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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近代轰动案件 第53章 化工厂硫酸池里的白骨,1993年昆明“8·10”硫酸毁尸案

    1993年8月10日下午6时45分,昆明市大板桥派出所接到红云化工厂报案:该厂硫酸池中发现有被子和蚊帐等物,情况异常。

    接到报案,派出所立即派民警驱车赶往红云化工厂。

    在厂方的协助下,民警们从高5米、直径为4米的圆柱形硫酸池中打捞出两根一尺多长的白骨。经认真查找,又在池边发现不少零碎白骨,最后又捞出半个头盖骨,上面还有少量碳化了的头皮和头发。

    经过拼凑,可以肯定:这是一个人的骨架。

    大板桥派出所所长张荣生闻讯后,立即带领4名民警奔赴现场。紧接着,昆明市刑侦大队和官渡公安分局的刑侦人员以及有关领导也先后赶到现场,并及时成立了以张荣生为组长、王彩云为副组长的8人专案组,进驻该厂,侦破此案。

    “死者是谁?”这是专案组面临的第一个难题。

    人命关天。然而当时的中国现代法医学对风化形成的白骨也只能大概推算出死亡年限,世界上只有意大利、美国等少数国家可以作髓骨髓像复合来确定死者身份。对因硫酸腐蚀形成的白骨案,在当今中国乃至世界法医界都还是一大难题。仅仅凭几根被硫酸严重腐蚀并碳化的白骨是无法鉴定死亡时间、死者的年龄、身高等生前参数的。无法推定死亡时间,更无法推定死者身份,这无异于是一桩无头疑案。

    专案组决定采用侧翼包抄的战术,即充分运用我公安民警多年来在侦破工作中总结出的各种侦破经验,从侧面打开缺口侦破此案。同时,也做好将白骨送上北京,乃至出国进行鉴定的准备。

    随着“8·10专案组进驻红云化工厂,厂方提供一个情况:该厂临时工刘俊已失踪几天。8月9日上午,厂里曾派人去刘俊的宿舍查看,发现刘俊的所有物品都不见了,似乎已离厂而去,因刘是临时工,所以厂里对刘失踪一事并未深究。

    专案组根据这一线索,及时组织有关职工辨认,硫酸池里捞出的被子正是刘俊的。

    刘俊,男,27岁,贵州人,单独住在离硫酸池二十多米远的一间小屋里。据群众反映,此人性格孤僻,为人清高,平时喜欢写一些诗歌、散文之类的东西。

    专案组对刘俊的小屋进行了勘查,屋子收拾得很干净,除一张空床外什么也没有,地面也被冲洗得干干净净。只是在刘俊的床头附近的墙壁上发现了几点米粒大的血点,在天花板上也发现了几点喷溅血迹。

    经鉴定,这是人血!

    通过以上的调查情况,专案组可以初步推定:刘俊可能被害,而且他的房间就是被害第一现场。

    联系到硫酸池里的白骨,以及已确定的硫酸池里的被子、蚊帐等为刘俊的物品,专案组推定,刘俊被害后,凶手又将尸体抛到硫酸池里毁尸灭迹。

    硫酸池旁白天经常有人,抛尸只能在夜间进行,看来抛尸的人非常熟悉工厂的环境和作息时间。加之工厂远离村镇,8月9日前厂里没有来过陌生人,凶手很可能就是本厂的职工。

    突然,红云化工厂有一个工人来专案组反映:在一幢空楼房里发现了刘俊的自行车。

    专案组很快赶到现场,在刘俊的自行车旁提取到了一个比较清晰的鞋印,经鉴定:鞋印不是刘俊的。这样一来,刘俊是受害者的可能性增大了。

    厂里另外两位职工又向专案组提供一个重要情况:8月8日清晨见过刘俊。

    于是专案组民警们遂对8月8日在硫酸池旁值班的戚火贵进行了询问,但戚火贵说:8月8日值班时没发现有人上过硫酸池,也没有听到任何响动。

    据了解,戚火贵平时喜欢打麻将赌博,最近又输了钱;不久前戚火贵因偷开厂车外出并撞坏,被厂里扣了150元的工资,目前手头非常拮据。而刘俊平日比较节省,有一笔存款。

    群众还提供了一个情况:戚火贵的同乡赵云飞,几个月前被工厂开除后一直住在厂里,8月9日赵云飞突然离厂而去。

    厂方还提供情况说,8月7日厂里早点名时刘俊已经不在了;8月7日晚本该值班的戚火贵擅离职守,在大板桥打麻将。

    这些线索使案情更加扑朔迷离。

    正当民警们一筹莫展之际,一位20多岁的姑娘来到专案组,她哆哆嗦嗦地说,她是厂里的化验员,几天前刘俊曾找她要红墨水,后来嫌颜色太淡没有要。其他人也反映,刘俊对厂领导一直不满,不久前又刚和女朋友分手,他曾在一次喝醉酒后说,活着没意思,真想跳进硫酸池里,给厂里添点乱。

    自杀?把自己的所有物品扔进硫酸池,然后自己跳进去……这在正常人,似乎不可能做到。

    还有职工反映说,厂里徐正分穿的一件马夹和刘俊的一模一样。徐正分是刘俊把兄弟唐高才的侄儿,曾经和刘俊同住一个宿舍,后来不知为什么闹翻了,徐正分搬出了刘俊的宿舍。

    8月7日早班点名刘俊不在,徐正分显得格外紧张,并两次偷偷跑到刘俊的小屋去看,第二次甚至翻窗入室。

    8月10日,徐正分看见被打捞起来的刘俊的被子时曾脱口而出说:“刘俊遇不测了。”

    8月10日,徐正分的叔叔唐高才突然来厂,听说刘俊的事之后说:“刘俊凶多吉少。”

    案发后,厂里让徐正分去大板桥给刘俊的家里发电报,徐正分回来后说发了,但经专案组查询,徐正分根本没有给刘俊家里发电报。

    根据这些新的线索,专案组立即传讯了徐正分并查其住所,找到了马夹和一些信件。

    在唐高才写给徐正分的一封信中,这样写道:“刘俊的脾气就是那样的,你无论如何要忍耐,不能做违法的事情。”几天前,刘俊让徐正分带信给唐高才,让唐高才速来厂,但唐高才并没有立即来。

    在传讯徐正分时,民警们发现徐正分的衬衣袖子上有血迹,左手有轻伤。徐正分辩称:马夹是他买的,一共买了两件,送给了刘俊一件;伤是前几天骑车摔倒时弄的,袖子上的血是鼻血。

    经化验,袖子上的血和徐正分的血型相吻合。

    线索一个个断了,案情似乎陷入了僵局,连续奋战了几昼夜的民警纷纷陷入了沉思。

    正当此时,专案组组长张荣生的一个意外发现,使案情柳暗花明,出现了转机。

    事情是这样的,张荣生在上厕所时,无意中发现厕所后的粪池中有一漂浮物,打捞起来是一件衣服,经辨认:是刘俊的。再次打捞后,又捞起来刘俊的一条长裤和背篓。长裤上还粘有血迹。此时,民警们顾不得脏臭,立即从裤子上将血迹剪下来化验,经鉴定:裤子上的血和墙上的血是同一个人的。

    紧接着,又在厂里的水池里找到了刘俊煮饭用的锅,在后山上找到了刘俊的脸盆。专案组分析:厕所离中心现场(刘俊小屋)有1000多米,凶手可能就住在厕所旁的宿舍楼内。但对宿舍楼勘查后却一无所获。

    第二天,专案组扩大了勘查范围,终于在离厕所稍远一点的一幢宿舍楼里发现了线索——在工人段云海的床下发现一双胶鞋,鉴定表明:鞋型、大小、纹路都与现场的鞋印相吻合。

    鞋底虽然近期被破坏过,但经技术侦查部门鉴定,可以肯定就是在现场留下鞋印的那双鞋。

    深夜,审讯室里。胶鞋的主人,一个瘦小的年轻人——段云海在微微发抖。

    “这鞋是你的吗?”

    “是我的。”但他否认到过现场。

    “我说。”经过几个回合的较量,段云海终于开口了:8月7日夜,有两个操大板桥口音的蒙面人冲进他的宿舍,用刀逼他将刘俊的自行车推去空楼,并答应给50元的报酬,蒙面人说完后还打了他一顿就走了,他很害怕,第二天就按蒙面人说的做了。

    杀了人不逃跑,反而找陌生人灭迹,世界上没有比这更愚蠢的谎言了。

    民警们重新坐下来,耐心地对段进行攻心战,段云海再次开口了。那两人是戚火贵和徐正分,他们找我,让我帮忙做点事。我和他们来到硫酸池旁,看见一具用床单裹着的尸体,我吓了一跳,他们说他们把刘俊杀死了,让我帮忙抬死人。我们是朋友,我就帮他们用胶皮带把尸体捆好,放进了硫酸池。

    民警们又陷入了沉思,可以肯定,段云海是本案的知情人,但是他好像还隐瞒着什么?

    第二天中午的审讯中,段云海突然抱头痛哭道:“叔叔,像我这样的会怎么处理?”民警们再次对他进行开导教育。

    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他提出两个条件:1、不在厂里交代,不做口头交代,要自己写;2、请民警通知他弟弟,来昆明看看他。

    段云海,男,22岁,大理人,家境清贫,读高中时因经济原因被迫辍学。为了多给家里寄点钱,供弟弟继续上学,8月6日晚,他趁刘俊上夜班,偷偷溜进刘的宿舍行窃。正在翻箱倒柜时,刘俊下班回来了,他躲到门后,顺手抄起一截铁棒,朝着刘俊头上猛击了一下……随后,他把刘俊拖到床上,再次用铁棒照着刘俊的头猛击两下。然后将房门反锁上,回宿舍睡觉去了。

    第二天(8月7日),厂里早点名,发现刘俊不在,段有些心慌,随即跑到刘俊的宿舍观察,见房门依然反锁。当晚,他用钥匙打开刘俊的房间,发现刘已经死了。于是,他用床单把尸体裹好,捆上胶皮带,背到5米高的硫酸池上……

    “我没想到他会死”,段云海在交代中写道。

    随后,他清理了现场,抛扔了刘俊的遗物,不曾想,扔进硫酸池的被子和蚊帐却挂在了硫酸池里的十字型拉杆上。

    东方渐渐露出了曙光,8天8夜没睡过一个整觉的民警们又拖着疲惫的身躯,在段云海的带领下,分别在十几个地点找到了刘俊的所有遗物。

    “速破疑案、威震全国。”红云化工厂送来了大红锦旗。仅仅8天,就破获了一桩无法鉴定死者身份和死亡时间的硫酸毁尸案,这在全国,乃至世界都是少有的。为此,专案组周勇荣立了三等功,组长张荣生被市公安局嘉奖表彰。

    犯罪嫌疑人段云海为了一点蝇头小利而实施盗窃行为,在盗窃中被人发现,为掩盖其丑恶行径而不惜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触犯了我国《刑法》,最终受到法律的严惩。

    本案中,尽管段企图掩盖其罪行,直至被逮捕仍心存侥幸,试图瞒天过海。但再狡猾的狐狸也逃不过猎人的眼睛。其自以为天衣无缝的谎言终被揭穿。这正是想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