建龙曾来换过纱布,其右手手指好像是刀伤;

    还有张建龙的邻居反映:张建龙早已离婚独居,常常带一些不三不四的女人回家。近期与外村一有夫之妇同居。两人于今天上午出去,一直没有回来。

    群众的这些反映有两点引起了侦查人员的注意:一是张建龙家从不养鸭,他为什么出售鸭蛋;二是张建龙手上的刀伤是怎么形成的。

    侦查员在调查过程中发现张建龙二楼的窗户是用木条钉死的。这么热的天为什么将窗户钉死。根据这些疑点,经领导同意,刑侦人员秘密进入了张建龙的家,经过仔细勘察在卧室墙壁上发现了多处喷溅状血迹,地板上留有带血迹的拖痕。北面小房间内有碎玻璃片。

    由此判断张晓英遭张建龙所害的可能性越来越明显,张建龙有重大作案嫌疑,必须尽快缉拿张建龙。

    倪副局长亲赴现场指示:一要摸清张的亲戚朋友关系,特别是要搞清他的姘妇情况,并迅速布控;二是由村干部配合在新苗村的出入口设卡;三是对张建龙的住所严加监视。

    一张无形的大网迅速张开,只待犯罪嫌疑人的出现。守候伏击人员从早到晚严密注视着张建龙的一举一动。

    晚8时40分许,狡猾的张建龙在距离自家20米的地方自喊张建龙三声,试探警方反应。伏击的民警知道他是在“投石问路”,便纹丝没动。张建龙见无异常,便开门进入家中。楼上的灯突然亮了一下,但又迅速熄灭了。守候在附近的侦查人员迅速缩小了伏击圈,一步步向张家逼近。正当张建龙想骑车外逃时,侦查员如猛虎下山将他就地擒获。

    随即,侦查员们将张建龙带回派出所后立即审讯。

    张建龙矢口否认,拒不认罪。经过四个多小时的反复较量,张建龙终于低下了罪恶的头,交代了杀人越货的详细经过:

    8月14日下午2时许他见卖鸭蛋的张晓英在他家房后避雨,便将张晓英骗至楼上发生了关系。事毕,当张晓英向他索要睡觉费时,张建龙以手中无钱相拒。张晓英说他如果不给钱就控告他强奸了她。张建龙听后愤怒之下顿生恶念,遂用铁榔头将张晓英砸死后装入了蛇皮袋扔到离他家约500米一废弃了的沼气池内。

    根据张建龙的交代,侦查员们立即赶赴抛尸现场,果真发现了用麻袋包裹的一具女尸。但张建龙交代的尸体是用蛇皮袋包装的,而这具尸体却是装在麻袋里。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令人生疑。

    但由于天色已晚,不便于继续打捞,只好等待次日。

    第二天上午9时许倪副局长亲率侦查员,组织打捞尸体。同时由丁副大队长带领重案队继续审讯张建龙。

    9点30分在打捞沼气池中张晓英的尸体时却出人意外地又打捞上了具尸体。这时审讯张建龙的侦查员采取了灵活多变的方法和策略,终于迫使张建龙交代了曾先后杀死三人,并抛于同一池内的犯罪事实。

    中午11时,总队法医在解剖其中一具尸体时发现了袋内有第三人的胸骨。遂决定继续打捞出第三具已成一堆白骨的尸体。这些情况迅速上报市局及总队。吴总队长、王副总队长立即率重案支队前来“参战”。

    经鉴定其中一具女尸的死亡时间约在4、5天以前。30岁左右,身高1.6米,系被他用锤状物打碎头颅致死,且用蛇皮袋包裹;

    而第二具女尸的死亡时间应为一年以前,也系他杀。身高1.6米,用麻袋包裹;

    第三具尸体已成白骨状,死亡时间远为二年前左右。女性,年龄在20岁以下,身高1.5米,兔唇。

    据张建龙交代两年前8月的一天,他骑车途经周浦时,无意中认识了一自称“小范”的女子,两人商量好嫖宿价格后,张建龙便将小范带回家中。发生了关系后小范执意要回家,张建龙羞恼成怒,便将其用棉绳勒死抛尸沼气池中。

    一年以后10月的一天,张建龙在康桥镇三角地一美容店内与一自称是四川的女子相识,两人秘密商讨好嫖宿价格后,由张骑车将女子带回家中嫖奸后也是因嫖奸费发生争执,张建龙将该女子用布条勒死后抛于该沼气池中。

    市局吴副局长得此信息后指示:对张建龙的作案动机要彻底搞清,加强取证。并结合本地区失踪人员逐一深挖,防止这个淫棍恶魔还有漏罪。

    刑侦大队立即调整力量,进一步开展深挖工作:

    1、加强对张建龙的审讯,运用狱侦手段,查清张建龙的全部犯罪事实;

    2、进一步对沼气池及周围河流展开广泛搜寻,以获取新的罪证;

    3、对报案走失人员进行调查,以查清两名女尸的尸源。

    侦查员们深知,只凭张建龙的口供不能定罪。只有找到尸源,获取足够证据,才能证明其犯罪事实。大队领导迅速制定了查尸源、取证据的工作方案。审讯、取证同步进行。

    由周浦责任区负责失踪人口的查找工作,从中找出与尸体相符的人;技术室再次搜查、勘察杀人及抛尸现场,寻找蛛丝马迹,以利于侦破全案;重案队则加大审讯力度,从中获得尸源的线索;同时继续运用狱侦手段予以配合。

    侦查员们废寝忘食,连续作战,终于换来了可喜战果。

    8月20日下午周浦责任区刑侦队查出两年前的8月有一报案走失的小姑娘范英,17岁,兔唇。与此同时张犯也交代他将小范杀死后,她的一串钥匙放在了床底下。技术人员马上在床底下搜得一串钥匙。并马不停蹄地做了侦查实验,用该钥匙打开了范英家的门。

    至此,1997年8月张建龙杀害小范的犯罪事实彻底查清。

    8月21日上午周浦责任区刑侦队又查清了康桥二角地一美容店内,曾于一年前的10月一男子带走一位湖北籍的名叫周佳梅的女孩至今未归。经与周佳梅走失当天在一起的人员辨认,尸体所穿的衣服确系周佳梅。通过审讯张建龙交代他将湖北的女孩杀害后,就将该女孩的皮包及bp机放于衣柜内,把她的金戒指卖到下沙镇一打金店。经一一核对无误。

    经张建龙辨认范英和周佳梅的照片,他供认范英和周佳梅都是被其于两年前的8月和一年前的10月所杀。

    至此,“8·18”系列杀人案全部告破。

    为了在具体细节和证据上有新的突破,结合审讯,认真做好证据、赃物的收集工作。根据被害人家属反映的情况,对张建龙有针对性的进行讯问,从而使案件的细节、被害人随身物品的去向、作案工具的藏匿均在审讯中得到了证实。

    根据张建龙的交代,对其住处几次勘察、搜查,结果在其所交代的方位起获了被害人张晓英的绿色嵌宝戒、卖蛋用的秤砣;范英的一串钥匙及所穿的拖鞋;周佳梅随身携带的小包;作案工具——榔头、布条等。同时带张建龙出所辨认销赃点、抛物点。分别从浦东新区下沙镇一打金铺调取了周佳梅的戒指,从一饮食店调取了她的bp机;从周浦横桥村赵燕华处调取了张晓英已被加工改制的金首饰;从康桥三角村调取了600元的赃款;还令张建龙指认了张晓英的身着衣物、四个蛋箱、秤和小三轮车的抛物地点。对以上获取的物证经被害人家属亲友辨认,确系被害人生前随身之物。

    “8·18”系列凶杀案终于划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短短七天的侦破过程,却凝聚了侦查人员的大量心血和领导者精湛的指挥艺术。

    1999年12月,恶魔张建龙被执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