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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近代轰动案件 第179章 她为何裸死在家中?1998年阳泉市“11·10”歌女被害案

    1998年11月10日,星期二。这天下午4时50分,两名男子匆匆走进山西阳泉市矿区公安分局的大门,报案称:在平坦小区发生一起杀人案,歌厅小姐李晓瑾被杀死在租居的家中。

    案情重大。分局刑警大队迅速组织技侦人员到达现场,会同闻讯赶来的市公安局技术处的同志展开了紧张的现场勘验工作。正在参加分局派出所改革工作现场会的赵计平局长、马墨义副局长匆匆离开会场,亲临一线组织指挥。市公安局局长助理李清祯、四处政委程波也及时赶到案发现场。

    现场位于平坦一小区3号楼1号家。该楼系点式结构,座南面北,南靠战备路,西100米处为郊区平坦乡办公楼,北、东两面均为平坦居民区。

    在现场勘验中,技术人员发现,杀人现场门窗完好无损。门分双层,外层系铁质防盗门,内层为木质门(据报案人鹿正华称,当时防盗门呈虚掩状,木门虽上锁,但未上保险)。室内结构为两室一厅,中心现场位于过道北侧的厨房内。

    死者一丝不挂,头北脚南仰卧于水泥地面上,身下有60*40厘米血泊。死者左脚穿蓝色厚底泡沫拖鞋,右脚拖鞋脱落于厨房地面上。勘验中,技术人员在厨房的水缸内发现带有血迹的擀面杖、菜刀各一根(把),在由厨房通往死者卧室的过道上发现一枚带有血迹的赤脚足迹,脚尖方向指向卧室,卧室门口地面上有明显的水迹印痕,同时发现一枚轮廓较完整的皮鞋足迹,28.5厘米。卧室床上被褥凌乱,被罩、枕头上均有擦拭状血迹。室内有明显的翻动迹象,茶几上遗留有“阿诗玛”版空烟盒一个,烟灰缸内有烟头14个。茶几上另有白线袜一双,上有血迹。

    尸解发现,尸体已经高度腐败。死者头部多处遭钝器猛力击打,形成颅骨、下颌骨骨折;右颈部遭锐器砍切,几乎断裂;颈部勒有尼龙绳,但索沟不明显。

    死者叫李晓瑾,女,39岁,系辽宁大连人。李晓瑾原在榆次当小姐,1997年10月来阳泉后即租居在平坦一小区3号楼1号家。李在矿区河神庙歌厅做小姐时间不长,就经人介绍到了红豆娱乐城的晶鑫歌厅。

    两名报案人,一名高志强,系死者生前所在歌厅老板。

    高老板介绍说,李晓瑾是在1997年10月经人介绍到他的歌厅的。李晓瑾一般不和别人谈起自己的情况,更不会轻易让陌生人进入她的住处。有一次回家晚了,高老板提出送她回家,遭到李晓瑾的拒绝,直到案发,这位高老板还不知道她的确切住址。李晓瑾对于难陪的客人就不陪,用小姐们的行话说,还“不太开放”。李晓瑾对外人还一直隐瞒着自己的真实姓名和年龄,直到她死后,人们才知道她并不叫李静,也不是28岁。高老板还说,最后一次见到李是在11月3日的晚上,当时李还在歌厅陪客人唱歌,深夜回家,从4日起,李晓瑾就再也没有露面。

    另一名报案人鹿正华,自称是李晓瑾的男朋友,住榆次。

    鹿正华认识李晓瑾是在1997年4、5月份。当时李晓瑾在榆次的金三角歌厅作小姐,二人关系发展迅速,过从甚密。直到李来阳泉后,二人还保持经常往来。据鹿正华称,在案发的前几天,他曾多次传呼李晓瑾,均没有回话。11月10日这天,他来李晓瑾的住处查看究竟,从而成为案件的第一个发现者。

    如果说男女之间的亲密度与知情度成正比的话,鹿正华对李晓瑾的死似乎更有发言权。鹿正华称,李晓瑾的生活十分有规律,平时一回家,就把两道门全部反锁,除非关系特别密切,李晓瑾绝对不给对方开门。

    对邻居和其他知情人的访问也证实了高、鹿二人的说法。

    可以肯定,李晓瑾遇害的时间应在3日晚至10日前的这段时间里,但由于现场房间密闭,厨房内煤气持续燃烧,尸体已经高度腐败,通过尸解的手段,死者准确的遇害时间一时难以确定。但尸解表明,死者生前曾有过性行为,脱放在卧室的衣服也叠放整齐,不像是采用暴力手段形成的。

    从中心现场看,煤气火呈点燃状,火上还有一只空铁锅,死者又没穿衣服,似乎是正准备热水洗澡时被人突然下手加害的。从现场无搏斗迹象看,死者是在毫无防备的情形下遇害身亡的。

    很显然,谁与李晓瑾的关系密切,谁能够轻易进入李的住处,谁就有作案嫌疑。

    这时,办案人员又了解到一个与李晓瑾生前很熟悉的人……

    疑点集中在报案人鹿正华和一个刘怀玉的人的身上。

    鹿正华是不需敲门也能进入现场的人。经调查,办上。案人员进一步了解到,鹿正华与死者关系非同一般,鹿正华为此在还同妻子离了婚。李晓瑾的房间原先有三把钥匙,一把李自己拿着,另外两把由房东夫妇二人保管。李晓瑾来阳泉后,鹿正华每周(具体时间是每周五下午或周六)都要来李晓瑾的住房度假,为了方便,李晓瑾还专门为鹿配制了房门钥匙。11月10日,鹿正华就是用这把钥匙进入现场、发现李晓瑾遇害的。

    办案人员还了解到,11月1日是李晓瑾的39岁生日,鹿正华于10月31日(周六)下午6时来阳泉为李晓瑾过生日,11月2日上午7时返回榆次。

    一个难题摆在办案人员的面前:鹿正华有没有作案可能?如果有,他的杀人动机又是什么呢?

    11月6日是周末,按理说,又是鹿、李二人聚首的日子,但鹿正华6日偏偏没有来,7、8两日也没来;还有在11月1日鹿正华为李过生日时,两人还闹了别扭,次日二人不欢而散……这些问题都缠绕着办案人员。

    对于6日未到阳泉,鹿正华解释说是单位事务繁杂,脱不开身,办案人员迅速赴榆次,证实了鹿正华的辩解,这时,通过对现场遗留物所作的气味鉴别结果也排除了鹿正华作案的可能。

    与鹿正华不同,刘怀玉是通过敲门才能进入现场的人,也是鹿正华向办案人员提供的嫌疑人。经查,刘怀玉与李晓瑾认识是在矿区的河神庙歌厅,当时生意不景气,李便由刘怀玉介绍到了红豆。刘怀玉曾于1998年7、8月间两次涉足李的住处,一次是带着两名昔阳外包工干活,一次是为李安装淋浴喷头。

    11月11日上午,办案人员依法传唤了刘怀玉。当问到与死者的关系时,刘怀玉说只是“认识的关系”,否认有其他交往。但在接受审查期间,刘怀玉由于害怕牵连自己,神色紧张,表现异常,还多次问:“你们是不是要拘留我?”等等,这着实让办案人员忙活了一阵。最后经过大量工作,刘怀玉也被排否了。

    侦查工作一时被迫搁浅。

    这时已经是11月12日的深夜。办案人员心急如焚……

    日历已经翻到了11月13日。

    就在办案人员一筹莫展时,主动留在阳泉配合侦破工作的鹿正华提出,凶手在杀人后,带走了死者生前的部分生活用品,包括bp机、手机等通讯工具。

    这个情况引起了刑警大队领导的高度重视,迅速调整了工作重点。经与有关部门了解,李晓瑾手机在11月2日至11月4日除鹿正华、刘怀玉、高老板和一部分公用电话、自动传呼外,两个打往东北地区的长途电话和一个陌生的私人电话引起了办案人员的警觉。经核实,两个长途,一个是死者在11月3日打往丹东市的其哥家,一个是11月4日凌晨打往大连市的父母处。

    陌生私人电话的户主——许景阳开始被纳入了侦察视线。

    11月14日,许景阳被请进了矿区公安分局。在刑警大队审讯室里,许表现得十分镇静,似乎对办案人员的提问早有准备。许景阳称与李只是“唱歌给钱走人”的关系。许景阳还说最近两个月与李来往较多,是因为李因生意不好,多次邀其到歌厅捧场。许景阳竭力否认到过李的住处。

    许景阳的若无其事并没有蒙蔽办案人员锐利的眼睛。

    许景阳脚上穿的黄皮鞋、手上的擦伤以及衣服袖口上的,点状血迹,引起了办案人员的注意。对于伤口和血迹,许景阳称是其在干家务活时形成的,许景阳妻子的话也证实了许手上的伤是许在用硫酸洗污垢时造成的。

    为慎重起见,带血衣服被送往市公安局技术处鉴定,一时还不会有什么结果。

    分局技术人员发现,许景阳的黄色皮鞋与现场提取的一枚足迹大小一致,花纹相同。但稍微具备专业知识的人都知道,仅凭足迹的类同不足以认定犯罪。

    许景阳或许正是凭借这一点才得以保持表面的镇静,但他没有想到,自己机关算尽,最终还是露出了马脚。

    就在分局集中力量突破许景阳防线的同时,已经兵分两路,另一路直扑许在苹果园的住处,依法进行了搜查。在客厅壁橱中,办案人员兴奋地发现了现场丢失的死者生前的日常用品,其中包括:掌中宝手机一部,bp机一部,充电器一台以及旅行箱一只等物。

    当这些东西摆放在许景阳面前时,他一下子明白过来:所有的负隅顽抗都是徒劳了……

    这时,时针指向十一月十四日下午五时,距离接到报案整整四天!

    许景阳,男,现年43岁,系河北井陉人,阳煤集团企业处移交办干部。1988年春节过后,许在红豆娱乐城认识了李晓瑾后,二人在李晓瑾的住处多次发生性关系,李晓瑾借此向许索要钱财。许刚开始也颇为大方。

    一次,二人鬼混后,李晓瑾提出要买手机,许景阳当时就给了李6000元钱。据许景阳称,这是他在一次炒股中的所有获利。1998年9月,许景阳的一双儿女双双考上大学,许景阳顿感经济紧张。但李晓瑾贪心不足,屡次向许伸手要钱,如许景阳稍有不从,李晓瑾便以公开二人隐私相要挟,这种办法十分奏效。李晓瑾利用许这种顾忌心理,前后索要钱财累计达万元,许景阳不堪重负。

    面对李晓瑾的多次纠缠,许景阳无奈之下只好托辞应付。

    11月3日,李晓瑾打电话给许景阳,狮口大开,向许景阳索要5000元,还说如许不答应,就打电话给许妻,许景阳答应次日去李住处。

    11月4日上午,李见许未去送钱,又打电话给许,称如不给钱,就往许妻的单位打电话,无奈之下,许说下午一定去。

    11月4日下午,许景阳没有去单位上班。

    下午2时30分,许景阳来到了李晓瑾居住的平坦一小区3号楼1号家。进家后,李晓瑾再次提出要钱之事,许景阳推说过两天一定给。二人在卧室发生关系后,李晓瑾进入厨房准备热水洗澡。就在这时,坐在沙发上一根接一根抽烟的许景阳正进行着激烈的思想斗争。

    在亲笔供词中,许景阳这样描述他当时的心理:“她三番五次跟我要钱,我在她身上已经花了一万多了,实在没有钱了,但如果我不给她钱,她就要打电话告我爱人。于是我想,干脆一不做,二不休,把她弄死算了。”

    就这样,“给钱确实没了,不给钱她又要闹事”,许景阳在这种情况下,萌发了杀人的念头,并开始着手实施罪恶。

    他趁李晓瑾在厨房洗澡之机,用刀将李颈部砍伤,但显然不太厉害,李晓瑾当时还返回卧室稍作休息(现场由厨房通往卧室的带血足迹就是在这时形成的)。大概是金钱万能的“真理”已经统治了她的思想,她天真地以为只要不再逼许要钱,许就不会再伤害她了。于是她向许求饶“不再提钱的事,也不敢给我爱人打电话了”(许景阳语)。然而,许景阳早已坚定了要置李于死地、永绝后患的决心。

    他假意应允了李晓瑾的要求,但就在李晓瑾二次进入厨房洗澡之际,他尾随李晓瑾进入厨房,趁李不备,用擀面杖猛击李晓瑾的头部,李晓瑾倒地后,许恐其不死,将李晓瑾摁在煤气灶下,用手猛掐李的颈部,见李晓瑾还在喘气,许又返回卧室,剪下用作电灯接绳的一截尼龙绳,勒在李的颈部,直到确信李晓瑾已死亡。

    做完这一切,许景阳穿上衣服,但他并不急于逃离现场。他先是将菜刀和擀面杖丢入水缸内,又在卧室内四处翻动,把死者的bp机、掌中宝手机、充电器以及皮马夹、皮夹克和牛仔套裙等部分衣物席卷一空,装在一个旅行箱里。直到天黑下来,他才离开现场。临走之时,他也没有忘记用拖把把卧室门口拖了一遍。

    尽管许景阳做事缜密,还是露出了破绽。破案后证实,现场发现的阿诗玛香烟盒以及14个烟头都是许景阳留下的,茶几上发现的袜子也是许留下的。许景阳作案后,把皮夹克、皮马夹和牛仔套裙等衣物于11月9日寄给了在哈尔滨工程大学读书的女儿,也成为许作案的铁证。

    11月14日下午5时,在经过一天一夜的颠簸后,死者的哥哥一行五人,从大连乘火车千里迢迢来到阳泉,刚下火车,办案人员就告诉他们案子已经破了……

    这个令人振奋的消息,使死者的家属在失去亲人的悲痛之余多少多了一丝欣慰。写有“破案神速,为民除害”字样的大红锦旗,饱含了他们的感激之情。

    可以说,李晓瑾从小生活在一个温暖的家庭,父母都是大连瓦房店市劳改支队干部,生有一子四女,李晓瑾排行老三。李初中毕业后,在劳改支队下属的机床厂当绘图工,可谓一帆风顺,但两次婚姻的裂变改变了她的人生轨迹。1981年,李与一名建筑工人结婚,但没想到丈夫是个地地道道的酒鬼,动辄拳脚相加,恶语相向,1986年二人分道扬镳,6岁的儿子判给男方。1992年,李与同厂的一名工人再婚,二人感情甚好,但这段婚姻只维持了不到两年的时间——丈夫1994年在山东做生意时被人劫财害命破。

    据其哥介绍,李从此性情大异,前后判若两人,变得偏执起来,“谁的主意也听不进去”。1977年上半年,李开始离家出走。做小姐的事,李一直瞒着远在干里之遥的双亲及兄妹,家里一直以为李是在“山西省榆次市的一家酒店工作”,直到案件发生,才明白事情真相和一年来李在外的所作所为。

    “是钱害了她!”李晓瑾的哥哥说。

    其实就在案发前,李晓瑾已经思归心切,大概她已厌倦了一年来的漂泊生涯。就在她遇害的当日凌晨,她还与远在瓦房店市的父母通了电话,这也是她与亲人的最后一次通话。在电话中,她说等“给家里寄3000元钱后,就回家”,但她最终没有能活着踏上归途。就在14个小时后,她惨遭毒手。

    钱不是同样也害了许景阳,害了许景阳一家吗?

    许一家四口,夫妻感情甚好,一双儿女在今年的高考中金榜题名,分别被上海交通大学和哈尔滨工程大学两所名牌大学录取。就在案发的前几天,全家刚刚从拥挤的洪城河排房搬进苹果园宽敞明亮的楼房……但这一切,对许景阳来说,已经成为过去,他必须面对法律的严厉制裁。

    当许景阳的妻子用颤抖的手在《被拘留人家属通知书》上签字的时候,她怎么也不能把丈夫同十恶不赦的杀人凶手划上等号。许景阳哪曾料及昔日歌厅一夜之欢娱竟植下日后之祸根,不知刚刚步入象牙之塔的一双可爱的儿女,一旦寒假归来,将如何面对这已经形同破碎的家庭;李晓瑾财迷心窍,直至生命的尽头,还在上演着金钱与肉体的交易,这也正应验了“人为财死”的古话,她那年迈的双亲注定要在风烛余年品尝那“白发送黑发”的滋味了。

    愿此案的披露,意义不仅在此案的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