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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近代轰动案件 第141章 女儿目睹父杀母,1991年长春市“8·11”伊通河女尸谜案

    1991年8月11日凌晨6时许,吉林省长春美丽的伊通河水上公园微风习习,绿树娑娑。精巧别致的花坛里,夜来香、万年红、地瓜花、牵牛花,一簇簇,一丛丛,竞相吐艳,散发出淡淡的清香。

    一位精神矍铄的老者像往常一样沿着水泥方砖铺就的甬道款步而行。当他行至河堤时,猛然发现清澈的河面漂浮着一个异物,定睛一看,啊!原来是一具女尸。

    老者踅回身便向滨河治安派出所跑去。

    7点10分,长春南关分局刑警队办公室。正在值班的李军副队长接到滨河治安派出所报案后,马上向市局指挥中心报告,并带领侦查员张大鹏、程赤,技术员聂洪生、于立军等人驾驶摩托车风驰电掣般驶往发案现场。

    适才空旷清寂的伊通河北岸,渐渐聚拢了众多前来看热闹的男女老少。先后赶到的南关分局马世用副局长、刑警队笪凯队长、李军副队长和市局刑警大队崔英杰副大队长、技术科法医等人一面维持秩序,一面进行紧张的打捞工作和现场勘查。

    尸体呈俯卧状浮在水中,尸体两侧各有一只紫色瓢鞋。死者年龄约在30岁至40岁之间,身高1.55米左右,身着由浅绿色、白色、紫色组成的马尾型图案的连衣裙,脚穿桔黄色尼龙袜。此外,未发现能够证明死者身份的证件和物品,河堤上也未提取到犯罪分子遗留的任何痕迹物证。表面上看,像是自杀,但细加分析,又不像自杀。

    从现场情况看,如果是投河,那么尸体与鞋不可能在同一地点,因为其重量不同,故流动的速度亦不同;能不能是死者走路时精神病复发,不慎掉入水中?也不对,因为岸边有长长的铁护栏,根本不可能。

    经验丰富的法医俯身蹲在女尸前进行尸检,他突然发现女尸的左额部有血肿现象,经解剖头皮,果然发现有大块血肿,他感到可疑,遂将尸体运至医院解剖。结果表明,淹死迹象不明显。极大可能是他杀。

    南关分局立即成立专案组,对此案开展专案侦查。专案组认为,死者不管是自杀,还是他杀,第一步先要查清尸源。于是,在全市范围内发出了《协查无名女尸的通报》,并在14日《长春日报》第4版刊登了认尸启事。

    启事登出的第二天,即15日下午2点多钟,东风副食三站门市部3名女同志陪同张家宁(男,42岁,医大一院食堂厨师)到南关分局刑警队反映:张家宁的爱人,东风副食三站门市部营业员米世英(女,41岁,住桂林1委5组)于8月10日早晨出去后一直未归,还将家中1500元现金及金项链等带走。看到“认尸启事”后觉得死者的身高、年龄、着装很像米世英,遂前来认尸。

    正在研究案情的崔副大队长、笪队长、李副队长等人简单问了一下情况后,让他们辨认死者照片,东风副食三站门市部的3名女同志和张家宁看了照片后,都说死者就是米世英。

    专案组在向张家宁了解死者有关情况时,发现张家宁的态度不甚积极,且显得有些无动于衷,这一异常举动使专案组成员感到十分可疑。

    张家宁对崔副大队长等人说,米世英从家出走,开始没当回事,以为回娘家去了。后来,他发现放在柜里的1 500元钱和金项链等物没有了,才感到问题严重,可将亲朋好友处找个遍也没见到米的踪影,无奈,才来到东风副食门市部,请求单位帮助查找。

    经过缜密分析、研究后,专案组决定围绕米世英的接触关系开展深入细致的调查走访,很快获悉了大量重要情况:

    1、根据张家宁所在单位的同志反映:张家宁性格较内向,平时不太愿意吱声,技术好,去年在医大分院承包食堂时挣了2万多块钱。最近,发现张和本单位食堂服务员姜某关系比较暧昧。

    2、经调查米的单位和邻居得知:米失踪后,张不积极寻找,只是在15日上午11时到其爱人单位说米已出走,希望单位能协助查找。看到启事后,张在极不自愿的情况下,由米的单位同志陪同前来认尸。

    3、米的两个女儿张黎丽(14岁)、张秋月(11岁)还提供说:米平时出门总是告诉她俩去什么地方,什么时候回来。张秋月还说,周五(9日)晚上大约12点左右,她在睡觉时隐约听到妈妈喊她,起来后,还听到妈妈有呕吐声,像在哭泣,推开父母房门时,看见她爸爸站在床上,正往她妈妈头上蒙毛巾被,并叫她回去睡觉。第二天早晨醒来时就没看见妈妈,怀疑妈妈没了可能与爸爸有关。

    综上所见,张家宁杀妻的嫌疑已初露端倪。

    为使侦破工作有突破性进展,当晚10点,专案组召开案情分析会,并请刑警大队法医从技术角度对此案做进一步的分析。从尸体解剖情况看:

    1、死者无明显外伤,仅额头的左侧有脱皮伤,由此可证明死者生前头部曾遭受过暴力侵袭。

    2、从死者尸斑出现的部位上看,死者背部尸斑较重,由此可推断死者不是死在河里,而是被他人先打死停放较长时间后抛入河中。

    3、从尸体浸泡程度和从尸斑变动情况推断死亡时间,二者比较,时间差距较大。从尸斑颜色较重和已固定情况分析,米已死亡36小时,死亡时间应推至9日晚12点左右;从浸泡程度看,死者入水时间较短。而张家宁自述说,9日晚他因家庭琐事与米发生争吵,周六(10日)早晨米还在生气,随后就不见了,这与法医鉴定米死亡的确切时间为9日晚12点左右相矛盾。

    4、又从侦查员张大鹏、车忠孝、程赤在走访米的邻居王某得知:9日晚8时许,米去她家串门,还吃了一个桃子。根据死者胃内溶呈粥状,并有尚未消化的桃子,推断死者进食时间为4小时,由此断定死亡时间在9日晚12点左右,米的女儿证实此时张正往其妈头上蒙毛巾被。

    综上,专案组最后确定张家宁为重大嫌疑人。马副局长、崔副大队长、笪队长等人遂对张家宁连夜进行突审。

    晚10时许,月挂中天,万籁俱寂。南关分局二楼一间审讯室里灯火通明,一场正义与邪恶的较量正在进行。

    屋内四周分坐着崔副大队长、笪队长、李副队长及车忠孝、张大鹏等侦查员,地中央的木凳上呆坐着戴手铐的张家宁。这是审讯时的技巧,使对方产生一种“四面楚歌”之感。担任主审的笪凯·队长,面目冷峻,字如钢针:“张家宁,你能好好谈吗?”

    “能。”

    “我们一切都调查清楚了,你要如实交代!”

    “该谈的我都谈了。别的事没啥说的了。”张家宁显出一副镇定自若的样子。

    听到对方的回答,笪队长顿时怒火中烧,他“霍”地站起来,一拍桌子,厉声问道:“张家宁,你不要以为自己做得很高明,难道你不相信科学吗?你在医院工作,虽然你不是医生,但是你没听说过法医学吗?”

    笪队长这几句话,如炸弹般穿透张家宁那慌乱不安的胸腔,但他认为公安机关没有掌握其杀妻的直接证据,还想负隅顽抗。

    他狡辩道:“我俩是夫妻,我怎么能害她呢?再说我还有两个女儿呀!”

    专案组人员面对张家宁耍无赖的腔调,依据缜密的科学鉴定、分析,并综合运用各种审讯技巧,紧锣密鼓,步步紧逼,经过一个多小时的鏖战,终使张家宁的心理防线彻底崩溃。最后,笪凯队长适时地抛出了“杀手锏”:“张家宁,你两个女儿能坑你吗?9日晚12点钟左右,你女儿推开你房门时,你正往米世英的头上蒙毛巾被,这时,正是你杀妻时间!”

    在强大的政治攻势之下,在确凿如山的证据面前,张家宁终于交代了杀妻的全部犯罪事实。

    15年前一个秋天的夜晚,在德惠县五台公社某村头一条小河边,张家宁、米世英这对“知青”经过一番海誓山盟之后,偷尝了爱情的“禁果”,谁知竟致米怀孕。张家宁当时实为激情所迫,事后知道自己已是“生米做成熟饭”,无奈在数月双双返城之后,便草草成家了事。

    青春的方舟在这无滋无味的岁月之河中悄然行驶,不知不觉间已划进中年的港湾。一个偶然的机会,在双方意味深长的对视中,张家宁和本单位的姜某陈仓暗渡,勾搭成奸。天长日久,这对“野鸳鸯”已达到难舍难分的地步,张家宁甚至万分信任地把他2万元存折交由姜某保管。

    随着与姜某偷情时间的推移,张家宁对米世英越来越厌倦,为了达到与姜某结婚的目的,张家宁产生了杀妻之念。

    经过数日的苦思冥想,张家宁想出一个自以为绝对高明的招法,于是,在9日晚12时许,正是月黑风高之时,张家宁把一双罪恶的魔爪伸向了熟睡中的米世英,他拽住米的头发向床栏杆猛力撞去,然后又用手被将米活活捂死,随即用麻袋将尸体装起来藏在菜窖内。

    8月10日半夜,张家宁用自行车将尸体运至伊通河边,抛入水中,企图造成自杀假象。

    多行不义必自毙。张家宁以故意杀人罪锒铛入狱,最终被判处死刑。然而,一个好端端的家庭却因之而毁灭了,两个尚未成年的姐妹将带着怎样的心灵隐痛去走过她们那漫长的人生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