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帝的诸天轮回 第92章 有问题
第92章 有问题
“我觉得有问题。”
最终,程宫还是直截了当表达了反对。
他反对将这首《日落大道》微调后的《路》,作为乐队的主打歌。
他的理由很充分。
“这首歌的确是好,无论从编曲、配乐还有词上来说,绝对算得上是一首好歌。但好歌不代表就能火,我做经纪人这么多年,见多了拿着好歌也出不了头,最后劣币逐良币的事情。”
“《路》这首歌儿可以等咱们乐队红了以后拿出来刷刷逼格,但现在不行,咱们现在一文不值,我们需要的主打歌一定是要旋律简单,朗朗上口,一听就能抓住人耳朵的东西!”
“那不就是流行吗?”杨双树皱眉道。
前面说过,摇滚的看不起玩流行的,就是跟两者之间的差异有关。
从乐理上来说,摇滚重整体、重编曲,摇滚一般先由乐手写出Riff,做出编曲,再在上面加旋律、加词;而流行乐重主旋律、重人声,一般是先有了人声旋律和词,再找人配上伴奏和弦、做编曲。
所以摇滚往往比流行乐更具有音乐性和高级审美感。
从内容和精神上来说,玩摇滚的大多数是按照自己的想法和喜好来做音乐,承载的是自己的梦想、喜好和想法,摇滚的不一定是最好的,但一定是自己最想表达的。
而流行乐则大多数是附和市场,市场需求什么,就去做什么,而且过度商业化使得音乐的产出变成流水线,大部分流行乐曲调都简单乏味。除了极少数有态度的音乐人,流行乐的出现就是为了商业,从动机上就不真诚和纯粹。
因此,一个摇滚乐队如果要向流行靠拢,就像是一个人要放弃自己一直坚持的底线一样。
程宫道:“老爷子,当年破吉他乐队那么火,怎么就突然死了?就是因为他们不流行!不够大众!”
“你脱离了大众,大众就要你死无葬身之地!”
“所以我们必须把摇滚和流行结合起来,借流行的皮,来包装摇滚的内核。”
“这样,我也有首歌,我拿出来无偿授权给咱们乐队用,咱们先唱这个!”程宫像是下了很大决心一样,突然一挥手道。
然后他拿起笔,在白板上奋笔疾书。
写得正是他的那首《都选C》。
最终,程宫还是拿出了这首歌。
苏乙眉头皱得很紧。
毫无疑问,《都选C》从流行角度来说,无疑是首好歌,有情怀,有旋律,有摇滚的骨皮,也有流行的基因,很容易被大众传唱。
它不如杨双树的《孤独》有意境,更不如《日落大道》的才气,甚至不如《丁建国写的歌》有态度,但有点眼光的人都能看出来,它就是会流行。
苏乙不怀疑这首歌,但他现在愈发怀疑程宫的动机了。
如果说原版剧情是因为乐队仓促间拿不出一首歌来排练,所以程宫拿出《都选C》应急,合情合理。
那么现在,在已经有了三首质量都相当不错的歌的情况下,程宫依然执着地拿出这首《都选C》,就很可疑了。
程宫的理由冠冕堂皇,无懈可击,如果不是苏乙提前知道这个人背地里做过,和以后会做的那些事情,他还真会以为他是大公无私为了乐队的将来。
但现在,程宫此举只会让苏乙确认这家伙有猫腻。
他是为了推他的这首歌?
就在苏乙若有所思的时候,程宫写好了这首《都选C》。
“来,你们试试,胡亮,能看懂不?”程宫转过身问道。
“这有啥,切,简谱我都看不懂,还玩什么摇滚……”胡亮嗤笑,直接开始试着弹。
另一边,杨双树也开始伴奏,丁建国看了苏乙一眼,贝斯跟上,希希有些不知所措,但很快就开始演奏划水。
苏乙摇摇头,那就先唱一遍再说吧。
咚咚咚咚……
鼓点进入。
“你总是提出问题,后面挂着ABC,我填上ACDC,你却骂我是烂泥……”
“……为梦想灼伤了自己,也不要平庸的喘息,我要的并不在这里,你给的答案没意义,此刻我怎么可以输给你,所以我每一个都选C,就用最轻轻松松的一笔,毁掉你所有的问题,我都选C,都选C……”
一曲唱罢,大家都有些淋漓尽致的爽快感,就连苏乙也有。
“牛逼,这歌太好了!就它了!”胡亮兴奋地道。
“据我所知,最近乐坛正流行复古风,这首歌的确很有可能会火起来。”丁建国看向苏乙,这话她就是说给苏乙听的。
“我也觉得很好啊,这首歌是最好的。”乔美希拍手笑道。
杨双树没有说话,显然也默认了这一结论。
“这首歌的旋律和riff很熟悉啊。”苏乙故意皱着眉道,“前奏和主歌,有些伴奏跟涅槃的《come as you are》很像,副歌伴奏,枪花的《Sweet Child O‘ Mine》,间奏和尾奏的riff跟林肯公园的《paper cut》一模一样。”
“不是吧?”胡亮皱眉,“这么说这首歌是抄的?”
程宫脸色变了变,但旋即就哈哈一笑,对苏乙竖起大拇指:“好耳朵!”
他立刻转头问杨双树:“老爷子,你是不是也听出来了?”
杨双树点头:“对,听出来了。”
“老爷子听出来了都不说话,十一,你知道为什么吗?”程宫问苏乙。
还能为什么?因为现在乐坛上大家都这么干,还美其名曰致敬。
只要致敬的是国外的,没人会跑来打版权官司的,大可以随便致敬,这并不算什么大不了的事情。
“借鉴一下,向经典致敬,不用我多说了吧十一?”程宫笑呵呵看着苏乙,“来这儿都是有能耐的,就你指出来,这显得你很没有经验。”
苏乙眉毛一竖,道:“这特么很不摇滚!”
“摇个屁滚,先活下来再说吧!”程宫不屑一摆手,“别跟我装什么清高,等你饭都吃不上的时候你会知道今天的你有多幼稚。”
“不是,宫哥,要是真致敬的话咱以后致敬,主打歌可不能致敬,会被同行笑话的。”胡亮道,“要不……”
“要不什么?”程宫毫不客气打断他,“要不我回京都,你们自己玩儿,怎么样?”
“我觉得有问题。”
最终,程宫还是直截了当表达了反对。
他反对将这首《日落大道》微调后的《路》,作为乐队的主打歌。
他的理由很充分。
“这首歌的确是好,无论从编曲、配乐还有词上来说,绝对算得上是一首好歌。但好歌不代表就能火,我做经纪人这么多年,见多了拿着好歌也出不了头,最后劣币逐良币的事情。”
“《路》这首歌儿可以等咱们乐队红了以后拿出来刷刷逼格,但现在不行,咱们现在一文不值,我们需要的主打歌一定是要旋律简单,朗朗上口,一听就能抓住人耳朵的东西!”
“那不就是流行吗?”杨双树皱眉道。
前面说过,摇滚的看不起玩流行的,就是跟两者之间的差异有关。
从乐理上来说,摇滚重整体、重编曲,摇滚一般先由乐手写出Riff,做出编曲,再在上面加旋律、加词;而流行乐重主旋律、重人声,一般是先有了人声旋律和词,再找人配上伴奏和弦、做编曲。
所以摇滚往往比流行乐更具有音乐性和高级审美感。
从内容和精神上来说,玩摇滚的大多数是按照自己的想法和喜好来做音乐,承载的是自己的梦想、喜好和想法,摇滚的不一定是最好的,但一定是自己最想表达的。
而流行乐则大多数是附和市场,市场需求什么,就去做什么,而且过度商业化使得音乐的产出变成流水线,大部分流行乐曲调都简单乏味。除了极少数有态度的音乐人,流行乐的出现就是为了商业,从动机上就不真诚和纯粹。
因此,一个摇滚乐队如果要向流行靠拢,就像是一个人要放弃自己一直坚持的底线一样。
程宫道:“老爷子,当年破吉他乐队那么火,怎么就突然死了?就是因为他们不流行!不够大众!”
“你脱离了大众,大众就要你死无葬身之地!”
“所以我们必须把摇滚和流行结合起来,借流行的皮,来包装摇滚的内核。”
“这样,我也有首歌,我拿出来无偿授权给咱们乐队用,咱们先唱这个!”程宫像是下了很大决心一样,突然一挥手道。
然后他拿起笔,在白板上奋笔疾书。
写得正是他的那首《都选C》。
最终,程宫还是拿出了这首歌。
苏乙眉头皱得很紧。
毫无疑问,《都选C》从流行角度来说,无疑是首好歌,有情怀,有旋律,有摇滚的骨皮,也有流行的基因,很容易被大众传唱。
它不如杨双树的《孤独》有意境,更不如《日落大道》的才气,甚至不如《丁建国写的歌》有态度,但有点眼光的人都能看出来,它就是会流行。
苏乙不怀疑这首歌,但他现在愈发怀疑程宫的动机了。
如果说原版剧情是因为乐队仓促间拿不出一首歌来排练,所以程宫拿出《都选C》应急,合情合理。
那么现在,在已经有了三首质量都相当不错的歌的情况下,程宫依然执着地拿出这首《都选C》,就很可疑了。
程宫的理由冠冕堂皇,无懈可击,如果不是苏乙提前知道这个人背地里做过,和以后会做的那些事情,他还真会以为他是大公无私为了乐队的将来。
但现在,程宫此举只会让苏乙确认这家伙有猫腻。
他是为了推他的这首歌?
就在苏乙若有所思的时候,程宫写好了这首《都选C》。
“来,你们试试,胡亮,能看懂不?”程宫转过身问道。
“这有啥,切,简谱我都看不懂,还玩什么摇滚……”胡亮嗤笑,直接开始试着弹。
另一边,杨双树也开始伴奏,丁建国看了苏乙一眼,贝斯跟上,希希有些不知所措,但很快就开始演奏划水。
苏乙摇摇头,那就先唱一遍再说吧。
咚咚咚咚……
鼓点进入。
“你总是提出问题,后面挂着ABC,我填上ACDC,你却骂我是烂泥……”
“……为梦想灼伤了自己,也不要平庸的喘息,我要的并不在这里,你给的答案没意义,此刻我怎么可以输给你,所以我每一个都选C,就用最轻轻松松的一笔,毁掉你所有的问题,我都选C,都选C……”
一曲唱罢,大家都有些淋漓尽致的爽快感,就连苏乙也有。
“牛逼,这歌太好了!就它了!”胡亮兴奋地道。
“据我所知,最近乐坛正流行复古风,这首歌的确很有可能会火起来。”丁建国看向苏乙,这话她就是说给苏乙听的。
“我也觉得很好啊,这首歌是最好的。”乔美希拍手笑道。
杨双树没有说话,显然也默认了这一结论。
“这首歌的旋律和riff很熟悉啊。”苏乙故意皱着眉道,“前奏和主歌,有些伴奏跟涅槃的《come as you are》很像,副歌伴奏,枪花的《Sweet Child O‘ Mine》,间奏和尾奏的riff跟林肯公园的《paper cut》一模一样。”
“不是吧?”胡亮皱眉,“这么说这首歌是抄的?”
程宫脸色变了变,但旋即就哈哈一笑,对苏乙竖起大拇指:“好耳朵!”
他立刻转头问杨双树:“老爷子,你是不是也听出来了?”
杨双树点头:“对,听出来了。”
“老爷子听出来了都不说话,十一,你知道为什么吗?”程宫问苏乙。
还能为什么?因为现在乐坛上大家都这么干,还美其名曰致敬。
只要致敬的是国外的,没人会跑来打版权官司的,大可以随便致敬,这并不算什么大不了的事情。
“借鉴一下,向经典致敬,不用我多说了吧十一?”程宫笑呵呵看着苏乙,“来这儿都是有能耐的,就你指出来,这显得你很没有经验。”
苏乙眉毛一竖,道:“这特么很不摇滚!”
“摇个屁滚,先活下来再说吧!”程宫不屑一摆手,“别跟我装什么清高,等你饭都吃不上的时候你会知道今天的你有多幼稚。”
“不是,宫哥,要是真致敬的话咱以后致敬,主打歌可不能致敬,会被同行笑话的。”胡亮道,“要不……”
“要不什么?”程宫毫不客气打断他,“要不我回京都,你们自己玩儿,怎么样?”