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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近代轰动案件 第107章 岁男孩为何会杀人?1996年丹东市“2·20”特大凶杀案

    1996年2月20日,这一天是大年初二,家住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的5岁小女孩杨万欣却感到百无聊赖,因为家里大人都在忙着玩麻将,谁也顾不上她。她从麻将桌上拿了5角钱后,就蹦蹦跳跳地上街去了。胡同口有一个小食杂店,小万欣曾多次去买过东西,这次她要去买泡泡糖。

    “小姑娘,你跟我玩吧!”8岁的小男孩韩再磊也住在这个胡同内。今天,他刚出门就看见了小万欣手中的5角钱。5角钱刚好可以买一包串串糖,可他手中没有,天天喝酒的父亲从来没给过他钱,正在和父亲闹离婚的母亲也不喜欢他,他没钱,就只好打别的小孩的主意。

    “去哪儿玩?”在家闷了一天的小万欣见有小朋友找她玩,就把买糖的事丢在了一边。

    “你跟我走。”韩再磊牵着小万欣的手钻进了文化宫后侧动迁工地上一个废弃的小棚子里。

    小棚子里什么也没有,只有几块砖头和石块。

    从小就坏主意不断的韩再磊命令小万欣躺在地上,说要玩一种别的小朋友没玩过的游戏,小万欣顺从地躺下。韩再磊这时想起了他偷看过的某种场面,男的和女的搂抱在一起,他想模仿一下。于是他上去把小万欣的裤子褪到脚跟处,又不失时机地把5角钱拽到自己手里。小万欣似乎感到了某种恐惧,她咧开嘴大哭了起来。

    小女孩的哭声在空旷的动迁场地上显得格外响亮,小再磊害怕了。他想到如果爸爸发现他又抢别的小朋友的钱,少不了又得挨一顿鬼揍。心中害怕极了。他上去捂住小姑娘的嘴,然而小万欣却哭得更凶了。

    看着哭闹不止的小万欣,他想起了圣斗士,想起了电视中那些拿着刀的剑客,他搬起了身边的一块大石头,朝小万欣的头上砸去,一下,二下,共砸了四下。看到小万欣还在动,他又站到小女孩的身上,用劲地蹦了几下。直到小女孩一动不动,他才放心。

    这下没有人知道他又抢别的小孩的钱了。但从小女孩头上往外喷溅的血着实让他吓了一跳,那血不仅喷到了他的蓝裤子和白球鞋上,而且还在汩汩地往外流。他吓傻了,赶紧用双手去堵,堵不住;他又掏出小万欣兜中的小白手绢去堵,小白手绢也堵不住,转眼成了一个血团;他又脱下小万欣的一只袜子,可依旧不管用。

    韩再磊的鬼点子多得与他的年龄不相称,他认为没人会怀疑他会做这么大的“坏事”,便大摇大摆地跑出棚子,站在马路上大喊:“出人命啦!出人命啦!”

    这时正是下午4点多一点,大街上人很少,没人注意这个孩子。小再磊见无人理睬他,就拽住了一位老人,生拉硬扯地把老人领到了工棚子里。猛然间见到了小女孩的尸体,老人也有些不知所措了,还是小再磊的一句话提醒了老人:“爷爷,咱们送她去203医院吧!(203医院就在附近)。”老人这才恍然大悟。

    久等不见爱女归来,小万欣的父亲此时正在胡同口大喊:“小欣、小欣……”老人赶紧领着他来到万欣身旁。看见一小时前还活蹦乱跳的女儿转眼间变成这样,父亲赶紧脱下棉衣,抱起还光着下身的女儿往医院跑去。

    老人和小再磊赶紧到头道街派出所报了案。

    市公安局领导、刑警队和派出所的同志接到传呼后,迅速赶到了现场。看着满手都是鲜血的小再磊’,大家都以为他是救人时弄的,让他把手洗干净。

    大家共同商讨,认为案子有两种可能性:一是汽车肇事后,移尸转移现场,二是侵犯幼女杀人。

    但是尸检报告很快就让他们否定了自己的看法。小万欣纯粹是钝器击伤引起脑出血死亡。

    讯问报案人,一老一少都声称没看到作案人。大年初二发生这种案子,着实让人猜不透。

    坐在沙发椅上沉思不语的派出所警长马子敬,突然发现了小再磊穿的那双白球鞋上喷溅的斑斑血痕,心头激灵了一下,再仔细一看,小再磊下身穿的蓝色裤子上也隐隐地透出喷溅状的血痕。由此,马子敬猛然断定,这小孩子必定在第一发案现场。

    于是,马子敬悄悄地把小再磊叫到另一间屋里,突然发问:“你是不是又抢别人的钱了?”

    “没有。”马子敬口气挺硬。

    “你看到是谁砸死这小姑娘的,告诉叔叔,叔叔给你买串串糖。”

    “没有、没有,嗯,是一个13岁的小男孩干的。”

    “是哪一个?”

    “我不认识。”

    “是你砸死的吧?”小马紧接着问了一句。

    小再磊听了这话,嘿嘿地笑了,那是一种小秘密被人戳穿的尴尬和得意。

    对此,马子敬却吓得冒出了一身冷汗:这么个小男孩会杀人?不可能吧?

    “你是怎么砸死小女孩的?”

    “你跟我来。”韩再磊领着马子敬走出派出所的大门,一直到了小食杂店前,开始了他杀死小万欣的全过程的表演。

    听完小马的汇报,这些曾经破了无数个大案小案叱咤公安战线几十年的老公安们都愣住了,但小再磊前前后后三次惟妙惟肖的表演却又不得不让人相信,最有说服力的是,小再磊最后又把作案时用于擦血的小手绢和袜子从一个垃圾堆里准确无误地找了出来。小再磊表演的时候,丝毫没有意识到杀人是怎么回事。他以为最大的痛苦,莫过于父亲打他屁股的滋味。

    一个天真无邪的女孩走了,一个简直不可思议的案子破了,但小再磊还没到负刑事责任的年龄,对于他,也只能由家长监护起来而已。

    女孩的家长中年失去幼女,其痛苦难以诉说,他们提出要男孩家中赔偿女孩抚养费4万元,自己老时赡养费2万元,女儿丧葬费6千元,总共6万6千元整。而小再磊的父母虽一再表示拿一部分钱,可看看那个家徒四壁的家,谁也不知他们何时才能拿钱来安慰亡者的天灵。

    小再磊从小就缺乏良好的家教,父母都是个体商贩,要早出晚归地挣钱。小再磊喜欢和别的孩子打架,喜欢做一些坏事引起他人的注意。其父年仅31岁,却天天喝酒,喝完了酒,就和妻子打架。当听说儿子抢了别的小孩子的钱或砸了别人家的玻璃时,他就抓来毒打一顿。巴掌和吵骂给小再磊留下了终生难忘的印象,以至于在他7岁刚上学的第一年,就因为屡次骂老师和打同学被开除了。

    小再磊喜欢看电视,尤其是那些呼风唤雨的神龙小斗士,那些杀人不眨眼的大侠,这些暴力打斗的场面一直让他迷恋,甚至那些黄色录像种的奇怪场面,在他的心底也留下了深深的烙印。这一切,对于模仿能力特强的孩子来说,无疑成了这场惨剧的诱导者。

    小孩子是善于模仿的,父母亲的一切行为,周围客观环境的耳濡目染,都是他们的榜样。所以,不和睦家庭、残破家庭中父母的所作所为会给下一代留下什么影响,值得人们慎重考虑。

    这起令人震惊的罕见的杀人案,带给我们的思索确实太多太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